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历史评价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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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变法历史评价的若干问题

作者:李时岳文章来源:中华文史网点击数:1504 更新时间:2007年12月01日

关于戊戌变法的评价问题,在史学界内部,意见从未完全一致。解放初,苏联叶菲莫夫在《中国近现代史》的有关部分认定,戊戌变法是反动的,因为它属于改良主义运动,而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改良主义在本质上是反动的。但这个意见在中国史学界的多数人中并没有得到赞同。中国史学界一般承认戊戌变法的改良主义性质,但认为在当时中国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具有进步的作用。至于为什么本质上反动的改良主义会起进步作用,则缺乏充分的理论说明。近年来的研究,兵分两路:一路从戊戌变法的客观历史作用出发,主张摘掉改良主义的帽子,重新定性;一路坚持改良主义的定性,着力揭示其反动的本质。在某些论著中,通过对变法诏谕的分析,论证百日维新中执行的主要是洋务派的政策,载□只不过是洋务派的皇帝,并推论即使维新不被推翻,康有为等维新派也只能成为新洋务派。这,可以看做后一路的重大“突破”。它给人以新的启迪,无疑将有力地推动对戊戌变法研究的进一步开展。

什么是洋务派的政策?什么是维新派的政策?二者的明确界线在哪里?这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康有为强调“变法”。他指责洋务派经营数十年而成效甚微,原因就在于“变事”而不“变法”,“根本不净,百事皆非”。由此,人们很容易产生一种观念,把“变事”、“变法”当作区别两派的标志,即洋务派主张“变事”、维新派主张“变法”。稽核百日维新中的诏谕,绝大部分属于“变事”范围,于是断定执行的主要是洋务派的政策。在这个三段式的推论中,由于前提似是而非,结论也就难以成立。问题在于洋务派固然主张“变事”、反对“变法”,但维新派主张“变法”、却不反对“变事”,“变事”是两派相通的联结线而不是区分的界线。

“变事”和“变法”是康有为创造的概念。他反对“不变”,批评“小变”,主张“全变”。他把“变”区分为四类,即(一)购船置械的“变器”,(二)设邮政、开矿务的“变事”,(三)改官制、变选举的“变政”,(四)改定国宪的“变法”。前二类都是“小变”,即枝枝节节的改革;加上后二类才是“全变”,即根本的改革。他强调“变政”、“变法”,并不反对“变器”、“变事”。实际上,“变器”、“变事”、“变政”、“变法”,既是逻辑的次序,也是历史的次序,大体上反映了这时期中国人“向西方学习”的认识发展过程。从引进机器生产和科学技术、仿行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措施,到要求效法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和国家制度。正因为“变器”、“变事”不足以富强,所以要“变政”、“变法”,使“变器”、“变事”能够顺利进行并富有成效。“变器”、“变事”主要指发展资

本主义经济文化的具体设施,“变政”、“变法”则属于资产阶级的政治变革。康有为把“变政”、“变法”放在首要地位是正确的,因此在封建桎梏下,资产阶级的政治变革将成为资本主义经济文化发展的有力杠杆。但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发展又是资产阶级政治变革的基础。而且,任何政治变革的好坏,归根到底,还要看它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作用;即使建立了最完善的政治制度,也不能取消和代替一个个工厂的兴办、一个个矿山的开发、一个个学校的创设等具体任务。维新派还没有无知、偏执到只讲“变政”、“变法”而反对“变器”、“变事”的程度。郑观应的《盛世危言》十四卷,讲“变政”、“变法”的只有《议院》等几篇,大部分还是讲西学、讲商务、讲铁路、讲邮政、讲边防。康有为的《公车上书》,又何尝不大讲购械练兵、机器轮舟、铁路开矿、钞法邮政?

