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各部门主管注册证书

国家各部门主管注册证书
国家各部门主管注册证书

司法部

1、执业律师

卫生部

1、执业医师;

2、执业药师;

3、执业护士;

4、注册营养师

财政部

1、注册会计师;

2、注册资产评估师;

3、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

农业部

1、执业兽医

水利部

1、注册水利工程师;

2、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注册造价工程师;

2、注册监理工程师;

3、注册土木工程师;

4、注册化工工程师;

5、注册城市规划师;

6、注册物业管理师;

7、注册电气工程师;

8、注册机械工程师;

9、

注册冶金工程师;10、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1、注册房地产经纪人;12、注册公用设备

工程师;13、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14、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15、一级、二级注册

建造师;16、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17、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国土资源部

1、注册土地估价师;

2、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3、注册矿产储量评估师

国家测绘局

1、注册测绘师

中国地震局

1、一级、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环境保护部

1、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国家税务总局

1、注册税务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2、注册价格鉴证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中国精算师;

2、中国准精算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注册安全工程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注册设备监理师;

2、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

3、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

4、注册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共管

1、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共管

1、注册验船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共管

1、注册环保工程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共管

1、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二级建造师证书建造师证书管理号

二级建造师证书-建造师证书管理号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兴塔镇工业园区曹黎路39 号电话:57360012 传真:http:// Email:dj@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自xx 年3 月1 日起施行。部长汪光焘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53 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xx 年12 月11 日经建设部第112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第一章 第一条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 总则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

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 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 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

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第五条第六条 注册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1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兴塔镇工业园

注册师注册流程

注册师注册流程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建造师注册流程,如何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其中,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申请及材料报送程序如下: (一)填报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填报申请表,并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 聘用企业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核实申请表无误后,上传和打印个人申请表及企业申请汇总表,整理、装订和集中上报所有书面申请材料。 二)接收申请材料 广东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接收中央直属驻粤企业、省属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地级及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以上部门统称为申请材料接收部门。 (三)核验申请材料

1.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材料接收部门要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验,查验注册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否则当即退回。 3.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材料不齐全,被当即退回的,接收材料部门应在《企业申请汇总表》上注明。 (四)报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向注册机关报批下列申请材料: 1.经核验的申请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复印件合订本一份(按每个申请人单独装订); 2.企业申请汇总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按地区汇总装订,另一份附于每个企业的申请材料中。 第六条初始注册 (一)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关于建设部注册证书挂靠问题汇总大全

关于建设部注册证书挂靠问题汇总大全 1、初始注册需要个人提供的证件? a.身份证 b.学历证 c.执业资格证 d.报考单位的解聘证明 2、转注册需要个人提供的证件? a.身份证 b.学历证 c.执业资格证 d.执业印章 e.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3、注册时提供的证件是否必须是原件? 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需要提供证书原件的 4、初始注册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初始注册大概需要3个月的时间,公路专业需要的时间更长一些,因为这个证书不仅建设部要审,交通部也要审,耗得时间长一些 5、转注册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转注册大概有20天左右就能办下来,比较快 6、报考时考试年限不够,证书无法注册,X年后年限够了,证书还能否注册? 这种情况一般是注册不了的,因为建设部审核的时候看的是你报考时的信息状态,也就说你报考的时候年限不够那就无法注册了。 7、工作经验能否累加? 例如某人中专毕业就开始工作了,两年后又考了大专,然后工作了4年就报考了一级建造师,那他前后的工作经验是可以累加的,可以加上中专毕业后的两年工作经验,这样中专毕业,有六年的工作经验,是可以注册上的,只要个人提供以前的劳动合同就成,越全越好。 8、初始注册是否可以由朋友代办? 一般初始注册个人是没有手续的,只要把相关证件提供给企业就成了,剩下的就是企业去上报审批了。 目前只有浙江省有特殊规定,注册的时候要求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9、转注册是否可以由朋友代办? 转注册的时候需要个人去原单位办理一下转出手续,开出解聘证明并要求企业调出个人信息;如果在注册地有朋友,可由朋友代办。 目前只有浙江省有特殊规定,转注册的时候也要求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注册师注册流程

