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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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网运行工初级理论知识判断题

燃气管网运行工初级理论知识判断题

燃气管网运行工初级理论知识判断题一、法律法规及标准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A)A、正确B、错误2.我国立法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A)A、正确B、错误3行政法规在我国是特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A)A、正确B、错误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发布部门是国务院。

(B)A、正确B、错误5.《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共有8章55条70款内容。

(A)A、正确B、错误6.《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

(A)A、正确B、错误7、《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A)A、正确B、错误8.《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两种投入是政府投资建设和社会资金投资建设。

(A)A、正确B、错误9、《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

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B)A、正确B、错误10《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A)A、正确B、错误1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A)A、正确B、错误1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6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方可停业、歇业。

(B)A、正确B、错误1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具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A)A、正确B、错误14.标准是重复性事物或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A)A、正确B、错误15.标准的本质特征是统一。

2009年度新规范(同时废止旧规范)

2009年度新规范(同时废止旧规范)

2009年度新规范、废止规范替换通知(发布时间:2009-08-11浏览:1402次)字体大小显示:【大】【中】【小】通知各部门、项目部:针对我公司项目部常用的2009年度新规范、作废规范及其替换版本通知如下:新规范、作废规范清单目录序号规范名称新规范编号实施时间废止规范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版) 2008.7.30 GB50011-20012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2008.7.30 GB50223-20043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008.10.1 JGJ94-944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2008.8.1 JGJ110-975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2008.9.1 CJJ1-906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2009.7.1 CJJ2-907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2008.12.18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2008.12.19 聚乙稀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2008.8.1 CJJ63-9510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2009.8.111 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 2009.6.112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 2009.5.113 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17-2008 2009.5.1 JGJ/T17-8414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2009.7.115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268-2008 2009.5.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和《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90同时废止。

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量的确定

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量的确定

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量的确定摘要: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近年在充装量上没有明确的界限,本文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有效阐述关键词: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量引言由于近年标准出台较多,相继更新,原有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量标准依据不复存在,给企业充装站(储配站)在执行标准上造成很大的困惑,也给供应网点和广大用户造成很大的麻烦,现有的规程仍然按照旧标准执行;实际上,在液化石油气气瓶的充装,既要顾及安全性又要考虑经济性,还得兼顾市场监管局的要求(亦即不可短斤少两),这就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有可依据性的定量来确定,本文试图以现有标准规范为依据,确定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量。

一、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量的相关标准规范⒈ 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监察规程》附件C表C-2 部分低压液化气体的混合气体饱和蒸气压和充装系数里就有规定:液化石油气充装系数为“0.42或按相应标准”,这也只是给出一个选择而已,但是纵观在用标准,对于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配站)来说,没有比这个更加明确更加接近更加实用的了⒉ GB150.1~4-2011《压力容器》通篇没有涉及充装量的说法。

⒊ 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5.2 常用钢瓶型号与参数表2 常用钢瓶型号与参数⒋ GB17267-1998《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已被GB27550-2011《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替代)9 钢瓶的充装量钢瓶的充装量应符合表2规定表2此标准尚有钢瓶充装量的上下限,即便如此,其上限也是不符合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按照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液化石油气充装系数0.42计算,以15公斤钢瓶为例: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里的对应型号为YSP35.5,最大充装量为14.9㎏;而GB17267-1998《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里的对应型号为YSP-15,充装允许偏差14.5±0.5㎏,前者以钢瓶内容积标型号是科学的,后者以钢瓶充装重量标定型号不尽合理,对照上述两表亦可看出,充装量的限度不一致,好在替代GB17267-1998《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的新标准已去掉此表,唯有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在用。

