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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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总论

1. 国际经济法(PPT P39/3):是调整超越国界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经济法不仅具有跨国法的性质,它还具有跨部门法的性质,同时包含国际公法规范、涉外经济法或行政法规范和国际民商法规范。(从国际经济法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推出)

2. 国际经济关系(P39/3):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国家和国际组织等实体参加的超越国界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依据内容,国际经济关系可以分为国际货物买卖关系、国际技术转让关系、国际服务贸易关系、国际投资关系、国际金融关系和国际税收关系;依据主体,国际经济关系可分为国家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协调关系)、国家与私人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管理关系)和私人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交易关系)。

3. 国际经济法的范围(P56/9):取决于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国际经济关系的范围,根据内容分为: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技术贸易法、国际服务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和国际税法;根据主体分为:调整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调整国家与私人之间的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和调整私人之间的跨国经济关系的法;根据法的表现形式分为国际法(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和国内法;制定法和判例法。

4.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P69/23):指国际经济法的表现形式,或者说是国际经济法规则的产生方式,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内立法和判例以及某些国际组织的决议文件。

5. 国际条约(P70/24):是国家或政府间国际组织与国家或政府间国际组织之间所订立的以国际法为准的规定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可以为国家和私人创设行为规范。

5. 国际法强行规范(P24):国家之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律始得更改之规律。

6. 国际公法上的惯例(P89/25):也称国际习惯,是指“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有两个构成要件:即各国的反复的相同的实践;被各国认为具有法的约束力。国际习惯不能约束一贯地反对这一习惯的国家

7. 国际商贸惯例(P92/26):也称国际商事惯例,是指经过国际经济交往的当事人的反复实践所形成的一些通行的规则。

8. 判例法(P98/30):是指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就某一案件所作判决中所创设的规则。在英美法系国家,司法判决具有双重的作用:一是确定争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二是为以后相同或类似争议的解决提供法律规则。

9. 国际组织的决议(P100/32):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特定机构所制定的意图影响国际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

9. 软法(P33):是指由不具有立法权的国际组织所制订、通常用条件式语句写成、实施需要各国根据本国情况制订国内法来完成、不拥有制裁手段、规定具有原则性和笼统性的、自愿遵守的过渡性和试行性规范,其倾向于形成但未形成的规则,或者一些纲领性的规定。

10. 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P110/40-41):反映国际经济法基本价值取向并构成全部或大部分国际经济法规则依据(基础或本源)的基本规则,是体现国际经济

法的基本精神,适用于国际经济法的各个分支,并且具有强行法性质的特别国际经济法规则,包括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和信守约定原则。

11.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P112/41-43):简称为国家主权原则,要求各类国际经济法主体都须尊重国家主权,即国家固有的在国内的最高权力和在国际上的独立的权力,这对国家来说,既意味着权利又意味着义务。这一原则意味着一国有权自主选择其经济制度,对其境内的自然资源和全部财富享有最终的处置权,有权对有关的国际经济交往实施管理和控制。

12. 关税(P128/109)是国家就进出口货物所征收的一种税赋。国际货物买卖曾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基本形式,所以关税征缴曾是国家管理国际经济交往的最基本的手段。

13. 数量限制(P128/110)是指一国政府对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事先地或随机地、一般地或个别地予以限制。最常采用的数量限制措施为进口配额制和进口许可制。

14. 平等互利原则(P132/43):平等互利原则要求在国家之间以及私人之间的交往中,各方应居于同等的法律地位,并可要求从交往中获益。因为每个国家都享有主权,而各个国家的主权又无高低之分,所以,各国的法律地位应该是平等的。平等是互利的前提,互利是平等的结果。私人之间的平等互利原则来自于国内民商法。各国的民商法均已承认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民事主体向其他民事主体施加胁迫、欺诈行为都不能获得合法的民事后果。

14. 普惠制(P44):即普遍优惠制,简称GSP,是一种关税制度,是发达国家单方面对发展中国家提供优惠的关税待遇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回报,并且不得将这种优惠待遇给予其他发达国家。这冲破了以互惠制和最惠国待遇制度所体现的平等原则,为实现国家之间利益分配的公平创造了条件。

15. 情势变更原则(P141/48):在法律行为成立之后和消灭之前出现了未被当事人预料,无法被预料,且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而发生的情势变更,若维持原有合同关系的法律效力会显失公平,则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

16. 不可抗力(P142/48):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

17. 国际经济法主体(P143/50):能够参加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或承担国际经济法上的权利或义务的实体,包括国家、私人(自然人和法人)和国际组织。