建造师注册流程,如何注册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其中,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申请及材料报送程序如下:(一)填报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填报申请表,并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 聘用企业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核实申请表无误后,上传和打印个人申请表及企业申请汇总表,整理、装订和集中上报所有书面申请材料。 ?二)接收申请材料? 广东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接收中央直属驻粤企业、省属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地级及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以上部门统称为申请材料接收部门。? (三)核验申请材料? 1.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材料接收部门要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验,查验注册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否则当即退回。 ? 3.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材料不齐全,被当即退回的,接收材料部门应在《企业申请汇总表》上注明。 ?(四)报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向注册机关报批下列申请材料: ? 1.经核验的申请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复印件合订本一份(按每个申请人单独装订); 2.企业申请汇总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按地区汇总装订,另一份附于每个企业的申请材料中。 ?第六条初始注册 ??? (一)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二)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附表1-1)一式二份;

2018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最完整流程

2018 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最完整流程 2017 年医师资格证书领取的时间一般在3 月份,相信很多考生比较关心如何注册?下面考中榜医考分享2018 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流程完整版 注册流程 一、打印成绩单 2017 年医师笔试成绩单将全部采用自行打印,并于2017 年11月7 日上午已开通打印入口,请广大考生尽快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打印成绩单。 (特别提醒:成绩单是考试考试合格的成绩证明,请按时打印。 ) 二、合格材料领取 1、医师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由各个考点集中发放,通知考生领取,集中发放时间一般安排在三月份至六月份,每个地 区的时间不尽相同,详情请关注新阳光教育医考培训微信公众号。2、其它材料在领取医师资格证的同时,各考点会发放如下材料: (1) 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 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 三、注册相关问题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 (一)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二)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申请注册。 (三)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 续。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不允注册情形 如下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五)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三)《医师资格证书》;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 6 个月内的

注册证书管理办法

注册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公司员工注册职业资格、中高级职称、现场管理岗位证书等管理,维持我司资质管理,发展工程业务开展的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获得注册职业资格、中高级职称、岗位证书等执业证的员工,以及符合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对全部执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综合部负责。 第二章考试与注册管理 第四条考试报名、购书、培训费用员工先自行支付,通过者公司予以报销,报销费认定为企业提供的培训,员工需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内自行离职,按劳动法规定需向企业偿还培训费用。 第五条本公司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本公司注册。 第三章证书、执业印章保管与使用 第六条公司在职员工取得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中高级职称工程师、安全员等执业证统一由公司综合部负责保管。 执业印章在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后交本人保管,以便于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施工管理用印,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归还公司综合部统一保管。

第七条各项目因投标、办理注册、履约检查等原因需使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执业印章时,一律到公司办理借用手续,公司综合部对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中高级职称工程师、安全员等执业证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领取人必须履行有关使用手续。 第八条借用项目必须妥善保管所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不得遗失、复制、涂改、出租、出卖、转借他人和转交注册建造师本人。证书和执业印章使用完毕后,要按期归还公司综合部,并办理使用注销手续。 第九条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中高级职称工程师、安全员等执业证调出公司,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条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公司注册者,第一专业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第二专业以上每专业元。通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通过中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并在公司注册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通过高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并在公司注册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通过安全员证书并在公司注册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通过其他工程执业证书并在公司注册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公司保管期间,每月给予元的注册津贴;公司员工二级注册建造师、中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公司保管期间,每月给予元的注册津贴;公司员工其他工程类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公司保管期间,每月给予元的注册津贴,随员工工资发放。