(2023版)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照表

(2023版)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照表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41-2008)第11.1.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第
10.8.4条
非强制 强制
工业企业生产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时,用气房间应设置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
当检测比空气轻的燃气(人工气和天然气等)时,检测报警器与燃具或阀门的水平距离 不得大于8m,安装高度应距顶棚0.3m 以内,且不得设在燃具上方。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应与排风扇等排风设备联锁。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宜集中管理监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第 10.2.21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第
10.2.21条
当工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时,应有机械通风、燃气泄漏报警器、自动切 断等连锁控制装置和泄爆装置。
强制 强制 非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强制
非强制
强制 非强制 强制 非强制 非强制
序号 序号 28
检查项目 联动要求
29 防雷防静电 防雷要求 防静电要求
标准要求
依据条款
效力
燃气调压间、燃气锅炉间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应与燃气供气母管总切断阀和排风扇 联动。设有防灾中心时,应将信号传至防灾中心。 进出建筑物的燃气管道的进出口处,室外得屋面管、立管、放散管、引入管、和燃气设备等 处均应有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施; 防雷接地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J28的规定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GB50494—2009)第8.1.2 条

天然气改造工程施工方案

天然气改造工程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某小区天然气改造工程2. 建设单位: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 设计单位:某建筑设计研究院4. 施工单位: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 工程地点:某市某小区6. 工程规模:本次天然气改造工程主要涉及小区内30个阀井的阀门更换及1207户灶具软管的更换。

二、施工组织设计1. 编制依据(1)GB50494-2009《城镇燃气技术规范》(2)CJJ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3)本工程现场考察到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情况及气象、交通、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资料(4)国家现行的法令、法规,地区颁发的安全、消防、环保、文物等管理法律、法规(5)长庆基地天然气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有关定额文件(6)以往我公司对此类工程的施工经验(7)本公司可以投入的施工作业力量(施工人员和机具设备)2.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某小区天然气改造工程(2)建设单位: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设计单位:某建筑设计研究院(4)建设地点:某市某小区(5)建设规模:更换小区内天然气阀井内的阀门为PE阀,共计30个;更换小区内1207户灶具软管为较硬、耐用、耐腐蚀性更强的氧气管。

(6)合同工期:工程计划于中标方(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施工。

三、施工准备1. 人员准备(1)组织施工队伍,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

(2)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2. 材料准备(1)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天然气管道、阀门、软管等材料。

(2)对材料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3. 施工设备准备(1)准备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如切割机、焊接机、卷管机等。

(2)确保设备性能良好,操作人员熟悉设备操作。

四、施工工艺1. 阀井阀门更换(1)关闭阀井阀门,切断天然气供应。

(2)拆除旧阀门,检查管道是否存在损坏。

(3)安装新阀门,确保安装牢固。

(4)恢复天然气供应,进行测试,确保阀门运行正常。

2. 灶具软管更换(1)关闭燃气表前阀门,切断天然气供应。

燃气老旧废除管线处理措施

燃气老旧废除管线处理措施

燃气老旧废除管线处理措施发布时间:2021-11-04T02:18:02.312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21年8月第15期作者:随亚军[导读] 为了防止废弃管道内残留物影响周边环境,消除废弃管道环保风险随亚军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300382摘要:为了防止废弃管道内残留物影响周边环境,消除废弃管道环保风险,需对工程废弃管段内残留物进行报废注浆处置,达到环保要求。

关键词:废除燃气管线、处置措施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推广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等政策的影响,燃气作为清洁能源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上世纪八九十年建设的燃气管道服役年限基本都在30年左右了,该部分管线随着运行年限的加长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埋地金属管道的腐蚀致使管道出现跑、冒、漏气的问题,随着城市的变迁导致部分燃气管线占压、不满足现行的国家规范等问题。

随着近些年燃气事故的发生的频率越来越多,针对燃气老旧管线的废除越来越受到当地政府、燃气企业的重视,因此废除燃气管线如何处置、采取何种处置措施也成为了重要的一个环节。

目前针对废除的燃气管线需要采取处置要求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9中6.2.9条:对停用或废弃的燃气的燃气管道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安全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中3.07条:对于停止运行、报废的管道,管道所属企业应及时进行处置;暂时没有处置的应采取安全措施,继续对其进行管理,并应与运行中的室外管道及室内管道进行有效隔断。