18. 国家主权豁免(P152/54):也称国家及其财产的管辖豁免或国家管辖豁免,简称国家豁免或主权豁免,是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和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原则推出的制度。广义上泛指一国不受他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管辖,狭义上仅指不受他国的司法管辖,除非经过一国同意,他国司法机关不得受理针对该国或该国的行为和财产提起的诉讼,也不得对该国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19. 外交保护(P203/59):是一项以依据国家主权而引伸出来的属人管辖权为基础的国家权利,指当外国人在所居留的国家受到人身或财产上的侵害时,外国人的本国要求居留国给予适当的救济。一国行使外交保护权的条件是国籍继续原则和当地救济用尽原则。

20. 国籍继续原则(P204/59):权利受到损害的个人必须具有本国国籍,而且,

从遭受损害到受到外交保护,直到问题的最终解决,在这整个期间,受害人必须持续地保有行使外交保护权的那个国家的国籍

21. 当地救济用尽原则(P204/59):受害者在请求本国政府进行外交保护之前,必须已经用尽了居留国可以利用的救济程序(包括各种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直至获得最高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决)和救济手段而不能得到救济。

22. 卡尔沃主义(P206/60):拉丁美洲国家坚持的一种与外交保护权针锋相对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方法,其理论基础是属地管辖权和国民待遇原则,主要内容是外国人在东道国的权利义务应根据东道国的法律予以确定;外国人应放弃寻求本国政府予以外交保护的权利。

23. 国民待遇:(P202):又称平等待遇,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与本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其实质是保证外国人和本国人之间民事法律地位平等。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通常包括:国内税,运输、转口过境,船舶在港口的待遇,船舶遇难施救,商标注册,申请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民事诉讼权等;不包括领海捕鱼、购买土地、零售贸易等。

24. 最惠国待遇(P202):英文简称MFN,又称“无歧视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最惠国待遇一般是互惠的,并通过条约方式确定,条约中规定这种待遇的条文称“最惠国条款”。

第二章国际贸易法

1. 国际货物买卖(P2/125):是指货物(有形动产)所有权跨越国界的有偿转让。

2.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P4):简称CISG,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组织起草并于1980年3月维也纳外交会议上通过的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重要国际公约。该公约共101条,分为4个部分:适用范围、合同的成立、货物买卖和最后条款,其中二三部分是公约的实体部分。该公约自1988年1月1日起首先在阿根廷、埃及、法国、中国、意大利、美国等缔约国生效,截至2014年已有88个缔约国。

3. 询盘(P16):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探询交易条件的意思表示,是一种要约邀请。虽然询盘也表达了欲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意图,但并不期待着对方的回答即使合同得以成立,因此,询盘尽管也可以包含某些交易条件,但通常是不完整或不确定的,无论对发出方还是接受方均无法律拘束力。

4. 发盘(P17):又称“发价”,一方当事人向特定人提出特定的交易条件并期待着当对方接受这些条件时即承受约束的意思表示,是一种要约。一项有效的发价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必须明示或默示地表明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图;必须表明主要的交易条件——货物、数量和价格;必须到达被发价人。

5.还盘(P26):也称还价或反要约,是被发价人在接到发价之后就发价的内容同发价人进行磋商,希望变更发价中的某些交易条件或加入新的条件的意思表示,其实质是一项新的要约,使得发价人原先所作出的任何允诺均归于无效,双方当事人处于重新磋商的地位。

6. 接受(P28):又称承诺,被发价人在发价的有效期内以特定方式作出的同意发价的全部内容的意思表示,其效果是使合同成立。一项有效的接受应具备的条件为:只能由被发价人作出;必须在发价的有效期内作出;以特定的方式作出(应以明示的方式作出,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须为同意发价的内容。未对发

价作出实质性更改的接受也有效。

7. 价格术语(P35/133):是商人们惯常采用的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双方某些义务的分担以及货物风险转移的界线的英文单词缩写,由某些非政府机构根据商人的实践整理编撰,具有国际惯例的性质。实践中广为采用的价格术语是国际商会所整理编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所解释的三种术语,即FOB、CFR 和 CIF(都只适用于水上运输)。

8. 期租(P40):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将配备船员的船舶交付给承租人在特定期限内按约定用途使用,而由后者向其支付租金。

9. 程租(P40):承运人按照与托运人的约定,为托运人完成一个或几个航次的货物运输,而由托运人为此支付运费。

10. 班轮运输(P40):又称提单运输,承运人按预定的航行时间表和固定的航线和港口为托运人运送货物而由托运人支付运费。

11. 提单(P41):承运人在收到货物或将货物装船之后签发给托运人的用以证明双方已订立运输合同,并保证在目的港按提单所载明的条件交付货物的书面凭证,是具有证明作用的收据和所有权凭证。

