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积分奖励管理办法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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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EM

宝鸡南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TEM1004-2010员工积分奖励管理办法

2010-9-20发布2010-9-20实施宝鸡南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发布

员工积分奖励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调动全体员工主要参与精益改善活动的积极性,明确改善活动奖励的运行方式,提高改善意识,以及提升品质,降低成本,促进管理,形成全员改善文化,达到不断革新企业运营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中层以下员工。

3.制定依据

时代电气Q/TEG1148-2009 员工积分奖励管理办法

4.具体内容

4.1员工积分奖励申请范围

4.1.1申请受理范围

4.1.1.1经营管理方面:有利于公司、部门、车间或班组文化建设,有利于现场管理,提高团队士气等。

4.1.1.2品质改善方面:减少成品不良的动作改善、工具改善、检测方法及流程改善,提高产品质量等。

4.1.1.3降低成本方面:效率提升,作业方法改善,制造流程改善,工具改善,物流改善,布局改善,其他成本降低之方法等。

4.1.1.4生产技术方面:生产方式改善与变革的方法与建议,新生产技术的建议与想法。

4.1.1.5其它方面:有关安全生产,生产环境等方面的改善;其他有利于部门工作开展的改善。

4.1.2申请不受理范围

没有实施的改善申请将不予受理;非建设性之批评、抱怨、涉及人身攻击内容,以及无具体改善内容或重复内容的申请等将不予受理;涉及公司福利、薪酬、人事异动及任免等内容的改善不予受理。

4.1.3申请的其它原则

4.1.3.1对于多人合作或者跨部门合作的同一个改善活动,只能够以个人身份进行提报一次,奖励结果自行协商分配;

4.1.3.2对于已经完成评审后重复提报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1.3.3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原则上不予受理,或者在评分上酌情考虑。

4.2申请的处理流程

4.2.1员工通过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的方式,每月20日前,填写《员工积分奖励申请单》,向各自所在部门提交。

4.2.2各部门先行进行实际效果评审、检查并在《员工积分奖励申请单》上签署意见。每月22号之前将部门初评的《员工积分奖励申请单》提交综合管理部。部门意见不管是同意或者不同意均需写清楚具体理由。

4.2.3综合管理部组织评审组讨论评定。各部门评定为鼓励奖和六等奖的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即可,综合管理部不需再行评审。

4.2.4评审组评审为六等奖以上的,由综合管理部提交南车时代电气,经南车时代电气确认后公布。

4.2.5每个月月初,由综合管理部向各部门发送上月评审结果,各部门在看板上公布。综合管理部视情况组织员工积分奖励改善效果的发布会。

4.3员工积分奖励申请的评审

员工积分奖励申请的评审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的改善评审小组(由相应类别的专家库成员组成)根据以下评审基准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

4.3.1评审评分参考基准

4.3.2解释说明

4.3.2.1创新性方面(20分)

4.3.2.1.1改善申请必须对改善、改革有积极促进作用;

4.3.2.1.2在此之前没有类似的作业方法、加工方法或管理体制等;

4.3.2.1.3能更高层次考虑问题(即超出本职工作范围)可考虑加分;

4.3.2.1.4因对本职工作没做到位而进行更正的改善申请,得分须相应扣减;

4.3.2.2实施难度方面(20分)

4.3.2.2.1能体现实际价值,产生实际效益;

4.3.2.2.2虽未能实施,但非常有创意也可以参加评审;

4.3.2.3实施效果方面(40分)

4.3.2.3.1依据投入产出经济原则计算改善效果;

4.3.2.3.2改善效果有数据说明,有可操作性,可衡量;

4.3.2.3.3品质改善时,减少生产中七大浪费的改善可加分。

4.3.2.4可推广性方面(20分)

4.3.2.4.1改善方法可否运用于其它工序或其它环节,若可以则依水平展开范围进行评定;

4.3.2.4.2改善后的方法可否标准化;

4.3.2.4.3改善手段本身可否标准化。

4.3.3奖励制度

员工个人积分评价及奖励标准

年度评价及奖励标准

说明:计算公式:

人均积分:(部门员工积分总和/部门人员总数);

员工积分以时代电气员工积分奖励评定结果为准;

以上奖项所有评定的积分是指在每个评比周期内的积分,不同评比周期不进行累积。

4.3.4命名活动

4.3.4.1员工的创意改善可以用本人的名字命名,命名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4.3.4.1.1采用本名:如李四改良了某种工艺,那么该工艺可以命名为“李四加工法”,激励员工积极开发创新;