报废的室外及室内管道在具备条件时应予以拆除。

依据以上国际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对于老旧废除都应采取合理的处置措施。

对于废除管线最安全的处置措施就是将其全部拆除,并集中处理,但是往往因为各种原因致使大部分废除燃气管线无法拆除,目前对于运行天然气的管线采取的处置措施更多的是对其进行氮气置换后再分段进行氮气保压的处置措施,一般情况对无法拆除的管道建议注入0.1Mpa左右氮气进行密封处理。

高层住宅设置燃气暗厨房相关规范条文

高层住宅设置燃气暗厨房相关规范条文
2013-4
二、高层暗厨房燃气的设计方式
2013-4
现在相当多的超高层建筑设计设臵了一个“内天井”来试图解决 问题,每层燃气暗厨房都朝它开窗,该“内天井”的顶部甚至底端都与 外界相通,“内天井”因热压及风压的作用而有一定甚至较好的通风条 件,使得每户的燃气暗厨房成了“半暗”甚至“明”厨房。但是“内天 井”能否作为“泄爆面”呢?我们认为不可,因为“内天井”的截面尺 寸一般都较小,例如2m×2m,当某户的燃气厨房真的发生爆炸事故时, 爆炸冲击波不一定从顶部泄走,它很可能进入离爆炸房间最近的一个开 窗房间,从而更直接地造成了次生灾害。而且,这种“内天窗”对于暖 通的建筑节能设计也是不利的。对于上下两端都与外界相通的“内天 井”,相对近100m的超高层建筑,实际上成为一个巨大的“烟筒”,一 旦与其相邻的厨房发生火灾,不但由于其不靠外墙而难以扑救,而且由 于“烟囱效应”将使火灾迅速向上漫延而造成巨大灾难。
2013-4
许多大、中城市都有很多在建和已建的高层公寓/住宅,
它们的厨房大部分都是紧邻外窗的燃气厨房或者是位于内区 的电厨房。中国居民的烹饪和消费习惯往往认同管道燃气做 能源的方式,大多数的建设者倾向将其设臵为燃气厨房,但 是,由于户内套型布局和建筑外立面的影响等因素,又有不
少的项目其厨房无法紧邻外窗设臵。于是,是否可在这些区
压依据实际计算值选取,事故排风风道做漏风量测试。该风道接每层厨房的分支管 上设臵电动常闭的定风量风阀(防爆),额定排风量300m3/h。燃气浓度报警器若启 动工作,在切断该单元燃气进户总阀的同时,该风阀联动屋顶事故排风机共同开启 进行排风。简化起见,厨房燃气灶具不工作时的平时排风就不再另行设臵了。
2013-4
卧室连接的走廊作厨房时,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隔开。

高层住宅设置燃气暗厨房相关规范条文

高层住宅设置燃气暗厨房相关规范条文

规范中认为不可以的条文:《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5.3节中规定,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0m2和3.5 m2,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这可以理解为住宅内不允许设置“暗厨房”。

5.8.6条要求厨房的门应在下部设置有效截面积不小于0.02m2的固定百叶,也可距地面留出不小于30mm的缝隙。

——要保证足够的进风通道面积。

的缝隙要保证足够的进风通道面积6.9.1条规定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7.1.3和7.2.1条规定: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7.2.4条规定,采用自然通风的房间,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724定:厨房的直接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0 m2。

——以上条文给出了厨房对自然采光和通风的基本规定。

8.4节中对燃气管道及设备作出以下规定:8.4.2 户内燃气立管应设置在有自然通风的厨房或与厨房相连的阳台内,且宜明装设置,不得在通风排气竖井内。

8.4.3 燃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燃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2 严禁在浴室内安装直接排气式、半密闭式燃气热列规定1燃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2严禁在浴室内安装直接排气式半密闭式燃气热水器等在使用空间内积聚有害气体的加热设备;3 户内燃气灶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阳台内;4 燃气热水器等燃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阳台内或其他非居住房间。

4——规范中认为可以的条文:《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10.4.4 家用燃气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0441 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

利用卧室的套间(厅)或利用与卧室连接的走廊作厨房时,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隔开。

