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现象及审计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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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现象及审计防范

内容提要:我国上市公司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上市公司各种会计造假现象却层出不穷,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误导了社会资源的配置,引发了社会尤其是公众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任危机。本文详细分析了目前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和手段,并针对其原因和手段剖析了应对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现象的审计防范。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审计防范

近日,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显示,经查明,安妮股份2008年虚增营业收入6900.77万元,虚增营业成本5291.63万元,虚增利润1609.13万元。安妮股份因会计造假,被处以警告和50万元罚款的处罚,同时遭受处罚的还有时任安妮股份董事长等人。

回顾过去,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现象层出不穷,已经成为了当今证券市场一大热点和重点问题之一。而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现象不仅给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政府监督部门等会计信息使用者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诱导经济犯罪和不正当竞争。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现象的原因

从过去到现在,这些屡见不鲜的会计造假现象,究其原因,为什么会出现?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共同存在,驱使了造假的动机成为可能并转变为现实。

(一)上市公司的内部因素

1、上市前的利益驱使。企业上市之前为取得上市资格而粉饰业绩。在行政审批下,由于实际规模控制、“限报家数”的政策,股票发行额度成了一种稀缺资源。企业通过激烈的竞争拿到的发行额度往往与其资产规模不相匹配,只好将一部分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业务剥离,或者局部改制,将原来不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生产线、车间和业务拼凑成一个上市公司,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

2、上市后的利益驱使。企业上市之后想从证券市场再融资,就必须保持一定的赢利水平来达到净资产收益率等相关要求。不少上市公司靠自身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是达不到融资条件的,为了达到配股要求,那些盈利水平较低的上市公司仍然会想尽一切可能的办法,创造条件争取实现配股愿望。一些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同样也会在账务上玩弄花招,避免连续3年亏损被摘牌。

(二)上市公司的外部因素

1、外部监督体系不严密、不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委托审计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在审计时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公布与众前,注册会计师是重要的防线,而事实上注册会计师并没有筑起此防线。如果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能够进行独立的审计,即可对管理层的会计信息编报权力进行约束,也可督促管理层充分披露会计信息,缓解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失衡问题。独立性是社会审计的灵魂,离开了独立性,社会审计鉴证功能就一文不值,并可能使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更具有欺骗性。

2、会计法律法规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和缺陷,给造假者有机可乘。一些法规出台滞后于实践的发展,缺乏预见性,可操作性不强且执行不力,这就助长了违法者进行会计造假的气焰。我国正在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给予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法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无疑给企业经理层提供了盈余管理的可乘之机。如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范围较大,随意性强,对于相同的账龄、不同的公司可以用不同的计提比例。不少公司便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计提,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手段

(一)虚拟资产,隐瞒负债,以虚增所有者权益

此种手段通过虚增库存存货、不良资产长期挂账等方法来达到虚拟资产的目的,通过到期费用不予确认等方式来隐藏债务,从而在表面体现出上市公司良好的财务经济状况,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定,最终导致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1、虚增库存存货。对实际上并不存在的项目编造各种虚假资料,如没有原始凭证支持的记账凭证、夸大存货盘点表上存货数量、伪造装运和验收报告以及虚假的定购单,从而虚增存货的价值以粉饰会计报表。美国的法尔莫公司曾经的辉煌便是建立在资产造假——未检查出来的存货高估和虚假利润的基础上的,这些舞弊行为最终导致了拥有几百家药店的全国连锁型公司的破产,直接损害到投资者的经济利益。

2、不良资产长期挂账。不良资产滞留于企业各项资产中,一方面粉饰着财务状况,另一方面又掩盖着资产的流失。不良资产是指不能给企业带来应有的经济利益的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包括银行长期未达账项、待处理财产损失、潜亏挂账、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应提未提的减值准备(含三年以上应收账款、积压物资、长期无效投资、应提未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构成。这些不良资产长期挂账,导致账实不符、财务状况虚假。