4.3.4.1.2采用团队名字:如多名员工在企业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其所在的部门、班组可以以其名字来命名。

4.3.4.1.3新命名类:如果不使用本名,由创意改善者本人可以自行命名,公司予以审批即可。

4.3.4.2命名活动推行注意事项。

4.3.4.2.1评价标准、方法要明确。

4.3.4.2.2执行部门有权威性和公信力。

4.3.4.2.3严格把关,确保命名的真实有效。

4.3.4.2.4坚持一视同仁,不可挫伤员工的积极性。

4.3.4.2.5凡是经过命名的革新,综合管理部统一制作证书,总经理签署颁发。

4.3.4.3发表制度

综合管理部根据改善申请收集情况选定季度推广改善案例,视情况每季度举行一次发表会,

表彰优秀的改善事例、人员等。发表活动统一采用幻灯片报告发表,通过报告上的照片、图表内容,将改善推进结果如实展示。发表活动要做到重在分享、实事求是。

5.附件

5.1《员工积分奖励申请表》

5.2评审流程

自本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原Q/TEM1004-2010《员工积分奖励管理办法》废止。

附加说明:

本管理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办法起草人:张燕

本办法校核人:王宝平

本办法审核人:李子彤

本办法会签人:张俊枢

本办法批准人:张向阳

附件1

备注:

1、评审组评审时,应复印此表发给每个评委,由评委填写评审意见。

2、评审组组长汇总评委意见,明确各项结论,得出提案总得分。

3、公司员工积分专管员根据评审结论,向相关部门传递。

附件2

评审流程

员工管理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员工管理)年度优秀员工 评选办法

年度评优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提升和挖掘员工的能力为公司创造更好的效益,特制定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已转正的正式员工,包括各部门、分厂、科室人员。 三、评选原则 1、优秀员工应符合本评选办法中的申报条件; 2、优秀员工选应能够获得评选小组60%及之上员工认同; 3、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且以数量化的业绩为准; 4、不同级别的优秀员工应符合评选要求,不得因人数不达标而降低评选标准。 二、评定小组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的开展,特成立评定小组,人数应占职工人数的20%。 (壹)评定小组成员: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小组成员: ①各部门经理、副经理; ②人力资源部;

③职工代表(工龄于3年之上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二)职责: 1、审核各提名人的工作汇报情况; 2、对评定各提名人选的情况进行投票。 四、奖项分类及名额分配 五、评选条件 1、个人奖项推荐评选的必备条件 (1)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权重80%): ①副总经理以下岗位员工公司连续工作1年之上,副总经理于公司任职时间半年之上,(优秀施工员于公司任职时间半年之上); ②遵守考勤纪律,年总出勤率于96%(含)之上; ③年度员工绩效考核指标于90分之上的; ④必须要求有数量化可考证的书面个人业绩汇报,业绩的80%为该部门关键

业绩指标,20%为个人工作业绩指标,总体指标80%完成为达标,考评小组以此进行考评。 ⑤本年度未受过任何形式的行政处分。 (2)优秀员工其它评选条件(权重20%): ①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 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勤恳恳、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为企业员工树立良好形象且起带头作用者。 ③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计划系统,能自觉力求改善创新。 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工作效率高,沟通能力强,较强的团队精神及团队协作能力。 ⑤对公司的发展有重要贡献,成本意识、奉献意识较强,不计较个人得失。 ⑥积极支持、热情参和公司的各项工作,于维护企业和员工共同利益,维护企业稳定、加快企业发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2、个人奖项评选的特定要求: (1)年度先进工作者 ①评选对象:部门副经理以下岗位员工(除市场部项目经理及工程部项目经理); ②推现比例:制造部评选人员比例占评选当月总人数的10%;职能部门合且为壹个单位,评选人员比例占评选当月总人数的10%。 ③为完成部门、公司业绩指标做出突出贡献的,年度个人关键业绩指标于90%之上的; ④工作执行力强,业务能力强,工作积极勤奋,能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

