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矿井是矿山生产的重要设施。为了保障矿井的安全运营,规范化的矿井设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介绍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1.设计目的

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034-2013)的要求,矿井设计的目的是在最小的成本和最高的效益的基础上,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高效运行。同时,要考虑到未来的拓展和改造。

2.矿井设计的基本原则

矿井设计必须始终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保证矿井运营的安全性,以减少矿山事故发生的可能。

(2)保证矿井运营的经济性,在达到安全的基础上,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高的效益。

(3)保障矿井运营的高效性,以提高矿产的开采、处理和交付效率。

(4)保证矿井设计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客观科学地评价、审核。

3.设计内容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1)矿井规模的确定:矿井规模是指矿井实施的年产量

和设备的规模,应该根据煤炭储量、矿床特征、开采技术及市场需求等综合考虑确定。

(2)矿山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分析:矿山地质条

件和水文地质条件是确定矿井设计方案的基础,必须对其进行细致、全面的分析和评价,以便确定开采方式、支护技术、排水方案等。

(3)矿井的布置:矿井布置应考虑矿井开采、供电、通风、通信、排水、运输、支护等因素,使得矿井布置合理、便于管理,并且适应未来的发展和扩建。

(4)采矿方法的选择:采矿方法是指选用的采煤技术,

包括露天开采和井下开采。采矿方法的选择必须根据煤矿储量、地质条件、可采程度、水文、瓦斯爆炸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选择最佳采矿方法。

(5)支护方案的确定:支护方案必须根据煤层的岩性、

构造及地质结构、煤层厚度以及瓦斯等危害因素,综合考虑采用不同的支护技术,以确保煤层的稳定性、充分采完和保障井下安全。

(6)安全防护措施:设计必须考虑到煤矿生产过程可能

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如瓦斯爆炸、矿井透水、煤层突水、煤层突出等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生产安全。

(7)环保措施:设计必须考虑到煤炭生产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包括煤层气的回收利用、废气治理、水处理、生态恢复等。

4.设计要求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还有以下几点要求:

(1)技术标准:矿井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技术标准,如GB、JT等标准。

(2)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必须经过质量评审,并在设计前、设计过程中和设计后进行复核验收。

(3)验收标准:设计应当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要求,经过相关的质量验收,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规范。

5.结论

随着煤炭工业的发展,对煤炭工业矿井的安全、高效生产要求越来越高。因此,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是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对于规范和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环保治理和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认真执行规范,才能保障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

煤炭工业矿井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最新版】

煤炭工业矿井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前言 本规范根据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的安排,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和分析,在基于我国煤炭工业矿井近几十年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经验,结合原煤炭部(81)煤基字第782号《煤炭部关于编报矿井施工组织设计的通知》,充分考虑了各地区、各企业的不同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矿井概况、5矿井施工总体部署、6矿井施工准备、7施工总平面布置、8主要单位工程施工方案、9建井主要生产系统设计方案、10矿井建设总进度计划、11目标管理计划、12施工安全管理、13绿色施工、14附图和附表。

目录 1总则....................................... - 1 - 2 术语......................................... - 2 - 3 基本规定................................... - 5 - 4 矿井概况................................... - 7 - 5 矿井施工总体部署.............................. - 8 - 5.1 基本原则.................................. - 8 - 5.2 矿井建设主要条件分析与评价.................- 8 - 5.3 施工总体部署.............................. - 8 - 6 矿井施工准备.................................. - 11 - 7 施工总平面布置.................................... - 12 - 8 主要单位工程施工方案.............................. - 13 - 8.1 一般规定...................................- 13 - 8.2井巷工程................................... - 13 - 8.3 土建工程...................................- 14 - 8.4 安装工程....................................- 14 - 9 建井主要生产系统设计方案............................- 16 - 9.1施工设备配套原则............................ - 16 - 9.2 提升与运输系统...............................- 16 -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005版(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71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15—2005,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原《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9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五年九月十四日

