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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费、交通补贴税前扣除政策-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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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费、交通补贴税前扣除政策-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只有经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信费的实际发放情况调查测算后,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的一定标准之内的公务交通、通信费用才可以扣除。

除此之外,或者超出这一标准的公务费用,一律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天津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文件津地税所[2007]18号《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近接部分区县地税局请示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通讯费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经研究,明确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1、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2、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3、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辽宁关于通讯费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
辽宁省已下发了文件规定省直机关按照辽人发[2004]13号规定通讯费补贴可以全额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目前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未对企业通讯补贴扣除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以现金形式支付的通讯补贴要并入支付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党政机关的通讯补贴标准企业不得比照执行。

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

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

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四川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编制和标准管理第六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一)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四川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有关原则确定。

(二)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三)各级党政机关因机构变动或者职能增加导致车辆保障明显不足,确需调整编制的,由省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审批。

公务用车和市内交通出行管理办法(修订)

公务用车和市内交通出行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1***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及市内交通出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明公务用车使用纪律,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减少经费支出,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有限公司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公司保留一定数量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公司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务用车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系统内公务用车运行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公务用车配置第五条公司公务用车数量、配置标准及更新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公务用车调派不足时,太原市六城区可采用城市公交、出租车等方式保障公务出行。

第三章公务用车监督管理第七条公司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公务用车费用的预算、结算、开票、报销及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享受公务交通补贴人员太原市六城区内不得使用公务车辆,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

公司所有车辆须张贴“公务用车”统一标识,接受社会各界及全体员工的监督。

严禁污染、损毁统一标识。

第九条建立“一车一档”的公务用车档案。

车辆一律实行IC加油卡、ETC高速公路通行卡费用统一管理办法,一车一卡,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结算。

公务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卡、IC加油卡、高速公路ETC卡及车载用具随车携带,驾驶员应妥善保管。

第十条公务用车的出行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调度,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道路交通法》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行车。

第十一条无出车任务或八小时之外、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全部停放于本单位专用停车场,钥匙、加油卡、行车证统一保存。

节假日期间须张贴封条统一封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封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严禁乱停乱放。

除特殊情况严禁停放在娱乐场所、酒店、学校、风景区、住宅区等与公务无关场所。

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20__

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20__

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20__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20__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__〕5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__〕12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__〕15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__〕209号)、《**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子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有关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有限公司。

1.3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即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公司工会主席,下称公司领导。

1.4本办法所称职务消费是指公司领导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以及享有的待遇。

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项目。

1.5公司领导职务消费管理坚持以下原则:1.5.1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严格规范职务消费行为;1.5.2坚持保障公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从严控制职务消费水平;1.5.3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切实加强职务消费监管。

1.6公司领导的职务消费纳入公司年度费用预算管理,视公司当期生产经营情况,在确保正常履行职责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标准和总额。

公司领导职务消费预算报集团公司备案,并接受集团公司的指导监督。

2部门职责分工人力资源部是公司领导职务消费牵头管理单位,负责建立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台帐;资产财务部负责公司领导职务消费的预算、核算和管理;纪委办公室负责公司领导职务消费的监督检查。

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领导公务用车和通信管理;资产财务部具体负责公司领导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管理;党委工作部具体负责公司领导国(境)外考察管理和培训管理。

3公务用车管理3.1为有效提高公司公务车辆资源使用效率,公司不单独为公司领导配备专用公务车辆,公司领导公务用车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使用。

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公司有关经费开支管理制度,加强公司经费开支的管理和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项目。

第三条公司本部和公司所属项目经费是指单位发生的办公费用、差旅交通费、行政车辆使用维修及保险费用、业务招待费用和劳动保险费用、医疗保险及职工福利费用、工资及附加费用、教育经费等。

第四条对经费的开支要加强计划管理,公司所属各项目应根据标后预算制定本项目的年度经费开支预算报公司审批后开支,公司本部按年度预算开支,根据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规定,要将各项经费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费用开支审批程序。

第二章办公费管理第五条常用办公用品(主要包括:纸杯、茶叶、签字笔、铅笔、笔芯、各规格纸张、订书针、胶水、剪刀、曲别针、大头针、复写纸、起钉器、尺子、裁纸刀、线绳、透明胶、夹子等)的采购由综合事务部门管理。

各部室使用常用办公用品时应提前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综合事务部汇总,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购买,综合事务部要建立办公用品采购和发放台账,报销时附单位领导批准的“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审批单”。

行政办公用品由各部室每月向综合事务部申报,综合事务部统一编制书面购置计划,分别报总会计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采购人员凭购置计划到财务办理借支,购回后由保管员在购置清单或发票上签收。

发票上未分列所购办公用品明细的需要提供清单,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六条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项目座机电话费、水电由综合事务部管理。

并于每月26日前结算报销。

公司本部的报刊征订由综合事务部负责。

公司所属各部门的报刊征订由综合办公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征订。

第七条公司综合事务部及所属各项目的综合办公室是办公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强费用的计划管理,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控制办公费的开支。

第三章差旅费管理第八条差旅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所发生的车船(飞机)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路途和住勤期间的伙食补助;探亲路费;新招人员报到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等。

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则总第一章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履第一条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有效利用和企业负责人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现根据《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宏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办法适用于宏发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

企业第二条负责人指宏发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含分公司、派出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集团下属单位按照本实施细则,根据规模大小、经济效益和企业负责人履职岗位特点,参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和各级子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各项标准,制定实施细则报宏发公司备案后实施。

各级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不得高于宏发公司总部负责人履职待遇标准。

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第三条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宏发公司对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第四条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下属单位对所属各级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同时也考虑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监督,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交通第五条需要配备的车辆。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四川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编制和标准管理第六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一)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四川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有关原则确定。

(二)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三)各级党政机关因机构变动或者职能增加导致车辆保障明显不足,确需调整编制的,由省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审批。

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含招待费、差旅费、住宿费标准)

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含招待费、差旅费、住宿费标准)

*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不含全资、控股企业、移动通信分公司和*科创电子分公司,下同)人员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根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除公司领导外本部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员工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五条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并接受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公司总经理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人事工作的公司领导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七条公司部长级干部公务用车费用采取限额报销的方式,其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部长级干部公务用车若由公司统一安排,按行程计价,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

经理部每季度末汇总行车记录并核算支付费用,从个人公务交通补贴中扣除。

第八条除部长级干部外,公司员工用车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部门限额、节约奖励”的方式。

各部门公务用车按行程计价,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

经理部根据业务类别核定各部门年度公务用车限额,若各部门当年实际产生费用超出年度限额总额的,超出部分从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个人公务交通补贴中扣除。

第九条主管以上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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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务通信费管理办法公务交通补贴管理办法
公司公务通信费管理办法:
1. 公司员工使用公务电话、手机、传真等通信设备,需提前申请,并获得上级主管的
批准。

2. 公司员工应合理使用通信设备,不得进行私人通话和滥用通信资源。

3. 公司将定期审核通信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违规使用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扣除个人绩效奖金等。

4. 公司将定期清理不再使用的通信设备,以节约设备资源。

公务交通补贴管理办法:
1. 公司规定出差人员的交通工具,如公务车、出租车、公共交通工具等,根据具体的
出差情况给予相应的补贴标准。

2. 出差人员需提供交通费用的相关票据,并填写交通费用报销申请表。

3. 公司将根据出差人员的交通费用报销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在合理范围内给予补贴。

4. 如出差人员违规使用交通工具或虚报交通费用,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扣除补贴、停止交通费用报销等。

以上为公司公务通信费管理办法和公务交通补贴管理办法的基本要点,具体细则可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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