公司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招聘录用作业,吸引、招募、保留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 三、聘用原则 1.公开招聘、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2.能力与岗位要求匹配; 3.内部调配与外部招聘相结合; 4.实行“亲属回避制”。为保证客观公正及便于管理,公司禁止内部员工举荐亲属、朋友、原单位同事到同一部门或工作关联岗位工作。特殊情况(如因业务关系需要安排人员或对高级人才的推荐)须经董事局主席批准,且候选人须符合全部任职资格要求,并经过正常招聘、筛选程序后方可录用。 四、岗位聘用条件 1.凡年满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本公司相应岗位聘用条件者,均属聘用对象; 2.受聘人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审查,履行岗位工作标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3.详细录用条件见录用、报到部分 五、招聘申请程序 行政人事部为公司负责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用人部门(分公司)提出招聘申请及行政人事部实施招聘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六、招聘需求沟通 行政人事部在处理招聘作业时,应优先考虑从公司内部调整、提升人才。为此,行政人事部需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 1.目前是否有足够的员工,是否合理利用了公司现有人力资源; 2.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是否允许支付新增人员的费用; 3.所需人员可否在公司内部进行调配或选拔,使公司人才得到合理流动或晋升; 4.可否对现有人员进行轮换作业培训,以便岗位缺员时临时顶替。 七、招聘计划 人员增补需求经过审核确认后,行政人事部必须制订招聘计划或方案,其内容包括:招聘渠道、方式、时间、经费、地点、工作人员、招聘条件、录用原则、录用程序等。 (一)选择招聘渠道 1.内部招聘: 1)行政人事部与各部门沟通,确定是否从内部调派; 2)行政人事部向公司员工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内部公开招聘。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建市[2007]9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试验、施工图审查等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由建设部制定和颁布。 第四条建设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标准;负责指导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档案;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国联网的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平台;负责对外发布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信息;负责指导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采集、审核、汇总和发布所属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记录,并将符合《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时报送建设部。报送内容应包括:各方主体的基本信息、在建筑市场经营和生产活动中的不良行为表现、相关处罚决定等。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诚信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对本地区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进行检查、记录,同时将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及时报送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中央管理企业和工商注册不在本地区的企业的诚信行为记录,由其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采集、审核、记录、汇总和公布,逐级上报,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建立和完善其信用档案。 第五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机构人员,落实责任制,加强对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督检查以及不良行为记录真实性的核查,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保全不良行为事实的证据和资料,不良行为记录报表要真实、完整、及时报送。 第六条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诚信行为记录、信息发布和信用评价等工作,推进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要完善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信息平台,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自行或通过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以及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执法检查、督查和举报、投诉等工作,采集不良行为记录,并建立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司法、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模板】

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本办法所称的“职业技能”,包括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技能等级、职业培训包,专项职业能力以及为稳定和促进就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技能精准扶贫计划,经地级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专项技能提升项目。在本办法中,将专项职业能力、专项技能提升项目、职业培训包等统称为专项能力,专项能力证书不分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及高级技师(一级)证书五个等级。 政策解读:可申领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职业技能项目包括:国家公布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技能等级、国家批准的职业培训包和专项职业能力、以及经地级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专项技能提升项目。地级以上市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的专项技能提升项目,应有专业人员编写的项目大纲、培训内容和课时安排、明确的合格标准和考核鉴定方式等材料。地级以上市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的专项技能提升项目,核发所在地级以上市政府人社部门用印的培训合格证书;乡村工匠经培训合格后,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统一样式、监制的《乡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 二、本办法所称的“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简称技能 - 1 -

补贴,下同)”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技能补贴从省级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再从各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仍有缺口的,由当地财政资金解决。就业补助资金(含中央财政补助各地的就业补助资金、省级就业创业政策性补助资金)用于技能补贴部分单独核算,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等按照本办法执行。 政策解读: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简称技能补贴,下同)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地级以上市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的专项技能提升项目,可以将两项补贴合二为一,也可分开设立补贴标准。技能补贴专项资金不足支付的,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地方财政有解决资金缺口的责任。 三、本办法所称证书包含我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我省地级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项能力证书。 政策解读:在本办法中,明确将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我省地级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项能力证书纳入我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范围。 四、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XX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用工需求以及技能人才供给状况,制定并公布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发布其他职业(工种)、项目技能人才供求情况,并根据供求状况,在 - 2 -

公司优秀员工评选方案35833

湖北××公司优秀员工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加强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同时塑造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制定和实施有效的激励机制,为员工提供一种融洽和谐的氛围,一个以人为本的体制,一个自我实现的舞台,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增强向上管理和自我进取意识,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之目的,从而有效地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二、优秀员工定义: 优秀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中思想进步、道德高尚、工作敬业、富有团队和奉献精神的先进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他们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员工为公司努力工作,奋力拼搏,是公司建设发展的骨干和力量,是员工的代表。 三、评选原则: 1、评选过程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优秀员工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3、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4、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四、评选范围: 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或处在试用期(两个月以上)特别优秀员工。 五、评选条件: 1、工作态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勤奋好学,工作认真负责; 2、对公司的忠诚度:人品正直,对公司内部资料严格保密,能站在公司的角度考虑问题,忠于公司; 3、工作成绩: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职责内工作完成好,工作效率高,做事情讲究方法; 4、工作能力:工作执行能力强,处理问题灵活; 5、工作原则:工作责任心强,做到言行一致,原则性强; 6、出勤状况:无迟到早退,无经常请假情况; 7、团结同事:同事间相互团结友爱,工作上热心帮助同事。

