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同品种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合集下载

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一览表

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一览表

2018年1.软性接触镜临床试验指导原则(2018年第51号)2.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临床试验指导原则(2018年第51号)3.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申报资料编写指导原则(2018年第40号)4.麻醉咽喉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30号)5.内镜清洗消毒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30号)6.睡眠呼吸监测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30号)7.手术显微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25号)8.医用洁净工作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25号)9.眼压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25号)10.脉搏波速度和踝臂指数检测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25号)11.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2018年第21号)12.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临床试验指导原则(2018年第21号)13.软性接触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18号)14.人类体外辅助生殖技术用液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18号)15.气腹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15号)16.医用低温保存箱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15号)17.电子尿量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15号)18.电子阴道显微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15号)19.口腔曲面体层X射线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9号)20.硬性光学内窥镜(有创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54号)21.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57号)22.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56号)23.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53号)24.眼科超声诊断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55号)25.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44号)26.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37号)27.肠道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36号)28.抗人球蛋白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36号)29.幽门螺杆菌抗原/抗体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36号)30.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基因检测试剂(PCR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36号)31.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26号)32.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8号)33.尿液分析试纸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8号)34.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8号)35.胰岛素测定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8号)36.C-肽测定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8号)37.D-二聚体测定试剂(免疫比浊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9号)38.载脂蛋白B测定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9号)39.载脂蛋白A1测定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9号)40.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2018年第13号)41.质子碳离子治疗系统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4号)42.全血及血液成分贮存袋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3号)43.一次性使用输注泵(非电驱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3号)44.血液浓缩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3号)45.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2018年第6号)2017年1.移动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222号)2.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224号)3.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剂(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213号)4.心肌肌钙蛋白I/肌红蛋白/肌酸激酶同工酶MB检测试剂(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213号)5.电解质钾、钠、氯、钙测定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213号)6.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213号)7.胱抑素C测定试剂(胶乳透射免疫比浊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213号)8.全自动血型分析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209号)9.ABO、RhD血型抗原检测卡(柱凝集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209号)10.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基因扩增检测试剂盒(荧光原位杂交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209号)11.丙型肝炎病毒核酸基因分型检测试剂盒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209号)12.治疗呼吸机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212号)13.子宫内膜去除(热传导、射频消融)设备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14.细胞治疗产品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2017年第216号)15.生物显微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99号)16.紫外治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99号)17.裂隙灯显微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99号)18.输液泵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99号)19.电动洗胃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99号)20.小型蒸汽灭菌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98号)21.动态心电图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98号)22.血管内球囊扩张导管用球囊充压装置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98号)23.验光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98号)24.中央监护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98号)25.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2017年第187号)26.红外线治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77号)27.医用控温毯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77号)28.中频电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9.脉搏血氧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77号)30.牙科手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77号)31.超声骨密度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80号)32.电动轮椅车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80号)33.耳腔式医用红外体温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80号)34.医用吸引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80号)35.小型分子筛制氧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80号)36.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77号)37.超声理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77号)38.超声洁牙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77号)39.视野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77号)40.防褥疮气床垫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77号)41.酶标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54号)42.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54号)43.动态血压测量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44.心电图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54号)45.病人监护产品(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54号)46.红外乳腺检查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46号)47.医用臭氧妇科治疗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46号)48.骨组织手术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46号)49.牙科种植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24号)50.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75号)51.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60号)52.电动牵引装置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60号)53.电动手术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60号)54.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60号)55.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T21、T18、T13)检测试剂盒(高通量测序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52号)56.人工颈椎间盘假体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23号)57.手术电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41号)58.聚氨酯泡沫敷料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44号)59.牙科纤维桩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44号)60.髋关节假体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23号)61.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耐药基因突变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25号)62.手术无影灯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30号)63.腹腔镜手术器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30号)64.电动病床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30号)65.人工耳蜗植入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35号)66.腔镜用吻合器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44号)67.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3号)68.半导体激光治疗机(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41号)69.医用电子体温计注册技术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41号)70.注射泵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41号)71.可见光谱治疗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40号)72.软性纤维内窥镜(第二类)注册技术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40号)73.硬管内窥镜(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40号)74.钙磷/硅类骨填充材料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4号)75.中心静脉导管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4号)76.袜型医用压力带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14号)77.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6号)78.体外除颤产品注册技术指导原则(2017年第6号)79.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6号)80.光固化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第6号)81.人工耳蜗植入系统临床试验指导原则(2017年第3号)2016年1.眼科超声乳化和眼前节玻璃体切除设备及附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162号)2.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管路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146号)3.人红细胞反定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131号)4.牙科种植体(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70号)5.牙科基托聚合物材料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70号)6.一次性使用脑积水分流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70号)7.可吸收性外科缝线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70号)8.脊柱后路内固定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70号)9.椎间融合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70号)10.