2018年度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经过流程过程

2018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最完整流程 2017年医师资格证书领取的时间一般在3月份,相信很多考生比较关心如何注册?下面考中榜医考分享2018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流程完整版 注册流程 一、打印成绩单 2017年医师笔试成绩单将全部采用自行打印,并于2017年11月7日上午已开通打印入口,请广大考生尽快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打印成绩单。(特别提醒:成绩单是考试考试合格的成绩证明,请按时打印。) 二、合格材料领取 1、医师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由各个考点集中发放,通知考生领取,集中发放时间一般安排在三月份至六月份,每个地区的时间不尽相同,详情请关注新阳光教育医考培训微信公众号。 2、其它材料 在领取医师资格证的同时,各考点会发放如下材料: (1)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 三、注册相关问题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 (一)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二)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三)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不允注册情形如下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五)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

证件管理办法(2017版)

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桂建集团**字…2017?106号 集团**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证件管理办法(2017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件管理,提高证件使用效率,调动职工取证的积极性,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提供证件支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在本公司,且能服从本公司调配的各类证件,包括执业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继续教育证、诚信卡等。 第二章证件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实行职工证件统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即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管理一级建造师证及其配套证件,分公

司自行管理本单位的其他证件(一级建造师证及其配套证件除外,下同)。公司职工有义务为公司考取各类证件。 第四条公司劳资管理处和分公司及时更新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各自负责的持证总名册信息,做好相应证件的报考、注册、变更、培训、年审等相关工作。若需使用企业锁办理的证件业务,则由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办理(分公司不及时更新完善持证总名册信息的证件不纳入统一办理的范围)。 第五条针对持证总名册中即将到期的证件,由公司劳资管理处牵头、分公司组织相关持证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做好证件年审工作,以确保证件的有效性。因持证人员或用证单位原因导致证件失效的,由持证人员或用证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在合同聘用期间,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将证件原件(证件信息)挂至外单位或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未将证件所属单位变更到公司,在公司下发通知书的7天内,仍未将证件信息从外单位网上系统删除或未将变更材料交至公司的,公司不负责其证件的培训、年审等工作,取消或收回个人证件奖励、持证津贴、项目津贴,处以2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证件管理流程 第七条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调配一级建造师证;分公司自行使用本单位的其他证件,若需使用本单位之外的其他证件,则由分公司之间自行调配。

【精品】注册类职业资格证书

名称管理单位 ISO14000内审员/外审员其他 ISO9000内审员/外审员其他 安全评价师其他 保险代理人其他 保险经纪人其他 报关员其他 报检员其他 策划师劳动部 单证员其他 导游资格旅游局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中国地震局 电子商务师劳动部 房地产估价师其他 房地产经纪人人事部 房地产职业经理人其他 公关员劳动部 国际货运代理师其他 国际商务单证员其他 国际商务跟单员其他 国际商务师其他 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人事部 会计从业资格证财政部 会计职称人事部、财政部 会展管理师其他 监理工程师其他 建造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安全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材料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施工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预算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质检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教师资格证教育部 经济师人事部 经营师劳动部 景观设计师劳动部 口腔执业药师其他 理财规划师劳动部 临床执业其他 秘书劳动部 企业法律顾问人事部 企业培训师劳动部 汽车营销师其他 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部 设备监理师其他 审计师其他 统计师其他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人事部 土地登记代理人其他 土地估价师其他

外销员其他 物流师劳动部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物业管理师劳动部 项目管理师劳动部 心理咨询师劳动部 信用管理师其他 岩土工程师其他 营销师劳动部 营养师劳动部 园艺师劳动部 造价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证券、期货特许注册会计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管执业护士卫生部 执业律师司法部 执业兽医农业部 执业药师卫生部 执业医师卫生部 职业经理人劳动部 质量专业技术资格人事部 中国精算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准精算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级导游旅游局 中医师其他 助理医师其他 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注册测绘师国家测绘局 注册城市规划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注册电气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环境保护部 注册化工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注册环保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共管注册会计师财政部 注册机械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注册计量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注册价格鉴证师国家发展改革委 注册监理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注册建筑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注册结构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注册矿产储量评估师国土资源部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国土资源部 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注册设备监理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水利部 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水利部 注册水利工程师水利部 注册税务师国家税务总局

