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工费的计算完整版
赶工措施费用计算

赶工措施费用计算赶工措施费用计算赶工措施费用由人工费和机械费组成。
1.人工费人工费计算包括抢工人工工资增加费和抢工导致的人工降效费。
抢工人工工资增加费包括所招收短期工的人工工资单价增加、夜间施工加班费、夜间施工夜餐补助费、短期用工遣散路费补助费等。
抢工导致的人工降效费由于抢占工期,无法形成正常的流水作业,在施工某一分项工程时必须投入大量的劳动力来缩短正常的施工工期,而由此形发了窝工及工程量完成效率降低。
缩短工期计算:合同工期为60天,本项工程经建设单位要求在45天内完成,以迎接省领导的现场检查,故缩短工期60-45=15天。
赶工人工费计算公式为:投标总人工含量×赶工基数×人工工日费。
其中,赶工期间的定额总人工含量根据投标预算的总的人工含量确定;赶工基数按照所计算的缩短合同工期的百分率(缩短工期日历天/合同工期=15/60=25%)确定;人工工日费按照投标时的政策性文件:黔建建通【2011】564号进行相应调整。
2.机械费机械费计算包括机械降效费和增加机械投入费用。
机械降效费计算公式为:投标预算机械费总含量×赶工基数(25%)×机械降效基数(30%)。
增加机械投入费用按月折旧额计算,折旧额为设备原值×(1-残值率)/10年/12月×2月,残值率按3%考虑。
注意:文章中的表格无法在此粘贴,已删除。
以下是已经修正过的文章:1.插入式振捣器JQ221-22.平板振捣器3.电焊机4.钢筋切断机5.钢筋调直机6.钢筋弯曲机7.钢筋弯箍机8.圆盘锯9.手提锯10.电钻11.ZX7-40012.GQ4013.XXX14.4-1215.CW45型16.GF-20A17.MJ13418.FF-18519.J1Z-FF20.手推车21.全站仪22.水准仪23.坍落度桶24.DTM-45225.DL-502周转性材料费由于原计划1#、2#氧化池流水施工,作业人员仅白天施工,实行一班制。
赶工费的计算

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是否能增加赶工费用。
赶工费用怎么取,取多少,只能通过协商。
提前完成工期,具体看合同里面是不是有说明性的奖励,我们这边都有审核价1~0.5%的奖励。
如果业主要求承包商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或者因工程前段的工期拖延,要求后一阶段工程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使整个工程按期完工。
这样,承包商可以因施工加速成本超过原计划的成本而提出索赔,其索赔的费用一般应考虑加班工资、雇用额外劳动力、采用额外设备、改变施工方法、提供额外监督管理人员和由于拥挤、干扰加班引起的疲劳的劳动生产率损失所引起的费用的增加。
在国外的许多索赔案例中对劳动生产率损失的索赔通常数量很大,但一般不易被业主接受。
这就要求承包商在提交施工加速索赔报告中提供施工加速对劳动生产率的消极影响的证据。
这个关键还是签订合同时甲方对工期是否有要求,如果赶工期那么合同附加条款中就得注明为总造价的%几!!或者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此时就得与其协商,最好有个补充条款,白纸黑子才行不然结算时是肯定要审计掉的、可以编制赶工措施方案,把工作做在前面,列出需要增加的机械,人力,需要夜间施工的照明,工人加班工资等等,统统报给业主,让他们审批;2、也可以根据赶工部分的造价一定比例计取,这个主要是靠双方领导协商确定解决;3、还有个就是比较笨的办法,按照发生的实际办理签证单,这个执行起来的话会麻烦些,牵涉的人员多,战线长,但是这个我认为是最有说服力的了!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赶工措施方案”,并经过建设单位的审批,预算人员应该根据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赶工措施方案”计算赶工措施费。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扬建价(2009)63号关于合理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赶工措施费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近几年,随着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的不断进步,建设工程的施工工期逐渐缩短,但合理的施工工期是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降低建设成本的必要条件。
然而目前的工程建设中,有些项目为了片面追求速度,不顾客观规律,盲目压缩施工工期,既增加工程成本,又给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造成隐患。
赶工费计算办法范文

赶工费计算办法范文赶工费是指为了尽快完成任务而需要支付的额外费用,通常在工程项目或产品生产中出现。
赶工费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赶工费计算方法。
1.时间压缩法:时间压缩法是一种常见的赶工费计算方法。
该方法是通过缩短工期来完成任务,从而提高效率。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计算正常工期:根据项目计划安排和施工进度,确定项目的正常工期。
-确定最短工期:根据项目需求和可能的赶工方案,确定实际可行的最短工期。
-计算赶工天数:最短工期减去正常工期得到的时间差即为赶工天数。
-计算赶工费用:根据项目的预算和单位时间的施工成本,将赶工天数乘以单位时间的成本得出赶工费用。
2.需求提升法:需求提升法是一种常用的赶工费计算方法,适用于在一定时间内增加产量或提高完成质量的情况。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计算正常需求:根据市场需求和项目计划,确定正常的产量或完成质量。