β2-微球蛋白检测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29号)11.甘油三酯测定试剂盒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29号)12.唾液酸检测试剂盒(酶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29号)13.促甲状腺素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29号)14.乳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29号)15.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试剂盒(酶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29号)16.白蛋白测定试剂(盒)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29号)17.自动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2号)18.助听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2号)19.医用雾化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2号)20.牙科综合治疗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2号)21.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2号)22.血糖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2号)23.生化分析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2号)24.凝血分析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2号)25.半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2号)26.尿液分析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2号)27.X射线诊断设备(第二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2号)28.电子血压计(示波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2号)29.磁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2号)30.治疗呼吸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21号)31.强脉冲光治疗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21号)32.脉搏血氧仪设备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6年第21号)33.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1号)34.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1号)35.高频手术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21号)36.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7号)37.腹腔、盆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7号)38.可吸收止血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7号)39.α-氰基丙烯酸酯类医用粘合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6号)40.一次性使用膜式氧合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6号)41.医学图像存储传输软件(PACS)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27号)42.正压通气治疗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27号)43.大型蒸汽灭菌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27号)44.腹膜透析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27号)45.医用内窥镜冷光源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27号)46.振动叩击排痰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第27号)47.碱性磷酸酶测定试剂盒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8号)48.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剂(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8号)49.C反应蛋白测定试剂盒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8号)50.大便隐血(FOB)检测试剂盒(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51.缺血修饰白蛋白测定试剂盒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8号)52.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2016年第28号)2015年1.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第93号)2.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及基因分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第93号)3.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第93号)4.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测定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第93号)5.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核酸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第65号)6.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第三类)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修订版)(2015年第112号)7.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第112号)8.质子/碳离子治疗系统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第112号)9.乙型肝炎病毒基因分型检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第32号)10.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新技术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第33号)11.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第50号)12.雌激素受体、孕激素受体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盒技术审查指导原则13.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第14号)2014年1.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14年第16号)2.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2014年第17号)3.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2014年第9号)4.硬性角膜接触镜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2014年第3号)5.软性亲水接触镜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2014年第3号)6.植入式心脏电极导线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4年第10号)7.药物滥用检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4年第2号)8.肿瘤个体化治疗相关基因突变检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4年第2号)9.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抗体及G型免疫球蛋白抗体亲合力检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4年第2号)10.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4年第2号)11.金属接骨板内固定系统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4年第6号)12.血液透析浓缩物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4年第6号)13.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14.一次性使用血液分离器具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4年第6号)15.牙科树脂类充填材料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4年第6号)16.心脏射频消融导管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4年第5号)17.一次性使用皮肤缝合器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4年第7号)18.一次性医用喉罩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4年第7号)19.护脐带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4年第7号)20.一次性使用引流管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4年第7号)21.医用口罩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4年第7号)22.碱性磷酸酶检测试剂盒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已废止)(2014年第7号)23.缺血修饰白蛋白测定试剂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已废止)(2014年第7号)24.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已废止)(2014年第7号)25.C反应蛋白定量检测试剂盒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已废止)(2014年第7号)26.牙科手机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已废止)(2014年第7号)27.脉搏血氧仪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已废止)(2014年第7号)28.医用电子体温计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已废止)29.电动洗胃机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已废止)(2014年第7号)30.医用控温毯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已废止)(2014年第7号)2013年1.一次性使用鼻氧管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3年第8号)2.义齿制作用合金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3年第8号)3.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3年第8号)4.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3年第8号)5.负压引流装置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3年第8号)6.流式细胞仪配套用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3年第3号)7.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测试剂临床研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3年第3号)8.病原体特异性M型免疫球蛋白定性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3年第3号)9.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定量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3年第3号)10.疝修补补片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3年第7号)11.一次性使用透析器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3年第3号)12.生物芯片类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3年第3号)13.金标类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3年第3号)14.核酸扩增法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3年第3号)15.发光免疫类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3年第3号)16.酶联免疫法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3年第3号)2012年1.全瓷义齿用氧化锆瓷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2年第210号)2.麻醉机和呼吸机用呼吸管路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2年第210号)3.吻(缝)合器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2年第210号)4.手术动力设备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2年第210号)2011年1.流行性感冒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11年第540号)2.流行性感冒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11年第540号)3.一次性使用手术衣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87号)4.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87号)5.定制式义齿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87号)6.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87号)7.3A类半导体激光治疗机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87号)8.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43号)9.乳房植入体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16号)10.接触镜护理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16号)11.同种异体植入性医疗器械病毒灭活工艺验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16号)12.一次性使用输注器具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16号)13.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方法学比对)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16号)14.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回收试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16号)15.肿瘤标志物类定量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1]116号)2010年1.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10]438号)2009年1.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09]519号)2.外科纱布敷料(第二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09]514号)3.B型超声诊断设备(第二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4.胃管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09]95号)5.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09]95号)6.气管插管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09]95号)7.骨科外固定支架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食药监办械函[2009]95号)8.含药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目录