目录 前言 1 总则 2 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2.1 矿井资源/储量 2.2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3 井田开拓 3.1 井田开拓方式 3.2 井口位置与开采水平划分 3.3 开拓巷道布置 3.4 开采顺序与采区划分 4 井筒、井底车场及硐室 4.1 井筒 4.2 井底车场 4.3 主要硐室 5 井下开采 5.1 采区布置 5.2 采煤方法及工艺 5.3 采区巷道布置 5.4 巷道掘进与掘进机械化 6 井下运输 6.1 一般规定 6.2 井下煤炭运输 6.3 井下辅助运输 6.4 矿井车辆配备数量 7 通风与安全 7.1 通风 7.2 防水、防尘、防火、防煤与瓦斯突出 7.3 抽放瓦斯 7.4 安全监测、监控 7.5 矿井热害防治 附录A 固体矿产资源分类 附录B 煤炭资源量估算指标 附录C 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资源/储量类型及计算附件储量计算中的名词解释及相关问题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二~二00三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对原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94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十年来我国煤矿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考虑了我国煤矿建设项目的管理程序和入世要求,特别是引入了十年来国内外矿井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新的科研成果。初稿提出后,以多种形式征求了全国煤炭系统有关方面专家和单位的意见,经反复研究、多次修改,最后审查定稿,形成本规范。 本规范共15章,4个附录。和原规范相比,除章节构成有较大改变和适用范围由“设计”拓展到“预可研”及“可研”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动较大的有:改变了旧的煤炭资源储量分类计算原则和方法;修订了矿井设计工作制度和矿井设计服务年限;进一步改革矿井开拓部署,吸取国内外先进成熟、行之有效的煤层地下开采技术和采煤方法;提高以采、掘、运为主体的全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促进矿井生产的进一步集中化和高产高效;提高矿井安全技术装备和智能化技术装备的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进一步改革矿井地面布置和机修、材料供应体制;加强环境保护、重视资源合理开采、注重经济效益,保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略)

小型煤矿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小型煤矿设计规定 能源基(1992)88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煤炭工业小型物设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法令、方针、政策及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推广应用行之有效的各项先进技术和经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矿井建设速度,提高矿井建设经济效益,促进矿井建设现代化。 第1.2条本规定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6至30万t/a的新建、改扩建的国营小型煤矿。设计6万t/a以下的小型煤矿及6万t/a以上的乡镇矿井,可参照执行。设计生产能力45万t/a以上的地方国营矿井,原则上执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但必须考虑地方煤矿的特点。 第1.3条必须坚持基本建设程序。没有批准的相适应程度的井田地质勘探报告、矿区总体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得进行矿井初步设计。 第1.4条矿区开发根据资源情况=开发条件、结合国家需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有条件的先进行总体设计。总体设计应阐明设计指导思想,谁开发建设条件、确定总体设计的主要原则和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总体设计中,条件允许时,对煤炭加工、储装运、生产设施等可采取群矿集中和联合布置,同时要正确处理好统配矿与地方矿、国营矿、集体矿的关系,尽量避免重复建设,要贯彻“社会办矿”的原则,靠近城镇的国营煤矿,要结合城镇发展规划,将生活设施发培养费城镇适当的位置,以便充分利用城镇现有公共设施。凡有条件的都应实行社会化协作,不搞“小而全”。 矿区开发应先浅后深,先近后远,先易后难,先开发施工和征税条件比较简单,投入少、见效快的矿井。 第1.5条矿区总体设计中,地面运输、供水、供电、通信、环境保护、多咱经营、综合利用、地面爆破材料库位置和矿区中心、居住区规划等,必须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共同协商并取得有关部门同意。 确定矿井工程项目建设时,应落实电源、水源、通信和外部运输等建设条件。第1.6条矿井设计应体现开采正规化、质量标准化、采掘运机械化、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认真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坚持改革开放,领先科技进步,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选科学管理,做到工期短、投资省、达产快、综合经济效益好。 要做到布局合理,征税集中,系统完善,环节畅通,在甚至道布置上尽量养活井巷工程量,特别是应贯彻多做煤巷,少做岩巷的原则,以缩短建井工期,早出煤。要做到节能、节水、节约木材、节省土地。 第1.7条矿井设计一般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已批准的初步设计中规定的主要原则和内容,施工图设计阶段不得任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时,应报请原设计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准变更。 第1.8条矿井初步设计是矿井建设的基本依据文件,其内容、深度必须符劳动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J15—88、SHJ1060—84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规定了工业企业工作人员的生活用水量和洗浴用水量。 一般工业企业生活用水 工业企业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采用25—35L/人.班,小时变化系数为3.0~2.5,用水使用时间为8小时。 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按下表确定,淋浴用水延续时间为1小时。 车间卫生特征 每人每班淋浴用水定额(L) 有毒物质 生产性粉尘 其他 60 极易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极毒物质(如有机磷、三硝基甲苯、四乙基铅) 处理传染性材料、动物原料(如毛皮) 易经皮肤吸收或有恶臭的物质,或高毒物质。 严重污染全身或对皮肤有刺激的粉尘(如碳黑、玻璃棉等) 高温作业、井下作业 其他毒物 一般粉尘(如棉尘) 重作业 不接触有毒物质极粉尘,不污染或轻度污染身体(如仪表、金属冷加工、机械加工等) 40 石油化工企业生活用水定额 生活用水量应该按下列指标计算: 直接生产人员生活用水指标为35L/人.班(不包括淋浴用水),其小时变化系数为3 。直接生产人员的淋浴用水指标,可采用下表的指标。间接生产人员生活用水指标为30L/人.班(不包括淋浴用水),其小时变化系数为3。间接生产人员淋浴用水指标为40L/人.班。 类别 操作工种 用水量(L/人.班)