六、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数量=全员在职员工总人数*20%(进位取整数) 例如:雨晴宜昌办公室目前在职人数8人,评选名额数量=8*20%=1.6≈2名。 七、成立优秀员工评定小组 1、成立评定小组是确保评选活动在公司管理层控制之下进行的必要保障;同时由于评定小组由管理层各级领导组成,能够使评选获得各方认可、客观和公平的工作氛围。 2、优秀员工、干部评定委员会的组成: (1)、公司高管1人(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3)、考核专员 3、委员会的职责:(1)、召开优秀员工评定会议,拟订评选计划、安排评选各项具体事宜;(2)、评定各提名人选的绩效情况并给出结论。 4、输出:评定小组成员名单 八、评价部门分公司绩效状况 1、部门绩效状况是评选优秀员工的基础,一个绩效很差的部门很难有表现优异的员工,评选优秀员工首先应考虑绩效表现比较好的部门。 2、评价部门绩效状况的流程:(1)、行政人力资源部向公司各部门和人员发放《部门绩效评议表》:(2)、各评议方本着客观、公平原则进行评议;(3)、行政人力资源部回收《部门绩效评议表》,根据评价方权重比率统计各部门得分,排出次序;(4)、总经理审批。 3、输出:《部门绩效评议表》 九、根据绩效状况分布申报名额 1、根据绩效状况评定次序对各部门进行强制分布,形成良好、普通和较差三个级别 2、处于良好评定范围内的部门按1:4比例申报优秀员工人选(即根据部门总人数/25得出的四舍五入的整数申报) 3、处于普通评定范围内的部门按1:6比例申报优秀员工人选(即根据部门总人数/50得出的四舍五入的整数申报) 4、处于较差评定范围内的部门原则上不给予申报名额,如遇特别情况另行

集团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分公司、项目部。 本制度主要包括招聘计划编制与审批、招聘渠道与信息发布、人员甄选、录用审批、入职管理等内容。 2职责 2.1集团公司总部 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中心是本制度的主责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招聘计划的编制、审核与报批,负责招聘信息发布、简历筛选、组织面试、录用审批及入职手续和劳动关系的办理,并负责对分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总部其他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本部门招聘计划和参与相关面试。 2.2分公司 负责本单位招聘计划的编制,参与本单位招聘人员的面试,并负责本单位临时员工的招聘工作。 3管理制度 3.1招聘计划编制与审批 3.1.1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管理指标、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析人力资源需求,于每年1月25日前完成编制本单位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后,于1月底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汇总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阅, 董事长批准。 3.1.2 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包括岗位、数量、职称、执业资格、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待遇标准、到岗时间等信息。

3.1.3 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依据本单位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结合实际情况,于每季度末25 日前完成编制下季度《员工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后,于季度末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季度《员工招聘计划汇总表》。 3.1.4 为完善集团公司人才梯队建设,集团公司每年应引进一定数量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各部门、分公司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于9 月10 日前完成编制本单位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综合各单位需求,于9 月15 日前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汇总表》。 3.1.5 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对于因本单位人才流动等因素产生的日常人力资源需求,应提前1 个月另行编制《员工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 3.1.6 招聘计划表中应详细列明招聘人员岗位、条件要求、人员数量等信息。 3.1.7 集团公司招聘录用的员工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2)认同集团公司文化,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将自身发展与公司紧密联系在一起; 3)敬业爱岗,尽职尽责,有事业心和开拓创新意识; 4)思路清晰,反应敏捷,表达流畅; 5)具备应聘岗位必需的知识和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3.1.8 员工招聘计划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1)集团公司总部部门员工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编制,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总经理审查,董事长批准。 2)分公司员工招聘计划由分公司编制,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 3)集团公司总部临时员工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编制,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总经理批准。 4)分公司临时员工招聘计划由分公司编制,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分公司经理批准。 3.2 招聘渠道与信息发布 3.2.1 集团公司员工招聘可通过内部招聘、外部招聘、推荐人才引进、猎头招聘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 322内部招聘信息由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中心根据招聘计划在集团公司0A办公平台上发布; 3.2.3 外部招聘信息主要通过网络媒体、平面媒体、人才交流会等形式发布; 3.2.4 应届毕业生招聘信息主要通过现场招聘会形式发布。 3.3 人员甄选 应聘人员按集团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中的要求通过邮寄、邮件、传真等方式将个人信息发送到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依据招聘计划和“岗位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分类和筛选,对应届毕业生需增加学习成绩单的审查。 3.3.1 笔试

