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建筑工程是指利用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按照一定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工艺,在地基上建造各种建筑物的活动。
建筑工程的类别划分是为了便于管理和规范建筑行业,不同的建筑工程类别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
下面将介绍建筑工程的类别划分标准。
首先,建筑工程可以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进行分类。
按照用途的不同,建筑工程可以分为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建筑等多个类别。
不同类别的建筑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上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要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划分和管理。
其次,建筑工程可以根据建筑结构的类型进行分类。
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承重方式,建筑工程可以分为钢结构建筑、混凝土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等不同类型。
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工程在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上存在差异,需要根据结构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另外,建筑工程还可以根据施工工艺的特点进行分类。
根据施工工艺的不同,建筑工程可以分为装配式建筑、现浇混凝土建筑、砌体建筑、钢结构建筑等多个类别。
不同的施工工艺对材料选用、施工方法和工期安排等方面有着不同的要求,需要进行科学分类和管理。
此外,建筑工程还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分类。
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建筑工程可以分为大型建筑工程、中型建筑工程、小型建筑工程等多个类别。
不同规模和复杂程度的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进行合理划分和管理。
最后,建筑工程还可以根据地理位置和环境特点进行分类。
根据建筑物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环境特点,建筑工程可以分为平原建筑、山地建筑、水域建筑、特殊环境建筑等多个类别。
不同地理位置和环境特点对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有着影响,需要进行科学分类和管理。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的类别划分是为了便于管理和规范建筑行业,不同的类别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
合理的类别划分可以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建筑工程的类别划分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制定和不断完善。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表【最新】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表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
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和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1)单层厂房、单层公共建筑室内的局部多层,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可累加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或高层建筑物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层数。
(3)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大于标准层50%时,应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小于50%时,只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有两层及两层以上不足50%的地下室,当累加面积大于50%时,可以计算一层。
(4)多层或高层建筑屋顶有多层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50%时,可以累加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
累加面积达到标准层面积的50%时,折合为一层。
4、分类指标中的“高度”是指建(构)筑物的自身高度。
建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滴水处的距离计算;有女儿墙的建筑物,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屋面板上表面的距离计算。
构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本身顶端的距离(不包括避雷针、扶梯高度)计算。
5、分类指标中的“跨度”是指桁架、梁、拱等跨越空间的结构相邻两支点(中—中)之间的距离。
有多跨的建(构)筑物,按其中主要承重结构最大单跨距离计算。
6、“工业建筑”是指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为工业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民用建筑”是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行社会活动的非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
“公共建筑”是指:办公、教学、试验楼,博物、展览、文体、纪念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办公、写字、商场、餐饮、娱乐等一体化综合楼。
一般建筑工程 一类二类三类 划分依据

一般建筑工程一类二类三类划分依据一般建筑工程是指非特殊性质的建筑项目,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技术要求、施工难度等因素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建筑工程。
一类建筑工程是指规模较大、技术要求较高、施工难度较大的建筑项目。
一类建筑工程包括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医院、大型工业厂房等。
这些项目通常具有复杂的结构形式、大跨度、大层高、大体量等特点,对施工技术和管理要求较高。
二类建筑工程是指规模适中、技术要求一般、施工难度适中的建筑项目。
二类建筑工程包括中型住宅小区、中小型商业建筑、中小型学校、中小型医疗机构等。
这些项目通常具有一定的结构形式、一定的跨度、一定的层高和体量,对施工技术和管理要求适中。
三类建筑工程是指规模较小、技术要求相对较低、施工难度较小的建筑项目。
三类建筑工程包括小型住宅、小型商铺、小型办公楼、小型学校等。
这些项目通常具有简单的结构形式、较小的跨度、较低的层高和体量,对施工技术和管理要求相对较低。
不同类别的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和管理上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类建筑工程要求工程师具备较高的设计水平和施工管理能力,需要采用较为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材料,同时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
二类建筑工程要求工程师具备较为扎实的设计和施工管理基础,需要采用中等难度的施工技术和材料,同时需要进行适度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
三类建筑工程相对简单,对工程师的要求相对较低,但仍需要进行基本的设计和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一类、二类和三类建筑工程的划分对于投标人和招标人都有重要意义。
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实力和经验选择适合自己的工程类别进行投标,从而提高中标的机会。
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的规模和要求确定工程的类别,并要求投标人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投标,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一类、二类和三类建筑工程的划分是根据工程的规模、技术要求和施工难度等因素来进行的,不同类别的工程在设计、施工和管理上都存在差异。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建筑工程项目类别划分及人员配置

建筑工程项目类别划分及人员配置