医疗器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目录

参数分析测 心电图机注册
量设备
技术审查指导
脉搏血氧仪注
册技术审查指
导原则
耳腔式医用红
外体温计注册
技术审查指导
动态心电图系
统注册技术审
查指导原则
脉搏波速度和
踝臂指数检测
产品注册技术
审查指导原则
07-04监护 设备
病人监护产品 (第二类)注 册技术审查指 导原则
持续葡萄糖监
测系统注册技
术审查指导原
07-05电声
发生、限束 管组件注册技
装置
术审查指导原
06-04X射线
影像接收处
理装置
06-05X射线
附属及辅助
设备
06-06医用
射线防护设
2016
2016 2019 2017 2019
2018 2018 2018 2019
B型超声诊断设 备(第二类) 产品注册技术 审查指导原则
2009
06-07超声 影像诊断设 备
一次性使用内 镜用活体取样 钳注册技术审 查指导原则
一次性使用皮 肤缝合器产品 注册技术审查 指导原则
α-氰基丙烯酸
酯类医用粘合
02-13手术 器械-吻 (缝)合器 械及材料
剂注册技术审 查指导原则 可吸收性外科 缝线注册技术 审查指导原则
腔镜用吻合器
产品注册技术
审查指导原则
吻(缝)合器
产品注册技术
10-04血液 一次性使用透 净化及腹膜 析器产品注册 透析器具 技术审查指导
血液透析浓缩 物产品注册技 术审查指导原 一次性使用胆 红素血浆吸附 器注册技术审 查指导原则 心肺转流系统 10-05心肺 体外循环管道 转流设备 注册申报技术 审查指导原则

超声理疗设备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超声理疗设备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附件7:超声理疗设备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和规范超声理疗设备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增进对该类产品原理、结构、主要性能、预期用途等方面的理解,把握技术审评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尺度,以便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统的、全面的评价。

本指导原则系对超声理疗设备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制造商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充实细化。

申请人/制造商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详细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产品的技术审查人员和申请人/制造商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由于我国医疗器械法规框架仍在构建中,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和更新。

审查人员仍需密切关注相关适用标准与注册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所称超声理疗设备是指用频率范围0.5MHz-“ “ “ “5MHz 、由超声换能器产生连续波或准连续波超声能量的超声理疗设备,其有效声强不大于 3W/cm 2。

如果超声理疗设备为一个系统中的一部分,则本指导原则也适用于该部分。

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2002 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6823-6 中“超声理疗设备”中的部分设备,为了区分有效声强大于 3W/cm 2 的设备,GB 9706.7 和 YY 1090 已经将以往习惯上常用的“超声治疗设备”改为“超声理疗设备”;在后续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6823 中的全部“超声理疗设备”。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用于使组织变性和/或至其凝固性坏死的超声治疗设备及超声雾化器、超声洁牙机、超声根管治疗机等。

血管内导管同品种对比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血管内导管同品种对比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血管内导管同品种对比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一、前言本指导原则旨在帮助和指导注册申请人开展血管内导管产品同品种对比临床评价工作,同时有助于审评机构对该类产品的临床评价进行科学规范的审评,提高审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本指导原则是对血管内导管产品同品种对比临床评价资料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点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注册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和对比的情况选择适用的条款。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它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是对短期或长期血管内导管产品同品种对比临床评价工作的指导,本文中“同品种对比临床评价”是指《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中提出的“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的评价过程。

本文中“血管内导管”是指可部分或全部插入或植入心血管系统,用于建立血管与外界的液体或其他物质通路的单腔或多腔的管状器械,如中心静脉导管(CVC)、经外周中心静脉导管(PICC)、导管末端进入中心静脉的植入式给药装置(TIAP)、外周静脉导管(PVC,如中线导管)等。