12. 汇付(P45):是由买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汇交卖方的一种支付方式。按汇付手段的不同可分为:信汇、电汇和票汇。

13. 托收(P46):是由卖方委托银行从买方代收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其具体步骤是:卖方在装运货物之后,根据货物买卖合同的规定开出以买方为受票人的汇票,委托托收行代收货款;托收行将委托书与汇票(通常附货运单据)寄交受票人所在地的代收行,由代收行凭票向受票人收款;代收行收到款项后,将该款项寄交托收行,再由托收行将款项交给卖方。托收以是否要求附上有关单据,可分为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跟单托收又可根据向受票人交付单据的时间的不同而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14. 信用证支付(P47):是凭借信用证要求银行有条件付款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首先由买方按照买卖合同的规定向开证银行提出申请,请开证行按申请书内容向卖方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开证行设在卖方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统称通知行),请其交与卖方;卖方在发运货物,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通知行或其他议付行议付;议付行经过审核,向卖方承兑或支付货款,然后凭从卖方手中取得的有关单据向开证行索偿;开证行审单之后向议付行偿款,并通知买方付款赎单。

【信用证示例】(P44)买方应于装运期前______天内通过卖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全额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无追索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的、可转让和分割的即期(或_______天远期)信用证,并在装运期后21天内保留结汇有效。如卖方因故不能按上述装运期出运,则有关信用证的装运期和有效期将自动延长15天。

15.信用证独立性原则(P48):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一项独立的交易,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或影响。

16. 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P48):银行在付款时必须(而且只有义务)审查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惟在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完全相符的条件下,银行才承担必须付款的责任。

17. 信用证欺诈例外(P49):指即使受益人交付的单据表面上严格与信用证相符,一旦银行或者开证申请人具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受益人在交易中欺诈,或者提供了伪造的单据,银行有权不对欺诈性单据付款;开证申请人有权请求法院颁发禁令

或其他措施禁止银行对受益人付款;或者在付款后仍有追索权。

18. 违约救济(P70):也称违约责任,是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即非违约方可向违约方寻求补偿的方式,以使自己尽可能地处于假使合同得以履行时他所应处于的地位。

19. 根本性违约(P71):由于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有缺陷,致使对方当事人无法得到该项交易的主要利益。

20. 非根本性违约(P71):合同当事人在履约中有缺陷,但对方当事人已从中得到该项交易的主要利益。

21. 实际违约(P72):是指发生在履约期届临之日或届临之后的违约。

22. 预期违约(P72):是指发生在履约期届临前的但可以推断出在履约期届临时必然出现的违约。

23. 损害赔偿(P73):是指违约方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行为所受到的损失,是各国法律普遍确认的一种违约救济方式,可以使受损失方在经济上处于合同得以履行时的同样地位。

24. 合理预见原则(P76):是指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不得超过他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其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25. 尽量减损原则(P77):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违约之后应及时采取措施尽量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6. 违约金(P78):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其作用主要在于赔偿非违约方的损失,但违约金也可以同时具有威慑或惩罚的作用。

27. 约定赔偿金(P79):英美法允许的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补偿,是对违约所可能造成的损失的合理估计,不得用来胁迫对方履约或作为对对方违约的制裁。认定违约金约定是否合理,不是看约定的数额与实际损失的接近程度,而是看约定的数额与当事人缔约时预见到的损失的距离。

28. 实际履行(P80):也称强制履行,是指要求违约方依据约定实际履行其合同义务。对于金钱债务,各国法律均可支持债权人提出的实际履行请求;而对于非金钱债务的实际履行主张,各国的立场并不一致。

29. 解除合同(P82):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基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告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一种单方面法律行为。对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是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经常性原因。

30. 关税(P88):关税是国家就进出口货物所征收的一种税赋。关税征缴曾是国家干预外贸活动的最基本的手段,能改变国际市场机制,对商品的进口起到阻碍的作用。从征收目的上看,关税可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从征税商品的流向来看,关税可分成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从计税方法上看,关税又可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从税则的适用上看,关税又可分为单一税和复式税。

31. 海关估价(P93):各国的进口关税基本上都是从价税,通常都以海关审定的正常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如果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则由海关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估定完税价格。海关估价的作用本来是为了纠正商人规避税法的行为,但在实践中有时被作为一种限制进口的非关税壁垒。

