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兴项目赶工措施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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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兴项目增加赶工措施费的有关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许昌市新元大道以南,东航路以东,规划路以北,规划路以西围合地块内。A1、A2、B1、B2总建筑面积49984.96m2,其中A1、B1为框架四层,A2、B2为框架三层,最高处建筑高度为21米。

二、工程资源需求情况

1、人工需求(工日数量)

总用工量为195693工日(不包括室外及附属工程),平方米用量为4.045工日/m2。

2、主要材料需求情况

3、周转材料需求情况

本工程模板系统采用胶合板1.22*2.44+35*75*3000方木+钢管支撑系统,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层高6m左右)和施工组织的安排,方木用量为6m/模板面积、钢管用量为9m/模板面积、扣件用量为9只/模板面积。

4、机械配置情况

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组织的安排,本工程现场设置机械情况如下表所述:

三、定额工期的计算

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有关规定,本工程属于I、

Ⅱ类地区,总工期包括土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含装饰和机电安装)。

1、机械土方工程

本工程土方挖深2M,考虑到施工工期的安排及施工的便利性,开挖方式采用机械大开挖,总挖方量为14000m3左右。

2、基础工程

3、主体工程

根据工期定额的有关规定,单项工程±0.00以上结构相同,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使用功能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作的15%计算。故主体工程总工程为555+555*15%+515*15%*2=793d。

4、关于施工总工期的计算

由以上可知,本工程定额总工期为:土方工程23d+基础工程65d+主体工程(含装饰)793天=881d。

考虑我司自身实力和自有资源,结合当前社会生产力水平,本工程合理工期以定额总工期的80%取定,即881d*80%=705d

四、业主要求的工期

根据业主的要求,我司于2016年11月3日进场开始施工,并被要求于2017年6月30日前交付使用,故本工程实际施工工期仅为237d。相比定额工期而言,提前了468d,比定额工期缩短了20%以上。

五、赶工措施方案

1、增加劳动力对工期的保证措施

本工程总用工量为195693工日左右,合理工期按705天计算,平均施工人数为278人,而实际施工工期为237天,平均施工人数为826人,需增加548人,并进行夜间施工。管理人员的投入22人,原计划投入11人。

2、增加材料的投入对工期的保证措施

1)钢筋、商品砼、砌体材料及早联系,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各项材料计划表,按计划分批进场,适应施工进度的需要,并根据计划落实各种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材料货源,以保证其相应的运作周期。

2)现场分别建立足够大的各种建材及周转材料储备仓库、堆场,防止灾害天气或市场因素影响供货中断,保证工程正常施工。

3)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需业主、设计认可的材料、设备,在采购前提供样品及时确认,缩短不必要的非作业时间。

4)为使结构工期提前,势必需要争抢工作面。总体施工思路为分区分层流水施工,即根据单体的划分(以施工缝为界)将整个工程划分为四个施工段分别独立的流水施工。故模板工程除按常规配置外,另增配一套完整的模板工程体系。即模板工程按各单体单层最大用模量增加相应的配备用量。

根据模板的配置要求,每平方米模板工程包含①胶合板:1m2、②35*75*3000木方:3m、③Φ48钢管:6m、④扣件:6只。按各单体单层最大用模量考虑,现场周转材料增加的配备量见下表:

3、增加机械的投入对工期的保证措施

物料提升(施工井架)机械、钢筋、模板加工机械、测量设备均应按计划全部到位,并按常规增配一套相应的机械设备用量以供施工需要。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确保机械完好率达90%以上,利用率达95%以上。机操工轮班作业,以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

4、施工组织安排对工期保证的措施

1)安排多班组同时施工,实际班组人数相比计划安排要多出548人次(含夜间加班)。

2)增加夜间施工,混凝土施工时尽量安排在夜间施工,并做好扰民告示。同时其他班组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充分安排加班时间,减少劳务人员窝工现象,多出活、出好活,为拼抢工期打下基础。我司在夜间施工时要安排专人值班,并保证现场照明条件。

3)实行奖励的措施。将工期计划分解到班组,实行提前奖励、滞后惩罚的经济措施以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六、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

1、增加人员的费用计算

1)根据五.1条,平均每天施工人数增加548人,总计增加548*237=129876人工。针对此部分增加的人工数量存在工作面不足而产生的劳动降效问题以及由此劳动降效带来的工时损失(势必需要由加班完成),按30%的降效比例进行折算(包括人工加班工资),工日单价按75元/工日,即:129876*30%*75=292.221万元。

548人。针对增加的人数,需要增加临时宿舍的数量,按8人/间计,需增加69间。

增加的临时设施或安排租住费用为:69间*7000元/=48.3万元

同时,对于增加的人数,需要增计来往车贴、施工补助等,按30元/人计,548*30=1.644万元。

3)增加班组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根据5.1条,管理人员比原计划增派11人,按240天工期计,4000元/人.月,计11*8*4000=35.2万元

2、增加材料的费用计算

根据5.2条,需要增加的周转材料及费如下表所述:

即为赶工需要增加周转材料的费用合计为46.5765万元。

3、增加机械设备及折旧的费用计算

木工加工机械和钢筋加工机械相比计划工期而言均增数量如下所述,针对增加的机械设备需要计取相应的机械购买费用:

即为赶工需要增加的机械设备的费用合计为2.94万元

4、夜间施工需要增加的费用计算

1)夜间值班人员工资:100元/天*237=23700元;

2)照明器材增加费用: 50元/天*237=11850元

3)电力费用:按39KW/小时,39KW*8小时*237天*1.2元/KW.时=88732.8元

总计:12.4283万元

5、赶工措施费的计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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