-确定赶工需求:根据项目要求和可能的改进方案,确定实际可行的赶工需求。
-计算需求差额:赶工需求减去正常需求得到的差额即为赶工的需求差额。
-计算赶工费用:根据项目的预算和单位需求差额的成本,将需求差额乘以单位需求差额的成本得出赶工费用。
3.资源投入法:资源投入法是一种常见的赶工费计算方法,适用于增加资源或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情况。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计算正常资源投入:根据项目计划和资源利用率,确定正常的资源投入。
-确定赶工资源投入:根据项目要求和可能的资源改进方案,确定实际可行的赶工资源投入。
-计算资源投入差额:赶工资源投入减去正常资源投入得到的差额即为赶工的资源投入差额。
-计算赶工费用:根据项目的预算和单位资源投入差额的成本,将资源投入差额乘以单位资源投入差额的成本得出赶工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赶工费计算时,应综合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包括赶工的可行性、成本效益以及可能带来的风险等因素。
赶工费计算方法只是一种参考,具体的计算方式应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进行调整和灵活运用。
工程赶工费怎么算

工程赶工费怎么算工程赶工费是一个比较生僻的专业术语,所以没有接触过的读者可能不太懂,这些读者不妨了解一下本文内容以备用,接触过或正在为此伤脑筋的读者,希望阅读本文后能够帮助你解决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下面律伴小编就为你详细介绍工程赶工费的相关内容。
工程赶工费是施工合同约定,工期相比定额工期有提前的,施工单位为缩短工期所发生的费用。
关于赶工费的计算,各地的计算赶工费方式不太一样。
一般赶工费会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由乙方提出一般是按实际完成时间处以合同工期乘以100%计算出费率后,再乘以总造价中人工费,再加上机械费,就算出了赶工期所发生的费用。
建设单位进行核实确定结算是增加。
工程赶工费计算的注意事项1、先要分清赶工期是谁提出的,如是业主提出的,那就要支付赶工费;2、看看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工期是多少天,再结合实际完成工期是多少天,如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缩短20%,应支付赶工费。
其主要包括:工人夜餐费、照明费、照明设备及灯具摊销、夜间施工工效降低、模板及支撑材料超用摊销和运输费。
赶工措施费是在建设单位将定额工期压缩后,按照常规施工已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施工单位为了能在建设单位规定的工期里完成施工任务所采取的赶工措施的费用。
赶工措施费包括为了抢工期额外投入的人工费、为加快施工进度采取技术措施所发生的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
4、在定额计价下,根据取费基础不同按定额直接费和定额人工费的百分比收取,具体比例各省可能不一样,你按本地实际即可但实际中这类费用很难收到,甲方会以各种理由推脱的,除非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比如一个单位工程的合理工期(也就是定额工期)是100天,甲方要求90天完成,就需要提前10天完成,提前的这10天就是赶工期的时间,赶工费就是要计算因为工期提前了10天所增加的费用。
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等都要计算进去,你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把所需的费用计算出来,增加这部分的赶工费。
为帮助你更加了解赶工费,下面小编再为你介绍一下工程赶工相关知识。
赶工费计算案例范文

赶工费计算案例范文假设一位建筑工人被要求在短时间内完成一个建筑项目,这个项目原定计划需要20天才能完成。
但是由于一些特殊情况,建筑工人只被允许在10天内完成。
为了鼓励建筑工人加班赶工,雇主准备支付一定的赶工费。
下面是一个赶工费的计算案例。
1.确定每日工资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建筑工人的每日工资。
假设建筑工人的每小时工资为100元,每天工作8小时。
则每日工资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每日工资=每小时工资×每天工作小时数=100元/小时×8小时/天=800元/天2.计算正常工作的总工资项目原计划需要20天才能完成,因此建筑工人预期的总工资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正常工作的总工资=每日工资×工作天数=800元/天×20天=16,000元3.计算加班赶工的总工资由于特殊情况,建筑工人只被允许在10天内完成整个项目。
为了激励建筑工人加班赶工,雇主决定支付额外的赶工费。
假设赶工费为每小时工资的1.5倍。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加班赶工的总工资:加班赶工的总工资=每日工资×工作天数+赶工费×加班工作小时数其中,加班工作小时数=(正常工作天数-实际工作天数)×每天工作小时数=(20天-10天)×8小时/天=80小时赶工费=每小时工资×1.5=100元/小时×1.5=150元/小时加班赶工的总工资=800元/天×10天+150元/小时×80小时=8,000元+12,000元=20,000元4.计算赶工费为了计算赶工费,我们需要求解赶工费和加班赶工的总工资之差:赶工费=加班赶工的总工资-正常工作的总工资=20,000元-16,000元=4,000元因此,建筑工人在这个案例中可以获得4,000元的赶工费。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案例仅仅是一个示例,实际情况下赶工费的计算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我们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准确的赶工费计算。
