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洁员管理制度
医院保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保洁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保洁工作人员及其工作场所。
第三条医院保洁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医院保洁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如下:1. 医院院长负责医院保洁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2. 保洁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保洁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 保洁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五条保洁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保洁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风良好,地面、墙壁、天花板等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
第七条保洁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工作服等。
第八条保洁工具、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安全可靠。
第九条保洁人员操作机械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条保洁人员在使用化学清洁剂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使用,不得超量使用;2. 使用时,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免吸入有害气体;3. 操作完毕后,应立即洗手,防止皮肤接触。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医院定期对保洁工作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保洁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并及时采取措施排除。
第十三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保洁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保洁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保洁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保洁的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保障医院环境卫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保洁范围1. 大厅、病房、楼梯、楼道、卫生间、电梯间、各诊室、开水房、大院、台阶等公共区域;2. 会议室、办公室、走廊、病房阳台、病房地面等;3. 室内外所有灯具、开关、艺术装饰品、图形符号等标识标牌。
三、保洁职责1. 保洁员负责医院保洁工作,严格执行本制度及流程;2. 保洁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热爱本职工作;3. 保洁员应熟悉保洁工具和清洁剂的使用方法,确保工作效果。
四、保洁流程1. 日常保洁(1)保洁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岗,进行日常保洁工作;(2)对大厅、病房、楼梯、楼道、卫生间、电梯间、各诊室、开水房、大院、台阶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扫、拖抹、推尘、吸尘等清洁工作;(3)对地面、墙面、玻璃、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擦拭清洁;(4)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垃圾袋清洁;(5)对污迹随时清除,保持地面无尘土、无卫生死角;(6)对楼梯、台阶进行不间断清扫;(7)对床档、床下、凳子、床头柜、阳台壁橱等每日进行全面擦拭、清洁一次;(8)出院病人的病床、凳子、壁橱及床头柜及时予以清洁;(9)卫生间洗手盆、便槽、墙壁、镜子每日进行全面擦拭清洁,特殊情况及时清洁;(10)适时使用空气清新剂或配置檀香,保持室内外空气清新。
2. 周打扫(1)保洁员对医院公共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打扫,包括地面、墙面、玻璃、卫生间等;(2)对垃圾、污物、废弃物等进行分类收集、清运;(3)对地面进行深度清洁,包括地面打蜡、抛光等;(4)对卫生间、浴室、洗手间等进行深度清洁;(5)对会议室、办公室、走廊、病房阳台、病房地面等进行深度清洁。
3. 月清理(1)保洁员对医院公共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包括地面、墙面、玻璃、卫生间等;(2)对垃圾、污物、废弃物等进行分类收集、清运;(3)对地面进行深度清洁,包括地面打蜡、抛光等;(4)对卫生间、浴室、洗手间等进行深度清洁;(5)对会议室、办公室、走廊、病房阳台、病房地面等进行深度清洁。
医院保洁人员管理制度罚款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保洁工作管理,提高医院环境卫生质量,保障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保洁人员。
第三条罚款原则1.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2. 预防为主,教育为主;3. 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第四条罚款种类及标准一、迟到、早退1.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罚款10元;2. 迟到或早退5-10分钟,罚款20元;3. 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罚款30元。
二、工作态度不端正1. 工作过程中聊天、玩手机等,罚款20元;2. 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导致卫生质量不合格,罚款50元;3. 对患者或医护人员态度恶劣,罚款100元。
三、违反操作规程1. 使用不当清洁剂或工具,罚款30元;2. 清洁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罚款50元;3. 违反消毒规定,罚款100元。
四、工作区域卫生1. 工作区域卫生不达标,罚款50元;2. 工作区域出现垃圾、杂物等,罚款30元;3. 工作区域出现异味,罚款20元。
五、其他违规行为1. 在医院内吸烟、饮酒,罚款50元;2. 随意占用公共设施,罚款30元;3. 违反医院规定,扰乱医院秩序,罚款100元。
第五条罚款程序1. 保洁人员违反规定,由当班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查处;2. 查处过程中,应记录违规事实、时间、地点、当事人等信息;3. 罚款决定需经当班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4. 罚款通知当事人,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5. 罚款收据由财务部门出具。