护士执业证书注册流程

2015年护士执业证书注册 证书注册 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 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 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二、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 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医学全在线搜索整理;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三、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四、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

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六、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七、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八、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九、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十一、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十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十三、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 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管理办法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证书的管理与使用,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维护公司和持证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证书,系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证书、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证书,及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其它证书。 第二章考试、培训、注册管理及费用 第四条公司的证书管理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会计师、质量工程师等各类注册证书,特种作业证书由公司人力资源统一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从业资格证由安全保卫部统一管理。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登记后由员工个人管理。 第五条凡由公司组织培训或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报考、评审取得的各类证书,必须在公司注册(使用),并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公司根据证书的种类,决定是否报销其考试费、书本费、培训费,并给予一定程度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六条持证人员必须参与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或考试以保持证书的有效性,培训费用由公司负担。 第七条公司员工自行在外获得的各类证书,不能在公司之外使用或注册。须交公司审核确认后,纳入公司证书管理体系中。 第八条各单位因投标、现场履约检查等工作原因需使用证书时,须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借用手续。 第九条借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所借证书,不得遗失、复制、涂改、出租、出卖、转借他人和转交给证书所有人。证书使用完毕后,按期归还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第十条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需要使用证书时,持证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安排。因工作原因需派本人亲自前往办理相关业务,或提供相关资料的,应积极配合使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持证人员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方可领取证书。 第三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二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证书交付公司人力资源部代管,自证书交付之日起(需要注册的自通过注册之日起),公司将给予一定程度奖励,奖励标准由公司党政联系会讨论通过后,由人力资

证件管理办法(2017版)

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桂建集团**字〔2017〕106号 集团**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证件管理办法(2017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件管理,提高证件使用效率,调动职工取证的积极性,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提供证件支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在本公司,且能服从本公司调配的各类证件,包括执业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继续教育证、诚信卡等。 第二章证件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实行职工证件统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即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管理一级建造师证及其配套证件,分公

司自行管理本单位的其他证件(一级建造师证及其配套证件除外,下同)。公司职工有义务为公司考取各类证件。 第四条公司劳资管理处和分公司及时更新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各自负责的持证总名册信息,做好相应证件的报考、注册、变更、培训、年审等相关工作。若需使用企业锁办理的证件业务,则由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办理(分公司不及时更新完善持证总名册信息的证件不纳入统一办理的范围)。 第五条针对持证总名册中即将到期的证件,由公司劳资管理处牵头、分公司组织相关持证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做好证件年审工作,以确保证件的有效性。因持证人员或用证单位原因导致证件失效的,由持证人员或用证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在合同聘用期间,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将证件原件(证件信息)挂至外单位或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未将证件所属单位变更到公司,在公司下发通知书的7天内,仍未将证件信息从外单位网上系统删除或未将变更材料交至公司的,公司不负责其证件的培训、年审等工作,取消或收回个人证件奖励、持证津贴、项目津贴,处以2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证件管理流程 第七条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调配一级建造师证;分公司自行使用本单位的其他证件,若需使用本单位之外的其他证件,则由分公司之间自行调配。

用户注册申请流程操作手册

非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要成为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的,应当申请“商标数字证书-软证书”,即:应当先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颁发的“商标数字证书-软证书”(以下简称“软证书”)。 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要成为商标网上服务 系统用户的,应当在线提交用户注册申请,用户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本系统。 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要成为商标网上服务系统 用户的,应当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即:应当先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颁发的“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以下简称“硬证书”)。 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的,视为同意遵守《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及其他有关规定,视为承认该“商标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数字证书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载体。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一、非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申请软证书流程 为了保证商标网上申请数据安全,保障商标申请人利益,规定软证书只能在同一台计算机上申请和使用。 请确认是否要使用该台计算机提交商标业务申请,如否,请更换至要使用的计算机上操作;如是,则进行以下操作:(一)安装软证书驱动

