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合同-含安装

设备采购合同(含安装)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一条产品明细

第二条产品包装

乙方应采取足以保护货物运输的包装方式,保证产品安全、无破损的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产品包装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产品质量

1. 产品质量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规定,以确保产品的质量。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甲方对该产品的要求:/ ;

2. 产品质保期(保修期)为:壹年(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合格单次日起算)。

第四条交货和安装

1.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负责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履约过程中,甲方可根据需要调整供货时间。产品运输、装

卸、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交货地点:;

3. 货到并经甲方初验确认后,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即交付甲方使用。

4. 产品在安装、调试中,安全管理及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五条产品验收

1. 乙方发货时必须随车附带对应产品的发货清单(如甲方要求,乙方还应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货到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进行验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通知乙方退回,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重新发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交货期限不予顺延。乙方重新发货后,甲方经验收仍不合格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提供产品的数量、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在不影响正常使用且甲方同意让步收货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按质论价。

3. 产品经安装、调试运行后,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对产品进行整体验收。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签署产品验收合格单;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重新调试,直至符合甲方检测要求为止,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返工重做导致安装交付期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视为逾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交付。如经三次重新调试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4. 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方人身损害及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 对于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如乙方对质量问题存有争议,双方同意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

第六条付款方式和时间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出具的与合同总金额%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计

¥元整(大写:人民币)至乙方银行账户。

2、货到经甲方确认无误并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出具的与合同总金额%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的%,计¥元整(大写:人民币)。

3、剩余货款,计¥元整(大写:人民币)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产品正常运行满个月且双方无任何合同纠纷的,由

甲方于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上述货款由甲方支付到乙方下面的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七条产品售后

1. 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等。

2. 乙方承诺: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的免费维修、零部件更换等服务,如产品出现质量故障的,乙方自收到甲方发出的故障通知之日起12小时内响应并采用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远程修复指导。远程指导仍然无法解决的,甲方将把设备寄回乙方,乙方需在收到设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维修好并寄回甲方,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寄回乙方的运费,乙方承担寄回给甲方的运费。

3. 如乙方怠于履行上述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先行修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提出任何异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费用和损失,甲方有权直接在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若质量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4. 产品质保期内设备经二次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5. 产品质保期过后,乙方对产品的维修、更换服务收取成本费,只要甲方提出书面维修、更换要求,乙方应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交货或安装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总价的日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支付,最高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10%。

3. 除本合同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即为违约,应按合同总价的1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它约定

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如有涉讼纠纷,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3.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有需补充之处,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经签字盖章认可后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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