第六条罚款执行1. 保洁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接受罚款;2. 罚款所得用于医院环境卫生改善、奖励优秀保洁人员等;3.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保洁人员,医院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讨。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保洁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保洁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保洁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医院环境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保洁部门所有保洁人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保洁部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保洁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保洁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五条保洁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保洁部门应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素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保洁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八条保洁人员应熟悉所使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九条保洁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保洁工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保洁部门应定期对保洁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保洁人员应保持工作区域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防止绊倒、摔伤等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保洁人员应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物品,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第十三条保洁部门应定期对保洁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保洁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保洁区域吸烟、使用明火。
第十五条保洁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安全培训第十六条保洁部门应定期组织保洁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医院安全管理制度;2. 保洁设备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3. 应急处置措施及逃生自救技能;4.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十七条保洁人员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章安全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保洁部门应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安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安全意识、操作技能;2. 遵守安全规定情况;3.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保洁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保洁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医院保洁奖罚管理制度

医院保洁奖罚管理制度医院保洁工作是医疗机构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保洁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和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为了规范医院保洁工作,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医院制定了保洁奖罚管理制度。
一、奖励措施1. 优秀个人奖励:每月评选出表现突出,工作态度端正,执行力强的保洁员工,给予奖金或者荣誉证书。
2. 优秀团队奖励:每季度评选出保洁团队中工作效率高,保洁质量好的团队,给予奖金或者荣誉奖励。
3. 专业技能培训奖励:参加医院组织的保洁技能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可以获得一定的学习补助或者晋升机会。
4. 先进个人奖励:每年评选出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的保洁员工,给予奖金以及表彰。
5. 节假日加班奖金: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者特殊情况下需要加班的保洁员工,给予额外的加班津贴。
二、惩罚措施1. 迟到早退惩罚:保洁员工迟到或者早退的,扣除相应的工资或者奖金。
2. 未经许可旷工:保洁员工未经许可擅自请假导致旷工的,扣除工资并做相应的记录。
3. 保洁工作不称职惩罚:对工作态度恶劣,办事敷衍,工作质量差的保洁员工,给予警告、扣除工资或者辞退处理。
4. 违规行为处罚:对于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保洁员工,依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扣除工资或者辞退处理。
5. 损坏公物处罚:对于因过失或故意损坏医院公物的保洁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三、管理执行1. 对于奖励措施,由医院设立奖罚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定,确保奖励公平公正。
2. 对于惩罚措施,由保洁管理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在保洁管理员会议上进行讨论,做出相应处罚决定。
