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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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实施方案

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实施方案

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实施方案各工作片、行政村,各镇属企(事)业单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是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加强辖区精神病人的管理,尤其是肇事肇祸及倾向精神病人的管理,全面落实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赤岸镇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合理、及时、安全”的处置原则,完善“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扎实做好肇事肇祸及倾向精神病人排查、监管工作,有效预防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从而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人身与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1. 全面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

2. 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治疗率,降低危险行为发生率,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持续稳定。

三、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

主任:副主任:成员:四、工作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部门联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共同做好全镇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控工作。

(一)明确分工,协调管理镇政府:负责牵头会同派出所、民政办、卫生院、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组织开展重性精神病人排摸,尤其是有肇事肇祸及倾向的精神病人,落实各部门职责,指导督查各部门建立精神病管控机制。

派出所:参与联合管理小组,纳入网格化监管服务体系,负责依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施紧急处置;负责对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者进行排摸;督促协助精神病患者监护人或近亲属进行监护治疗,或对潜在危险高风险病人动员其监护人送院治疗;做好对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者的管理。

财政办: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民政办:负责对贫困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三无”人员的医疗求助和生活求助有关工作。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面临的难题,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需要多专业、多学科、多机构的协作。

但是,目前多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仍然存在困难,其中之一便是医疗救治救助“一站式”服务不完善。

由此,我们制定了本方案,旨在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助提供更完善、高效、便捷的服务,建立起一种“一站式”服务模式。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疗救治救助“一站式”服务,确保患者能够快速得到专业的医疗、心理救助服务,同时减轻家庭及社会的负担,增强其社会参与能力,提高生活幸福指数。

三、核心内容1. 服务机构本服务将由政府主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病院和其他志愿机构承担。

政府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病院等机构提供支持,以确保服务机构的质量和数量。

此外,在服务机构的支持下,建立志愿机构,以补充和完善服务。

2. 服务内容(1)心理评估: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心理评估,以便制定最佳治疗方案和康复计划。

(2)医疗救助:通过建立“一站式”服务制度,减少患者在上门服务、住院治疗等方面的时间和成本。

同时,保障患者的用药、输液等医疗需求得到有效监督,降低治疗风险。

(3)社会康复:为患者提供社会康复服务,包括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心理调节等帮助患者重新融入社会生活。

(4)关怀支持:为患者提供心理、生活、法律等方面的关怀支持。

3. 服务流程(1)服务机构制定工作流程,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评估。

(2)患者初诊后,由医生制定评估方案,并根据患者需要安排相应的心理治疗、药物治疗等。

(3)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由医生建立详细的治疗方案,并将住院时间缩短到最短。

(4)在治疗结束后,提供社会康复服务,帮助患者重新融入社会生活。

(5)在服务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确保服务的公平和效率,保障患者权益。

四、预期效果实施本方案后,预期能够实现以下效果:(1)患者一站式服务,减少患者在上门服务、住院治疗等方面的时间和成本。

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渝综办发12号)精神,为切实提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我区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已经成为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成为当前我区社会治理的突出难题。

从近年我区发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分析,个别基层基础工作不落实,尤其是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工作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监测、预警、救治、救助等服务管理工作是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重要原因。

为此,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强化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抓紧抓实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建设,健全完善联合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严密防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发生,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切实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整合力量,齐抓共管,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责任,压实责任。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及中央、市里相关要求,完善并坚持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实化卫生计生、综治、公安、财政、民政、人力社保、司法、残联等部门的职责任务,统筹协调辖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

各镇(街道)要对应建立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卫生计生和综治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办、室)、单位和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强化日常工作督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前言精神障碍是一种常见的健康问题,给患者和家庭带来极大困扰。

尽管已经有了不少医疗救助政策和措施,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精神病患者仍需要更加周到的医疗救助服务。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治救助,现在实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本文就对此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方案目的•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治救助;•实现“一站式”服务,使患者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得服务;•着眼于全面、发散的服务资源整合,以实际行动支持提高精神病患者生命质量。