赶工费的计算

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是否能增加赶工费用。
赶工费用怎么取,取多少,只能通过协商。
提前完成工期,具体看合同里面是不是有说明性的奖励,我们这边都有审核价1~0.5%的奖励。
如果业主要求承包商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或者因工程前段的工期拖延,要求后一阶段工程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使整个工程按期完工。
这样,承包商可以因施工加速成本超过原计划的成本而提出索赔,其索赔的费用一般应考虑加班工资、雇用额外劳动力、采用额外设备、改变施工方法、提供额外监督管理人员和由于拥挤、干扰加班引起的疲劳的劳动生产率损失所引起的费用的增加。
在国外的许多索赔案例中对劳动生产率损失的索赔通常数量很大,但一般不易被业主接受。
这就要求承包商在提交施工加速索赔报告中提供施工加速对劳动生产率的消极影响的证据。
这个关键还是签订合同时甲方对工期是否有要求,如果赶工期那么合同附加条款中就得注明为总造价的%几!!或者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此时就得与其协商,最好有个补充条款,白纸黑子才行不然结算时是肯定要审计掉的、可以编制赶工措施方案,把工作做在前面,列出需要增加的机械,人力,需要夜间施工的照明,工人加班工资等等,统统报给业主,让他们审批;2、也可以根据赶工部分的造价一定比例计取,这个主要是靠双方领导协商确定解决;3、还有个就是比较笨的办法,按照发生的实际办理签证单,这个执行起来的话会麻烦些,牵涉的人员多,战线长,但是这个我认为是最有说服力的了!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赶工措施方案”,并经过建设单位的审批,预算人员应该根据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赶工措施方案”计算赶工措施费。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扬建价(2009)63号关于合理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赶工措施费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近几年,随着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的不断进步,建设工程的施工工期逐渐缩短,但合理的施工工期是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降低建设成本的必要条件。
然而目前的工程建设中,有些项目为了片面追求速度,不顾客观规律,盲目压缩施工工期,既增加工程成本,又给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造成隐患。
316296_赶工措施费用计算

赶工措施费用计算(一)赶工措施费组成1、人工费:人工费计算由二部份组成:抢工人工工资增加费和抢工导致的人工降效费。
1)人工工资增加费的计算包含了:所招收短期工的人工工资单价增加、夜间施工加班费、夜间施工夜餐补助费、短期用工遣散路费补助费等。
2)抢工导致的人工降效费:由于抢占工期,无法形成正常的流水作业,在施工某一分项工程时必须投入大量的劳动力来缩短正常的施工工期,而由此形发了窝工及工程量完成效率降低。
3)缩短工期计算:合同工期为60天,本项工程经建设单位要求在45天内完成,以迎接省领导的现场检查,故缩短工期60-45=15天计算公式为:赶工人工费=投标总人工含量×赶工基数×人工工日费a赶工期间的定额总人工含量:根据投标预算的总的人工含量b赶工基数:按照所计算的缩短合同工期的百分率(缩短工期日历天/合同工期=15/60=25%)c人工工日费:按照投标时的政策性文件:黔建建通【2011】564号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计算如下表:2、机械费机械费计取机械降效费和增加机械投入费用。
降效费计算公式为:机械降效费=投标预算机械费总含量×赶工基数(25%)×机械降效基数(30%)降效费具体费用如下:增加机械投入费用:按月折旧额=设备原值×(1-残值率)/10年/12月×2月,残值率按3%考虑。
增加机械折旧额计算表3、周转性材料费周转性材料:由于原计划1#、2#氧化池流水施工,作业人员仅白天施工,实行一班制,在抢工期间考虑为1#、2#氧化池平行施工,各氧化池外圈、中一圈、中二圈、内圈的钢筋班组和模板班组进行流水作业,两班组人员进行三班倒施工,两个氧化池模板全部安装完成后,一次性浇筑混凝土,模板按使用一次考虑,不用作周转。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由于施工工人大幅度增加,导致临时设施的增加、安全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的增加,施工工作面扩大形起安全防护措施的增大、施工用电设施增加等。
赶工措施费用计算

赶工措施费用计算(一)赶工措施费组成1、人工费:人工费计算由二部份组成:抢工人工工资增加费和抢工导致的人工降效费。
1)人工工资增加费的计算包含了:所招收短期工的人工工资单价增加、夜间施工加班费、夜间施工夜餐补助费、短期用工遣散路费补助费等。
2)抢工导致的人工降效费:由于抢占工期,无法形成正常的流水作业,在施工某一分项工程时必须投入大量的劳动力来缩短正常的施工工期,而由此形发了窝工及工程量完成效率降低。