3. 管理执行过程中,要保持及时沟通,做到信息畅通,确保所有的奖罚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四、总结的建立和执行,对于规范保洁工作、提高保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医院将继续完善保洁奖罚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保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患者和员工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环境。
同时,保洁员工也要牢记职责,勤奋工作,提升自身素质,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医疗环境。
医院物业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环境卫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物业保洁人员。
二、职责1. 物业保洁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领导和科室安排。
2. 负责医院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大厅、病房、楼梯、楼道、卫生间、电梯间、各诊室、开水房、大院、台阶等。
3. 按照规定的时间、质量和标准,完成日保洁、周打扫、月清理等工作,确保医院环境卫生整洁。
4. 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虚心听取科室意见,积极改进工作,搞好团结互助。
5. 服从公司领导及医院科室的工作分配及管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6. 着装整洁,统一佩戴工号牌,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7. 严格按照工作规程操作,不偷工减料,不弄虚作假。
8. 适时使用空气清新剂或配置檀香,保持医院空气清新。
9. 严格消毒,按照《医院消毒隔离制度》要求,做好消毒工作。
三、工作要求1. 保洁人员应熟悉所负责区域的卫生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保洁工作。
2. 保持医院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无尘土、无卫生死角,确保地面、墙壁、家具等表面无污垢。
3. 每日上、下午各进行一次重点清理,湿式清扫,拖抹、推尘、吸尘,病房地面清洁、垃圾袋更换上午必须7:30前完成。
4. 楼梯、台阶每日不间断清扫,床档、床下、凳子、床头柜、阳台壁橱每日全面擦拭、清洁一次。
5. 出院病人的病床、凳子、壁橱及床头柜及时予以清洁。
6. 卫生间洗手盆、便槽、墙壁、镜子每日全面擦拭清洁,无污垢、臭味,地面无积水。
7. 适时使用空气清新剂或配置檀香,保持室内外空气清新。
8. 室内外所有灯具开关、艺术装饰品、图形符号等标识标牌每日加床时按病房一样保洁。
四、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
2. 对表现优秀、工作突出的保洁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病房保洁人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病房保洁工作管理,提高病房环境卫生质量,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病房保洁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病房保洁人员应遵循“安全、卫生、整洁、高效”的原则,确保病房环境卫生达到国家标准。
第二章人员要求第四条病房保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2.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3.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4. 具备一定的医疗常识和卫生知识,熟悉病房保洁操作流程;5.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第五条病房保洁人员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 笔试、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3. 体检,确保应聘人员身体健康;4. 试用,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5. 合格者予以录用。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第六条病房保洁人员的职责:1. 负责病房环境卫生的清洁、消毒、整理等工作;2. 负责病房内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3. 负责病房内设施的维护和保养;4. 负责病房内患者的关爱服务;5. 配合医护人员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病房保洁人员分工:1. 病房分区:根据病房布局,将病房分为若干区域,每个区域指定一名保洁人员负责;2. 工作班次:根据病房需求和人员配置,合理安排保洁人员的工作班次;3. 卫生标准: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制定病房环境卫生标准,确保各项工作达标;4. 工作流程:明确病房保洁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八条病房保洁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 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保洁工作,确保病房环境卫生达标;2. 使用清洁工具时,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3. 定期对病房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4. 及时清理病房内垃圾,保持病房整洁;5. 配合医护人员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严防疫情传播;6. 主动关心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医院保洁队伍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保洁队伍管理,提高医院环境卫生水平,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保洁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外包服务人员。
第三条医院保洁队伍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2. 以人为本,注重培训;3. 精益求精,持续改进;4. 安全生产,保障健康。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保洁管理办公室,负责保洁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保洁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保洁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 组织保洁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3. 负责保洁人员的调配、奖惩;4. 监督检查保洁工作质量;5. 处理保洁工作中的突发事件;6. 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保洁人员的职责:1. 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认真履行保洁工作职责;2. 保持工作区域卫生整洁,无尘土、无卫生死角;3. 定期对工作区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感染;4. 及时处理病人和家属的投诉,及时反馈问题;5. 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七条医院保洁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