一类 原油卸车工、除焦工、金属热处理工、锻工、铸工、白土精制、碳酸钠挥手、硫磺回收、氮回收和污水处理场等单元操作工60 二类 仪表、机械加工、金属冷加工以及除一类以外的其他操作工 40 3.煤炭工业矿井生活用水定额 生活用水量按下列指标计算 生活饮用水为15~25L/人.班,K=3.0,用水时间为每班8小时。 食堂用水为10~15L/人.餐,K=2.0,用水时间为20小时,日常用水量按全日出勤总人数每人两餐计。 浴室用水量按下列指标计算 淋浴用水 最大班的淋浴用水量,可按每个淋浴器的流量为540L/h计算。淋浴的日用水量,按最大班淋浴用水量的2.5倍计算,K=1。淋浴延续时间为每班1h。 池浴用水 按每班使用的浴池面积乘水深0.7米计算。

煤矿矿井设计规范(DOC 121页)

目次 1 总则 (1) 2 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 (2) 和服务年限 (2) 2.1 矿井资源/储量 (2) 2.2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3) 3 井田开拓 (5) 3.1 井田开拓方式 (5) 3.2 井口位置与开采水平划分 (6) 3.3 开拓巷道布置 (7) 3.4 开采顺序与采区划分 (8) 4 井筒、井底车场及硐室 (10) 4.1 井筒 (10) 4.2 井底车场 (12) 4.3 主要硐室 (13) 5 井下开采 (15) 5.1 采区布置 (15) 5.2 采煤方法及工艺 (16) 5.3 采区巷道布置 (18) 5.4 巷道掘进与掘进机械化 (19) 6 井下运输 (21) 6.1 一般规定 (21) 6.2 井下煤炭运输 (21) 6.3 井下辅助运输 (22) 6.4 矿井车辆配备数量 (24) 7 通风与安全 (26) 7.1 通风 (26) 7.2 防水、防尘、防火、防煤与瓦斯突出 (28) 7.3 抽放瓦斯 (30) 7.4 安全监测、监控 (31) 7.5 矿井热害防治 (32) 8 提升、通风、排水和压缩空气设备 (35) 8.1 提升设备 (35) 8.2 通风设备 (40) 8.3 排水设备 (41) 8.4 压缩空气设备 (43) 9 地面生产系统 (46) 9.1 一般规定 (46) 9.2 井口布置 (46) 9.3 井口受煤仓 (47) 9.4 筛分、选矸与破碎 (48)