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信用建设,促使企业增强信用观念,促进本市行政机关信息公开与共享,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机关对企业经营活动中有关信用的信息进行归集、公布、使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信息,是指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关于各类企业及其经营活动中与信用有关行为的记录。前款所称各类企业包括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本办法所称行政机关包括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以及依法授权或者委托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建立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实现行政机关信息互联和共享,为行政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并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由身份信息系统、提示信息系统、警示信息系统和良好信息系统构成。第五条下列信息记入身份信息系统: (一)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情况。 (二)企业取得的专项行政许可。 (三)企业的资质等级。 (四)行政机关依法对企业进行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的结果。

(五)行政机关依法登记的其他有关企业身份的情况。前款规定的信息包括登记、变更、注销或者撤销的内容。第六条下列信息记入提示信息系统: (一)企业因违法行为受到罚款、没收和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未通过各类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的。 (三)行政机关认为应当通报的企业其他违法行为。第七条下列信息记入警示信息系统: (一)企业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给予撤销或者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处罚的。 (二)企业因严重违法行为未通过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以及经检验被定为未合格等级的。 (三)企业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受到罚款、没收和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企业因违法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企业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交易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第八条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下列信息,记入警示信息系统: (一)对本企业严重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的。 (三)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以及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1)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第二章资金支出范围

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第五条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职业培训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一)五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五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各地应当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

公司年度优秀员工评比方案

公司年度优秀员工评比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了全面了解、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成绩,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公司向上的风气,有效地激励表现优秀的员工并树立公司规范,从而提高企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树立全心全意争创一流的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方案。 二、评选对象 公司各中心经理级以下所有正式员工 三、评选时限 推优阶段:2016年1月9日-2016年1月16日 评定阶段:2016年1月17日 公式时间:2016年1月18日 表彰时间:2016年1月20日年会 四、评选原则及要求 1、认真对待、高度重视,规定时限内完成推荐评选工作; 2、公平公正,客观合理,公开透明; 3、评选推优对象必须是员工中的最优秀代表,坚决杜绝私自分配,轮流申报、徇私情等。 五、组织保证 1、公司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由张凤鸣担任评选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评选成员。 2、人力中心协助评选小组组织开展年度评选、审定、上报工作。

六、评选奖项、名额及奖励金额 1、方案一:奖金奖励 公司对2016年评选的优秀员工将列入2017年公司人才梯队建设。 对于人才梯队建设人员,公司将2017年统一安排管理课程外训。 2、注意事项: 2.1 禁止出现员工之间相互拉票的现象,如存在作假现象,则当事人取消参选资格; 2.2 优秀员工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2.3 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2.4 所有奖金仅属个人所有,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分享; 2.5 希望所有员工能够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创新,与时俱进,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七、评选资格标准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1.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公司的员工招聘行为,提高招聘质量,合理运用人力资源成本,有效地吸引优秀合格人才前来公司工作,确保公司的人力资源在动态竞争平衡中满足公司的生存与发展需要;依据《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未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而希望进入公司以公司员工身份从业人员的聘用管理过程和管理要求;不包括公司临时用工和项目民工的聘用管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也不包括合同已到期员工的续聘管理。 3.术语 公司员工:公司从业人员的主体,与公司签订通用劳动合同,且合同期在一年以上,享受公司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的员工。 临时用工:短期聘用即合同期在一年以下(不包括一年)的临时劳务用工,与公司签订临时用工劳务合同,其享受的薪资福利待遇在合同中特别约定。 4.相关文件 劳动合同书培训管理制度薪资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 5.基本原则 公司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使用工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6.管理要求 6.1招聘组织与职责 一般人才招聘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拟订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用人需求部