不包括具有独立诊断或治疗功能的导管,如血管球囊扩张导管等。

三、血管内导管同品种对比临床评价的基本原则同品种对比的目的在于合理的使用同品种产品的临床数据作为支持申报产品临床安全有效性的证据。

因此,同品种产品与申报产品是否基本等同的对比过程,也是同品种产品临床数据在何种程度上可用于支持申报产品临床安全有效性的判定过程。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已对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定义、判定原则、同品种对比的评价路径、血管内导管同品种临床数据的收集方法和分析评价方法等进行了阐述,同品种对比临床评价原则上应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

超声理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77号)

超声理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2017年第177号)

附件2超声理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超声理疗设备(第二类)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和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系对超声理疗设备注册技术审查的通用要求,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充实细化。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产品的技术审查人员和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相关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和更新。

审查人员仍需密切关注相关适用标准与注册法规的变化,以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现行法规要求。

—1—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所指的超声理疗设备是指频率范围为0.5MHz—5MHz、由平面圆形超声换能器产生连续波或准连续超声波能量的超声理疗设备,其有效声强不大于3W/cm2。

如果超声理疗设备为一个系统(或其他设备)中的一部分,则本指导原则也适用于该部分。

从医疗器械监管的角度来说,超声治疗设备包括:超声理疗设备、超声手术设备、超声洁牙设备、非理疗超声治疗设备以及高强度聚焦治疗设备等。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超声理疗设备。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使组织变性和/或至其凝固性坏死的超声治疗设备。

二、技术审查要点(一)产品名称的要求产品的命名应参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的通用名称要求。

产品名称应以体现产品的工作原理、技术结构特征、功能属性为基本准则,如“超声理疗仪”。

【指导原则】激光治疗设备同品种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第28号)

【指导原则】激光治疗设备同品种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第28号)

附件激光治疗设备同品种临床评价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激光治疗设备开展同品种临床评价,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激光治疗设备同品种临床评价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激光治疗设备同品种临床评价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需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

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需在遵循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减少人体毛发、减轻皱纹、用于色素增加性皮肤病与皮肤血管性疾病的治疗以及用于瘢痕治疗的激光治疗设备(分类编码为09-03-01,管理类别为三类)。

本指导原则不包括皮秒激光治疗设备。

二、同品种临床评价基本要求(一)同品种医疗器械的选择注册申请人通过同品种路径开展临床评价时,宜优先选择与申报产品适用范围相同、技术特征相似的激光治疗设备作为同品种医疗器械,必要时可选用多个同品种产品作为同品种医疗器械。

(二)适用范围及临床使用相关信息的对比明确适用范围以及临床使用相关信息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建议重点考虑以下内容对比(包括但不限于):1.适用范围:该类激光治疗设备的适用范围描述通常如下:用于表皮色素增加性皮肤病(如雀斑等)的治疗、用于真皮色素增加性皮肤病(如太田痣等)的治疗、用于真表皮色素增加性皮肤疾病(如色素性毛表皮痣等)的治疗;用于减少人体多余毛发;用于去除xx颜色(如蓝、黑、红色等)的文身;用于减轻xx部位(如面颊部、颈部、眼部等)皱纹;用于瘢痕(如凹陷性瘢痕、增生性瘢痕)的治疗;以及用于浅表性皮肤血管性疾病(如鲜红斑痣等)的治疗。

器审中心33个医械答疑总结

器审中心33个医械答疑总结

器审中心33个医械答疑总结一、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对于伦理有何要求?临床试验应当遵循《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的伦理准则和国家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的相关要求,应当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并同意。

研究者需考虑临床试验用样本,如血液、尿液、痰液、脑脊液、粪便、阴道分泌物、鼻咽拭子、组织切片、骨髓、羊水等的获得和试验结果对受试者的风险,提请伦理委员会审查,确保临床试验不会将受试者置于不合理的风险之中,并按要求获得受试者(或其监护人)的知情同意。

二、在提交“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的临床评价资料时,如何选择同品种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当对比器械的适用范围、技术和/或生物学特性与申报产品具有广泛相似性时,可将其视为同品种医疗器械,包括等同器械和可比器械两种情形,具体论证需参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相关要求进行。