9.5 带式输送机运输 (49) 9.6 储存与装车 (49) 9.7 计量与煤质检查 (50) 9.8 矸石和脏杂煤处理 (51) 9.9 矿井修理车间及木材加工房 (51) 10 总平面布置及地面运输 (53) 10.1 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 (53) 10.2 工业场地防洪、排涝和竖向布置 (56) 10.3 场内运输 (59) 10.4 地面运输一般规定 (60) 10.5 标准轨距铁路站场 (61) 10.6 场外窄轨铁路 (63) 10.7 场外道路 (63) 10.8 水运 (64) 11 供配电系统 (67) 11.1 一般规定 (67) 11.2 电源 (67) 11.3 负荷 (68) 11.4 地面供配电 (69) 11.5 井下供配电 (71) 11.6 照明 (71) 11.7 雷电保护 (73) 12 智能化系统 (74) 12.1 一般规定 (74) 12.2 安全、生产监控及自动化系统 (74) 12.3 计算机管理系统 (76) 12.4 通信 (77) 12.5 信号 (79) 13 地面建筑、给水排水与供热通风 (81) 13.1 地面建筑设计一般规定 (81) 13.2 主要工业建筑物与构筑物 (84) 13.3 建筑面积指标 (86) 13.4 水源 (88) 13.5 给水排水 (89) 13.6 井下消防洒水 (90) 13.7 供热通风 (94) 13.8 矿井井筒防冻 (97) 13.9 锅炉房 (98) 13.10 矿井瓦斯利用及燃气 (99) 14 环境保护 (100) 14.1 一般规定 (100) 14.2 污染防治 (100) 14.3 生态保护 (101) 14.4 环境机构设置及专项投资 (101)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矿井是矿山生产的重要设施。为了保障矿井的安全运营,规范化的矿井设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介绍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1.设计目的 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034-2013)的要求,矿井设计的目的是在最小的成本和最高的效益的基础上,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高效运行。同时,要考虑到未来的拓展和改造。 2.矿井设计的基本原则 矿井设计必须始终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保证矿井运营的安全性,以减少矿山事故发生的可能。 (2)保证矿井运营的经济性,在达到安全的基础上,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高的效益。 (3)保障矿井运营的高效性,以提高矿产的开采、处理和交付效率。 (4)保证矿井设计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客观科学地评价、审核。 3.设计内容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1)矿井规模的确定:矿井规模是指矿井实施的年产量 和设备的规模,应该根据煤炭储量、矿床特征、开采技术及市场需求等综合考虑确定。 (2)矿山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分析:矿山地质条 件和水文地质条件是确定矿井设计方案的基础,必须对其进行细致、全面的分析和评价,以便确定开采方式、支护技术、排水方案等。 (3)矿井的布置:矿井布置应考虑矿井开采、供电、通风、通信、排水、运输、支护等因素,使得矿井布置合理、便于管理,并且适应未来的发展和扩建。 (4)采矿方法的选择:采矿方法是指选用的采煤技术, 包括露天开采和井下开采。采矿方法的选择必须根据煤矿储量、地质条件、可采程度、水文、瓦斯爆炸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选择最佳采矿方法。 (5)支护方案的确定:支护方案必须根据煤层的岩性、 构造及地质结构、煤层厚度以及瓦斯等危害因素,综合考虑采用不同的支护技术,以确保煤层的稳定性、充分采完和保障井下安全。 (6)安全防护措施:设计必须考虑到煤矿生产过程可能 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如瓦斯爆炸、矿井透水、煤层突水、煤层突出等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生产安全。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说明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说明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说明 煤炭工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产业,煤炭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能源资源,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然而,在这个过程中,煤炭资源的采取和利用有时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为了规范煤炭采矿行业的发展,确保矿工和环境的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本文将对这些规范进行详细说明。 一、《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炭采矿行业的基础安全法规,对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设施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也规定了煤矿企业必须依据规程编制、审核、批准、实施、检查和验收各类标准、规范、规程、技术文件、设计文件、报告书等。 二、矿井设计与安全评价规范 《矿井设计与安全评价规范》主要用于指导新建煤炭矿井的设计、建设与改建,以及现有矿井的安全评价和改进,包括了以下方面的规定: (1)采煤工作面设计