门参与招聘测评的技术设计和部分实施工作。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等高级人才的招聘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负责),人事行政部负责协助。6.1.1用人部门职责 (1)拟订本部门人员的招聘需求计划、供给来源建议; (2)提出招聘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及录用标准; (3)参与面试、考试、阅卷工作; (4)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安排试用; (5)正式录用建议; (6)员工培训建议; (7)录用员工的绩效评估与招聘评估。 6.1.2人事行政部职责 (1)通知用人单位提交招聘计划; (2)招聘计划的分析、审核、提出意见并上报审批; (3)招聘形式与组织的确定; (4)招聘信息的发布; (5)应聘者申请登记与资格审查; (6)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7)面试、考试工作的组织; (8)个人资料的核实、人员体检; (9)试用合同的签订; (10)试用人员报到登记与工作生活安排; (11)正式合同的签订; (12)员工培训服务; (13)录用员工的绩效评估与招聘评估。 6.2招聘形式

职业培训补贴办法

职业培训补贴办法 一、职业培训补贴的范围和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四类人员(含创业初期的四类人员,下同)参加创业培训,用人单位新录用四类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老师参加创业师资培训,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补贴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可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本办法所称高校毕业生是指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南籍毕业生。 本办法所称的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时所在自然年,即月日至月日。 本办法所称的创业初期是指四类人员实现创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的期限。二、职业培训补贴的资金来源 职业培训补贴的资金主要来源是就业专项资金。其中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培训的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三、职业培训补贴的申请 (一)就业技能培训 ⒈四类人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自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特殊工种可用特种行业上岗操作证替代,下同)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下同)后,在个月内向当地就业经办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拨付至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⑴《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个人申请表》; ⑵《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⑶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或学校的有关证明;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 ⑷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⑸培训合格后个月内实现就业创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就业创业证明材料;

优秀员工评选管理规定

优秀员工评选管理规定 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总则 目的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空调事业部各单位全体基层员工,包括各科室、车间(厂)办公室人员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中高层干部不参与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 一线员工 制造系统:包括制造工艺人员、检验人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辅助工人等; 研发系统:包括直接从事新品研究、开发、测试评价的技术人员、中试工厂试制员等; 营销系统:包括驻外业务、推广、维修、售后技术、财务、导购等员工(含当地招聘人员)。 管理职责 归口管理部门 事业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事业部优秀员工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相关职责

各二级子公司、职能部应参照本办法组织制订、完善本单位优秀员工的评选管理办法,并负责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本单位内部优秀员工,及根据名额比例向事业部推荐申报。 评选标准 分类 优秀员工按工作性质分成办公室人员、车间作业长与班组长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评选时,向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倾斜。 基本条件 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在事业部连续工作以上; 遵守考勤纪律,总出勤率在.%以上; 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厂规厂纪行为;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热爱某某,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 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优先评选条件 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与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以下分值均表示最佳状况时的得分,为该项目的满分;评选时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后计正分。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教学文案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招聘流程,使招聘工作有序化、规范化,保证人岗匹配,甄选最合适人才,控制人力成本,保持公司各部门人员配置科学性与严肃性。 2.范围 适用于新进员工或内部员工的筛选、招聘、试用及录用的流程管理。 3.职责 3.1招聘管理制度的草拟、解释、保存和修订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招聘管理制度的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3.2用人部门负责提报人员需求申请、应聘人员面试、新人试用期工作辅导及转证评估、考核。 3.3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招聘信息的发布,招聘活动的组织、联系工作,负责应聘人员初步筛选、面试、岗前培训的实施,组织新进人员转正前工作评估、考核及合同签订。 4.工作内容 4.1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填写《人员需求申请》经各级审批后交于综合管理部启动招聘程序。各用人部门由部门主管报经主管副总批准后向综合管理部提交《人员需求申请》;管理岗位还须总经理批准后向综合部提交《人员需求申请》。同时用人单位还须向综合管理部提交需求人员的《岗位说明书》或《岗位职责》。 4.2制定招聘计划:综合管理部招聘专员按照《人员需求申请》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需求人数等要素,制定招聘计划主要包括招聘渠道的选择(网络招聘、公司大门前招聘、人才市场招聘、校园招聘、内部或熟人推荐、企业中介或者猎头等)、预计完成时间和费用预算。 4.3 招聘专员选择招聘渠道、拟定招聘宣传广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大致薪酬等,并提交上级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对外正式发布招聘信息。 4.4初选:招聘主管根据用人部门对职位任职资格的要求及公司用人的原则性标准,对应聘者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进行初步筛选,初步确定合格者名单,凡不符合最低要求者综合管理部首先进行淘汰。 4.5招聘主管根据初选合格名单,电话通知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录2)