3)缩短工期计算:合同工期为60天,本项工程经建设单位要求在45天内完成,以迎接省领导的现场检查,故缩短工期60-45=15天计算公式为:赶工人工费=投标总人工含量×赶工基数×人工工日费a赶工期间的定额总人工含量:根据投标预算的总的人工含量b赶工基数:按照所计算的缩短合同工期的百分率(缩短工期日历天/合同工期=15/60=25%)c人工工日费:按照投标时的政策性文件:黔建建通【2011】564号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计算如下表:2、机械费机械费计取机械降效费和增加机械投入费用。
降效费计算公式为:机械降效费=投标预算机械费总含量×赶工基数(25%)×机械降效基数(30%)降效费具体费用如下:增加机械投入费用:按月折旧额=设备原值×(1-残值率)/10年/12月×2月,残值率按3%考虑。
增加机械折旧额计算表3、周转性材料费周转性材料:由于原计划1#、2#氧化池流水施工,作业人员仅白天施工,实行一班制,在抢工期间考虑为1#、2#氧化池平行施工,各氧化池外圈、中一圈、中二圈、内圈的钢筋班组和模板班组进行流水作业,两班组人员进行三班倒施工,两个氧化池模板全部安装完成后,一次性浇筑混凝土,模板按使用一次考虑,不用作周转。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由于施工工人大幅度增加,导致临时设施的增加、安全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的增加,施工工作面扩大形起安全防护措施的增大、施工用电设施增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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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工费的计算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如果业主要求承包商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或者因工程前段的工期拖延,要求后一阶段工程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使整个工程按期完工。
这样,承包商可以因施工加速成本超过原计划的成本而提出索赔,其索赔的费用一般应考虑加班工资、雇用额外劳动力、采用额外设备、改变施工方法、提供额外监督管理人员和由于拥挤、干扰加班引起的疲劳的劳动生产率损失所引起的费用的增加。
在国外的许多索赔案例中对劳动生产率损失的索赔通常数量很大,但一般不易被业主接受。
这就要求承包商在提交施工加速索赔报告中提供施工加速对劳动生产率的消极影响的证据。
这个关键还是签订合同时甲方对工期是否有要求,如果赶工期那么合同附加条款中就得注明为总造价的%几!!或者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此时就得与其协商,最好有个补充条款,白纸黑子才行不然结算时是肯定要审计掉的、可以编制赶工措施方案,把工作做在前面,列出需要增加的机械,人力,需要夜间施工的照明,工人加班工资等等,统统报给业主,让他们审批;2、也可以根据赶工部分的造价一定比例计取,这个主要是靠双方领导协商确定解决;3、还有个就是比较笨的办法,按照发生的实际办理签证单,这个执行起来的话会麻烦些,牵涉的人员多,战线长,但是这个我认为是最有说服力的了!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赶工措施方案”,并经过建设单位的审批,预算人员应该根据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赶工措施方案”计算赶工措施费。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扬建价(2009)63号关于合理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赶工措施费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近几年,随着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的不断进步,建设工程的施工工期逐渐缩短,但合理的施工工期是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降低建设成本的必要条件。
然而目前的工程建设中,有些项目为了片面追求速度,不顾客观规律,盲目压缩施工工期,既增加工程成本,又给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造成隐患。
为在工程建设中践行科学发展观,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现对建设工程的最短施工工期和赶工措施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最短施工工期的界限:1.建筑工程中的砖混、砖木结构施工工期最少不得低于江苏省现行定额工期规定(苏建定〔2000〕283号)的70%。
2.建筑工程中的其他结构施工工期最少不得低于江苏省现行定额工期规定(苏建定〔2000〕283号)的65%。
3.市政工程施工工期最少不得低于正常情况的65%。
二、当约定的施工工期少于定额工期时,应按以下标准计取赶工措施费。
序号合同工期/定额工期(δ)赶工措施费费率(%)建筑工程(砖混、砖木结构)建筑工程(其他)、市政工程10.9≤δ<1.00.50.020.8≤δ<0.9 1.5 1.030.7≤δ<0.8 2.5 2.040.65≤δ<0.7— 2.5注:安装工程参照建筑工程分类执行;单独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其他)费率标准执行;修缮、仿古、园林工程参考以上标准执行。