工作面设计是煤矿建设的核心部分,需要科学合理地布置采掘工作面。规范对于采煤工作面的布局、大小、方向等进行了严格规定,以确保矿工的安全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2)巷道设计 矿井巷道是连接各个采掘工作面的通道,需要精密细致的设计来确保其安全运行。规范对于巷道的截面、前方支护、路基保障、通气条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通风系统设计 通风系统是煤矿生产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对于采煤生产的稳定性、矿井空气质量的保障、矿工健康的维护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规范对于通风管道、风口、风机等设备的布置位置、容积、气流速度等进行了规定。 (4)水泵房设计 由于煤炭矿井运转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有水的渗入,如果放任不管,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因此,规范对于水泵房设备的类型、布置、功率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5)安全防护设计 煤炭采矿行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此必须采取各种措施来确保安全。规范对于矿井中的安全疏散通道、自救设备、应急广播设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矿井排水规范

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

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 一、前言 煤矿是我国紧要的能源资源,煤矿下井采煤是煤矿输送的关键 环节,安全稳定的井筒设计和斜井硐室建设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 紧要保证。本文对煤矿的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进行了认真的分 析和探讨,旨在提高煤矿设计和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确保安全和高效的生产。 二、煤矿斜井井筒设计规范 煤矿斜井井筒是采出地下煤炭时,向地下洞室输送物料和人员 的关键建筑物,它的设计和建设必需符合以下规范: 1.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煤矿斜井井筒的设计必需符合国家和煤炭工业行业的标准,如《煤矿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程设计规范》等。在设计过程中,必需严格遵奉标准,确保充足标准要求的设计。 2.井筒类型的选择 依据煤层厚度、采场形状和地质情况等因素,确定井筒类型。 一般情况下,采纳斜井或竖井作为重要采掘方式。斜井具有采掘面 积大、设备运输便利、煤层开采的调整性强等优点,适用于采矿面 与井的距离较近、煤层规律较好的情况。竖井具有采面深度大、采 掘厚度大、煤层掌控本领强等优点,适用于采矿面与井的距离较远、采高大的情况。 3.井筒直径的确定

井筒的直径是采煤效率、安全稳定的保证之一、需要依据井筒的用途、采掘面积、采煤周期和维护管理成本等因素,结合经济效益和安全要求,合理确定井筒直径。一般情况下,井筒直径应当充足以下要求: (1)适合地质条件和采掘方式; (2)充足配备的排风、提升设备的要求; (3)充足职业安全和设备维护要求。 4.井筒深度的订立 井筒深度是设计时需要考虑的紧要因素。当井筒深度超过肯定范围时,井筒内部既受到地压力的作用,也受到张力的作用,这就需要对井筒进行加固或者分段支护。确定井筒深度时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采煤方式和重要运输设备的要求,依据规范计算出井筒深度的合理值。 5.井筒加固措施 为保证井筒的安全稳定,设计时需要订立加固方案,并依据方案实行实在措施。加固措施有三种类型: (1)钢筋混凝土壳体加固:利用钢筋混凝土壳体来加固井筒,提高井筒的负荷本领和抗震本领。 (2)群静压浆注入加固:利用群静压浆泥胶、高抗剪强度注浆材料(如加强注浆材料等)对井筒进行加固。 (3)钢材和钢筋加固:在井筒内部和外部主力构件上加固钢材或钢筋,提高井筒的负荷本领和抗震本领。 三、煤矿斜井硐室建设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最新)