2 安装燃气灶的房间净高不宜低于2.2m。

3 燃气灶与墙面的净距不得小于10cm。

当墙面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

燃气灶的灶面边缘和烤箱的侧壁距木质家具的净距不得小于20cm,当达不到时,应加防火隔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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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主编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燃气集团上海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市煤气设计院吉林省中吉大地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行日期:2009年8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的通知现批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94-2009,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性能规定、燃气质量、燃气厂站、燃气管道和调压设施、燃气汽车运输、燃具和用气设备等。

本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燃气集团上海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市煤气设计院吉林省中吉大地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颜强雷丽英陈云玉李铮金石坚王伟应援农高鹏李建勋宇永香蒋克武韩露王启陈秋雄郑克敏李美竹陈敏刘建辉1 总则1 总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城镇燃气设施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O.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

1.O.3城镇燃气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应遵循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1.0.4本规范规定了城镇燃气设施的基本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O.5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术语2.0.1城镇燃气city gas由气源点,通过城镇或居住区的燃气输配和供应系统,供给城镇或居住区内,用于生产、生活等用途的,且符合本规范燃气质量要求的气体燃料。

2.0.2城镇燃气设施city gas facilities用于城镇燃气生产、储存、输配和供应的各种设施(含其附属安全装置)和用户设施。

2.0.3燃气类别sort of gases根据燃气的来源或燃气燃烧特性指标,将燃气分成的不同种类。

2.0.4 燃气互换性 interchangeability of gases以a燃气(基准气)设计的燃具,改烧s燃气(置换气),如果燃烧器不作任何调整而能保证燃具正常工作,称s燃气对a燃气具有互换性。

2.0.5设计使用年限design working life设计规定的管道、结构或构件等不需要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间。

2.0.6调压箱regulator box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箱体,承担用气压力调节的设施。

包括调压装置和箱体。

2.0.7调压站regulator station调压装置放置于建筑物内,承担用气压力调节的设施。

包括调压装置和建(构)筑物。

2.0.8调压装置regulator device将较高燃气压力降至所需的较低压力的设备单元总称。

包括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2.O.9燃气燃烧器具gas burning applialace以燃气作燃料的燃烧用具,简称燃具。

包括燃气热水器、燃气热水炉、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等。

2.O.10用气设备gas burning eqlJipment以燃气作燃料进行加热或制冷的燃气工业炉、燃气锅炉、燃气直燃机等较大型设备。

2.0.11 附属安全装置 accessory sa{ety device当燃气供气系统发生异常或发生燃气泄漏时,具有切断燃气气源、泄放或发出报警信号等功能的紧急切断阀、安全放散装置和可燃气体报警器等装置的总称。

2.0.12非居住房间non—habitable room住宅中除卧室、起居室(厅)外的其他房间。

2.0.13用户管道Llser piping从用户室内总阀门到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

3 基本性能规定3基本性能规定3.1燃气设施基本性能要求3.1.1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

3.1.2城镇燃气设施选址选线时,应遵循节约用地、有效使用土地和空间的原则,根据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和周边环境等条件确定。

大型燃气设施应设置在城镇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3.1.3城镇燃气供应系统应具备稳定可靠的气源和保证对用户安全稳定供气的必要设施以及合理的供气参数。

3.1.4重要的燃气设施及存在危险的操作场所应有规范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1.5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城镇燃气设施应保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可靠运行。

当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或遭遇重大灾害后,应对其进行评估。

3.1.6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应采取有效保证人身和公共安全的措施。

3.1.7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应采取措施减少污染,并应按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标准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3.1.8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应能有效地利用能源和水资源。

3.1.9对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燃气设施的建设必须采取抗震措施。

3.1.10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有可能损坏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3.1.11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应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2许可原则3.2.1城镇燃气设施必须使用质量合格并符合要求的材料与设备。

3.2.2当城镇燃气设施建设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时,应经相关程序核准。

3.2.3城镇燃气工程建设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 燃气质量4.1质量要求4.1.1城镇燃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热值和组分的变化应满足城镇燃气互换性的要求。