第八条医院应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九条培训内容包括:1. 医院保洁工作职责及标准;2. 医院消毒隔离制度;3. 医院相关法律法规;4. 保洁工具及设备的使用与维护;5. 应急处理能力培训。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保洁人员的考核制度,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2. 工作质量;3. 团队协作;4. 遵守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对考核优秀的保洁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保洁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培训提高或调整岗位。
第五章安全生产与健康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对保洁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医院应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
第十五条医院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保洁人员的人身安全。
医院保洁奖罚管理制度
医院保洁奖罚管理制度
一、奖励制度:
1. 保洁工作考核奖励:每月根据各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完成情况和患者反馈等因素进行考核,评选出优秀保洁员工,并给予奖励。
2. 保洁工作竞赛奖励:定期组织保洁工作竞赛活动,评选出优秀个人和团队,给予奖金或者物质奖励。
3. 保洁工作创新奖励:鼓励保洁人员提出改进建议和创新方案,对被采纳和实施的提案给予奖励。
4. 工作表扬奖励:对个人或团队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能够克服困难、勇于担当的行为进行表扬和奖励。
5. 公司荣誉奖励:公司定期评选出优秀保洁公司或团队,授予“优秀保洁单位”荣誉称号,并发放奖杯或证书。
二、处罚制度:
1. 督促教育处罚:对保洁人员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懈怠怠工、不按时完成任务等情况,采取督促教育措施,帮助其改正错误。
2. 记过处罚:对于多次出现工作疏漏、不服从管理、工作懈怠等情况的保洁员工,给予记过处罚。
3. 降职处罚:对于严重影响医院环境卫生的行为或者多次表现不佳的保洁员工,可以考虑降职处理。
4. 辞退处罚:对于多次违反纪律、不履行职责、严重损害医院形象的保洁员工,可以考虑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为医院保洁奖罚管理制度的一份草案,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希望该制度能够帮助医院更好地管理保洁工作,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医院保洁人员管理制度罚款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环境卫生,提高保洁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和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医院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罚款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保洁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规定旨在规范保洁人员的行为,提高保洁工作质量,确保医院环境卫生。
第二章罚款种类及标准第四条以下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1. 迟到、早退、旷工:(1)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10元;(2)迟到5分钟至30分钟,罚款20元;(3)迟到30分钟以上,罚款50元;(4)早退或旷工,罚款100元。
2. 工作质量不合格:(1)未按要求完成清洁工作,罚款20元;(2)清洁工作质量不合格,罚款50元;(3)清洁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罚款100元。
3. 乱扔垃圾、杂物:(1)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杂物,罚款20元;(2)在病区、办公室等区域乱扔垃圾、杂物,罚款50元。
4. 损坏、遗失清洁工具及用品:(1)损坏清洁工具及用品,罚款50元;(2)遗失清洁工具及用品,罚款100元。
5. 违反劳动纪律:(1)工作时间玩手机、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罚款20元;(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罚款50元;(3)工作时间饮酒、赌博等违法行为,罚款100元。
6.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罚款50元至100元。
第三章罚款执行第七条保洁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保洁管理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按照规定给予罚款。
第八条罚款由保洁管理部门统一收取,并开具罚款单据。
第九条罚款所得款项纳入医院公共基金,用于医院环境卫生改善和保洁人员培训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保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二条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医院保洁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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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保洁员管理制度
一、医院保洁员岗位职责:
1、保洁员在医院办公室和护理部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
清洁。
2、负责大厅、病房、楼梯楼道、卫生间、电梯间、院
门口、台阶等清洁卫生工作。
3、做到日保洁、周打扫、月清理,做到随脏随洁。
4、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虚心听取意见,积极改进
工作,搞好团结互助。