32. 特别关税(P95):又称为“附加税”,各国除对进口商品征收一般的进口税外,往往还为了某种目的再加征某种特别的关税,其目的一般在于以特别手段消

除商品输入对本国带来的不利的经济影响。但有时也起到贸易壁垒作用。最常见的特别关税是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33. 反倾销税(P96):是一国针对到岸价格低于正常价值的进口倾销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设立反倾销税的本意应该是抵制外来商品的不正当的竞争,保护本国竞争者的正当权益。但在一般关税水平大幅度降低后的今天,反倾销税的征收经常起着增高关税壁垒的作用。

34. 数量限制(P102):是指一国政府对一定时期内的进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事先地或随机地、一般地或个别地予以限制,能阻碍商品进口,切断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数量限制的常见方式为进口配额制和进口许可制。

35. 进口配额制(P103):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规定一个数量或金额的限制,超过限额的商品不准进口,或对其征收较高的关税。

进口配额可分为单边配额、双边协议配额和多边协议配额。

36. 进口许可制(P105):是指一国政府规定某些商品的进口须事先申请领取政府有关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否则不准进口。进口许可制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与进口配额制配合实施,对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发给许可证;另一种进口许可制则与配额无关,每笔进口都只在个别申请的基础上考虑是否发给进口许可证。

第三章国际技术转让法

1. 国际技术转让(P3):也称国际技术贸易,是指技术的所有者或持有者通过某种特定的形式将其所持有的生产、经营技术以及相关的权利,有偿地让与他国的技术需求者的过程。许可贸易、技术服务、工程承办、合作生产、合资经营、补偿贸易和特许经营等是国际技术转让的常见方式。其中,许可贸易和特许经营是国际技术贸易最基本的专有方式。

2. 国际技术转让法(P4):调整因国际技术转让产生的国际技术转让的各种社会关系——当事人相互之间的关系、当事人与有关国家政府之间的关系和各国政府因国际技术转让而结成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 专有技术(P15):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某些具有商业价值的诀窍、知识和经验的总和,是未申请专利的技术,仅在一定范围内秘密使用,同时能以文献资料等形式加以转让,能够进行鉴定和辨别,具有可传授性。

4.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磋商(P23):通常被分为技术谈判与商务谈判两个阶段。所谓技术谈判是谈判双方通过磋商来确定所交易的技术及设备的具体内容;所谓商务谈判则是商讨如何将已确定的技术,用合理的价格或其它偿付方式以及适宜的途径和方法从供方手中转移到受方手中。

5. 技术谈判(P24):谈判双方通过磋商来确定所交易的技术及设备的具体内容,受方要着重评价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在评价技术的先进性时,受方要着重考虑采用该技术所能生产的产品的质量、产量、合格率、原材料利用率、生产成本、能源消耗以及生产管理是否科学等。在评价技术的适用性时,受方要重点考虑对引进的技术是否能够充分掌握、原材料的供应是否能得到保证、生产出的产品有无市场、以及该项技术引进是否符合企业和国家的发展计划等。

6. 商务谈判(P25):是谈判双方商讨如何将已确定的技术,用合理的价格或其它偿付方式以及适宜的途径和方法从供方手中转移到受方手中,就技术转让的价格、付款条件、交货条件、运输、保险以及索赔、仲裁、法律适用等合同条件进行的谈判。

7. 国际技术转让的计价方式(P35):常见的有三种:一次总算,指交易双方根据各技术项目的费用确定一个总金额,一次付清或在短期内分期付清;提成支付;指不规定技术使用费的支付数额,而只规定一个支付比例,受方使用供方的技术并制造出产品之后,依照产品产量、净销售额或销售利润,按约定的比例向供方支付报酬,实践中通常用净销售额作为基数;入门费加提成,指双方约定,在技术转让合同签署后或在受方收到供方的技术资料若干天内,受方先向供方支付一笔约定的金额——入门费或初付费,然后按照约定的比例逐期提成。

8.银行保函(P44):即是由银行所开具的保函;所谓保函,是一种以款项支付为手段的信用担保,其作用在于保证债务人的债务履行。国际技术转让中的银行保函可分为供方银行向受方出具的银行保函和受方银行向供方出具的银行保函。

9. 国际许可 (INTERNATIONAL LICENSING)贸易(P49):又称许可证贸易或许可交易,是指一国的技术供方即许可方(LICENSOR)将其技术使用权(专利使用权和专有技术使用权)通过许可协议( LICENSING AGREEMENT)授予另一国的技术受方即被许可方(LICENSEE)使用的一种国际技术转让形式。