4.1.2 当使用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作为城镇燃气气源时,混合气中液化石油气的体积分数应高于其爆炸上限的2倍,在工作压力下管道内混合气体的露点应始终低于管道温度。

4.1.3当使用其他燃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作为城镇燃气气源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止混合气中可燃气体的体积分数达到爆炸极限的措施。

4.2其他要求4.2.1城镇燃气应具有当其泄漏到空气中并在发生危险之前,嗅觉正常的人可以感知的警示性臭味。

4.2.2城镇燃气加臭剂的添加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其燃烧产物不应对人体有害,并不应腐蚀或损害与此燃烧产物经常接触的材料。

5燃气厂站5.1一般规定5.1.1本章适用于燃气生产、净化、接收、储配、灌装和加气等场所。

5.1.2燃气厂站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确定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厂站内主要建(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50年;建(构)筑物结构的安全等级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5.1.3厂站的工艺流程应符合安全稳定供气和系统调度的要求。

5.1.4厂站内燃气储存的有效储气容积应根据供气、调峰、调度、气体混配和应急的要求确定。

5.2站区布置5.2.1厂站站址的选择应根据周边环境、地质、交通、供水、供电和通信等条件综合确定,并应满足系统设计的要求。

5.2.2厂站内的建(构)筑物与厂站外的建(构)筑物之间应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防火间距,厂站边界应设置围墙或护栏。

5.2.3厂站内的生产区和生产辅助区应分开布置;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便于通行和紧急事故时人员疏散的要求。

5.2.4不同类型的燃气储罐应分组布置,组与组之间、储罐之间及储罐与建(构)筑物之间应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防火间距。

5.2.5厂站的生产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通道。

5.2.6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厂站的生产区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5.2.7液化石油气厂站的生产区内,除地下储罐、寒冷地区的地下式消火栓和储罐区的排水管、沟外,不应设置地下和半地下建(构)筑物。

生产区的地下管沟内应填满干砂。

5.3设备和管道5.3.1燃气设备、管道及附件的材质和连接形式应符合介质特性、压力、温度等条件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其压力级别不应小于系统设计压力。

5.3.2燃气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应满足操作、检查、维修和燃气置换的要求。

5.3.3厂站内设备和管道应按工艺和安全的要求设置放散和切断装置。

放散装置的设置应保证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

5.3.4燃气进出厂站管道应设置切断阀门;当厂站外管道采用阴极保护腐蚀控制措施时,其与站内管道应采用绝缘连接。

5.3.5燃气压缩、输送和调压的设备应符合节能、低噪声的要求。

5.3.6燃气调压装置及出口管道应采取措施防止低温对装置和管道材料的不利影响。

5.3.7燃气压送设备的设置应满足压力和流量的要求,应具备非正常工作状况的报警和自动停机功能;设备附近应设置手动紧急停车装置。

5.3.8输送低温介质的管道和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应采取预冷措施。

5.4燃气储罐5.4.1燃气储罐的进出口管道,应采取有效的防沉降和抗震措施,并应设置切断装置。

5.4.2低压干式燃气储罐的密封系统应能可靠地运行。

5.4.3寒冷地区低压湿式燃气储罐应有防止水封冻结的措施。

5.4.4低压燃气储罐应设置具有显示储量、高低限位调节及报警功能的装置。

5.4.5当燃气储罐高度超过当地有关限高规定时,应设飞行障碍灯和标志。

5.4.6固定容积燃气储罐应设置压力、温度检测、安全泄放、切断等装置。

5.4.7地上固定容积燃气储罐的金属支架应进行防火保护,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h。

5.4.8液化天然气和容积大于10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应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装置;液化天然气和容积大于或等于5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液相出口管应设置紧急切断阀。

5.4.9地下或半地下固定容积燃气储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地下储罐室应采取防渗透措施,室内应填满干砂;2 储罐必须牢固固定在地基上,并应采取防浮措施;3 罐的底部不应设置任何管道接口;4 罐体应采取阴极保护和绝缘保护层等腐蚀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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