物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物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信用建设,规范物流企业市场行为,增强全社会的信用观念,推进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以及社会化服务,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物流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从事物流活动的企业,其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流企业信用信息,是指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关于物流企业的信用记录,以及物流企业自身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信用有关的信息。 第四条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负责对物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 第五条联合会具体负责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使用、管理工作,并承担物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六条依据本办法建立的物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归集、整合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为物流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并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第七条物流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管理,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和规范的原则;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保护个人隐私。 第二章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 第八条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是指联合会对物流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分类、整理、储存,形成物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活动。 第九条物流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包括信息提供单位提供和企业自行申报两种方式。 信息提供单位通过计算机网络,及时、准确地向联合会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 物流企业可以自行向联合会申报关于本企业资质等级、产品及管理体系认证、商标注册及认定、银行信用等级、企业或者产品获得的合法荣誉以及其他请求记录的信息。物流企业自行申报信用信息,应当向联合会提供原始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范围: (一)企业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企业类型、登记注册机关、成立日期、经营期限、税务登记证号等; (二)企业综合素质:领导层素质、业务人员素质、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年限、公司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等; (三)企业财务状况: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损益表、企业现金流量表、企业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 (四)企业管理指标: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危机管理等; (五)竞争力指标: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发展规划及策略、自主品牌建设等; (六)企业信用记录指标:诉讼记录、质检记录、劳保记录、工商信用等级、纳税记录、银行信用等级、海关信用等级、高管人员信用记录、企业相关公共记录、社会责任实施

集团公司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方案

优秀员工评选方案 一、目的: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的激励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员工,特制定此办法。 二、适用围: 集团本部以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部。 三、相关部门组成、职责: 1、集团评审委员会 组成:集团总部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各种奖项评议结果的评定与审批。 2、评优工作协调委员会 组成:集团下属各版块总裁、副总裁 职责:负责在集团年度评优评审会中向集团评审委员会推荐、介绍本版块的提名人(团队) 3、集团人力资源部 职责:负责评选管理办法与具体方案的制定; 负责各子公司及项目部各奖项提名人员资格与材料的审核; 负责组织集团年度评优评审会。 4、各子公司、项目部 职责:负责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定本单位的奖项并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申报。 四、评选说明: 1、评选时间 每年12月中下旬 2、评选基本条件 1)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1年以上(最佳新人奖为转正后,入职未满一年的); 2)本年度无任何形式的违纪批评或处罚;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尽职尽责,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4)爱岗敬业并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5)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富有创新精神,能够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 7)具有团队精神,在工作中与他人融洽合作 3、各种奖项评选条件:

五、各奖项分配方案: 1、董事会提名奖:2名(董事会提名个人奖 1名;董事会提名公司奖1名) 2、优秀经理人奖:1名 3、优秀员工奖: 1名 4、优秀新人奖: 1名 5、创新奖: 1名 6、公共关系奖: 1名 7、孺子牛奖: 1名 8、吾师奖:待定 9、优秀团队奖: 1名 备注:各奖项除获奖人员(团队)之外的提名人均获得提名奖。 吾师奖为实开奖,具体名额将根据投票的具体结果综合评定,原则上不超过10名。 六、参选单位: 七、各奖项评选方法: 1、董事会提名奖:直接由董事会进行提名; 2、其他奖项:集团本部以及各子公司、项目部根据各奖项评选标准,确定一名员工(团队)为提名,提交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获奖。 评选程序: ①集团本部以及各子公司、项目部确定代表本公司参评各奖项的提名人员,填写《优秀员工推荐表》或《优秀团队推荐表》,提交各子公司、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 ②集团本部以及各子公司、项目部将最终确定的各奖项推荐表、提名人(团队)的生活照片以及介绍函,提交集团人力资源部; ③集团人力资源部,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参选资格进行复审; ④集团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单项奖名额,确定最终获奖,并签署意见。 八、推荐材料: 1、提名个人(团队)彩色生活照片 1 2、《优秀员工推荐表》、《优秀团队推荐表》 3、提名个人(团队)介绍函1份 介绍函具体要求: 时间:30秒钟左右 容:公司名称、部门名称、职务、工作年限、突出业绩 九、具体时间安排: 每年根据集团集团安排,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十、本方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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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1.1满足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2.0 适用范围 2.1全公司。 3.0 权责 3.1 人事行政部 3.1.1 审核用人部门的招聘需求及职位说明书。 页脚内容3