10. 分许可(SUB-LICENSE)(P55):是指在供方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受方将其从供方获得的技术使用权(通常是其中的一部分)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11. 交换许可(CROSS LICENSE)(P55):是指技术交易双方互为供方与受方,彼此授予不同技术的使用权。交换许可的技术可以是等值的,也可以是不等值的。

12. 国际特许专营(INTERNATIONAL FRANCHISING)(P56):是指一国的企业将某些与其所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相关的工业产权和其它技术的使用权,有偿地转让给他国的另一相同类型的企业,使后者可以使用与其相同的商标、商号,经营相同的商品和服务。

13. 知识产权的关境保护(P76):是指有关国家通过实施某种关境或边境措施(Border Measures)来阻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商品的进出口,从而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知识产权的关境保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止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授权而生产和销售含知识产权的商品的行为,同时,也可以保证技术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基于合同所产生的相关权益得以实现。

14. 平行进口(P90):是指在国外生产的并合法地使用专利技术、商标或版权的产品,未经(国内品牌厂商)允许而进口到国内市场,与国内相同的产品进行竞争;由平行进口的产品所形成的市场通常被称作灰色市场。平行进口的合法性前提是平行进口产品的经销商向消费者披露他所经销的产品与国内的商标持有者(被授权的经销者)所经销的产品的区别。

第四章国际投资法

1. 国际投资(P8):是权利人将其财产权在国外转化为资本并维持资本运行的行为。国际投资是跨越国界的投资活动,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要同时接受母国政府和东道国政府对资本运行的监管和控制。对于投资者的母国来说,国际投资表现为资本输出,对于东道国来说,国际投资意味着资本输入。

2. 国际投资法(P23):调整因国际投资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种关系,两类规范——国内&国际(双边协定/多边公约))

3. 投资准入(P38):是指一国政府向外国资本开放本国市场,以便利国际投资,是市场准入的内容之一。从国际法角度看,一国政府并不当然地承担市场准入的法律义务;从国家主权及属地管辖原则出发,除非已对他国做出法律承诺,一国政府有权完全禁止外国商品和资本的输入,或规定严格的输入条件。

4. 外商独资经营(P66):指外国投资者完全以自己的资本在东道国投资经营,由此而设立的企业通常称之为外商独资企业或外资企业。

【比较】外资企业与外国企业

?外国企业则是指依据外国法律所建立的企业,而外资企业是外国人

出资建立的企业。

?外国企业只有履行了一定的法律程序之后才能在东道国进行经营

活动,而外资企业由于是按照东道国的法律组成的,因此成立之后

即可在东道国从事生产经营。

5. 合资经营(P67):从广义上看,是任何外来资本与东道国资本的联合投资经营。包括股权式合营(equity joint venture)和契约式合营(contractual joint venture),股权式合营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国家的投资者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负盈亏,按照投资比例共同分取利润的股权式投资经营方式;契约式合营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进行合作的各方通过协商签订合同,规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据以开展经营活动的一种直接投资方式。从狭义上看,则是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兴办股权式企业。

6. 合作开发(P70):合作经营的一种形式,是指由外国投资者提供资金、设备、技术及管理经验,与东道国合作对东道国境内的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并从开发收益中分得一定的货币利润或产品。依风险合同所进行的石油合作开发是合作开发的一种典型方式。

7. 风险合同(P71):由外国投资者提供资金、设备及技术单独或与东道国合作方一起对东道国特定区域内的石油资源进行勘探并确定有无开采价值。如未能发现有开采价值的油气田,则外方所耗费的资金完全由自己承担;如探明有开采价值的油气田,则双方合作进行开采,外国投资者将从开采收益中分得利润或油气产品。

8. 有限责任公司(P77):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9. 股份有限公司(P77):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本,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0. 绿地投资(P98):又称创建投资或新建投资,是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依照东道国的法律,设置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

11. 并购(P98):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兼并,又称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体。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横向并购——在同一类产品的产销部门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纵向并购——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发生

的并购行为。

?混合并购——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并购行为。

12. 外商股权并购(P104):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

13.外商资产并购(P104):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

14. 特许协议(P120):是指一国(地方)政府与外国私人投资者约定,在一定时间和地域内,允许外国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投资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的协议。

15. BOT(P121):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方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BOT是政府与承包商合作经营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特殊运作模式,在我国称为“特许权融资方式”。

16. 注册资本(P176):是指为设立企业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合资、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合资或合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的总和;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

17. 投资总额(P176):是指企业按其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各类资产的总和。企业的投资总额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投资者的自有资产(股),一部分是企业的借贷资金(债)