方案内容市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市级管理部门应根据精神病患者的分布情况和需求,整合区级的服务资源,并负责制定服务方案,督促各区给予足够的支持。

医疗机构实行集中诊疗各区的综合医院应当组建专门的心理门诊,全面接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咨询、治疗等服务。

同时,各综合医院应当协调精神病医院资源和专业能力,对于那些需要进一步的治疗的精神病患者,将其转诊到专业医院进行治疗。

发挥社区保障作用各区的社区应当配备专门的心理医生,在健康档案中建立心理档案,及时发现、记录并协调解决社区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社区医生和工作人员应当全面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身体状况和药物使用情况,及时为患者提供相关服务。

暂住社区和福利机构提供过渡服务对于在社区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各区应当开展暂住社区和福利机构的服务。

这些服务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心理医生,提供门诊、心理咨询、日间照料等服务。

对于暂住社区和福利机构服务的患者,医生和工作人员应当全面掌握其身体和心理状况,随时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开展公益宣传为了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生命质量,各区应当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

除了宣传政策和法规,也应当加强对于人们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歧视和误解的纠正,帮助社会更好地理解、关爱和支持精神病患者。

方案实施市级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监督、检查和评估方案实施的效果。

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和组织应当认真负责地执行工作任务,全力配合市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方案

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方案

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关爱帮扶,深化平安、健康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机制,确保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助,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实现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应助尽助、应护尽护"O二、救治救助的对象临床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退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住院治疗患者。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不限于上述六种疾病。

三、工作内容(一)掌握患者动态信息,落实应管尽管L全面摸清患者底数。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街道(镇)为单位按照“三清四落实"(底数清、病情清、去向清,监护落实、救助落实、治疗落实、康复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排摸,采取逐村(社)、逐户排摸;卫健、公安、医保、民政、残联、司法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数据比对,彻底摸清辖区内所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

2.全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卫健部门要做好信息甄别、登记报告、危险性评估工作,及时录入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

公安部门要及时把肇事肇祸及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的患者信息录入公安部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将数据信息导入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

对于既往发生肇事肇祸案件或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患者,病情稳定且近3年无案件发生的,进行诊断复核及评估,评估后不符合录入系统条件的患者退出肇事肇祸患者名单,退出后仍需规范管理。

3.全面落实管控措施。

各街道(镇)及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街道(镇)驻村(社区)干部担任组长,逐人建立六人关爱帮扶小组(患者监护人、精防V社区责任>医生、网格员、辖区民警、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干部),对有病情发作迹象的患者,及时联系监护人督促其服药或入院治疗, 确保不发生意外伤害事件。

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1. 概述本实施方案旨在有效管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本方案制定了具体措施和流程,以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治疗和监管,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可能造成的损害。

2. 责任及流程2.1 识别和评估- 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家庭成员、社区居民等应当配合,共同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

- 评估应由合格的医疗专家进行,包括对患者的病史、症状、行为等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

2.2 监管与治疗- 对被识别为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个体,应当根据他们的需求和病情,进行相应的监管与治疗。

- 监管措施可以包括定期的社区治疗、住院治疗或安置在专门机构。

- 治疗时应综合运用心理治疗、药物治疗等手段,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

2.3 监督与跟踪- 患者在监管期间,应进行定期的身体和心理评估,以确保治疗效果和患者的病情稳定。

- 监督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不同机构之间对患者的情况及时了解和沟通。

2.4 风险防控- 针对高危患者,应加强风险防控措施,如增加监管频率、加强安全措施等。

- 风险防控工作应由专门的团队负责,确保针对潜在危险行为的预警和处理措施。

3. 社会参与与支持-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关注和支持,促进他们的康复和社会重返。