三、招投标项目招标人在制订招标文件和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非招投标项目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根据本指导意见合理约定施工工期和赶工措施费,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本指导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赶工措施费是在建设单位将定额工期压缩后,按照常规施工已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施工单位为了能在建设单位规定的工期里完成施工任务所采取的赶工措施的费用。
赶工措施费包括为了抢工期额外投入的人工费、为加快施工进度采取技术措施所发生的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
具体采取什么措施,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赶工措施方案”,并经过建设单位的审批,预算人员应该根据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赶工措施方案”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主要是为赶工所增加人力、物力;人力主要指多投入的人力,以及因人力过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单个工人劳动效率的降低;物力主要为赶工所投入材料、设备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费用,以及材料投入太多而造成的材料损耗加大等等;所有这些可以事先谈好包干费用,也可以及时征求甲方意见得到同意后付诸实施,及时办理相关签证,一般计取相应费用。
各地的计算方式不太一样。
一般赶工费会在合同中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
由乙方提出(一般按实际完成时间处以合同工期*100%计算出费率后,再乘以总造价中人工费+机械费=赶工期所发生的费用),建设单位进行核实确定结算是增加。
根据费用文件,应该按实际发生计算,一般在合同中有相关约定。
赶工费用:是指按着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而增加的各种措施费用。
1、先要分清赶工期是谁提出的,如是业主提出的,那就要支付赶工费;2、看看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工期是多少日历天,再结合实际完成工期是多少日历天,如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缩短20%,应支付赶工费的应该取0.5%比较合理的赶工措施费,简称为赶工费:是指施工合同约定工期相比定额工期有提前,施工单位为缩短工期所发生的费用。
工期的含义工期是指工程从正式开工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设计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部日历天数。
【按:这是一个传统定义。
大家思考一下:可以如何完善这个定义。
】定额工期是指在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在一定时期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的项目建设所消耗的时间标准。
定额工期体现合理的建设工期,反映的是在平均建设管理水平、施工装备水平和正常的建设条件下的工期,对建设工期的确定具有指导意义。
合同工期是指在定额工期的指导下,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经招投标或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中确认的工期。
合同工期一经签订,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大多数招标工程的合同工期明显比定额工期要短。
毫无疑问,这主要是因为建设单位期望工程早日建成投入使用,而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也必须满足建设单位关于工期的实质性要求。
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在确定工期目标时不能缺乏约束,盲目压缩工期;施工单位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应该认真研究确定实现工期目标的技术措施,不能不加以考虑或采取非正常的措施以期中标,以避免中标后为赶工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在经济上不可能再得到补偿的情况,或者导致一些工程仓促完工,产生质量问题和造价方面的许多纠纷。
定额工期的确定我国现行的定额工期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版)。
鉴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与施工条件对施工工期影响不同,给予了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的定额水平调整权,调整幅度不超过15%。
江苏省根据2000年《工期定额》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以苏建定[2000]283号文对定额工期做以下调整:(1) 民用建筑工程中单项工程:±0.00以下工程按2000年国家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工程中,住宅、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医疗、门诊楼、图书馆工程均按2000国家工期定额执行,不作调整;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馆按定额工期调减15%。