18. 海外投资保证(P213),是指资本输出国政府就本国投资者在其他国家的投资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所提供的保护制度。广义上的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应包括一切为保护境外投资者利益和促进投资发展所作出的法律上的规定,如税收优惠、财政资助、投资保护、信息援助等。狭义上的投资保证制度则仅指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19.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P214):指资本输出国政府就本国投资者在其他国家的投资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所提供的保险制度。资本输出国通过设立专门的保险机构承保一定政治风险,当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如承保的风险发生并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即由该承保机构予以赔偿。该保险机构在赔偿了保险人的损失后即取得代位权,可依据本国政府与东道国政府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的规定,向东道国政府提出赔偿请求。海外投资保险险别通常有征用险、外汇险和战争险以及政府违约险。

20. 境外投资保险的代位权(P217):是指境外投资保险机构依照与被保险人的约定向其支付保险金之后,即取得了被保险人享有的依法向东道国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权的规定是境外投资保险制度得以运作的基础,由保险人代替被保险人向东道国进行索赔即将东道国内的赔偿关系上升到了国家之间的赔偿关系,使得不易获得的赔偿在依照国家之间的协定进行时变得相对规范和简便。

第五章国际金融法

1. 国际金融(P3/364):是指国家间的货币资金的融通,产生于国际商品交换。不同国家的货币的兑换即国际汇兑,是最初的国际金融活动。随着国际金融活动的发展,国际收付结算、国际借贷和以股票、债券方式从事国际投资均已成为日常的国际金融现象。

2. 国际金融法(P3/364):调整各类金融机构、其他经济组织、个人和国家等实

体因国际金融活动而结成的国际金融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3. 国际金融关系(P4/364-365):各类金融机构、其他经济组织、个人和国家等实体因国际金融活动而结成的关系。根据实体,可分为三类:一是国际金融交易关系,即地位平等的民商事主体之间因跨国金融交易所结成的关系,如国际借贷关系。二是国际金融管理关系,即国家与私人因国际金融活动而发生的管理关系。三是国际金融协调关系,即国家之间就国际金融活动管理所形成的关系,如国家之间就维持汇率稳定所结成的关系。

4. 国际货币法(P5/365):调整国际货币关系,即就国家发行的货币在世界范围内发挥货币职能,而在国家之间所结成的协调关系以及在国家与私人之间所结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 国际货币关系(P5/365):指就国家发行的货币在世界范围内发挥货币职能,而在国家之间所结成的协调关系以及在国家与私人之间所结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6. 国际货币体制(P6/130):是各国政府为适应国际贸易与国际支付的需要,对货币在国际范围内发挥世界货币职能所确定的原则、采取的措施和建立的组织形式的总称。国际货币体制的核心是货币本位制度和汇率制度。从历史上看,货币本位制度经历了从金本位(商品本位)向纸币本位(信用本位)的转变;汇率制度则经历了从固定汇率向浮动汇率的转变。

7. 国际金本位制(P7/366):是以黄金为一般等价物的国际货币制度。在这种制度下,黄金发挥着世界货币的作用,作为国际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被各国普遍接受,并作为社会财富的代表,由一国转移到另一国。与国际金本位制度相适应的是固定汇率制度。按货币与黄金联系程度的不同,国际金本位制度可分为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8. 金币本位制(P9/366):以黄金作为货币金属进行流通,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金本位制。

9. 金块本位制(P9/366):虽然货币也有法定的含金量,但金币已不再流通,而代之以纸币;黄金作为货币发行的准备金集中于中央银行;纸币与黄金的兑换受到严格的限制。

10. 金汇兑本位制(P9/366):以存放在金币本位制或金块本位制国家的外汇资产作为准备金,以有法定含金量的纸币作为流通手段的一种货币制度。

11. 外汇(P28):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包括:外国货币,如纸币、铸币;外币支付凭证如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外币有价证券,如政府贷款、公司债券、股票;特别提款权及其他外汇资产。12. 汇率(P31):是两个不同国家的货币的价值比率,用一国货币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是不同货币进行交换(外汇买卖)的依据。外汇汇率有多种分法,可以分为直接标价汇率和间接标价汇率;买入汇率和卖出汇率;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

13. 浮动汇率带来的汇率风险(P33):即在债权债务双方实现货币支付的期限内,因支付货币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实际支付的增加或实际收入减少的可能性。

14. 黄金保值条款(P34):即以支付货币的含金量为基础,计算出支付总额的含金量。如果在支付期内该货币的含金量发生变动,不论其汇率上浮还是下浮,支付货币的总额仍以原含金量计算。

