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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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

摘要

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是伴随着君主专制制度产生的,是为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君主统治的国家机器。宰相作为皇帝的副官、私臣主要是辅助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有着行政首脑、位极人臣的显赫地位。在古代宰相的职责是献可替否,与皇帝之间存在着一种很微妙的关系。明君往往会重视宰相的忠言,昏君则是一直打压甚至是屠杀宰相。总的来说,由于宰相的重要地位与作用,皇帝给与了宰相非常高的礼遇: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御座为起。

关键词

宰相制度宰相相权演变

前言

中国经历了2000多年的封建历史,其中,其权力分配与从属一直不断变化,总体来说,变现为中央权力的不断加强,行政权力不断集中,地方权力分配体制的完善,以及皇权与相权此消彼长。其中,宰相制度在整个封建时代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正文

宰相是中国古代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是国君之下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宰是主宰,相是辅助之意。中国古代宰相制度是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官僚政治的产物。宰相制度的频繁变化,则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官僚制度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从制度上说,宰相的权位仅次于皇帝,君权是绝对的,相权依附于皇权。宰相的正式官名随着朝代的更替,先后出现过:丞相、相国、大司徒、中书令、尚书令、参知政事、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等多达几十种官名。

宰相制度的演变史

从宰相制度的兴废看,其起源甚早,而且复杂多变。其演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即创立期、鼎盛期、调整期、衰落期。

春秋至秦为创立期。这一时期,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其中与政治体制密切相关的变化有:一是世卿世禄体系被官僚体制冲击,形成了以官僚体制为主、世卿世禄为辅的政治体制。二是血缘关系被地缘关系所冲击,乡里制度、郡县制开始建立,形成了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并重的体制。三是中央集权开始形成。[1]因为政事繁多,国君一人难以应付,就出现了以宰相为首的朝官集团。为适应这种政治体制变化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已普遍设立相职,建立起各自的宰相制度。各国招贤纳士,选贤用能,一批贤相名宰应运而生,活跃在周秦之际社会剧变的历史舞台上。经过几百年的实践,到秦始皇统一天下时,完整成熟的宰相制度便水到渠成,正式创立,成为后世沿袭相承的定制。春秋时期,以世卿、世大夫执政,当时所称的相,逐渐成为一个固定官名。到了战国,世卿制度被打破,相职在诸侯国内普遍设置。丞相作为官称,始于秦国,后来也被他国采用。由于春秋战国时期宰相制度的普遍实行,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对政治制度进行改革时,便确立宰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使之成为正式官制。秦朝的宰相仍沿袭统一前的叫法,称“丞相”。秦朝开始实行一相制,也曾置左右丞相。丞相府是秦最高的中枢决策机构,辅助皇帝处理全国事务。

汉初至武帝时为鼎盛期。在秦统一六国、实行丞相制度后,相权渐强。到西汉初期,宰相的权力更是迅速膨胀,并很快达到鼎盛时期。丞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所不管,与当时的皇权基本上处于平等状态。但随着相权的不断加强,皇权与相权的冲突也越来越严重。

汉武帝时期,由于政务中心转至内朝,武帝重用内廷近臣而不信任宰相,造成大司马权势在宰相之上的局面。光武帝时期,内朝锐变为尚书台。宰相制度的萌芽和创立时期虽然很长,但它的鼎盛时期却很短暂,不足百年。在宰相制度走向鼎盛的汉朝,宰相已从一相发展到三公。其演变的特点是:(1)宰相人数多变。从西汉前期1人,到西汉后期和东汉时三公皆为宰相。(2)办事机构庞大。汉朝设丞相府(相国府),三公并相时期,宰相办公处称为“三府”:丞相府、大司马府、大司空府。最后改定为太尉府、司徒府和司空府。西汉丞相府属员多达300多人。(3)职责权限大。西汉时期宰相的职责无所不统、无所不包,几乎参与所有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还掌握选用官吏、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执行诛罚、主管郡国上计与考课、封驳与谏诤等权,还有一定的立法、司法和军事权。在两汉时期,宰相涉权之广、职权之重,是后代宰相无法比拟的。(4)出身杂。由于两汉选官途径广泛,宰相出身也杂,从布衣到宗室,各种出身都有。(5)相权开始受到皇权的制约,其主要措施就是提高尚书台地位。[2]

魏晋至宋为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到魏晋南北朝时,尚书台由宫内走向了宫外,成为正式的官僚机构--尚书省。隋唐时期确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的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就是宰相。中书省的主要职责是主发令(定旨出命),门下省则对皇帝的诏书予以复核、复审。尚书省仅有执行命令之权,而无决定命令之权。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并由此也产生了政事堂(“唐制遇下诏敕,先由门下省和中书省举行联席会议,会议场所称为政事堂”)。宋朝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目的是分散相权。北宋沿袭唐代后期制度,设置中书门下省。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

元至清末为衰落期。由于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加强,皇权提升,相权低落成为必然趋势。宰相制度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所以从元朝开始,宰相制度便进入衰亡期。元代废三省制,实行一省制,即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其中设左右丞相、平章、参政等,行宰相职权。明初沿袭元制,设中书省左右丞相。后来因右丞相胡惟庸专权,与明太祖朱元璋发生矛盾被杀,皇帝恐权臣乱政,废去中书省及丞相,把丞相之权分给六部官长,由他们直接对皇帝负责。又设立内阁,以内阁大学士协助皇帝处理政务。以后大学士权位渐高,内阁实际权势大于历代的宰相。清代沿明制设立内阁,大学士即为宰相。雍正皇帝时,为防止内阁泄漏机密,在内廷设军机处,无定员,多时达六七人,称为军机大臣,处决要务,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但名义上仍沿袭前朝,以授内阁大学士为拜相。[3]清朝从三院长官到内阁大学士,再到军机大臣、总理大臣、内阁政务大臣,宰相权力日趋淡化,皇帝集权则达到极点。而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古代的宰相制也终于走到它的历史尽头。

宰相的权力

在中国古代,宰相的职权是不断变化的,其总趋势则呈现不断减弱的现象。具体来说宰相主要有一下的权力

1、议政权,宰相与皇帝某议,为国家政策、法令、经济等发展献言献策。

2、决策权,皇帝授予宰相部分决策权,只是对一些相对来说不算太大的事情拥有决策权,但是涉及到军国大事还是要奏请皇帝决策。

3、用人权,包括选任贤才与罢免不称职的官员。在宰相拥有的各项权力中,用人权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古往今来,那些"良相"大多能够充分并恰当地行使用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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