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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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用管理

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并规范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管理,以“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泰州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组件厂)(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定义

3.1 业务招待

业务招待是指公司为维护政府关系、公共关系、客户及供应商关系、投资者关系等,促进业务开展,顺畅内外部沟通,提升本公司整体竞争力所开展的有利、有必要、有节制的招待活动。

3.2 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因开展业务招待活动,发生的有正规、有效发票能够证明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就餐费、住宿费、礼品娱乐费、差旅交通费,因招待领用的酒水、饮料及香烟等。

第四条:职责

4.1 经办人员

业务流程经办人员负责发起并跟踪业务招待流程,事前根据本制度 5.2及5.3规定的业务招待标准和适用对象对应申请,并对费用发生金额及可能的重大差异负责。

4.2 审批人员

根据授权审核申请人员提起的业务招待流程,对其申请的费用总金额、接洽对象、事务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合理控制预算,减少不必要的接

待,避免铺张浪费,控制陪同人数,降低招待费用支出。

4.3 总经办

4.3.1 总经办为公司业务招待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

4.3.2招待烟酒统一管控。用于招待的烟酒,由总经办统一采购,并保存入库。

4.3.3 饭店、宾馆实行定点制度。总经办根据业务招待需要,遵循就近、节约原则,提起新增供应商维护流程,经总经办领导批准后,与饭店、宾馆签订合作协议,并执行协议价格。

4.3.4 根据申请人要求,及时预定,保持沟通。

4.4 财务部

根据本规定以及LGi·M-CW-12《财务管理制度》,对发起业务招待的人员提交的费用报销流程以及提交的相关发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报销或无效、虚报、冒领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条细则

5.1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和管理原则

5.1.1、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各档次选定1-2家酒家、宾馆,对应接待。禁止越档次接待。

5.1.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业务单位的领导因公来访,一律由总经办负责对口安排接待。

5.1. 3 、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事前审批,预算控制。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先行消费后补申请流程。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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