建筑工程项目类别主要根据建筑面积、建筑类型、规模等因素进行划分,同时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和规模,人员配置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项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住宅项目:包括住宅小区和建筑群体工程,其中住宅小区项目按
照建筑面积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超大型项目,建筑群体工程则主要指低层或多层、高层、超高层等不同类型。
2.工业与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工业厂房、公共建筑等,其中工业厂
房项目按照单体建筑面积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超大型项目,公共建筑项目则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给排水、燃气
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对于不同类别的建筑工程项目,人员配置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项目的人员配置包括以下几类:
1.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
2.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给排水
工程师等。
3.技能人员:包括木工、瓦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等。
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塔吊司机、信号司索工、施工升降机司机等。
5.其他人员:包括清洁工、维修工等。
在具体的人员配置方面,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规模、类型和复杂程度来确定。
一般来说,大型建筑工程项目需要配备更多的人员,同
时还需要根据不同的专业领域和工作内容进行合理分工和协作。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
1、类别划分(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
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或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
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库、池类等。
(4)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
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及相关部位进行抹灰、镶贴和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工程有关说明(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
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III 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
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工程名称单位工程类别IIIIII 工业建筑工程钢结构跨度 建筑面积m m 2>30 >16000 >18 >10000 ≤18 ≤10000 其他结构单层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24 >10000 >18 >6000 ≤18 ≤6000 双层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50 >10000>30 >6000 ≤30 ≤6000 民民用建筑工程公用建筑砖混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 — 30<檐高<50 6000<面积<10000 ≤30 ≤6000 其它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60 >12000>30 >8000 ≤30 ≤8000 居住建筑 砖混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 — 8<层数<12 8000<面积<12000 ≤8 ≤8000 其它 结构层数 建筑面积层 m 2 >18 >12000 >8 >8000 ≤8 ≤8000 构筑物工程烟囱混凝土结构高度 砖结构高度 m m >100 >60 >60 >40 ≤60 ≤40 水塔高度 容积m m 3 >60 >100 >40 >60 ≤40 ≤60 筒仓 高度 容积(单体) m m 3 >35 >2500 >20 >1500 ≤20 ≤1500 贮池容积(单体) m 3>3000>1500≤1500 单独土石方工程 单独挖、填土石方m 3>15000 >10000 5000<体积≤10000桩基础 工程桩长 m >30 >12 ≤12工程名称工程类别I II III 工业与民用建筑 四星级宾馆以上 三星级宾馆 二星级宾馆以下 单独外墙装饰 幕墙高度5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上幕墙高度30m 以下(含30m )楼不计算高度。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厂房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桩基础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等五个类型分列。
(1)工业厂房工程,指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生产厂房或生产车间。
工业建筑中,为物质生产配套和服务的实验室、化验室、食堂、宿舍、医疗、卫生及管理用房等独立建筑物,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2)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
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是供人们生活、起居用建筑物的统称,包括住宅、以及职工、学生、军人等的集体公寓、集体宿舍等住宿类建筑。
公共建筑,是行政办公、政治文化活动、科研教育、医疗卫生、商业、交通旅游、观展纪念、生活服务等公共事业活动所需要的建筑物的统称。
(3)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或民用建筑配套、并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之外,如:烟囱、水塔、贮仓、水池等工程。
(4)桩基础工程,是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的稳定性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工艺,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以及其他材质的桩基础。
桩基础工程,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桩基础工程。
(5)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挖方或填方工程量>5000m³、且需要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
包括:土石方的挖、运、填等。
单独土石方工程,是指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即,建设准备阶段一平范围的土石方竖向调配)、挖方或填方(非指挖方和填方的合量)工程量>5000m³的土石方工程。
单独土石方工程,套用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章第一节单独土石方相应字目。
单独土石方工程,不仅适用于建筑工程,也适用于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单独土石方工程。
(6)同一建筑物工程类别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工程类别、确定其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取费类别划分

建筑工程取费类别划分建筑工程取费是指根据工程实施的需要和成本管理的要求,将工程项目各项费用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划分和计算的过程。
合理的取费类别划分对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取费类别划分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建筑工程取费的目的和意义合理的取费类别划分有利于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管理。
