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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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管理规定(1)

中层干部管理规定(1)

中层干部管理规定(1)
一、介绍
为了拓展公司的业务和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发展了许多中层干部。

这些中层干部承担着比员工更多的责任和工作任务,需要更高的管理技能和经验。

因此,公司需要对中层干部进行专门的管理和培训。

本文旨在阐述公司针对中层干部的管理规定,以便更好地对其进行管理和培训。

二、管理规定
1. 聘任
公司将根据中层干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个人的工作能力和经验,进行聘任。

中层干部将必须签署合同,明确职责和工作内容,并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

2. 岗位培训
中层干部将需要接受公司的相关培训,以提高管理和技术能力。

公司将定期组织各种培训和措施,以确保中层干部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3. 业绩考核
公司将根据中层干部所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这将涉及到业绩目标的设定、考核方法以及对不符合标准的干部的制定纠正措施。

4. 惩戒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的中层干部,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建立健全的惩戒机制。

5. 离职
中层干部的离职必须经过公司的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公司将根据离职原因和处理结果,对中层干部是否适合重新聘用进行考虑。

三、
中层干部对于公司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制定这些中层干部管理规定,公司将更好地对其进行管理和培训,以确保其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公司也将建立并完善相关的中层干部培训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单位中层干部离职管理制度

单位中层干部离职管理制度

单位中层干部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中层干部离职管理,保障组织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中层干部的离职管理。

第三条单位中层干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的有关规定履行离职手续。

第四条单位中层干部离职应当符合职业操守,保持单位中层干部的形象。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人才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中层干部的离职管理工作。

第二章离职程序第六条单位中层干部离职应当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向组织人力资源部门递交书面离职申请。

第七条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单位中层干部的离职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离职手续。

第八条单位中层干部离职手续应当包括离职申请书、离职报告、离职交接材料、离职材料交接单等。

第九条单位中层干部离职应当在规定的离职日期前完成离职手续,并做好离职交接工作。

第十条单位中层干部离职后,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做好离职人员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处理工作。

第三章离职待遇第十一条单位中层干部离职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享受相应的离职待遇。

第十二条离职待遇包括工资离职补偿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十三条单位中层干部离职后,组织应当积极帮助其重新就业,提供相关的离职再就业服务。

第四章离职管理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离职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中层干部的离职管理。

第十五条采取必要措施,提高在职员工对离职流程的了解,消除员工对离职流程的恐慌和不信任,确保在对离职员工合理安排和保障的同时,保护对离职员工的隐私。

第十六条离职员工在离职的前7天内应当做好交接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业务、项目资料、公司资产、企业信息交接。

第十七条单位中层干部离职前,应当向所在单位提交离职报告,并在离职报告中说明离职的原因和目的。

第十八条单位中层干部离职应当及时与组织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保障离职手续的及时审批和办理。

第十九条单位中层干部离职后,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调查和研究,探索离职原因,促使单位改善离职情况,并根据离职调查和研究结果对现有离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中层干部晋升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晋升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晋升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晋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层干部的晋升程序,提高中层干部素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组织内所有中层干部的晋升管理工作。

第三条晋升标准
根据岗位要求、业绩表现、职业操守和领导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确定中层干部晋升标准。

第四条晋升程序
1.提出晋升申请:中层干部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向其直接上级提出晋升申请。

2.材料审查:上级领导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请人满足晋升条件。

3.考核评估:组织开展中层干部晋升考核评估,从业绩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4.综合评定: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和晋升标准,形成综合评定意见。

5.批准决策:上级领导根据综合评定意见,审批并决定是否批准晋升。

6.宣布结果:组织将晋升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公示晋升人选。

第五条晋升激励
对成功晋升的中层干部,组织将给予相应的薪酬调整、职务升级、培训机会等激励措施,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六条晋升后管理
晋升后的中层干部应按照组织的要求,履行相应职责,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并发挥晋升后的作用。

附件:
1.中层干部晋升申请表
2.中层干部晋升考核评估表
3.中层干部晋升综合评定意见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1.岗位要求:指对中层干部岗位所具备的技能、知识、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2.业绩表现:指中层干部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贡献。

