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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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背景介绍近年来,因为精神障碍患者相关事件频繁发生,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影响和压力,社会舆论也对此持续关注和批评,为了确保社会安全的稳定与公共卫生安全,各地政府部门一直在加大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力度。

目的和意义对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摸排管控是为了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此外,排查和治理精神障碍患者,可以帮助患者及时接受治疗,避免患者出现过失或危害行为。

工作内容1. 摸排工作摸排工作是一项关键的工作,必须确保准确性和全面性。

具体实施步骤:1.政府部门应该通过各种信息渠道了解患者基本信息,并在社区中实现全面的人口普查。

相信对于这些患者的家庭基本情况,社会管理部门已经有所了解。

2.社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房屋租户信息等管控手段,实现对精神病患者的登记和管理。

3.通过社会工作人员的全职服务,可以有效开展患者摸排,包括病史、疾病信息、属于哪个社区、属于哪个区等。

2. 管控工作通过摸排工作,将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分析和统计,并对患者进行管控。

具体实施步骤:1.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日常生活进行管控,并指导家属做好病人托管和照护工作。

2.对于不能自理的患者,实现社区护理站(中心)或医院的常设。

对于能够自理的患者,在社区中实现人与物的管控。

3.在社区监督下,设立巡逻小组,对于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

3. 救治工作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也十分重要。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1.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协调与相关部门,保障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施救。

2.制定完善的救治方案,提高诊断精度和治疗效果。

3.宣传精神病的相关知识,让更多人了解精神病人的生活。

工作计划1.第一阶段:制定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第二阶段:全面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和摸排工作。

3.第三阶段:制定详细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措施,并在社区中实施。

4.第四阶段:开展针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措施,在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帮助其恢复健康。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1. 建立档案: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档案建立和管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就医经历、治疗情况、家庭状况以及特殊行为和事故情况,建立动态档案。

2. 实行早诊断早治疗:通过社区医院、心理咨询中心等机构对患者进行早期诊断和治疗,避免疾病的进一步发展,加强患者的治疗护理工作。

3. 建立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在社区内建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服务体系,配备心理医师和社工人员,开展家庭康复和家庭支持服务,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

4. 制定防范措施:建立严格的防范措施,加强对患者的日常监管,防止其行为突发状况导致事故发生。

加强对患者的心理干预和安全提示,引导其正确处理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5. 采取管控措施:对于个别情况严重者,采取管控措施,加强对其行动的限制和掌控,进行心理治疗和管理服务,尽力避免患者的危害行为的发生。

6. 加强社会宣传:通过宣传和普及科学精神健康知识,提高公众对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认识,减少歧视和不理解。

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共同参与,互相支持,共同促进患者的康复和社会和谐稳定。

7. 加强与家属沟通: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属是治疗和管理的重要支持力量,应该加强与其沟通,了解其需求和困难,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共同维护患者的健康和安全,保障家庭的和谐稳定。

8.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应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社会工作、医疗等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职能,形成合力,高效推进工作。

9. 加强网格化管理:在社区内建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社区划分为不同的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负责对患者的日常管理、服务和监管,提高对患者的关注度和应对能力。

10. 开展心理干预与治疗:对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心理治疗和干预是非常必要的。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对各乡镇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督导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目前我镇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与重性精神病人实际管理实际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充分认识到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特别是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筛查、治疗、随访、治疗管理工作,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联系,及时发现、研究、解决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认真筛查,及时通报会同公安、社区等部门,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的筛查、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工作,重点做好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危险性风险评估,完善重性精神病人信息数据库。要及时将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信息通报给同级综治、公安部门,建立部门间定期信息交换制度。三、落实措施,消除隐患要严格执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加强高风险和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建立健全患者监控、预警、救治、服务和管理机制。完善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县医院及时将门诊或住院患者信息下转至乡镇,我院定期随访患者,督促病人服药,监测病情变化。认真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重性精神病人的随访管理措施,特别要加强流动人口和农村地区中重性精神病人的发病报告和治疗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科学合理确定“强制治疗患者”的出院标准,同时做好出院后随访监测,预防和减少出院后的危险行为。四、加强培训,提高能力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持续提高其专业水平;进一步加强村医生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患者家属的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常识普及工作,充分发挥看护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看护人遵照医嘱督促患者服药的意识,提高看护人对医务人员随访或治疗工作的配合程度。五、完成市卫生局和精神病医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完成2015年度我院231人的患者筛查和录入工作,对辖区内管理的所有精神病患者,要定期随访,并将信息及时录入微机。做好危险行为病人的应急处置、随访技术指导、门诊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专项化验、复诊、紧急住院治疗和病人家属的护理教育。收集整理好各项资料。年1月16日。