《煤炭工业矿井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征求意见稿) 前言 本规范根据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的安排,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和分析,在基于我国煤炭工业矿井近几十年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经验,结合原煤炭部(81)煤基字第782号《煤炭部关于编报矿井施工组织设计的通知》,充分考虑了各地区、各企业的不同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矿井概况、5矿井施工总体部署、6矿井施工准备、7施工总平面布置、8主要单位工程施工方案、9建井主要生产系统设计方案、10矿井建设总进度计划、11目标管理计划、12施工安全管理、13绿色施工、14附图和附表。 本规范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管理,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乙路182号,邮编710054:),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北段64号,邮编:710054)。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河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科技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北工程大学 山西诚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淮北矿业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许以俪张百祥张家勋康录安成蛟 贾宏俊姜玉松刘建玲宋洪均龚炳江 吴新华邢金林谭杰吕宝金魏允伯 朱周岐左永红刘沛林秦佳之孙跃华 王建设卜卫平刘志刚袁兆宽孔祥会 原伟

煤炭工业矿井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施工组织 设计规范 YUKI was compil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

前言 本规范根据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的安排,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和分析,在基于我国煤炭工业矿井近几十年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经验,结合原煤炭部(81)煤基字第782号《煤炭部关于编报矿井施工组织设计的通知》,充分考虑了各地区、各企业的不同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矿井概况、5矿井施工总体部署、6矿井施工准备、7施工总平面布置、8主要单位工程施工方案、9建井主要生产系统设计方案、10矿井建设总进度计划、11目标管理计划、12施工安全管理、13绿色施工、14附图和附表。 本规范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管理,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乙路182号,邮编710054:),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北段64号,邮编:710054)。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河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科技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北工程大学 山西诚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淮北矿业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许以俪张百祥张家勋康录安成蛟

煤炭工业矿井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最新)

煤炭工业矿井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最新) 煤炭工业矿井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最新) 《煤炭工业矿井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征求意见稿) 前言 本规范根据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的安排,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和分析,在基于我国煤炭工业矿井近几十年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经验,结合原煤炭部(81)煤基字第782号《煤炭部关于编报矿井施工组织设计的通知》,充分考虑了各地区、各企业的不同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范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管理,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乙路182号,邮编710054:),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北段64号,邮编:710054)。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河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科技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北工程大学 山西诚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淮北矿业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许以俪张百祥张家勋康录安成蛟 贾宏俊姜玉松刘建玲宋洪均龚炳江 吴新华邢金林谭杰吕宝金魏允伯 朱周岐左永红刘沛林秦佳之孙跃华 王建设卜卫平刘志刚袁兆宽孔祥会 原伟 主要审查人员:张胜利孙守仁刘长安温百根李炳胜 徐向荣李理化范强赵春孝 目次 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Revised by BETTY on December 25,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71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15—2005,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原《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9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五年九月十四日

目录 前言 1 总则 2 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矿井资源/储量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3 井田开拓 井田开拓方式 井口位置与开采水平划分 开拓巷道布置 开采顺序与采区划分 4 井筒、井底车场及硐室 井筒 井底车场 主要硐室 5 井下开采 采区布置 采煤方法及工艺 采区巷道布置 巷道掘进与掘进机械化 6 井下运输 一般规定 井下煤炭运输 井下辅助运输 矿井车辆配备数量 7 通风与安全 通风 防水、防尘、防火、防煤与瓦斯突出 抽放瓦斯 安全监测、监控 矿井热害防治 附录A 固体矿产资源分类 附录B 煤炭资源量估算指标 附录C 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资源/储量类型及计算 附件储量计算中的名词解释及相关问题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二~二00三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