- 建立和加强社区警民合作,提高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知识和应对能力。

4. 法律保障与法制建设- 在管理工作中,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制秩序。

- 针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

5. 宣传与教育- 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认识和理解。

- 提供相关培训和资源支持,提升医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6. 资源保障- 加大投入,提供足够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建立健全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工作体系。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引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指有严重障碍的心理或行为问题,如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严重抑郁症等。

这些疾病对患者的身体、社交和职业功能有严重影响,其症状还会对周围的人造成威胁和不安全感。

精神障碍已成为社会健康问题的重要部分,并且随着现代生活中心理压力的逐渐增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数量也不断增长。

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权益、进行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正成为社会工作的重点。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的工作。

救治救助措施社区救治在社区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课题。

社区救治方案应该包括以下方面:基础知识培训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背景和实践经验对救治救助是非常重要的。

社区工作人员需要定期接受各类精神障碍方面的培训和海外交流,特别是国外先进的社区治疗方案。

防止危机发生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定期进行居民走访和监测,关注患者的精神状况,及时发现有危机可能的患者,并制定防范和处理的措施。

社区工作人员应与社区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

快速反应机制应根据社区患者的具体情况,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如果有发现有患者出现危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紧急救治患者,降低可能的安全隐患。

住院治疗如果社区救治无法解决患者的问题,可以将患者转入医院治疗。

住院治疗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评估阶段入院后,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对患者进行详细的评估。

重点评估患者的心理状态,病史,家庭状况,治疗方案和康复计划。

治疗阶段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出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和心理疗法。

医生要定期检查患者并根据检查结果将治疗方案进行调整以确保治疗的有效性。

康复阶段在患者身体状况稳定且症状减少后,应开展相关的康复治疗,包括社交治疗、职业治疗及心理治疗等活动,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和生活能力。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弋江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

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处置有力、救助到位、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脱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工作目标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以“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管理”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我镇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成立弋江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高发兴同志任组长,镇分管政法党委副书记陈建平同志任副组长,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残联、人社、司法等部门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张春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部门职责(一)综治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对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二)派出所: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社区(村)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制定排查方案。

协调相关部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

组织相关部门对治愈出院后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

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救治。

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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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实施
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真诚关爱、服务为先、预防为主”的理念,加强和创新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法。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预防为主,服务为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围绕重点,积极兼顾;社会协同,综合防控”的工作原则,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配合”的服务管理格局,全面落实“无遗漏排查、无缝隙管理、有保障治疗、有跟踪服务”和“预警直通、救治直达、帮扶直接”等各项举措,做到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人管、不脱管、不失控、管得住、管得好”,有效预防和减轻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社会、家庭和自身造成危害,促进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功能,回归社会。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创建平安xx建设的要求,建立起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监测、排查评估、依法收治、服务管理、社区康复等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建立起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的“五个体系”即: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体系、以综合治理为平台的排查预防体系、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监测预警体系、以社会保障为基础的救治救助体系、以社会化援助为补充的帮扶助困体系,着力形成“防控社会
性、诊治专业性、康复开放性”的工作模式。

以“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为目标,确保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特成立xx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王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的各项工作任务。

将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纳入全县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并邀请省级专家现场开展病例确诊,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积极开展医疗救治、病员信息采集和监测工作;利用各种方式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干预;协助人社部门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的城镇居民医疗和农合报销政策。

(二)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卫生和计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并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建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台帐;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处置工作;移送已经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
精神障碍患者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基层派出所会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共同对治愈出院后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跟踪管理,配合民政部门查找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原籍并协助遣返。

(三)县民政局:负责协助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工作,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社会救助管理。

做好流落社会的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及遣返原籍等相关工作;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查清原籍和本县户籍监护人无力抚养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予以救助;对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五保条件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四)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经费。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逐步增加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工作的财政投入,核拨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监管。

对无法查清原籍或外市、县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发生的救治费用,审核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五)县发展和改革局:将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作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快推进精神卫生体系项目规划和建设。

(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做好该类病人的医疗参保工作,按政策落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报销。

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含儿童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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