15. 外汇保值条款(P34):即在合同中以某种货币计值的同时,将支付总额按当时汇率折合成另外一种较为稳定的货币,并规定,如在支付期内计值货币贬值,

即根据用另一种较稳定货币计算的支付总额,按支付日汇率折成合同的计值货币支付。

16. 外汇交易(外汇买卖)(P40):是不同国家货币的兑换活动。外汇交易可便利国际债权债务的清偿,有助于当事人消除或减轻汇率风险,也可集中国际闲散资金,调剂各国资金余缺。外汇交易的当事人主要包括:进出口商和其他外汇需求者、商业银行、中央银行、外汇经纪人以及外汇投机者等。

?即期外汇交易(spot exchange transaction)也称现汇买卖,是指外汇买

卖成交后,在两个营业日内办理收付的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forward exchange transaction)也称期汇买卖,是指外汇

买卖成交后,在合同约定的未来的某一时间办理收付的外汇交易。

?商业性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与商品进出口相联系的期汇买卖;

?金融性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为金融投资或保值所从事的期汇买卖。

17. 外汇管理(P43):是指一国对外汇买卖、外汇收付、外汇借贷、国际结算、外汇汇率及外汇市场等所实行的管理和控制。发展中国家通常实行严格的外汇管理,称之为外汇管制。

18. 外国政府贷款(P50):是一国政府以其财政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无息或低息援助性贷款。外国政府贷款一般是对比较友好的国家提供的,具有援助的性质。

19.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P53):是国际性或者区域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对本组织的成员国提供的贷款,一般面向组织成员国中较为贫困的或暂时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的国家,通过提供贷款和技术上的援助,帮助和促进其经济的发展。

20.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P56):又称国际商业贷款,是指一国商业银行向他国借款人提供的商业性贷款。

21. 国际银团贷款(P58):一家或多家银行牵头,多家分属不同国家的银行组成银行集团,各按承诺金额,共同向借款人提供中长期贷款,其特点是数额大,期限长,风险小,有利于借款人提高知名度。国际银团贷款的基本形式为直接型国际银团贷款和间接型国际银团贷款。

?直接型国际银团贷款:在牵头行的组织下,由借款人与各贷款银行直接签

署同一份贷款协议,各银行依据自己承诺的份额,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发放并回收贷款。

?间接型国际银团贷款:由牵头行与借款人签署贷款协议,再由牵头行与若

干家银行签署协议,将贷款份额转售给其他银行。

22. 资料备忘录(P74):也称信息备忘录,由牵头行分发给潜在参加行,作为邀请其参加银团贷款的一份重要法律文件,是银行决定是否参加贷款时对借款人的法律地位、财务状况、贷款安全、贷款条件作出评估的基础。备忘录是由牵头行准备的,但其内容涉及的是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有关这些资料均应该由借款人提供。

23. 外国债券(P116):是一国的债券发行人(借款人)在他国的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债券市场所在国的货币为面值的债券,如加拿大人在美国发行的以美元为面值的债券(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也称“杨基债券”),美国人在日本发行的以日元为面值的债券,(也称‘“武士债券”)。外国债券的发行通常由债券市场国的金融机构承销,其购买者也基本上是市场所在国的居民

24. 欧洲债券(P117):通常是指一国的债券发行人在他国的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第三国的货币为面值的债券,如加拿大人在美国发行的以日元为面值的债券,

美国人在日本发行的以德国马克为面值的债券。以日元为面值的称欧洲日元债券;以马克为商值的即为欧洲德国马克债券。欧洲债券的发行通常由不同银行组成国际辛迪加承销,欧洲债券购买人也不限于发行地国家的居民。

25. 国际债券的发行条件(P118):是债券发行人与经理承购人及各承购人在发行筹备阶段逐步确定的将要发行的债券的各方面的特性。

第六章国际税法

1. 税收(P3/416):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具有主权性、公益性、强制性、无偿性、确定性等特征。

?1、主权性——征税权只属于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通过制订法律

加以确立。

?2、公益性——维持国家机器运转/提供公共物品。

?3、强制性——国家单方确定,不取决于(个别)纳税人的意志。虽是强

制,但非惩罚

?4、无偿性——没有事先支付的代价,也没有事后的(直接、按比例)的

补偿

(因为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5、确定性(固定性)依法而定,明确/长期有效。

2. 国际税法(P4/418):是调整跨国税收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

3. 跨国税收关系(P4/P418):又称为涉外税收关系,是指某一税收关系具有涉外因素。主要包括两种情形:第一,纳税主体,即纳税义务人为外国人;第二,纳税客体,即征税对象位于或发生于国外。只要纳税主体与客体中的一个具有涉外因素,该税收关系即为跨国税收关系或国际税收关系。

