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方案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方案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建筑设计概况

工程名称:奉节小龙潭国际大酒店及住宅工程B地块项目

工程地点:奉节县兴隆镇石乳村6社

建设单位:奉节县千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奉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安全监督单位:奉节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设计单位:广东省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福州开发区宏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重庆圣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奉节小龙潭国际大酒店及住宅工程B地块项目规划总面积15048 m2

。由18#、19#、20#、21#、22#楼组成。全部为高层商业楼。

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丙类。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筑物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基础结构形式:采用机械钻孔桩基础。

本工程地下室钢筋级别为HPB235、HRB335级、HRB400级、CRB550级。冷轧带肋钢筋严禁焊接接头。焊条采用E43型(用于HPB235钢筋),E50型(用于HRB335、HRB400钢筋)。挡墙混凝土C25,抗渗等级为P6。

2、结构基础设计概况

基础形式采用机械钻孔桩基础,基础持力层为中风化灰岩。各种基础垫层砼为C15。

二、编制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重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控制城区扬尘污染的通告。

2、为了突出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五项强制性规定”措施,确保防尘计划顺利完成,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体现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编制此扬尘控制方案。

三、扬尘控制组织管理体系

组项目经理

刘元涛

长项目技术负责人

丁泽东

材料负责

方孝甫组

施工负责

谢林组

后勤负责

李小春组

安全负责

唐承勇组

劳务公司负责员员员员员付建环境卫生、车辆冲洗

负责人:刘善安四、扬尘控制方案及措施

1、严格贯彻执行“五项强制性规定”

(1)严格实行现场全面封闭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设计为东面靠小龙潭砖砌1.8m高围墙以及办公室、门卫室、厕所外墙等临时设施进行围挡、隔断,南面采用钢管架加彩钢瓦,施工场地内与其他施工单位相邻位置用彩钢板或者竹编板搭设围挡,围墙应坚韧、安定、整齐、美观、规范,并按建筑工程文明工地标准执行。安全通道、加工房等按要求设置双层防护棚。建筑物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脚手架外侧钢管及通道钢管应刷成醒目的红白相间油漆。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转运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用彩条布加以覆盖处理。

(2)严格实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在材料出入口设置车辆进出冲洗设施,设置集水井、沉淀池专人换班冲洗,施工道路配置专人洒水清扫,防止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垃圾、高空抛撒造成的扬尘污染。

(3)严格实施泵送混凝土制度

本工程全部采用自拌泵送混凝土

(4)严格实施烟尘污染控制

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的气体,不得在现场煎熬沥青、熔融油毡,工地食堂燃料不得使用有烟煤和有异味的燃料,工程完工后及时算帐现场和平展场地,消除各种尘源,施工中的建筑垃圾必须通过楼梯或垂直运输机械进行转运,禁止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和颠倒建筑垃圾。

(5)严格实施车辆运输管理

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材料有防尘要求的(渣车、河砂、水泥、砖)等必须符合市政府的规定,凡进入工地有尘源的车辆必须冲洗明净,严禁带泥上路,车辆必须密闭运输,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为了广漠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决不允许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进出工地运输易洒漏物质。

2、完善扬尘污染措施

在施工扬尘控制“五项强制性规定”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和分析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中的经验,特别从场内地坪硬化、施工过程控制、施工洒水降尘作业控制三个方面着手细化。建筑工地必须张贴使用密闭车辆运输易撒漏物质的标语,必要时与运输企业、车主签定责任书,明确要求使用密闭车辆运输易撒漏物质。

3、建立健康扬尘控制制度

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康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及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

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

本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审阅签字,项目部盖章确认后,由公司负责人审批和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备案。

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指定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

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各施工工长→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作业班组,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本工程施工扬尘由项目经理亲自抓,做到有承诺、有计划、有措施、有督查、有落实,千方百计抓好扬尘控制、密闭运输工作。

4、建立巡视巡查制度

按照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施工过程的巡查力度,发现尘源快速处理,有用控制扬尘污染。

加强学习交流总结,推广新工艺,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科技意识,以有用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同时多到其它工程观察学习,借鉴优秀经验。

五、噪声控制措施

在施工时必须采取降噪措施。施工单位夜间(21∶00~06∶00)禁止使用各种(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机具进行昼夜施工、夜间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噪声限值;在居民区,白天噪声不能超过60分贝,夜间不能超过50分贝。积极推广使用优秀的低噪声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施工工地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采用建筑工地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对施工现场的电锯、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采取措施封闭,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施工单位在明锐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施工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将可能产生强噪声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06∶00~21∶00),尽量避免噪声扰民。因抢险等分外情况需要夜间持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备案。施工单位由于材料供应、持续浇注等临时紧张情况需要延长作业时间的,应紧张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可合适延长夜间作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晚上10时。

六、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的许可管理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临时许可制度。禁止噪声明锐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22∶00到次日06∶00进行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需要(如现浇桩基砼)或分外需要(抢修、抢险除外)必须实施夜间持续作业的,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经批准核发

《重庆市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方可施工。取得夜间施工许可,施工单位必须将夜间施工许可情况进行公示。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