进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右下侧点击“证书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软证书驱动”。 (二)在线填写商标数字证书申请表 1.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点击“立即注册”,仔细阅读“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自行办理网申的商标申请人适用)”。 2.点击“申请”,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 3.申请提交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证书申请人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首次登录本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时,必须使用该激活码激活商标数字证书。 (三)邮箱下载商标数字证书 商标申请人提出用户注册申请后,自行登录注册时填写的邮箱,查看是否收到商标局发送的用户注册成功/不予注册通知。收到用户注册成功通知的,即可根据通知中告知的唯一地址下载商标数字证书。 注:地址一经下载将失效,请保证在提交用户注册申请时使用的计算机上操作。 二、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用户注册申请流程 1. 在计算机上插入电子营业执照。(请先安装电子营业执照驱动)

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执业资格是指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合格证书》并经省市注册登记后取得的资格。范围包括: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律师等。根据公司资质需要,试验检测工程师、爆破工程师等纳入公司执业资格管理范围。 第三章考试 第三条各类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公司归口业务部门组织或本人自行报考。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公司鼓励其报考。 第四条考试合格取证后,考生将相关证件交公司统一管理、注册,公司报销其考试相关费用(差旅费、考务费等),考试期间视为出勤。 第四章聘任与管理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印章的管理,并建立相应台帐。 第六条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

人员继续教育等,具体如下: 一、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律师、法律顾问等执业资格的注册、继续教育。 二、公司经济管理部负责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等执业资格的注册、继续教育。 三、公司中心试验室负责试验检测工程师、检测员执业资格的注册、继续教育。 四、公司安质环保部负责爆破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注册、继续教育等。 五、公司财务部负责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执业资格的注册、继续教育。 第七条相关业务部门应将管理的执业资格证书登记造册,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八条执业资格证书专项奖励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执业(职业)资格补贴 对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执业(职业)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执业(职业)资格补贴: 1、对取得注册建筑师(一级)执业资格的人员,一次性补助4000元,每年补贴24000元;

注册证书管理办法

注册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公司员工注册职业资格、中高级职称、现场管理 岗位证书等管理,维持我司资质管理,发展工程业务开展得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建筑业企业 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注册建造师停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 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获得注册职业资格、中高级职称、岗位证书等执业证得员工, 以及符合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得员工。 公司对全部执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综合部负责。 第二章 考试与注册管理 考试报名、购书、培训费用员工先自行支付,通过者公司予以报销,报销费 认定为 企业提供得培训,员工需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内自行离职, 按劳动法规定需向企业偿还培训费用。 第三章 证书、执业印章保管与使用 公司在职员工取得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中高级职称工程师、安全员等执业 证统一由 公司综合部负责保管。 执业印章在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后交本人保管,以便于工程项目停理活动中施工 管理用印,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吋归还公司综合部统一保管。 第七条 各项目因投标、办理注册、履约检查等原因需使用注册建造师证书与执业 印章时,一律到公司办理借用手续,公司综合部对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中高级职称工程师. 安全员等执业证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领取人必须屐行有关使用手续。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本公司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得人员,必须在本公司注册。 第六条

