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监控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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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管理站的设置

隧道管理站的设置应根据隧道长度、交通量、隧道分布特点、隧道群位置、管理站建设运营成本以及管理人员生活方便等因素综合决定,隧道管理站一般应按照以下原则设置:

1)长度大于6km的特长隧道必须设置有人值守隧道管理站,宜在隧道洞口或在距离隧道洞口约10km以内,与沿线其他管理部门合并设置。

2)长度介于3~6km之间且隧道监控等级为A及以上的特长隧道可设置有人值守隧道管理站,可在隧道洞口或距离隧道洞口约10km以内,与沿线其他管理部门合并设置。

3)长度介于2~3km之间且隧道监控等级为A及以上的长隧道,可在隧道洞口变电所或沿线其他管理部门内设置无人值守隧道管理站,或与附近隧道群统一设置有人值守隧道管理站。

4)隧道群宜统一考虑管理部门设置。

5)远离互通立交、地处偏远山区或救援困难等处的长隧道可考虑设置有人值守隧道管理站。6)如条件许可,隧道管理站尽量选择与附近的收费站、服务区、监控分中心等管理部门同址合建。

隧道监控设备配置规模

1 高速公路隧道监控应主要根据其长度和交通量两个因素,从高到底依次划分为A+、A、B、

C、D五级。

2 隧道一期设备宜按建成通车后第5年交通量确定的等级配置相应设备;二期设备应按照隧道监控等级提升年限确定其配置规模。

3 如果同一项目隧道较多且各隧道二期实施年限不一致时,应按照多数隧道实施二期的年限。

4 与隧道监控等级相适应的最低设备配置要求。

隧道监控设施布设总原则

1隧道口设备的布置应考虑构造物、设备遮挡、驾驶员视野、供电接地、挖方填方等问题,合理选择设备位置。

2隧道内设备的布置应考虑隧道弯度、坡度、净空、设备遮挡等问题,合理选择设备位置。

车辆检测器

隧道内宜采用感应(环形)线圈车辆检测器或视频车辆检测器。

1 车辆检测器应按以下原则布设:

1)隧道入出口外应设置车辆检测器,可距洞口30~50m,若无设置条件可适当移动。如果洞口外有构造物,应避开构造物设置。

2)隧道内入口侧附近不宜布置,一般隧道内第一个车辆检测器离洞口不小于200m。

3)隧道内如采用感应(环形)线圈检测器时布置间距应在300~700m。一般两个车行横洞中设置一组,交通量大、货车比例大、货车比例高的隧道其布置间距宜偏小,交通量小的隧道其布置间距可适当增大或二期设置。

4)隧道内如采用视频车辆检测器,则视频车辆检测器应与隧道内视频监控共用固定摄像机;

隧道内视频车辆检测器布置间距一般以2~4个固定摄像机的布设长度为宜,原则上不应超过6个摄像机间距。一般交通量大、货车比例高的隧道其布置间距宜偏小,交通量小的隧道其布置间距宜偏小,交通量小的隧道其布置间距可适当增大或二期设置。

5)隧道内车辆检测器不宜布置在车行横洞、紧急停车带处。

6)车辆检测器的位置可以和其他设备同址,共用预留洞室。

7)雷达(微波)车辆检测器的位置处应防止其他设备或物体遮挡。

超高检测器

1)隧道宜采用自动超高检测器。

2)超高检测器宜设在隧道入口前250m以外(入口有交叉道的置于交叉道前或整体式路基转为分离式路基前)的位置,以便被检测出超高的车辆有足够的时间处理和返回,同时超高检测器应与隧道口的信息板、固定标志、报警灯、有线广播等配套使用。

3)如果进入隧道的车辆能通过收费站限高,隧道入口可不设超高检测器;但对于没有任何限制超高车手段的道路,宜在隧道入口设置超高检测器。

光强检测器

1)光强检测器宜安装在隧道入口内、外。一般辉度(亮度)计布置在隧道外,距离洞口一个停车视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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