3.1.2 选择各种招聘渠道,完成人力需求增补计划。 3.1.3 根据职位说明书条件要求,筛选应征者相关资料。 3.1.4 负责组织并实施人员的招聘及录用手续的办理。 3.2 各部门 3.2.1 负责对本部门的人力需求规划。 3.2.2 完成工作分析、职位说明书的制定,并对本部门人力需求提出申请。 3.2.3 配合人事行政部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的复试。 4.0 内容 4.1 用工原则 4.1.1 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 4.1.2 原则上,公司招聘员工年龄需在十八周岁以上(含)。 4.1.3 针对个别工作岗位的工作性质,公司会在某些岗位的人员选拔上带有性别倾向,纯属为员工之身心安全考虑,不带有任何歧视色彩。 4.2 员工分类 4.2.1 正式工:与公司建立雇佣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4.2.2 临时工:与公司建立雇佣关系但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性用工(该人员不受本文件之约束)。 4.3 公司相关岗位员工录用一般原则: 4.3.1 操作(岗)工:在生产一线以体力工作为主且不需要专业技术或原则上不需要持证上岗的员工。如:普通岗位工、厨师、门卫、保洁工等。 (1)18-50周岁。 页脚内容4

(2)身体健康。 4.3.2 技术(岗)工:具有一定专业技能,以技术(管理)工作为主或原则上需要持证上岗的员工。如:维修工、电工、技工、看火工、统计、会计、计算机管理员、化验员、检验员、分析员、质检员、技术员、报关员、叉车工、天车工、车工、钳工、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 (1)18-50周岁。 (2)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条件特殊优秀者经总经理特批可以破格录用。 (3)个别需持证上岗的岗位,需要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或相关技术职称。 (4)相关岗位工作经验1年以上。 4.3.3 管理(岗)人员:在企业从事行政事务工作或行使管理职能且原则上不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如:文员、助理、秘书、内勤、人事员、采购员、协作员、调度员、食堂管理员、资料管理员、仓库管理员、贸易员、跟单员、体系维护员、生产计划员、管理人员等。 (1)18-50周岁。 (2)大专以上学历,条件特殊优秀者经总经理特批可以破格录用。 (3)个别需持证上岗的岗位,需要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或相关职称。 (4)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基层管理人员1年以上;中层管理人员3年以上;高层管理人员5年以上。 4.4 招聘流程 4.4.1 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需求,提出《招聘需求申请表》(附件1),《招聘需求申请表》按权限审批签字后递交至人事行政部。 4.4.2 人事行政部根据所需人才,选择招聘渠道,筛选简历,通知初试。 4.4.3 人事行政部通知应聘者进行初试,并在《面试评估表》(附件2)上填写初试情况记录。 4.4.4 人事行政部凭《面试评估表》组织用人部门并通知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也可以初复试一并进行)。 页脚内容5

北京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北京职业培训补贴 管理办法

附件: 丰台区职业指导培训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本区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指导培训工作,根据《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京人社办发[ ]5号)的精神和《北京市职业指导培训补贴实施细则》 (京人社职介发[ ]136号) 的要求,结合本区职业指导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承担对本区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在求职期间开展职业指导培训的街道、乡镇社保所,能够享受职业指导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元。补贴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统筹管理使用。 第三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负责职业指导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街道、乡镇社保所培训补贴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 各街道、乡镇社保所负责职业指导培训的组织、开展和实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指导培训补贴申报材料及网上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

第四条街道、乡镇对本区域内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开展职业指导培训。职业指导培训采用集中办班方式,对确需进行一对一具体指导的,可采用一对一指导的培训方式。 第五条开展职业指导培训要有相对固定的场所、设施及指导老师。职业指导培训内容包括就业形势、就业和劳动保障政策、择业技巧、择业观念等。职业指导培训老师须由具备职业指导师及以上资格人员担任,或是由街道、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推荐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及指导能力的人员,经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认定后方可担任。职业指导培训老师须必须由街道、乡镇社保所在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备案登记。职业指导培训时间每次不得少于2小时。 第六条街道、乡镇社保所在开展职业指导培训前,须要求参培人员认真填写《北京市职业指导培训手工台帐》(表一、表二)。采用集中办班方式开展职业指导培训的,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要将《北京市职业指导培训手工台帐》信息录入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职业指导子系统(以下简称职业指导子系统)。采用一对一指导方式开展职业指导培训的,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北京市职业指导培训手工台帐》信息录入职业指导子系统。 第七条街道、乡镇社保所向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申请职业指导培训补贴,应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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