第八条 借用项目必须妥善保管所借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不得遗失、复制、涂改、 出租、出卖.转借她人与转交注册建造师本人。证书与执业印章使用完毕后,要按期归还公 司综合部,并办理使用注销手续。 第九条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中高级职称工程师、安全员等执业证调出公司,必须经 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证书与执业印章。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条 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公司注册者,第一专业公司一次性奖励 注册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职称工程师证书与执业印章在公司保管 元得注册津贴;公司员工二级注册建造师.中级职称工程师证书与执 第十二条 根据公司战略要求,各片区项目部要培养符合国家要求数量得安全员。现 场工程师需100%持有安全员证书。如现场工程师未持有安全员证书,公司可釆取不续期劳 动合同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对取得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中高级职称工程师、安全员等执业资格证书 后不交公司统一保管者,或未经公司同意注册到其它单位得,公司将解除劳动关系,并追偿 公司已支付得培训费、考试费.奖金等费用。 第五章 附 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超施行,以前办法与本办法有抵触得按本办法执行。 在招聘过程中,综合部对部分岗位要求持证上岗,入职人员要求连人带证, 薪酬已 考虑证件部分,此部分人员不应再享受双重补贴。 现金 元,第二专业以上每专业 元。通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者,公司一 次性奖励现金 元。通过中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并在公司注册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 元。通过高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并在公司注册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 元。通过安全 员证书并在公司注册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 元。通过其她工程执业证书并在公司 期间,每月给予 业印章在公司保管期间,每月给予 元得注册津贴;公司员工其她工程类证书与执业 印章在公司保管期间,每月给予 元得注册津贴,随员工工査发放。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电子证书申请打印流程

电子证书申请、打印流程 根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电子证书的通知》(苏建教〔2017〕472号),自2017年9月28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现场管理人员”合格证书),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考试合格人员发纸质证书的同时,试发电子证书。2017年12月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证书,停发同名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办理变更、延续、复核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已取得纸质证书人员获取电子证书的流程如下: 一.现场管理人员 1.系统登录 登陆培训考试报名系统系统的访问地址为: http://58.213.147.239:8080/KSPXFront/Web/Login2.aspx 2.电子证照申请 (1)用户登陆成功之后首先需要找到如下“岗位证书查询”模块,如下图所示:

(2)用户点击岗位证书查询就可以在右侧显示出点击想要申请的电子证书的列表,用户点击“申请电子证照”按钮如下图: (3)用户点击“申请电子证照”按钮之后系统会出现如下提示信息,用户只需点击“确认”然后第二天再来当前页面进行证书下载,如下图:

(4)点击上图“确认”按钮之后请在当前页面耐心等待,直到系统出现如下图所示提示信息电子证照才能算是申请成功,点击“确认”即可,如下图所示: (5)第二天用户在重新登陆系统进入到“岗位证书查询”模块,用户此时可以发现在证书后面多了一个“电子版下载”按钮,用户只需点击即“电子版证书下载”按钮,如下图所示: 2017年12月1日考试取得资格人员,登录系统,进入“岗位证书管理”,击即“电子版证书下载”按钮,如下图所示:

建筑企业员工岗位证书管理办法

员工岗位证书管理办法(讨论稿)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岗位证书管理,引导广大技术人员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在本公司且能服从公司调配的注册类证书(如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建筑师、注册会计师等)、职称类证书(如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工程师、经济师等)、岗位证书(如施工员、造价员、安全员、质量员、会计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技工类证书等)。 第三条、公司在编持证人员对证书具有所有权,公司对本公司在编人员证书具有使用权。若持证人员离职,公司对其证书享有市场价优先聘用权。 第四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本办法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一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设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落实和执行。

第六条、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经营部牵头组织,其他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参与。 第二章激励方式 第七条、公司在编人员对取得适用于本办法的证书后,可向公司报销取得该证书时所产生合法合规的相关报名、教材、培训、考试等费用。除考试成绩为两年滚动有效的,可按“就近时间”原则报销两次考试费用(教材、培训费仅报销一次)外,其他岗位证书均只允许报销一次。报销期限自取得证书后一年内有效。 第八条、取得证书后一次性奖励方案具体如下: 1、对通过一级建造师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元的奖励; 2、对通过二级建造师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元的奖励; 3、对通过注册造价师、建筑师、会计师等考试给予一次性元的奖励; 4、领取本奖励金额则视同认可办法,并受本办法约束。 第九条、按照企业对证书需求程度及岗位性质,公司在编人员将按照考取的证书类型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纳入个人薪金统筹范围,企业在编人员补贴按月度方式进行结算发放;非企业在编人员补贴按月度方式计算、按年度进行结算发放,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发放时间自证书注册领证当月起。 补贴金额如下: 1、一级注册建造师:元/月 2、二级注册建造师:元/月

