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的工作方案

XX镇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预防处置,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的意见》(X政办发〔2015〕2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X 精防处〔2016〕5号)的通知,进一步理清我镇主要相关部门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和肇事肇祸及倾向预防处置工作中的职责,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开展排查摸底(一)加强基础排摸。
各村牵头成立排查管控小组(可与关爱小组结合),明确一名联络员,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线索调查问卷》,对辖区内全部人口(包括外来流动人口)中的所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摸排,形成初筛名单。
对排摸过程中发现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但不知下落,或者已知现居住地,但不在本镇的,由各行政村及时登记,并负责追踪。
(二)组织复核确诊。
诊断时,由乡镇安排场所,并组织发动排摸出的疑似对象及监护人到指定场所,医务人员开展诊断并进行危险性评估,填好《精神障碍患者调查登记表》,复核诊断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现场维持秩序。
在全镇统一开展的专项行动以外,各行政村日常发现的疑似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由行政村及时与镇卫生院精防人员联系,精防人员联系市第三医院,确定时间后,镇政府组织患者及监护人到市第三医院进行确诊工作。
复核诊断时危险评估为三级及以上的,由镇卫生院将名册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区疾控中心。
(三)登记确诊患者。
卫生院应将排查后经复核诊断确诊或专业医疗机构诊疗过程中明确诊断为严重精神疾病的本地居住患者,征得患者本人或者监护人(近亲属或村委会指定干部)同意并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的,以及从专业医疗机构出院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患者,卫生部门要全部纳入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按要求建立或补充患者《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及时将患者的相关信息录入《XX省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Microsoft Word 文档

关于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正阳县中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慎水乡预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动态服务管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精神卫生法》,以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为主线,切实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诊疗、救助管理,科学规范开展患者筛查、诊断与危险性评估,减少患者因病导致社会危害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为重点,完善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提升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努力实现严重精神障碍治疗率和管理率提升,肇事肇祸率下降“两提升、一下降”的总目标,防范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 要建立以精神专科医院和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主体,一般综合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障碍康复机构等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补充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加强防治队伍建设。充实稳定精神卫生防治专业队伍。要在做好精防专业人员培训的同时,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社区民警、村(居)委会干部、社区助残员等各类人员的专项培训,确保筛查、随访等服务管理质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从事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专兼职医务人员的比例,2013年底要达到80%以上,2015年底要达到85%以上,2017年底要达到90%以上。 (二)扎实开展患者筛查和诊断 1、深入开展筛查建档工作。每年要定期组织摸排,通过多种渠道最大限度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精防机构统一建立健康档案,进行风险性评估定级,纳入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即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对查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当帮助送往医院机构诊断。2013年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要达到3‰,2015年度要达到4‰。2017年底要达到5‰。 2、完善患者信息管理工作。对筛查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建立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库,实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登记和随访情况月报告制度;村卫生所要建立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库,将患者的家庭成员、社会关系、自身情况、精神病史、平时表现、家庭住址及活动范围分别列入台帐管理,在严格保护患者隐私前提下,定期与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互相交换患者信息情况。 (三)认真落实随访和干预措施 1、强化随访工作措施。精神卫生所服务人员要定期随访,了解患者情况,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对危险行为级别较高者,迅速按服务流程处理,逐级上报,加强防范。村卫生室负责人员对在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每年至少6次随访服务,严重肇事者着病情而定可增加随访次数。随访过程中发现易肇事肇祸倾向患者,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协助送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2、强化干预工作落实。对未住院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由精神科医师、居委会(村室)人员、民警共同配合下,落实随访、干预措施,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康复指导。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对病情好转出院的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有控制能力的要签定责任书,由家属或监护人管控,村、组、社区定期上门巡查;对家庭无管控能力的,由办事处、派出所、村(社区)落实专人管控。 (四)制定落实应急处置预案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随访时发现处于发病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启动应急预案,送定点收拾机构治疗。 (五)加强患者救治管理服务 对有治疗意愿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收治。对筛查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全部建档,要纳入服务管理范围,做到应管尽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卫生室要高度重视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防治工作,全面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与措施落实,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与管理,加大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经费投入、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装备配备力度,健全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机制,切实减轻病人、家庭及社会的压力,为建立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二)坚持齐抓共管。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认真落实实施方案,保障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导考评。村卫生室要把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对因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脱管失控而引发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事)件,依据综治责任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真诚关爱、服务为先、预防为主”的理念,加强和创新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法。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预防为主,服务为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围绕重点,积极兼顾;社会协同,综合防控”的工作原则,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配合”的服务管理格局,全面落实“无遗漏排查、无缝隙管理、有保障治疗、有跟踪服务”和“预警直通、救治直达、帮扶直接”等各项举措,做到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人管、不脱管、不失控、管得住、管得好”,有效预防和减轻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社会、家庭和自身造成危害,促进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功能,回归社会。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创建平安xx建设的要求,建立起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监测、排查评估、依法收治、服务管理、社区康复等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建立起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的“五个体系”即: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体系、以综合治理为平台的排查预防体系、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监测预警体系、以社会保障为基础的救治救助体系、以社会化援助为补充的帮扶助困体系,着力形成“防控社会性、诊治专业性、康复开放性”的工作模式。
以“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为目标,确保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
三、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特成立xx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王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的各项工作任务。
将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纳入全县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并邀请省级专家现场开展病例确诊,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积极开展医疗救治、病员信息采集和监测工作;利用各种方式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干预;协助人社部门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的城镇居民医疗和农合报销政策。
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经验做法