3.职业操守:指中层干部在职业行为中所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

4.领导能力:指中层干部在组织中具备的领导和管理能力。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为规范我校中层机构和中层干部管理,深入推进中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据《城南新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规范我校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一、中层机构设置与职数我校中层机构设置坚持“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

学校中层机构统一设置为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学生处、督导室。

少先队辅导员原则上由学生处成员兼任。

总务主任兼安保处主任。

职数如下:部门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学生处督导室主任副主任学校群团组织根据相关规定设置。

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胜任职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教育规律办事,开拓创新,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新任中层干部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区级及以上赛课一等奖。

3.新任中层副职,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应具有担任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或处室干事二年以上经历。

4.新任中层正职,应具有中级职称和中层副职二年以上经历。

5.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中层干部的聘用及管理1.实行报批制度。

选拔聘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在规定的机构设置和职数限额内进行。

选拔聘用前,学校应向区社事局报送中层职位空缺情况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局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实行竞岗制度。

学校中层职位出现空缺,应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竞聘上岗程序一般包括制定方案、公布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测评、公示结果及上报区社事局备案等环节。

3.实行试用期制度。

学校新任中层干部试用期为一个学年。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试用期内享受相应岗位职务待遇。

4.学校中层干部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

5.实行任职年龄限制制度。

凡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2周岁,原则上不再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职务,但可享受相应待遇。

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中层干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层干部的管理,建立健全中层干部考核评价监督体系,提高中层干部综合素质,结合本行业特点,打造一支懂管理、会经营的中层干部队伍,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中层干部。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把党管干部与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监督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六)依法、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综合管理部是中层干部的管理职能部门,在公司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日常管理、考察、考核、任免的具体事务工作。

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会同监察部门对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实施考核、评价、监督。

受理对中层干部和选拔任用工作问题的举报。

(二)对违反公司中层干部管理规定的问题,会同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三)配合监察部门开展相关监督工作。

(四)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听取对中层干部工作的意见,掌握中层干部情况,对考评、任用具有建议权。

中层干部任免,要充分征求监察和党群部门的意见,实行“廉政一票否决”制。

中层干部考察、考核、评议、任免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

第三章职数、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第五条公司中层干部数量严格按照公司定员设置职数执行;因机构变动或业务增加需要增加职数的,由公司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后报黄河公司审批;中层干部聘任人选一般从中层后备管理人员中产生。

第六条中层干部任职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以及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熟悉本职业务,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

(三)工作勤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业绩突出。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有团结共事的良好素质,群众基础好。

中层干部聘用管理规定(3篇)

中层干部聘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中层干部的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中层干部的聘用、考核、培训、晋升、调整和辞退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层干部聘用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实绩,选拔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中层干部聘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坚持依法依规、分类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五条聘用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六)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聘用为中层干部:(一)受到党纪处分未满规定的处分期限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二)受到政务处分未满规定的处分期限或者正在接受政务处分的;(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七条中层干部聘用程序分为以下步骤:(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单位内部公告、网络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岗位、条件、数量、待遇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要求进行报名,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与考核: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面试等考试,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考核。

(四)体检与考察:对考试、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同时进行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审查等。

(五)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是按一个系统内干部职级划分而得出的类别名称。

那么关于中层干部管理有哪些办法你知道吗?本文是店铺精心编辑的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你!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篇一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干部考核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的要求,建立全局领导干部量化考核评价体系。

通过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激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导向,不断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建设一支精干高效、作风优良的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全局各项重大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考核原则(一)干部考核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

(二)干部考核要建立多角度、多方法、多层次的全方位立体考核,自我考核、领导考核、同级考核、下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

(三)干部考核工作要坚持严肃、严格的原则,避免考核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四)坚持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奖罚分明的原则。

认真兑现奖惩,凭实绩选用干部,以调动干部的积极性。

三、考核对象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局、各基层工商所副股级以上干部。

由市工商局管理的副科级干部参照本方案考核,局党委书面向市局报告考核结果,并建议市局进行相应调整。

四、考核内容(一)德。

主要是政治思想表现、个人品德、组织观念及遵纪守法情况。

主要包括①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②与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③认真执行党委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团结同志,能够起到带头作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能。