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对原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94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十年来我国煤矿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考虑了我国煤矿建设项目的管理程序和入世要求,特别是引入了十年来国内外矿井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新的科研成果。初稿提出后,以多种形式征求了全国煤炭系统有关方面专家和单位的意见,经反复研究、多次修改,最后审查定稿,形成本规范。 本规范共15章,4个附录。和原规范相比,除章节构成有较大改变和适用范围由“设计”拓展到“预可研”及“可研”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动较大的有:改变了旧的煤炭资源储量分类计算原则和方法;修订了矿井设计工作制度和矿井设计服务年限;进一步改革矿井开拓部署,吸取国内外先进成熟、行之有效的煤层地下开采技术和采煤方法;提高以采、掘、运为主体的全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促进矿井生产的进一步集中化和高产高效;提高矿井安全技术装备和智能化技术装备的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进一步改革矿井地面布置和机修、材料供应体制;加强环境保护、重视资源合理开采、注重经济效益,保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略)

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标准 1总那么 为贯彻执行国家开展煤炭工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广应用露天煤矿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和治理经验,推动科技进步,维持煤炭工业可持续开展,提高露天煤矿经济效益,实现平安生产和合理开采煤炭资源,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大、中型露天煤矿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设计。小型露天煤矿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及工程设计可参照执行。 露天煤矿建设工程工程构成,应精干主业并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效劳的原那么。 露天煤矿工程设计,应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并贯彻可持续开展的原那么,以高产高效为目标,采纳现代化的技术装备,实行信息化治理,贯彻集中生产、减轻环境负担的方针。处理好近期与远期、以近期为主体的工程关系。 露天煤矿预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应依据矿田资源条件、外部建设条件、可能采纳的开采工艺、技术装备、地下水操纵方法及市场需求、资金筹措、投资效果等全面分析研究露天煤矿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合理性。 露天煤矿工程设计,必须贯彻综合利用的方针,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卫资源。对其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应加以回收利用或保卫。露天煤矿工程设计,对环保工程、水土维持工程和土地复垦工程,

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露天煤矿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全然规定 2.1 开采境地 露天煤矿的经济剥采比,应依据煤层赋存条件、剥离物特性、煤质、技术装备、资源回收率、生产本钞票、产品售价等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褐煤、非焦煤、焦煤的经济剥采比分不不宜大于6m3/t、10m3/t、15m3/t; 2 开采经济价值较低的低热值煤,应按其产品售价计算经济剥采比; 3 开采多种有用矿物的露天煤矿,应按其综合价值计算经济剥采比。 露天采掘场境地,应按境地剥采比小于或等于经济剥采比确定。对煤层赋存条件和地形复杂的露天煤矿应以平均剥采比进行校核。 露天煤矿工程设计,依据矿山具体条件,可考虑露天和矿井结合开采的可行性。 露天采掘场境地与相邻矿井开采境地之间,应设置境地煤柱。采掘场占地面积,宜按开采最终地面境地以外50m确定。当采掘场四周有输电线路、通信线路、道路、疏干落水孔及管网、防

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发展煤炭工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广应用露天煤矿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科技进步,保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提高露天煤矿经济效益,实现安全生产和合理开采煤炭资源,特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大、中型露天煤矿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设计。小型露天煤矿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及工程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 露天煤矿建设工程项目构成,应精干主业并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

1.0.4 露天煤矿工程设计,应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并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高产高效为目标,采用现代化的技术装备,实行信息化管理,贯彻集中生产、减轻环境负担的方针。处理好近期与远期、以近期为主体的工程关系。 1.0.5 露天煤矿预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应根据矿田资源条件、外部建设条件、可能采用的开采工艺、技术装备、地下水控制方法及市场需求、资金筹措、投资效果等全面分析研究露天煤矿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合理性。 1.0.6 露天煤矿工程设计,必须贯彻综合利用的方针,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资源。对其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应加以回收利用或保护。 1.0.7 露天煤矿工程设计,对环保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和土地复垦工程,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1.0.8 露天煤矿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1 开采境界 2.1.1 露天煤矿的经济剥采比,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剥离物特性、煤质、技术装备、资源回收率、生产成本、产品售价等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褐煤、非焦煤、焦煤的经济剥采比分别不宜大于6m3/t 10m3/t 、15m3/t; 2 开采经济价值较低的低热值煤,应按其产品售价计算经济剥采比; 3 开采多种有用矿物的露天煤矿,应按其综合价值计算经济剥采比。 2.1.2 露天采掘场境界,应按境界剥采比小于或等于经济剥采比确定。对煤层赋存

