税务稽查工作计划

税务稽查工作计划
税务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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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稽查工作计划

2015年,全市国税稽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局提出的“一个中心、两个目标、三个抓手、四个保障”的稽查工作思路和全市国税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围绕五项重点工作和两项创新工作,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加大各类涉税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加强稽查信息化建设,创新稽查工作方法,持续提升核心业务能力,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稽查工作目标任务,推进全市稽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年全市国税稽查工作考核目标是:完成区、市局下达的稽查查补收入任务,稽查查补收入不低于税收收入的1%;以上;95%;重

“买方市场”27(三)深入查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继续严厉打击税收违法活动,重点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重大偷逃税案件,重点对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运输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集中力量组织查处,查办一批有影响力、威慑力的重大案件。加强对中小企业纳税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和“长亏不倒”企业以及连续多年未查等纳税疑点较多企业的检查。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加大重大案件督办力度,提高督办案件查办质量。做好稽查宣传和案件曝光工作,依法按季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报道典型税收违法案件,全年公告案件不少于24期,向区局上报在省级媒体曝光案件不少于12起。认真做好联合惩戒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

配合,积极推进对公布信息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相关当事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警示教育威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好查处大要案件奖励办法,激励检查人员查处大要案的积极性。

(四)加强涉税举报案件管理。认真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案件管理考核办法》,实施检举案件分类处理,明确分类权限和程序。对群众举报案件要及时组织人员查处,查结,加大对检举案件查处的督导力度,凡举报案件均由市局举报中心进行督办,提高查办效率。严格为检举人保守秘密,依法确认、计算和兑付奖金,做好检举案件的矛盾化解、疏导、说服工作,防范稽查涉税舆情事件发生。

二、提升稽查工作整体成效

20%

(七)

协查选票准确率和按期回复率、检举案件检查率和结案率,以及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任务、情况报送指标加强监管。探索建立涵盖稽查业务各个环节和内容,客观评价部门和人员业绩,定性评价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准确反映工作质量和效能的考核体系,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减增值税留抵税额等隐性指标作为评价稽查工作成果的内容,引导稽查工作健康全面发展。

三、增强稽查工作发展活力

(九)提高信息化稽查水平。要采取措施提高电子查账辅助软件检查面和熟练掌握电子查账软件人员的比例,市稽查局成立电子查账辅助软件检查小组,小组成员认真学习钻研电子查账软件技术,帮助检查人员采集电子财务软件数据,帮助分析存在的涉税疑点问题,组织实地示范练兵,提高熟练运用电子查账软件的能力,运用电子查账辅助软件检查面不低于15%,熟练运用电子查账软件的检查人员占全体检查人员的比例要达到15%以上。要重视审计型检查工作底

稿的运用,市稽查局选择3户企业运用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进行检查,任务落实到组,责任到人,确保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质量,通过探索检查,总结积累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检查经验。

(十)注重稽查成果应用。完善工作制度,研究总结转化稽查成果的方法和途径,发挥稽查以查促管的职能作用。稽查人员在案件检查完结时,对稽查成果进行梳理,对涉税违法案件手段进行分析,提出加强征管和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要重视税务稽查建议书、稽查案例分析材料的撰写工作,专项检查、行业性检查在下达检查任务后,检查科要确定行业检查分析报告的具体撰写人员,收集有关行业检查情况和资料,分析涉税违法新手段、新动向,撰写出高质量的行业分析报告,为加强行业管理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稽查与管理部门的联席会议,通报涉税违法新动向和稽查建议,促进管查互动。

查服务,改进执法方式,注重运用宣传、疏导、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营造和谐税企关系。抓实服务举措,坚持调账检查,缩短检查时间,针对企业存在的突出涉税问题和需求开展纳税辅导,全年召开纳税人辅导会不少于2次。提高执法透明度,提示税收违法风险,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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