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经验做法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经验做法针对春夏之交精神病患者疾病多发的情况,县公安局认真组织民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精神病患者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
一、调查摸排、分级管理。
今年三月xx县公安局组织各派出所对所属辖区内的精神病患者展开全面性的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层层落实管控,实行责任人、监护人双项责任制。
镇政府、村委会、责任区民警是主要责任人,精神病患者的近亲属是主要监护人,在管控工作中责任区民警要与监护人签定监护责任书,落实监护任的看管责任;对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的,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要相应履行监护职责;对生活无着落,流浪街头的精神病患者要积极护送到民政部门并妥善救助。
平时密切关注一般性精神病人的动态,落实药物治疗、心里疏导、生活安定措施,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及时监控,迅速处理。
制定工作预案,在遇突发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时及时出警并控制局面。
4月1日,精神病患者耿某精神病复发,背着装有菜刀的包来到县医院门口,嚷着要砍人。
旌阳派出所迅速出动并控制局面。
案发后及时与其家人沟通稳定患者情绪。
4月16日,乔亭村南山间歇性精神病人张某突然发病,在乔亭村东村山上放火烧山,群众制止时,张某一手拿一把菜刀,一手拿一把尖刀,威胁群众不许靠近,甚至拿刀具追赶群众,蔡家桥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将其控制住,同时缴获了二把刀具。
5月16日,精神病人周某挑扁担于旌阳一小门口贩卖竹笋,期间精神病复发。
旌阳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防止事态恶化,这三起案件因处置及时、方法得当,均为造成人员伤亡。
三、及时汇报,社会联动。
各派出所对摸排调查出的精神病患者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重点管控人员,做到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一方面联系患者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稳定患者情绪,另一方面协调民政部门实施医疗救助,如周某一人生活,性格孤僻且经常在旌阳一小卖菜,对旌阳一小师生人身安全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肇事肇祸精神人员管理制度

肇事肇祸精神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社会安全,维护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精神病患者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公共场所或者特定场所发生肇事肇祸事件,并且被鉴定为精神病患者的人员。
第三条精神病患者是指有精神疾病并需长期医疗照顾或者精神病院观察治疗的人员。
第四条肇事肇祸事件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特定场所发生的精神病患者威胁、伤害他人或者公共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精神病患者信息数据库,对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实现信息共享和精准管理。
第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社会保障和帮扶工作,提供就业、康复、生活照料等必要支持。
第七条社会各界应当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理解和关爱,同时保障社会安全,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第八条精神病患者的家属和监护人应当承担照料和管理责任,确保精神病患者的日常生活秩序和治疗工作。
第二章精神病患者管理第九条精神病患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医疗机构的治疗和观察。
第十条精神病患者医疗机构应当落实医师责任制,确保患者得到专业的诊断和治疗。
第十一条精神病患者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要求服药和定期复诊,确保病情稳定。
第十二条精神病患者离院后应当接受社会康复机构的跟踪服务和康复辅导,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
第十三条精神病患者的家属和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和观察工作,不得擅自停止或变更治疗方案。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肇事肇祸事件处理第十五条对于发生肇事肇祸事件的精神病患者,警方应当及时介入,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第十六条对于肇事肇祸事件的精神病患者,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调查,并将其送往相应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和观察。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对肇事肇祸事件的精神病患者应当进行全面评估,制定相应的治疗和管理方案。
第十八条对于肇事肇祸事件的精神病患者,家属和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工作,确保患者的病情稳定。
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