煤炭工业矿井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前言 本规范根据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的安排,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和分析,在基于我国煤炭工业矿井近几十年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经验,结合原煤炭部(81)煤基字第782号《煤炭部关于编报矿井施工组织设计的通知》,充分考虑了各地区、各企业的不同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矿井概况、5矿井施工总体部署、6矿井施工准备、7施工总平面布置、8主要单位工程施工方案、9建井主要生产系统设计方案、10矿井建设总进度计划、11目标管理计划、12施工安全管理、13绿色施工、14附图和附表。 本规范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管理,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乙路182号,邮编710054:),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北段64号,邮编:710054)。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河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科技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北工程大学 山西诚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淮北矿业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许以俪张百祥张家勋康录安成蛟 贾宏俊姜玉松刘建玲宋洪均龚炳江 吴新华邢金林谭杰吕宝金魏允伯 朱周岐左永红刘沛林秦佳之孙跃华 王建设卜卫平刘志刚袁兆宽孔祥会 原伟 主要审查人员:张胜利孙守仁刘长安温百根李炳胜 徐向荣李理化范强赵春孝

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标准

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 1 总则 1.0.1为贯彻执行国家发展煤炭工业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小型矿井建设标准,提高采掘机械化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采,促进小型矿井有序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为30~300Kt/a的新建、改建、扩建小型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矿井设计。 1.0.3小型矿井必须按国家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并持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进行设计;小型矿井的开发建设不得对邻近矿井,特别是大、中型矿井构成安全隐患;大、中型矿井井田不得规划设计小型矿井。 1.0.4小型矿井设计,必须坚持基本建设程序,应有批准的井田地质勘察报告。 1.0.5小型矿井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的条例、规程和规定,建立和设置完善的安全设施与防护手段,为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作业环境、减少职业病发生创造条件。 1.0.6小型矿井设计应体现集中化、正规化、机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行科学管理。 1.0.7小型矿井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2.1 矿井资源/储量 2.1.1小型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批准的井田详查或勘探地质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勘探或井田详查(最终)地质报告进行,且必须对勘探程度、资源可靠性、开采条件与其经济意义等作出评价。 设计生产能力60kt/a与以下矿井,当地质构造特别复杂,不能提供井田勘探或井田详查(最终)地质报告时,应根据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提供并经地方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核(批)或备案的地质勘察报告进行设计。 2.1.2小型矿井设计应根据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资源量,按国家现行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与《煤、泥炭地质勘察规》DZ/T 0215划分矿井资源/储量类型,计算矿井地质资源量、矿井工业资源/储量、矿井设计资源/储量和矿井设计可采储量。划分矿井资源/储量类型与计算矿井资源/储量的具体规定见本规附录A、附录B、附录C。 2.1.3矿井资源/储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矿井设计资源/储量时,应从工业资源/储量中减去断层、防水、井田境界、地面建(构)筑物等永久煤柱煤量与因法律、社会和环保等 因素不得开采的煤量;计算设计可采储量时,应从设计资源/储量中减去工业场地、井筒、井下主要巷道等保护煤柱煤量和开采损失煤量; 2其煤柱留设要求与计算方法,必须符合现行《建筑物、水体、铁路与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有关规定。 2.1.4矿井采区回采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厚煤层不应小于75%。 2中厚煤层不应小于80%。 3薄煤层不应小于85%。 2.2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2.2.1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资源条件、外部条件、技术装备水平、国家或地区对煤炭的需求与经济效益等因素,通过多方案比较后确定。 2.2.2小型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划分为300、210、150、90、60、30kt/a。 2.2.3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宜按年工作日330d,每天净提升时间16h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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