(2) 民用建筑工程中单位工程:±0.00以下结构工程,按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结构工程,宾馆、饭店及其他建筑的装修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3) 工业建筑工程: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降压站、冷冻机房、冷库、冷藏间、空压机房、变电室、开闭所、锅炉房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4) 其他建筑工程:地下汽车库、汽车库、仓库、独立地下工程、服务用房、停车场、园林庭院、构筑物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5%。
(5) 专业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中电梯安装工程的工期不变,其余均调减5%。
机械施工工程中构件吊装、网架吊装、机械土方、机械打桩、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工程按定额执行不调。
调整后的工期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工期的依据。
如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小于按上述规定调整后的工期,则应增加工程施工成本,计算赶工措施费,纳入合同价款。
赶工费的计算方法江苏省对于建筑工程,在2004计价表中给出的赶工费的指导性计价方法与标准是:住宅工程:比本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的,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3.5%计;高层建筑工程:比本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5%以内的,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3%~4.5%计;一般框架、工业厂房等其他工程:比本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的,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5%~4%计。
鉴于建设工程实际工期情况已经反映出现行定额工期的定额水平过低,江苏省在制定新的费用定额时,将对赶工费的计价标准大幅度降低。
有关征求意见稿给出的数据是——仍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为0.0-0.1%;单独装饰工程为2.5-4.5%;安装工程由发承包双方约定。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
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
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提前的时间;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十四条甲方可在签订《协议条款》时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应在本条写明以下事项:1.要求提前的时间:2.乙方应采取的措施;3.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4.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和分担;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此项也可按传统方法写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金额呵呵,1楼的回答让我迷糊,你在那看到的如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缩短20%,应支付赶工费。
这个规定谁给的?我干建筑20多年,还头一次听说,呵呵,是我孤陋寡闻了楼主,你的这个问题,问的迷糊,头陀第一的回答只说了1种情况,这个也是采用最多的方式,一般出现这个问题,都是甲方和乙方约定,完成工期给工期奖励,可也有的就不给,所以说你的情况很复杂,你问的也不明确,没有把所有的条件给出,大致的和你说下,你看那个适合你的情况1、有专项施工方案这个就要看这个方案怎么做的,有没有超出正常的工艺范围,超出了,就可以直接追加工程造价,这个长出现在模板和脚手架上,模板的问题是1次投入,需要计算增加模板的量,脚手架的问题是反复搭拆,这个要有签证2、为抢工期,夜间施工,那这个应该和甲方商定怎么给付夜间增加人工费,在按签证的量计算3、为抢工期而所需要的特殊施工方案那这个时候,是可以按和同约定的调整价款的模式直接计算所需要的费用也就这4个,我给补充了3个,另1个是双方约定没有固定的计算公式的!这其实是索赔的问题,索赔国内还很不正规,能索回多少其实要看甲方愿意给多少。
多数业主不会给,但是有时候也会给,比如去年北京因为奥运会多数工程都在赶工,很多工程业主还是给了点的,但也只能说是给了“点”,象征性的补偿而已。
如果业主愿意给,你可以从这几个方面考虑一下:1、人工、机械的降效费(由于集中抢工,人员机械不能按照最优的配置施工,使部分人员机械的效率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