9000体系申请认证流程

9000体系申请认证流程 第一步:企业提出申请 企业向认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填写好的认证申请表; ◆表明申请人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社团法人社团登记证,必要明,提供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申请人的人力、技术资源简况; ◆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企业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 ◆申请认证所覆盖范围的产品、服务简介以及组织的概况; ◆简要的工艺流程图、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图; ◆申请人同意遵守认证要求,向认证机构提供评定所需要的信息及有关支持的承诺 第二步:受理申请并审核 认证机构对企业(受审核方)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检查,确定是否受理申请。如果发现不符合的地方,认证机构通知企业进行修正或补充。 审核主要分为两部分 第一阶段审核:

第一阶段审核主要是从总体上了解受审核方管理体系的基本情况,确认受审核方是否具备认证审核条件,为第二阶段审核的策划提 供依据。审核的重点在于审核管理体系文件,了解受审核方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全过程,判断过程识别、环境因素识别及危险源辨识的状况,并对受审核方管理体系的策划及内审情况等进行初步审查。 第二阶段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是对组织管理体系的。 (1)第二阶段审核准备 审核组综合考虑第一阶段审核结论及受审核方对不符合项的纠 正情况,确定进行第二阶段审核的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在此基础上,审核组进行第二阶段审核的准备工作。 ①确定现场审核日期。 ②编制第二阶段现场审核计划。 ③编制检查表。 (2)第二阶段现场审核 ①首次会议。 ②现场检查,收集审核证据。 ③内部评定。 审核组(受审核申请方不参加)汇总分析审核证据,确定不符合项,提出审核结论. ④末次会议。

最全国家专业资格证书注册大全

最全国家专业资格证书注册大全 国家卫建委 1、护士职业证书 2、医生职业证书 国家税务总局 1、注册税务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2、注册价格鉴证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中国精算师; 2、中国准精算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注册安全工程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注册设备监理师; 2、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 3、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 4、注册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共管 1、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司法部 1、执业律师 卫生部 1、执业医师; 2、执业药师; 3、执业护士; 4、注册营养师 财政部 1、注册会计师; 2、注册资产评估师; 3、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 农业部 1、执业兽医 水利部 1、注册水利工程师; 2、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注册造价工程师; 2、注册监理工程师; 3、注册土木工程师; 4、注册化工工程师; 5、注册城市规划

师;6、注册物业管理师;7、注册电气工程师;8、注册机械工程师;9、注册冶金工程师;10、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1、注册房地产经纪人;1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13、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14、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15、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16、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17、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国土资源部 1、注册土地估价师; 2、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3、注册矿产储量评估师 国家测绘局 1、注册测绘师 中国地震局 1、一级、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环境保护部 1、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共管 1、注册验船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共管 1、注册环保工程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共管 1、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各类证书的注册流程与要求内容

一、注册建造师 1、二级: 报考条件: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 报考资料:报名表、报考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照片一寸彩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初始注册程序:建造师在省厅网站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在系统中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选到自己注册单位,点击确定。在挂靠单位系统中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目里的未上报人员找到该初始注册人员,设置好合同日期,即可上报市级主管部门。 所需资料: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五)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需提供考试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级变更:建造师直接在自己的系统中提出变更注册即可,在新单位系统中接受该变更注册人员,设置劳动合同日期,打印出变更申请表(给建造师有原注册单位盖章),即可上报市级主管部门。 所需资料:(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在不影响原执业企业资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一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原件;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原件及复印件。(五)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增项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2、一级: 报考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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