3、到期应付费用不予确认。如借款利息、票据利息、应付债券利息,外币负债的汇兑损失等,按制度规定在会计期末应予确认为本期费用和负债,而有些公司则不予确认和报告。其结果是少计费用,虚增了本期利润,少计负债虚增了所有者权益。

几近家喻户晓的红光实业诈骗一案中,红光实业为了达到筹资圈钱的目的,在上市申报材料中虚拟资产,隐瞒了关键生产设备彩玻炉的实际价值,其实彩玻炉已满使用年限,折旧已经提完,设备根本无法满足正常运转的需要,红光实业隐瞒此严重事实,骗取了上市资格。在上市当年,公司出现严重亏损,亏损额高达1.98亿元,每股亏损额达到了0.863元,成为当时沪深两市亏损情况最为严重的一个公司,给投资者造成了惨重的损失。

(二)虚增收入,以虚构本期利润

此种手段是通过虚假的经营活动而体现虚假的经营业绩,是较明显的造假行为。一般是在上市公司半年报或年报即将公布之前,为掩盖重大亏损或制造虚假业绩,千方百计虚构利润。例如,利用跨年度时间差异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将预收收入确认为营业收入;通过虚构交易、虚开销售发票,从而虚增销售收入,第二年以销售“退货”的方式转回;隐瞒费用,蓄意推迟营业费用的确认,虚增当年利润。会计报表上反映出销售收入与营业费用比例严重失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呈背离趋势,甚至出现很少或负值的现金净流量匹配巨额净利润的不合理现象。

云南绿大地上市前的盈利主要依靠绿化苗木销售。2004年至2007年上半年,一些园艺公司的大额采购,让绿大地的盈利状况逐年高速增长,层层闯关,成为A股市场上炙手可热的农业股。然而,绿大地上市后不久,这些大客户就集体出现销售退回的举动,2008年苗木销售退回2348万元,并由此追朔调减2008年2348万元营业收入和1153万元净利润;而2009年苗木销售退回金额更高达1.58亿元,这直接引致该公司当年巨亏1.51亿元。而后,证监会通过稽查后表示,2007年至2009年间,绿大地采用虚假苗木交易销售、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通过受绿大地控制的公司将销售款转回等手段虚增收入2.5亿元,已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三)借助关联方交易和非经常性损益进行利润操纵

1、关联方交易:关联交易就是指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有款项收付的行为发生。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中占有很大比重,根据近两年我国上市公司的年报,有90%以上的公司发生了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交易价格的可控性和非市场性,关联方之间可以通过不合理的转移定价调节利润,特别是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缺乏正当商业理由的关联交易。很容易调整、控制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例如,通过相互投资、参股、资产出售,高估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虚增资本和资产;通过欠公允价格的商品交易,虚增虚减利润;通过所谓的资产重组、租赁、托管经营,名为“优化资产”,实为转移利润或亏损;通过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和彼此之间大量的应收应付账款,隐瞒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2、非经常性损益操纵: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联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通过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大额政府补贴和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四种手段,上市公司可以在短期内调整账面利润,以避免业绩变脸或满足再融资、保壳等目的。青海明胶在一季报中称半年报公司净利润将达到3700万元,较去年同期的25.38万元增长145倍,因此被灌上了“预增王”的名号。可事实上,青海明胶的一季度业绩惨淡,在营业收入实现1.92亿元之下,净利润却亏损638.8万元。原来,通过调查后发现,在其业绩暴增的背后,除去年同期实现的净利润基数较小外,公司上半年3700万增利并非来自主营产品的收入,而是通过变卖子公司股权。除此之外,青海明胶此前更已多次使用非经常性损益调节业绩。自2009年亏损1742.09万元后,2010年,公司凭借4292.02万元的税收返还、减免以及922.29万元的政府补贴实现扭亏,以55.42万元的净利润侥幸逃离了被ST的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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