因此,根据百日维新中颁发了大量关于修筑铁路、举办邮政、裁军练兵、废除漕运、开办学堂等“变器”、“变事”的诏谕,便断定载□主要是采纳了洋务派的主张、执行了洋务派的政策、只不过是洋务派的皇帝,至少在论证上是缺乏足够说服力的。

本来,洋务派和维新派、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之间存在着既否定又继承的辩证关系。洋务派和维新派代表着不同阶级,一个是具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封建地主阶级,一个是形成中的资产阶级,但又各自是中国走向资本主义这个同一历史进程中不同阶段的政治代表。只看到对立,不看到联系,就会割断历史发展的线索,使自己对历史事件的说明陷于混乱。承认洋务运动具有一定的进步性而把维新运动混同于洋务运动尚且不可,否认洋务运动具有一定的进步性而把维新运动说成是洋务运动尤其不可。如果载□只是个洋务派的皇帝,百日维新采纳的主要是洋务派的主张,执行的主要是洋务派的政策,那末维新运动岂不也是反动的?如果由洋务派皇帝主持、洋务派官员辅佐、按照洋务派的精神、执行洋务派政策的维新运动有进步意义,那末洋务运动怎么会完全是反动的呢?认定洋务运动是反动的,又把“变器”、“变事”和“变政”、“变法”人为地割裂开来,机械地对立起来,既对维新运动的说明造成困难,也对洋务运动的说明造成困难。摆得头齐脚不齐,怎样才能排除这种令人无所适从的困惑呢?

“变器”、“变事”——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文化,是近代中国在面对列强的威胁下自救、自立的基础。洋务办不好,所以要维新;维新搞不成,所以要革命。维新、革命不是反对而是更好地“变器”、“变事”,以期民富国强。辛亥革命后,尽管政治变革并没有真正成功,但开国元勋们包括孙中山、黄兴等革命领袖在内,就迫不及待地投身于造铁路、开矿山等“实业”,此中消息,耐人寻味。百日维新中关于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诏谕,就其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也大大超过了洋务运动。有的虽经洋务派提出并已着手实行,但洋务派只是实行于一隅、操纵于一手,

并未定为国策,全面推行。有的则为洋务派多年求之不得、或敢想而不敢言、或且不敢设想的。说载□颁发这些诏谕是采纳了维新派的主张,不也合乎事实吗?

关键还在于“变政”、“变法”,因为这才是区别洋务派和维新派的明确界线。

康有为提出,维新的首要办法是在宫中设立制度局,以登用维新人士,统筹全局,实行全面的、系统的改革。这个主张,在“诏定国是”前和“诏定国是”后,他一贯坚持,反复申述,几乎舌敝唇焦,要求载□采纳,但百日维新中却始终没有得到实行。

怎样看待这个事实?有的同志认定,这就表明载□接受洋务派和顽固大臣的意见,把康有为的主张否定了,从而也就证明载□不过是洋务派的皇帝。

事情并不这样简单。

一、载□反对康有为的主张吗?不,对于“将旧法尽变”、“将老谬昏庸之大臣尽行罢黜而登进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他很赞成,只是西太后坚决反对,“实在为难”,“故不得不徐图之”。在他亲手写给维新派的“密诏”中,十分诚恳地叙说了他的衷曲。

二、载□不重视、不准备实行康有为的主张吗?不,他很重视,并见诸行动。他把康有为设立制度局的奏折交王大臣会议,几次责成王大臣切实议复,企图借重王大臣会议的份量以与西太后争衡。但王大臣们始则拖延不报,继则浮同搪塞,载□无可奈何,只得不了了之。

三、制度局搁浅后,其他维新人士请开议院,载□“意颇动”、“欲用之”,倒是康有为不赞成而“力止之”。在这一点上,载□显得比康有为还“激进”些,康有为也说载□“于变法勇决已甚”。

这些情况表明,载□确实赞成并力图实行维新派的根本主张,对康有为可说是言听计从。变法维新只进行了一百天即被推翻,已经做的和可能做的,应该包括想要做、正在做而没有成功的,全面稽核,才能得出公允的评价。制度局因洋务派和顽固大臣的阻挠而没能开设,只能证明载□存在着害怕和西太后决裂的严重弱点,并不能证明他只是个洋务派的皇帝。

开制度局和开国会的关系怎样?百日维新中,康有为为什么主张开制度局而不赞成开国会?是不是动摇、变节、倒退?背弃自己的政治纲领?这是值得认真讨论的另一重要问题。

民选议员,召开国会,实行君主立宪制度,是维新人士共同的政治理想,称之为政治纲领也未尝不可。但什么时候实行,通过什么步骤、什么办法实行,在维新人士中意见并不一致,而且往往前后歧异,郑观应在甲午年(1894年)盛赞议院为“大用之则大效,小用之则小效者也”,甲午后又说议院“必须行于广开学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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