首先,它能够确保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透明、合理,避免项目经费的浪费和滥用;其次,它有助于对工程施工各个方面的费用进行细化、分类、评估和监控,提高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水平;此外,它还能够为报价、结算、验收、监理等工程管理环节提供可依据的依据,使工程项目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二、建筑工程取费的原则1.适度统一原则: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的不同,可以分别制定不同的取费标准和分类原则。
但是,在同一个工程类型或同一个项目范围内,要求各项费用的划分和计算方法是一致的,避免出现不合理的差异。
2.科学理性原则:取费类别和标准应基于科学、合理的数据分析和估算方法,避免单纯主观的划定导致费用计算的不公平和不准确。
3.透明公开原则:费用划分和计算应对外公开透明,避免出现费用的随意变动和不明确的情况。
工程项目各方应对费用划分有明确的认识,并且能够互相理解和接受。
三、建筑工程取费类别划分的内容根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取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人工费:指为工人提供劳动报酬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等。
人工费的计算可根据工人工作量、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等因素确定。
2.材料费:指为工程采购的各种材料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原材料、部件、设备等。
材料费的计算一般以实际采购价格为基准,并且要考虑材料的质量、工程施工所需的数量等因素。
3.机械使用费:指为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所支付的费用。
机械使用费的计算可根据机械设备的型号、使用时间、损耗程度等因素确定。
4.安全费:指为保障施工安全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培训、监测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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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类别(lèibié)划分
一、按建筑物的使用(shǐyòng)情况分:
1、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住宅(zhùzhái)、宿舍、公寓等)和公共建筑(如学校,办公体剧院等)。
2、工业建筑:包含各种生产和生产辅助(fǔzhù)用房。
后者如仓库、动力设施等。
3、农业建筑:包括饲养(sìyǎng)牲畜、贮存农具和农产品的用房,以及农业机械用房等。
二、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类建筑工程:
1、十二层(按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层建筑。
2、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十八米以上的单层建筑。
3、设有双层吊车或吊车其中能力在五十吨以上的工业厂房。
4、十层以上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单结构工程。
5、高度在五十五米以上,或直径在二十米以上(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八十米以上),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五百立方米以上的构筑物。
6、球形、椭圆形、双曲线型、圆锥形等复杂形状的钢或钢筋砼结构的构筑物(不受本条第5款的限制)。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
8、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yǐshàng),其建筑面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二)凡达不到一类工程标准,符合(fúhé)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类工程:
1、八层以上至十二层或檐口(yán kǒu)高度在二十七米以上至三十六米的多层建筑物。
2、跨度在十八米以上(yǐshàng)至二十四米或檐口高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的单层建筑。
3、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sān shí)吨以上至五十吨的工业厂房。
4、六层以上至十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体结构工程。
5、高度在四十五米以上至五十五米,或直径在十二米以上至二十米(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四十八米以上至八十米),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立方米以上至一千五百立方米的构筑物。
6、钢筋砼结构的贮仓、囤仓、江边钢筋砼水泵房。
钢及钢筋砼各种形式的支架及栈桥、微波塔(不受本条第五款的限制)。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至三万平方米的建筑物。
8、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其建筑面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三)凡达不到一、二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类工程:1、六层以上至八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米以上至二十七米的多层
建筑物。
2、跨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或檐口(yán kǒu)高度十米以上至十二米的单层建筑。
3、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下的工业(gōngyè)厂房。
4、二层以上至六层的钢及钢筋(gāngjīn)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jiégòu)及简体结构工程。
5、高度在三十米以上至四十五米,或直径在八米(bā mǐ)以上至十二米(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三十二米以上至四十八米),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五百立方米以上至一千立方米的构筑物。
6、带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钢筋砼结构的锅炉房、泵房、冷冻房工程、别墅工程。
高度在八米以上的挡土墙、护坡、独立的钢筋砼设备基础。
独立的打桩工程,如护壁桩、锚杆桩、止水帷幕桩等。
独立的强夯地基工程。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至二万平方米的建筑物。
8、跨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其建筑面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四)凡达不到一、二、三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类工程:
1、二层至六层或檐口高度在六米以上至二十米的多层建筑物。
2、跨度在六米以上至十二米或檐口高度六米以上至十米的单层建筑。
3、二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体结构工程。
4、除一、二、三类(sān lèi)工程以外的钢及钢筋砼、砖石或砖混结构构筑物。
5、五米以上至八米的挡土墙、护坡。
独立的室外钢筋砼结构的零星工程(gōngchéng)(如化粪池)等。
室外独立的管径350mm以上排水砼管道的铺设。
独立金属结构的围墙或以砼为主体的围墙。
6、单位(dānwèi)工程建筑面积在五千平方米以上至一万平方米的建筑物。
(五)凡达不到一、二、三、四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xiàliè)条件之一者为五类工程
1、单层或檐口高度(gāodù)在六米以下或跨度在六米以下的工程。
2、室外零星工程,如砖、刺铁丝围墙、单车棚、排水沟、渠、五米以下的档土墙、护坡,独立的砖石化粪池、窖井以及排水管铺设。
内容总结
(1)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一、按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分:
1、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住宅、宿舍、公寓等)和公共建筑(如学校,办公体剧院等)
(2)5、高度在五十五米以上,或直径在二十米以上(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八十米以上),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五百立方米以上的构筑物
(3)2、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或檐口高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的单层建筑
(4)2、跨度在六米以上至十二米或檐口高度六米以上至十米的单层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