主要是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由副科级提正科级职务,原则上要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由下一级提任上一级正科原则上应在下一级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

4、企业领导一般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破格提拔但不得越两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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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制度,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用人机制,促进公司各部门工作卓有成效地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是指公司内部各部门、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含副职)。

第二章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条件好,责任意识浓,事业意识强,开拓意识好;
2、专业对口,业务熟练,肯于上进,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工作组织和协调能力;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务实求新,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大局意识;
4、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和纠正错误;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5、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公司利益为重,凡事从集体利益出发,有全局观念,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6、能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思想先进,团结同志,热爱本职工作。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产生
第四条:中层干部的产生,按照民主推荐、任前公示、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试用期一年的办法实行聘任制。

试用期满后,经个人述职、职工民主评议、公司考核达到合格后才可正式聘任。

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用,在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下,应从工作实际出发,选拔有实际工作能力、能够真正带动部门工作开展的人选,新提拔的中导干部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第六条:中层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每年须写出书面述职报告进行个人述职,经职工民主评议、公司考核达到称职以上,才可在下一年度中继续聘任.
第七条:中层干部每年聘任一次,期满不再续聘的,视为自动解职,不再享受公司所规定的有关待遇。

但男同志连续担任中层干部12年以上、女同志10年以上,因年龄关系退居二线的,取消职务津贴,其他按离职前岗位待遇的80%计算。

第四章中层干部的职责
第八条:中层干部应切实履行职责,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开展工作,既坚持原则,又要方法灵活,当好领导帮手。

第九条:负责起草、修订本部门月、季和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

第十条:承担本部门责任,认真落实既定计划,圆满完成工作目标.
第十一条:认真执行领导决策和办公会议布置的各项任务,
圆满完成各项临时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时,须主动作出解释。

第十二条: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职工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充分调动本部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自觉做好保密工作,对涉及公司的有关商业秘密、会议讨论细节等不对外乱讲。

第十四条: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形成团结一致、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

第十五条: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地展开各项工作和任务.
第十六条:自觉遵守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第十七条:中层干部“十要、十不要”
1、要重点,不要事无巨细;
2、要措施,不要随心所欲;
3、要实干,不要浮夸说教;
4、要率先,不要落后于人;
5、要奉献,不要缩头推辞;
6、要身正,不要言行不一;
7、要认真,不要中庸和事;
8、要敢当,不要回避推委;
9、要真诚,不要弄虚作假;
10、要业绩,不要平淡无彩.
第五章中层干部的述职及考核
第十八条:公司对中层干部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考核方式按本人述职、职工评议和领导班子认定相结合的形式。

1、自我述职.每年年终,中层干部要对本年度个人及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并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整理;
2、职工评议。

中层正职须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中层副职须写出书面述职报告,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中层干部述职情况进行评议;
3、领导班子认定。

领导班子根据中层干部年度工作业绩,结合干部述职和民主测评情况,对其进行年度工作认定.
第十九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及述职,每年年终进行一次.
第六章对中层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第二十条:为激励中层干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凡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同志,可按规定享受岗位津贴和奖励,具体办法按另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中层干部应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业务管理水平和良好的心理、政治素质,对工作要科学地进行统筹安排,不得因工作失误影响公司整体形象或造成经济损失.如有以下情况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予以停职检查或就地免职:
1、由于工作安排不周、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2、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3、出入色情场所道德败坏、赌博等行为的,或其他行为受到政法部门处理的;
4、监守自盗,损害集体利益的;
5、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故意制造混乱,影响单位安定团结的;
6、本人的言行在社会上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7、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对公司决定强烈抵制,拒绝落实的;
8、弄虚作假,向领导隐瞒真实情况,导致领导决策失误的。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重点培养有知识的年轻同志担任中层领导,原则上达到男同志48~52岁、女同志45~48岁的,不再担任中层领导,个别职称比较高、特别优秀、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的老同志,确因工作需要,经个人述职、职工评议和公司考核称职的,可适当放宽。

第二十三条:公司领导的任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有关部门决定.
第二十四条:随着公司的发展、队伍、机制的变化需对本办法进行修改时,以修改后的新规定为准;或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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