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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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管理流程

预检分诊流程

传染病就诊转诊流程

报告卡传递流程

传染病诊断会诊流程

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递流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聚集性症候群异常信息报告

处理流程

死亡病例传染病排查流程

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

岚山头街道中心幼儿园传染病防控 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防范传染病在校园内的暴发流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幼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下发《岚山头街道中心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 一、组织机构 组长:刘莉莉 副组长:代丽丽尹胜杰 组员:郭长玲葛云霞黄夏林凌 唐荥黄艳艳各班班主任教师 二、疫情报告程序 班主任T (学校办公室)王丽T (安全科)郭长玲T (分管园长)尹胜杰T (园长)刘莉莉T教育局办公室T区疾控中心 三、相关职责 1.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园的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2.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3.明确并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人; 4.具体落实幼儿园防控传染病各项措施; 5.保障防控传染病所必须的物质、场所、人员与经费; 6.幼儿园暴发传染病疫情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幼儿园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四、具体要求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应当建立由幼儿到教师、到幼

儿园疫情报告人、到园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落实消毒通风措施。 (一)保健医生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体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5.负责全园消毒药液的配制,指导消毒人员做好消毒工作。 6.监督检查各班级通风工作。 (二)班主任教师职责 1.班主任教师为晨检、因病缺课排查负责人 (1 )晨检:晨检由班主任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办公室或分管领导,并通知家长带幼儿去医院确诊。 (2 )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办公室或分管领导。对原因不明的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并将排查结果报告给分管领导。 2.负责本班通风换气工作,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间质量,保证教室内对流通风。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最新版】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目的 传染病疫情报告是为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只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制度,并且保证其正常运转,才能保证信息的通畅。这是政府决策者准确掌握事件动态、及时正确进行决策与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重要前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农场、林场、煤矿、劳教及其所有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3、报告病种

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手足口病、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6)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

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院自上而下设院级、科级、转制三级疫情管理监督人员对全院疫情实行 监督控制。 二、传染病疫情管理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应立即按要 求报告,并填写传染病卡片,报告科室疫情监督员。科室疫情监督员负责登记,并转交疫情专干。 三、医院内设原籍疫情管理负责人:内、外、妇、儿、呼吸、住院部等相关业 务科室设立疫情管理负责人及疫情监督员,同时院内还设专人专(兼职)职疫情管理人员,自上而下形成疫情管理监督网,负责对全院的疫情实行监督和控制。 四、感染管理部直接负责和指导院内的疫情管理工作,具体贯彻落实上级管理 部门的各项要求,结合院内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落实改进,同时还要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门诊疫情发生动态情况及时反馈给院领导及上级管理部门,当好参谋,在医院和上级管理部门之间起到上传下联的纽带作用。 五、每年要对医院新上岗及换岗的医生和实习医生进行疫情业务知识培训,明 确责任疫情报告人所承担的报告任务,管理登记,传染病报告时限、病种及方法等。 六、建立疫情自查制度,定期检查检验科、全院各诊室、各病房传染病发生的 情况,查病案室、住院处传染病人出院情况,抽查全院诊断书等,对自查情况要详细记录,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对门诊日志、住院登记和化验登记的管理,要建立健全个项登记本,要求 填写内容详细,不得有漏项和漏登记现象;设立阳性化验单交接手续,对阳性化验单由专人负责,送到医生手中,有医生签字并承担上报疫情责任,未经疫情登记、医生签字处理的化验单,不得让患者自行取走。 八、化验单各种登记管理制度,肝功化验登记完善,不漏项,有阳性化验交接 手续;建立便常规化验登记规范;建立性病化验登记(以上化验登记均不可漏项和漏登记)。 九、疫情报告卡片要逐项填写齐全,不得延报、漏报、缓报;全院疫情报告质 量监控本,详细记录漏项、迟报、缓报情况,凡有违反疫情管理规定造成工作损失者,按医院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处罚。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 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 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 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 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 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 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学校学生处辅导员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 5、发生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辅导员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辅导员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五.报告流程

传染病报告流程图

传染病报告流程图 甲类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乙类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9禽流感。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虽被纳入乙类,但可直接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乙类二十六种传染病 破麻布,百钩悬; (破伤风、麻疹、布鲁氏菌病、百日咳、钩端螺旋体) 飞禽集合(结核)吸脑肝。 (非典、禽流感、流脑脊髓膜炎、结核、血吸虫、乙脑、乙肝) 灰犬热,红梅寒, (脊髓灰质炎、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猩红热、梅毒、伤寒、副伤寒) 口米登临(淋)艾滋坛(炭)。