5、服从院领导工作分配及管理。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遵守院规院纪。
7、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自己,保质保量完成每日
工作量。
8、着装整洁,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不断培养和完善
自身素质,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做违法违纪的事
情。
9、严格按照工作规程操作,不偷工减料,不弄虚作假。
10、严格消毒制度,对需要消毒的物品,做到规范操
作、件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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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爱护公物,注意节约水、电、气,不得私用电炉
等大功率电器。
12、负责洗衣房工作,做到随送随洗,不允许堆放,
保证临床工作不受影响。
二、保洁员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1、保洁员根据行政后勤部制度的工作时间进行日常保
洁工作;
2、负责大厅、病房、楼梯、电梯间、诊室等院内公共
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地面干
净、无尘土、无卫生死角;
3、保持公共场所楼梯扶手、窗台表面无灰尘,光洁明
亮,做到每天擦两遍,保持环境美观;
4、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玻璃窗在视线内无灰尘、蜘蛛网、
印痕,每周擦一遍以上。
5、洗手池无皂迹、无污点,无污垢,做到经常擦拭,
保持表面光亮、整洁;
6、墙面天花板卫生,整洁美观,无蜘蛛网、灰尘、印
痕、脱皮、污迹,做到每周至少清扫一遍;
7、垃圾箱位置设置合理,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
迹,每天至少清理两次;
8、负责清扫院内公共卫生间的卫生及墙面、地面卫生,
每天上、下午各清扫一次以上。做到厕所清洁无异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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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干净无污迹、积水、纸屑,保证墙面瓷砖光亮,无水印、
无污迹,纸篓无满溢;
9、及时疏通下水道(指堵塞不严重时),必要时通知后
勤人员修理;
10、负责管理清扫工具、清运工具,按时清倒垃圾桶
内的垃圾;
11、按时浇灌楼内摆放的盆花,清除花盆中烟头、纸
屑等垃圾;
12、负责楼内卫生,保持室内过道楼梯无烟头、垃圾
及杂物,保持楼内干净整洁;
13、保洁员请假应事前向院办公室申请,获准后才予
以离开,否则不洁责任由其承担;
14、在门诊部及时清扫病人遗留的污物,住院部病人
出院后及时进行消毒,用消毒剂对病室中的地面、物品进
行消毒。
15、在清洁工作的同时,发现室内建筑、家具、设施
有所损坏,影响使用或有碍观瞻,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保洁服务质量监控:
对保洁工作质量的监控,实行日检、周检和月检制度,
由院办公室实施,确保保洁工作质量满足医疗环境的要求,
不断增强就诊人员的满意度。
四、保洁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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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纪守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上班穿工作服,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4、讲文明,有礼貌,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工作期间,
要主动向领导问好。
5、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不做有损形象的事,不得隐匿工作过程中捡到的钱
物。
7、不准擅自拿用公用物品挪作他用,损坏、遗失工具
要照价赔偿。
五、保洁工作标准及工作周期:
1、保洁工作内容及标准
(1)地面、楼梯过道:干净,无灰尘、污痕(每天上下
午各擦地1次,平时注意随时保洁)。楼梯扶手、栏杆(每
天擦抹2次):光洁、无积尘、无污迹。
(2)卫生间:要做到"四无"(无污垢、无臭味、无尘埃、
无蛛网)、"五洁"(洗手池、洗刷池、尿池、厕池等冲洗清
洁),每天清扫四次(每天上下午各2次),平时注意随时保
洁。
(3)电梯间: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电梯厢壁无污
渍、手印。(每天清扫2次,每周擦抹2次)
(4)墙面:踢脚线、各种标牌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水
迹等。(每天擦抹除尘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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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墙身表面:无灰尘、无污迹、无划痕。(每周拂尘
1次)(6)玻璃窗(玻璃、窗框、窗台):明净、光洁、无灰
尘。(每月擦抹1次)
(7)楼道灯开关(外部):无灰尘、外表清洁干净。(每
周擦抹1次)(8)楼内各种设施的外表(如宣传栏、消防设施
等):外表清洁干净,无灰尘、无污痕。(每周擦抹2次)
六、奖惩制度
除按《员工手册》相关奖惩制度执行外,根据下列规
定执行。
(一)处罚
1、上班时间内,卫生区域打扫不及时,保洁工作内容
未达到标准,如地面有污迹、污水,一次扣20元;
2、上班时间内,对责任区域巡查不及时,保洁不到位,
责任区内有污物,一次扣20元;
3、工作过程中态度不端正,在休息室闲聊、闲坐或做
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扣20元;
4、根据工作需要,不服从领导、科室指派的工作,不
到场保洁,一次扣30元;
5、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对住院、就诊患者态度粗暴者,
一次扣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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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期间不爱护公物,不按照工作规程操作,造成
院设施、清洗工具、洗衣设备损坏的,当事人照价赔偿,
并根据情节,予以处罚。
(二)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1、工作质量特差,受到各科室严重指责,或院内考核
多次不合格;
2、工作不认真负责,态度生硬,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三)奖励
1、对于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保洁员,每年增加
奖金的奖励。
2、对于表现突出,工作任劳任怨的人员,院办向院领
导申请嘉奖。
3、工作中拾金不昧,将根据情况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