三、医疗器械产品在设计更改时应如何进行质量控制?生产企业应将控制设计和开发更改的程序形成文件。

生产企业应确定更改对于医疗器械功能、性能、可用性、安全、适用的法规要求及其预期用途等的重要程度。

应识别设计和开发的更改。

更改在实施前应经:评审;验证;适当时,确认;批准。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包括评价更改对在制或已交付的组成部件和产品的影响,以及对风险管理的输入或输出和产品实现过程的影响。

应保留更改及其评审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YY/T 0287 2017)四、定制式义齿生物相容性研究有什么要求?根据《定制式义齿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修订)应对成品中与患者和使用者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材料的生物相容性进行评价。

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应按YY/T 0268—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研究资料应包括产品所用材料的描述及与人体接触的性质;实施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对于现有数据或试验。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01“有源手术器械”相关产品临床评价推荐路径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01“有源手术器械”相关产品临床评价推荐路径
用于外科手术中对相应组织进行切割和凝固。
高频电刀、高频手术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双极电凝固器、双极电凝器、高频手术系统、高频电外科手术系统

01-03-01 高频手术设备 通常包括高频发生器主机及其他相关附件(脚踏开关、手术电极、中性电极等);利用高频电流(频率范围200k—5MHz)直接流经人体产生热效应从而对人体组织进行常规切割和凝血;用于传统电外科手术中对人体组织进行常规切割和凝血。高频发生器频率范围应仅限于GB 9706.4中所规定范围200k—5MHz;适用范围仅限于常规的组织切割和凝血手术(普通外科、耳鼻喉科、神经外科、妇科、腹腔镜手术等);不包括特殊临床应用或使用方式,如等离子切割凝血、大血管闭合等。
用于对机体组织进行汽化、碳化、凝固,以达到手术治疗的目的。
钬(Ho:YAG)激光治疗机、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掺铥光纤激光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机、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同品种
02医用激光光纤
通常由光纤、激光器连接接口和手持部组成。
用于传输激光能量。
医用激光光纤、无菌医用激光光纤

01-02-02 医用激光光纤 由激光器连接头、光纤传输体及应用端组成,与激光器连接后,用于传输激光,供激光手术用。光纤出光端为直射平切端面。
用于软组织的切割、止血、整形。
软组织超声手术仪、外科超声手术系统、超声手术系统、超声切割止血刀系统、软组织超声手术系统、超声手术刀、超声刀系统

同品种(5mm及以下)
通常由主机、换能器和负压吸引装置组成,运用超声波能量使人体组织有选择性地被破碎,使其呈乳化态,同时利用负压吸除已经乳化的组织细胞。
用于人体软组织的破碎、乳化。
02射频消融设备
通常由射频发生器,射频电极、电缆、中性电极和脚踏开关组成。在电极间产生射频电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同品种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
导原则》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同品种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是针对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同品种临床评价技术进行的一项指导性文件。

下面将从内容、目的以及使用等方面对《指导原则》进行详细介绍。

一、内容
《指导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临床评价技术的基本要求:对同品种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的临床评价技术进行了基本的要求和原则。

2.评价指标和方法:详细阐述了评价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效果的指标和方法,包括术中出血量、手术时间、手术效果评估等。

3.评价技术的标准和流程:提供了一套评价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是否符合临床使用的标准和流程。

4.技术改进和推广的原则和方法:介绍了技术改进和推广的原则和方法,以便提高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目的
《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同品种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的临床评价技术,提高其评价效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为医学界和患者提供更好的临床治疗方案。

具体目的包括:
1.统一评价标准:制定统一的评价指标和方法,使不同临床评价结果具有可比性。

2.指导临床实践:为医生提供明确的技术使用流程和评价方法,以便
在临床实践中正确应用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

3.促进技术改进和推广:通过提供技术改进和推广的原则和方法,推
动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的发展和应用。

三、使用
《指导原则》主要面向临床技术评价人员、医院管理部门以及超声软
组织切割止血系统的研发和生产企业,具体使用方式包括:
1.评价人员:评价人员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指导原则》的要求,制定
和执行评价计划,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合理的改进方案。

2.医院管理部门:医院管理部门可根据《指导原则》的内容,指导和
监督医院内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的使用和评价工作。

3.研发和生产企业:研发和生产企业应对《指导原则》进行适当解读,并在产品开发和生产过程中根据要求进行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和遵守。

综上所述,《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同品种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
原则》是一份旨在规范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临床评价技术的文件,通
过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流程,为临床医生提供指导,促进技术的改进和
推广。

同时,其使用对象包括评价人员、医院管理部门和研发生产企业,
以确保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在临床实践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