(白喉、阿米巴痢疾和细菌性痢疾、登革热、淋病、AIDS、炭疽) 丙类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2008年5月2日,卫生部已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分别依权限决定传染病病种的增加或者减少。 人畜共通传染病 人畜共通传染病指任何可以经由动物传染给人类或由人类传染给动物的传染病,透过人畜之间直接传播,或是借由病媒传播(例如蚊子),将病原体带入另外一个生物体上,而这些病原体包搪真菌、细菌、病毒和原生动物。使用拉丁字母的语言中,该词汇多来自希腊文,由表示动物的“zoon”加上代表疾病的"nosos” ,两词融合为一,这一类传染病当中有许多会造成患者严重的生理变化。 多数人类史前史都经历采集渔猎(hunter-gatherers)的过程,这些部落个体数少,也少和其他聚落接触,因此建基于缺乏相对应免疫力的流行病或大流行病,就会在部落交流或战争发生时造成悲剧。就生物学的观点,为了延续后代生存,生物性的病原必须演化成慢性感染症,与宿主共存较长的时间,或是在自然界有人类以外的储存宿主(reservoir)以利其他动物经过时借机传播开来,但事实上有些疾病对人类而言只是偶然不幸,而人类在某些情况下仅是终端宿主(dead-endhost),亦即病原体进入人体后,或可完成繁衍,或无法走过完整的生活史而存于体内,却无法再传染给其他个体,这类情况发生在如狂犬病、炭疽、兔热症、西尼罗河病毒等等疾病,因此可推论,有些疾病仅在人类与动物之间共通,却不成为流行病。 许多疾病,甚至包括流行病,都起于人畜共通的特性,要分别哪些疾病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报告病种: 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 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4)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1、由医院领导、医务科、感控科、质管科、感染科主任、防保科及相关临床科室主任组成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关传染病有关制度。 2、为提高传染病监测质量,医院防保科及各临床科室设有疫情报告员,及时、准确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临床首诊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规定的时限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交防保科,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做好核实、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4、医院相关科室定期进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传染病的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的处理程序,增强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意识。 5、疫情管理人员按照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查看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传染病报告卡;在报告前对有疑问的卡片或

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6、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全面检查门诊日志、检验结果登记、出入院登记等,对项目不清、不完整、填写不及时、不规范、以及有传染病漏报的科室,除及时补报传染病疫情外,应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并可由医院按照情节严重与否进行适当处罚,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 7、疫情人员凡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发现账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并向疾控中心报告,否则,由此导致的系统安全问题由个人承担。 8、疫情管理内容: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于2小时内上报防保科;对乙类、丙类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9、各级领导及科室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不得隐报、谎报、缓报,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10、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畅通。 传染病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

传染病处置要求规范与流程图

医院传染病处置规和处置流程图 一、对象 辖区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相关人群。 二、容 (一)发现、登记 规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室或化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后,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国传染病报告卡》。 (二)报告 1.报告程序与方式 已开通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单位,在规定时间使用该系统报告;未开通网络直报系统的单位,按相关要求通过传真、等方式尽快进行疫情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至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疫情,当怀疑有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可能时,应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于2小时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进行网

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3.做好传染病报告的订正工作,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人,应及时补报。 (三)处理 1.病人处置。对传染病患者,原则上要求就地隔离治疗,不具备隔离条件和相应救治能力的单位,应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移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2.消毒处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3.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居家病人的随访工作。 4.密切接触者管理。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管理工作。 (五)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的制度及流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信息监测报告制度与流程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的制度与流程。 一、报告范围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和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医务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防保科或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院长和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二)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三)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各科室、医护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在我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专业及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六)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流程

传染病疫情报告 资 料 泉州鲤城百信医院 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由疫情报告员组织疫情报告工作。 二、各种疫情报告员均应法定传染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 三、各科门诊大夫接诊传染病人,一旦确诊或疑似甲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医务科。 四、临床科室医师,应及时准确填报疫情卡片,如漏报、迟报、谎报疫情,甲类传染病按医疗事故处理。乙类传染病按医疗缺陷处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 1、门诊、病区建立疫情报告登记本。接诊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书写工整,无涂改,及时准确、完整,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2、医院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到各科室收取疫情报告卡,及时核对,登记。 3、接诊医务人员对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性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疫情直报人员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报告。

4、发现实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立即通过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盒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时,由疫情直报人员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5、对其他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由疫情直报人员于6小时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报告。 6、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由疫情直报员每日上午9点前收集全院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整理、核对后,10点前必须登陆报告系统,按照系统有关提醒,首先检查前次报告是否审核通过,然后完成上网录入报告,并在相应传染病报告卡顶端注明“已回报”字样。 7、网络报告完成后,疫情管理人员将疫情卡集中统一保管。 8、需要对已报传染病做出订正报告和死亡报告时,由医务人员填写订正卡或死亡卡。疫情管理人员改卡,网上直报,做好登记后集中收集管理工作。 疫情报告程序图 (见下页) 一、预检分诊流程 分诊 疑似传染病患者传染病人陪护者非住院者需要住院者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与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报告范围与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与职业中毒以及其她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与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院办,通知医务科、院感科、防保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与职业中毒事件的。防保科或 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疾控部门报告,同时 通知院长与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 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与调查、医疗救治、 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