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是指患有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严重精神发育迟滞共6大类重性精神疾病,病情不稳定,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为有暴力倾向等表现、达到3—5级高风险行为的患者或在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的精神病人。
第二章组织保障第三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属地管理,区及镇(区)要成立由分管综治(稳定)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教育、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区稳定办、镇综治办(稳定办)。
各级政府要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村(居)委会应明确一分管领导负责。
第四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部门要切实履行下列职责:(一)综治(稳定)办牵头组织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辖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二)公安部门牵头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各镇、村(居)委会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
协调相关部门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
会同有关部门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
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诊治.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石河子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

石河子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市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
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处置有力、救助到位、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脱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工作目标到2012年底,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以“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管理”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我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成立全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综治的副区长张铁岩为组长,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残联、人社、司法等部门和街道(乡镇)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政法委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陈海东。
四、部门职责(1)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对寻衅滋事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
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救治管理中的各项工作。
对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的工作及相关事项的处理情况进行督查。
(2)区公安分局:牵头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制定排查方案。
协调相关部门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风险进行诊断评估,制定控制方案。
组织相关部门对出院后寻衅滋事的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对各乡镇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督导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目前我镇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与重性精神病人实际管理实际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充分认识到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特别是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筛查、治疗、随访、治疗管理工作,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联系,及时发现、研究、解决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认真筛查,及时通报会同公安、社区等部门,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的筛查、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工作,重点做好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危险性风险评估,完善重性精神病人信息数据库。要及时将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信息通报给同级综治、公安部门,建立部门间定期信息交换制度。三、落实措施,消除隐患要严格执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加强高风险和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建立健全患者监控、预警、救治、服务和管理机制。完善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县医院及时将门诊或住院患者信息下转至乡镇,我院定期随访患者,督促病人服药,监测病情变化。认真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重性精神病人的随访管理措施,特别要加强流动人口和农村地区中重性精神病人的发病报告和治疗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科学合理确定“强制治疗患者”的出院标准,同时做好出院后随访监测,预防和减少出院后的危险行为。四、加强培训,提高能力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持续提高其专业水平;进一步加强村医生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患者家属的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常识普及工作,充分发挥看护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看护人遵照医嘱督促患者服药的意识,提高看护人对医务人员随访或治疗工作的配合程度。五、完成市卫生局和精神病医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完成2015年度我院231人的患者筛查和录入工作,对辖区内管理的所有精神病患者,要定期随访,并将信息及时录入微机。做好危险行为病人的应急处置、随访技术指导、门诊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专项化验、复诊、紧急住院治疗和病人家属的护理教育。收集整理好各项资料。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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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
案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引起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治疗、管理等问题也日益显露。
为了保护社会安全,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他们危害社会人群,制定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方案制定原则
1.主动性原则。
以精神病人本身利益为中心,尽可能为其
提供便利、及时、有效的服务和管理,确保病人获得及时、妥善的治疗措施。
2.科学性原则。
遵循“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管理应该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指导思想,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和措施。
3.和谐性原则。
保持医患关系的和谐,减少矛盾和摩擦,
建立对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4.权利保障原则。
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尊重精神病
人的人格尊严,并定期对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监督和检查。
三、具体管理措施
(一)制定“三级管理制度”
1.对一般精神病患者实行居家治疗。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行社区康复治疗。
3.患有危险性的精神病人实行强制医疗管理。
(二)建立管理机制
1.成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领导小组,统筹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管理程序,确保管理有章可循。
(三)健全人员配备
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2.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
3.设立危机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危机评估和处理。
(四)加强信息管理
1.建立全市联网管理系统,加强精神病人的信息收集和交流。
2.对精神病人的诊断和治疗情况进行全面的记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针对重点精神病人建立风险评估档案,实现风险评估和管理的信息化。
(五)加强家庭支持
1.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精神病人提供家庭支持服务。
2.对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家属的病人管理能力。
3.加强社区组织服务,为精神病人提供社区生活照顾服务。
四、实施方案的评估
实施方案应定期开展评估,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管理问题,提出改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
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管理措施,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有效性。
五、总结
本文针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从原则、措施、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管理举措。
实施本方案,可有效提高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管理水平,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为社会安全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