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文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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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井须知

一、下井人员九不准

1.下井前喝酒者不准下井。

2.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者不准下井。

3.有下列疾病者不准下井:

(1)耳聋(2)精神病(3)高血压症(4)严重心脏病

(5)四肢及五官有残废者(6)深度近视(7)孕妇

(8)职业病等。

4.休息不好者和情绪不正常者不准下井。

5.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准下井。

6.在井口(采场)和井下不准拥护、打闹和睡觉。

7.在井下不准随地大小便,保持井内卫生。

8.井下停电无照明时不准乱走动,应在安全地点等待。

9.衣服和其他物品不准挂在电线路、电缆、变压器和电阻器上。

二、下井人员“八注意”

1.在井下行走要注意头上、脚下是否有障碍物,不得蹦跳。

2.在平巷行走要注意前后往来车辆,要在15米以外躲车,更不要在道盘和拐弯处躲车。

3.在工作中要注意经常检查工作面周围的安全和通风防尘情况,发现问题就地解决。

4.干部和老工人要注意关心照顾新工人的安全,要相互关心,互相爱护,树立深厚的友谊感情。

5.到有人作业的天井上,要与上部人员联系好,得到同意方准

上去,上天井时不要抢上抢下,携带物品的人员可先下、后上,每架梯子只准一人上下。

6.带有利刃的工具下井时,必须要注意将刃尖包好装入保护袋内,上下梯子把工具装入工具箱或工具袋内。

7.凡到井下检查工作的生产劳动的人员,必须首先注意检查工作面的顶帮浮石与支护情况及检查周围环境安全,发现有危险征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8.凡在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各主要巷道和通往各中段及地面的安全出口。

三、井下作业“六禁止”

1.禁止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工具,或提升井、通风井、人行井扔任何东西。

2.禁止打残眼和带有盲炮作业。

3.禁止单人进入无人作业的天井和偏僻危险的区域作业。

4.禁止进入报废的老空区,因工作需要进去,必须经过相关批准。

5.禁止带浮石作业,严格敲帮问顶制度,在处理浮石时,不得进行其他作业,清理浮石人员要选择安全地点和退路。

6.禁止从正在放矿漏斗处通过或站在漏斗的迎面。

二、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了解和熟悉作业地点技术要求,坚持正规作业,不违章操作,按设计施工。

二、凿岩前必须做到的工作

1.开动局扇通风,清洗掌头或采场作业面岩帮,保持工作面空气良好。

2.工作面安设良好照明。

3.撬好浮石,并检查工作面的支柱、棚子、梯子和作业平台是否牢固,如有问题应先处理好,天井作业应先检查好平台,后撬浮石。

4.检查工作面有无盲炮残药,发现有盲炮残药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1)用水冲洗;(2)装起爆药包点火起爆;(3)距盲炮0.3m以上打平行眼起爆,严禁打盲炮眼、残药炮眼或掏出、拉出起爆药包。5.检查好凿岩机具、风绳、水绳等是否完好。6.掘进设有中心点和腰线的平巷及天井,要观测好中心腰线,并在作业面画上标志。

三、在凿岩过程中必须做到

1.经常注意工作面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有冒水或异常现象,立即退出现场并发出警戒信号。

2.坚持湿式凿岩,严禁干式凿岩。不是风水联动的凿岩机,开机时应严格执行先给水后给风,停机时先停风后停水。

3.为确保凿岩机良好运转,开机时要遵守“三把风”的操作程序,风门开启由小到大渐次进行,严禁一次开启到最大风门,以免凿岩机遭到损坏。

4.凿岩时应做到“三勤”,耳勤听、眼勤看、手勤动,随时注

意检查凿岩机运转、钻具和工作面情况,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后再作业,要防止顶帮掉浮石、钎杆折断、风水绳脱机等伤人事故的发生。

5.发生卡钎或凿岩机处于超负荷运转时,应立即减少气腿子推力和减小风量来处理,严禁用扳手、铁锤类工具猛敲钎杆。

6.凿岩时操作工应站在凿岩机侧面,不准全身压在或两腿跨驾在气腿子上面。在倾角大于45°以上的天井或采场作业时,操作工不准站在凿岩机的正面;打下向眼时,不准全身压在凿岩机上,防止断钎伤人。正在运转的凿岩机下面,禁止来往过人,站人和做其他工作。

7.打上向炮眼退钎时,要降低凿岩机运转速度慢慢拔出钎子,如发现钎子将要脱离开凿岩机时,要立即手扶钎子以防其自然滑落伤人。

8.严禁在同一工作面边凿岩边装药的混合作业法。

四、其它事项

1.采用新型凿岩机作业时,要遵守新的凿岩机的操作规程。

2.凿岩工兼做爆破工作必须经过考试获得爆破权后,方可操作;进行爆破工作时,要严格执行爆破安全技术规程。

3.在高空或在有坠落危险的地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在贯通老硐时,一定要按设计打好探水眼,当作业面岩石“冒汗”、滴水增大,应立即停止作业,向有关人员汇报,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继续作业。

5.完成凿岩任务时,卸下水绳,开风吹净凿岩机内残水,以防

机件生锈,然后卸下风绳。

6.吹净炮眼内的岩粉和积水,给装药爆破做好准备。

7.清理好所有的凿岩机具,搬到指定的安全地点,风水绳要各

自盘把好,严禁凿岩机、风水绳与供风(水)管线连接在一起。

8.下岗后要向班长或调度员汇报本班作业情况。

三、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破材料的领退

1.应根据当班的爆破作业量,填写好爆破材料领料单,领取当班的爆破材料。

2.当班剩余的爆破材料应当班退回库房,严禁自行销毁或私人保管。

3.领、退爆破材料的数量必须当面点清,若有遗失或被窃,应立即追查和报告有关领导。

二、爆破材料的运输

1.领取爆破材料后,必须直接送到工作面或专用的临时保管库房(必须有锁),严禁他人代运代管,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放在各自专用的箱内。

2.一人一次运搬爆破材料的数量:同时运搬炸药和起爆材料不得超过3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不得超过一箱;挑运原包装炸药不得

超过两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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