预防与控制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工作方案

预防与控制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工作方案
等部门要加强对本工作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与评估,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取得实效。
2.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宣传教育与社区支持
1.宣传教育
(1)通过媒体、网络、社区等多种渠道,加大对精神疾病的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精神疾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2)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优秀人才从事精神卫生工作。
(3)加强团队协作,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社会参与与监督
1.社会参与
(1)鼓励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精神疾病患者救治、康复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参与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为患者提供多样化服务。
(3)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合作,共同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2)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作,对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并纳入重点人员管理。
2.建立健全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预警机制
(1)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风险评估标准,对患者进行定期评估。
(2)公安机关要建立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预警能力。
2.信息共享
(1)建立完善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卫生健康、公安、民政等部门间信息共享。
(2)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确保患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3)通过信息共享,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医疗服务和管理。
八、监测预警与危机干预
1.监测预警
(1)建立健全精神疾病患者动态监测机制,对重点患者进行定期跟踪评估。
(2)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设备购置和人才培养。
(3)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服务可及性和质量。

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1. 概述本实施方案旨在有效管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本方案制定了具体措施和流程,以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治疗和监管,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可能造成的损害。

2. 责任及流程2.1 识别和评估- 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家庭成员、社区居民等应当配合,共同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

- 评估应由合格的医疗专家进行,包括对患者的病史、症状、行为等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

2.2 监管与治疗- 对被识别为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个体,应当根据他们的需求和病情,进行相应的监管与治疗。

- 监管措施可以包括定期的社区治疗、住院治疗或安置在专门机构。

- 治疗时应综合运用心理治疗、药物治疗等手段,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

2.3 监督与跟踪- 患者在监管期间,应进行定期的身体和心理评估,以确保治疗效果和患者的病情稳定。

- 监督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不同机构之间对患者的情况及时了解和沟通。

2.4 风险防控- 针对高危患者,应加强风险防控措施,如增加监管频率、加强安全措施等。

- 风险防控工作应由专门的团队负责,确保针对潜在危险行为的预警和处理措施。

3. 社会参与与支持-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关注和支持,促进他们的康复和社会重返。

- 建立和加强社区警民合作,提高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知识和应对能力。

4. 法律保障与法制建设- 在管理工作中,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制秩序。

- 针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

5. 宣传与教育- 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认识和理解。

- 提供相关培训和资源支持,提升医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6. 资源保障- 加大投入,提供足够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建立健全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工作体系。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处置预案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精神疾病患者数量逐年增加。

部分精神病人因病情未得到有效控制,可能会出现肇事肇祸行为,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2. 提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快速、有效、有序地处置各类事件。

3. 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心理疏导工作,减少社会矛盾。

三、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落实。

组长:由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卫生健康、民政、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领导担任。

成员:由公安机关、卫生健康、民政、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 各相关部门职责:(1)公安机关:负责现场处置、人员疏散、现场勘查、案件侦查等工作。

(2)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心理疏导工作。

(3)民政部门: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救助、安置和关爱工作。

(4)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协助现场处置。

(5)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信息报告(1)事发单位或个人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2)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并将相关信息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 现场处置(1)公安机关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现场勘查等工作。

(2)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心理疏导工作。

(3)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现场处置。

3. 救援力量调度(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调度应急救援力量。

(2)公安机关负责指挥调度救援力量,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4. 案件侦查(1)公安机关负责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案件侦查。

(2)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等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案件侦查工作。

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

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

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我县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水平,建立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暴力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10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0〕274号)及中共垫江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垫江委发〔2011〕20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各方配合、齐抓共管”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措施,对全县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施严格管控,为建设平安垫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严格管控、建立长效”的原则,在前期全县实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及时开展重性精神病人风险等级评估,准确掌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现状和活动轨迹,严格落实救治、管理和服务等有效措施,力争通过1—2年的努力,在全县上下建立起排查评估、信息监测、治疗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严格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建立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戴毅同志为组长,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残联、县人力社保局、县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由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的联席会议召集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县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每季度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每年度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考核。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一)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一)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一)随着社会的发展,精神疾病的义务责任认定和管理难度不断加大。

近年来,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罪案事件频繁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维护社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亟需加强对此类精神障碍患者的摸排管控工作。

一、摸排工作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摸排,是为了获得其基本情况和危险程度,从而制定相关管控措施的必要工作。

摸排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已知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建立基本档案,并对其所在区域进行责任划分和持续跟踪;2. 加强与精神科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的联络,随时获取有关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情况和危险标志;3. 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如公共交通、商场等,进行排查,发现精神异常行为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及时报告。

二、管控工作在摸排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危险程度的精神障碍患者,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是必须的。

管控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针对轻度精神障碍患者,应加强社会支持和心理疏导,开展心理康复和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走出困境;2. 针对中度精神障碍患者,应加强常态化治疗,尽可能降低危险因素,减少危险行为的发生;3. 针对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应实行终身医疗管理,严格实施“单向维护”,对其进行随访和呵护,确保社会安全。

