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建房使用协议
土地建房使用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
乙方(以下简称):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针对乙方在甲方土地建房使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使用年限约定:
乙方在甲方土地建房使用年限为伍拾年,甲乙双方约定年限到期后,该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不得在原地翻新扩建及再使用,乙方应无条件归还甲方土地,乙方所建房屋应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二、房屋占地面积使用问题
甲方以乙方一次性规划建设为准(或以房产部门划定合法面积为准)房屋面积确定后,乙方不得中途扩建及占用周边属甲方土地。
三、土地及房屋征收与补偿款约定
土地在乙方使用年限内,如遇政府征收,乙方应配合甲方处理。针对征收补偿款项约定,甲方应得土地补偿款项,乙方应得房屋补偿款项,任何一方不得侵占对方补偿款项。
四、其它约定事宜
土地及房屋在乙方使用年限内(伍拾年),甲方不得收取乙方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让乙方搬离、拆迁(除政府部门规划)。
土地及房屋在乙方使用期间内,乙方不得转让与转租。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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