1、基本原则: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与职责,各级管理人员与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2、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3、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与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4、各科室、医护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她人隐瞒、缓报、谎报。 5、在我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专业及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与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与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与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流程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我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

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学生、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万松园小学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一、工作原则: 1、把住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期预防管理、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二、具体做法: 1、在校所有教职员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有责任对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进行报告。 2、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班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卫生状况检查,并留有详细记录。 3、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管理人员报告或直接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4、在学校以每个班级为单位,每个教研组、办公室为单位,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由班主任、教研组长每天定时向学校卫生领导小组报告有无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 5、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时,由学校的疫情报告人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6、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至该病的最长潜伏期。 7、凡患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师职工亦同。 8、严格疫情报告: 发现甲例传染病鼠疫、霍乱、以及疑似病人、2小时内报教育局或上级防疫部门。 发现乙例病毒性肝炎、伤寒、乙脑等传染病和疑似病人2小时内上报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 发现丙例传染病肺结核、麻风、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2小时内上报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 9、上报工作由主管行政、卫生老师负责。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流程图.doc

一、预检分诊流程 导医台、挂号室 分诊 非传染病患者 门诊医生、护士预检普通门诊就医 疑似传染病患者传染病人陪护者 感染科预检、就诊 医学观察、防护措施非住院者需要住院者 门诊治疗 转感染科住院治疗 首诊医生医护 卫生知识指导或发健康教育处方对就医环境消毒处理

二、传染病人就诊转诊流程 导医台、挂号室 分诊 门诊医生、护士预检 传染病患者 感染性疾病科就医 非住院者需要住院者 门诊治疗 转感染科住院治疗或传首诊医生医护 卫生知识指导或发健康教育处方对就医环境消毒处理

三、传染病报告卡传递流程 首诊医生诊断患者为传染病时立即填写传染 首诊医生将传染病报告卡立即送交预防保健 科 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员收到各科室的传染病 报告卡后,认真审核报卡质量 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员核实无误后,登记报告 卡收录卡登记簿和传染病登记簿 预防保健科专职人员按时限实行网络直报 网络直报结束后,立即进行纸质报告卡与 每天浏览传染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将流调修

四、 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递流程 首诊医生发现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 预防保健科(节假日报总值班)立即电话报告市疾病控制中心, 分管院长 门诊部 院感科 医务科 护理部 物业处、安全保卫科 急诊科 供应室 感染疾病科 特 药 急 住 预防保健科立即电话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登记、传真并做好如下工作 物 检 房 消 救 院 确 无 毒 诊 菌 资 、 、 箱 观 放 检 隔 察 、 物 、 射 验 分管院长 车 辆 离 转 品 设 院感科 医务科 护理部 急诊科 供应室 感染疾病科

传染病疫情管理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12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9、感染办公室要对传染病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反馈情况,改进工作。 神底小学 2015.9【下

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小学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为加强我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我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并于当天及时上报学生晨午检信息,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各班教师、班主任)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颖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小学疫情报告工作制度 为加强实验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二、小学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学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小学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由班主任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

传染病防治工作流程图.doc

学校传染病报告流程图 学校: 时间: 学校传染病报告流程图 晨午检发现患病学生班主任发现因病缺课学生 辖区医院医务室学校疫情管理人员就诊(随访追踪)

医院疫情管理人员 传染病网络直报疾控中心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防范传染病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下发《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 一、组织机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主管副校长(或主管主任)保健教师(校医) 组员:各班班主任教师 二、疫情报告程序 ┌——→主管校长(或主管主任)——→校长 各班班主任┌——————→区疾控中心 └——→保健教师(校医)—→教育局体卫艺科 └——————→保健所

三、相关职责 1、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校的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2、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3、明确并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人; 4、具体落实学校防控传染病各项措施; 5、保障防控传染病所必须的物质、场所、人员与经费; 6、学校暴发传染病疫情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四、具体要求 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应当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落实消毒通风措施。 (一)保健教师(校医)为学校疫情报告人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5、负责全校消毒药液的配制,指导后勤消毒人员做好消毒工作。

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

连云港市徐山中心小学 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学校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二、班级内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症状病例,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报学校疫情报告人,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等。 三、教职工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症状病例,各完小校长、园长在第一时间报学校疫情报告人,上报内容同1。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在接到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上报疾控中心,同时上报到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五、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六、报告病种时限和内容 1.国家法定传染病 ①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②在发现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应当在6小时内报告。 2.学校常见传染病 ①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班主任应当在6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②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③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咳嗽、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班主任应当在6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④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七、各校、各园、各班级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疫情防控每日“零报告”制度。对于漏报、迟报、瞒报、谎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八、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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