三、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和宣传对社会各界人员普及精神障碍患者的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是遏制民间自作聪明和误判误判的重要手段。

有关部门应加强相关人员和志愿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应对能力。

同时,还应通过各种方式向大众展示精神障碍患者的现状和较好实践,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摸排是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

有关政府和部门应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加强操作经验的交流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危险行为得到有效管控,推动精神疾病的管理与综合治疗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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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实施方案
各工作片、行政村,各镇属企(事)业单位: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是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加强辖区精神病人的管理,尤其是肇事肇祸及倾向精神病人的管理,全面落实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赤岸镇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合理、及时、安全”的处置原则,完善“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扎实做好肇事肇祸及倾向精神病人排查、监管工作,有效预防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从而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人身与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1. 全面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

2. 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治疗率,降低危险行为发生率,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持续稳定。

三、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四、工作措施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部门联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共同做好全镇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控工作。

(一)明确分工,协调管理
镇政府:负责牵头会同派出所、民政办、卫生院、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组织开展重性精神病人排摸,尤其是有肇事肇祸及倾向的精神病人,落实各部门职责,指导督查各部门建立精神病管控机制。

派出所:参与联合管理小组,纳入网格化监管服务体系,负责依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施紧急处置;负责对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者进行排摸;督促协助精神病患者监护人或近亲属进行监护治疗,或对潜在危险高风险病人动员其监护人送院治疗;做好对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者的管理。

财政办: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民政办:负责对贫困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三无”人员的医疗求助和生活求助有关工作。

综治办:建立重性精神病人监管协作联动机制。

季度报表申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等各项制度。

负责牵头组织、分解目标任务、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依法维护精神残疾者权益,协助民政等部门做好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理工
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残联:维护精神残疾人员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符合精神残疾标准的精神病人管理,办理精神残疾证,提供惠民服务。

卫生院:对确诊精神病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开展危险性评估,落实监管级别,按监管级别要求定期开展随访;掌握辖区内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定期梳理动态;发现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病人要随排随报,报告精神卫生中心和派出所,因人施策,采取应急措施,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做好公安管控精神病人和重点人员的随访工作,关注动态病情,及时发现潜在危害,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双向转诊制度,配合精神卫生中心做好精神病人免费施药工作;利用精防网络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的宣传。

各工作片:配合开展辖区精神病人排摸,掌握辖区内精神病人病情动态,做到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的在第一时间向派出所和卫生院报告;对新发现的疑似精神病例及时联系派出所/卫生院,便于提供后续管理服务。

村、学校、企事业单位:配合开展辖区精神病人排摸,掌握辖区内精神病人病情动态,做到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的在第一时间向派出所和卫生院报告;对新发现的疑似精神病例及时联系派出所/卫生院,便于提供后续管理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充分认识加强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协调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加强与公安、残联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加强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预防,掌握主动权。

加大精神疾病的预防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看
待精神疾病,重视对精神疾病患者的人文关怀,逐步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三)定期排摸梳理,加强日常监管
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发现、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工作长效机制,坚持重点时段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主动发现、全面掌握辖区内可能有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

发现有潜在危害的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及时掌握其现况,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落实送治、求助及管理等措施。

加强对外来人口调查登记,及时发现掌握输入性精神病史人员,纳入管控视线,落实治疗管控措施,严防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已经纳入管理的精神病人,根据《广东省社区精神病人分级管理要求》落实监管级别。

对病情稳定,危险性评估≤2级精神病人,按照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常态管理及随访。

对半年内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3级的精神病人,纳入重点人员进行管控。

(四)构建网格化服务监管体系
制定精神卫生工作制度,完善市、镇、村的三级治疗管理网络,成立由驻村干部、片警、公共卫生联络员、一级精防医生、患者监护人等组成的爱心监护小组,暨网格化服务监管体系,负责辖区精神病人的管理,掌握患者病情动态,及时发现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落实保障措施
我市已将重性精神疾病纳入特殊病种报销;对持有三级以上精神残疾证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每月120元的免费施药;需住院治疗的低保精神病患者,通过本人或家属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提供每人每年一次免费住院治疗,费用控制
在6000元以内。

监管过程中应积极宣传这些政策,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从而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治疗率。

五、工作要求
1. 思想高度重视。

各相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扎实做好辖区内精神病人的维稳工作。

2. 保护病人隐私。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精神卫生法》,认真开展精神病人的排摸和防治康复管理工作,注意讲究方式方法,避免泄露病人信息。

3. 责任分工,联防联控。

各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做好XX镇精神病人的管理,避免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4. 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

辖区内精神病人发生肇事肇祸事件,要逐级追究责任。

XX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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