4. 税收管辖权(P5/422):是指国家对特定人就其特定财产或行为进行征税的权力,指明了哪一国家有权对哪些人的哪些财产或行为进行征税。其中,征税主体为享有税收管辖权的国家;纳税主体即按照征税主体单方面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实体,通常分为纳税居民和非居民两类;征税对象也即征税客体。在国际税收关系中主要是跨国所得,即纳税主体通过跨国经济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 征税主体(P6/422):享有税收管辖权的国家。

6. 纳税主体(P7/422):即按照征税主体单方面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实体,通常分为纳税居民和非居民两类。纳税居民须就其环球所得(包括境内收入和境外收入)纳税,而非居民通常仅就其来源于征税国的所得纳税。

7. 征税对象(P8/422):也即征税客体。在国际税收关系中,征税对象主要是跨国所得,即纳税主体通过跨国经济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所得分为总所得与应税所得,总所得是指纳税人的各项毛收入的总和;应税所得是指按照税法规定扣除各项成本和费用之后而应予课税的纯收入。对跨国所得征税,主要是针对营业所得,此外还通常包括财产所得、股息所得、利息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技术费所得等。

8. 跨国所得税(P8/422):对跨国所得征收的税,主要针对营业所得(通过商业活动取得的收入),此外还通常包括财产所得(对纳税人的占有财产额或转让财产所取得的收入进行课税)、股息所得、利息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技术费所得(提供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收入)等。

9. 居住国税收管辖权(P11/423):也称属人主义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有权对本国纳税居民在本国和世界各地所取得的收入课税。“纳税居民”是国际税法上的一个概念,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

10. 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P14/424):也称属地主义税收管辖权,其基本含义为:凡是在本国领土上取得的收入(来源于本国的收入),不论取得收入者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本国政府都有权课税。这一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作广义理解时,一切纳税人都处于一国的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之下,其中的一部分人(纳税居民)还须同时接受征税国的居住国税收管辖权。作狭义理解时,仅指征税国有权对非纳税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课税,而不是对他们的环球所得征税。一般做狭义理解。

11. 双重税收管辖权(P15/425):兼采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和居住国税收管辖权。对纳税居民行使居住国税收管辖权,对非纳税居民行使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从而使得凡来源于本国的收入,不论纳税居民还是非纳税居民,本国都有权课税;凡属本国纳税居民,不论其收入来源于本国或是外国,本国也都有权课税。12. 国际重复课税(P17/425):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课税对象在同一期间内征税。

13. 国际重叠课税(P17/425):是指不同国家就同一项所得向不同的纳税人征税。基本表现形式为:在公司将其税后所得以股息的方式分配给其股东后,股东还要就该笔税后所得再缴纳一次所得税。重叠课税可能是两次课税,也可能是多次课税。

14. 免税制(P19/426):是指征税国政府对纳税人来源于境外并已向收入来源国纳税的所得,免于征税。免税制实际上等于放弃居住国税收管辖权,只承认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通常情况下是,但也存在例外)。

15. 抵免制(P22/427):抵免制是指征税国对其纳税居民在国外已被征收的税款,允许在本国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额中予以抵销。其实质是在承认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的优先地位的同时,保有居住国税收管辖权。其实际后果是,在一定限额(国外所得额按本国税法规定的税率所应缴纳的税款额)内,将跨国纳税人依居住国税收管辖原则本应缴纳给居住国的税款部分地或全部地转让给收入来源国。16. 直接抵免(P24/427):是对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直接缴纳的税款的抵免,如对个人在国外缴纳的工资、薪金等收入的所得税额的抵免,对居住国总公司的国外分公司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款的抵免等。在外国税率低于或等于本国税率时,其公式为:

国外所得额*本国内税率-国外已纳税额=向居住国应缴纳所得税税额17. 间接抵免(P24/427):是对跨国纳税人间接缴纳的税款的抵免,一般适用于居住国母公司的外国子公司对外国政府所缴纳的所得税额。由于母公司与子公司是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所以子公司在国外交纳的税款不能从母公司应缴税款中直接予以抵免,但在母公司从子公司收到股息时,该股息已在国外被课征了所得税,即母公司已间接地向外国政府缴纳一定的税款,因而又应该给予一定的抵免。其基本公式为:

公式I:

母公司分得的股息/子公司税后所得*子公司向东道国缴纳的税款=母公司分得的股息所承担的税款

公式II:

母公司分得的股息+母公司分得的股息所承担的税款=抵免前按国内税率计税基

数(母公司在子公司分得的税前股息)

公式III:

抵免前按国内税率计税基数* 国内税率-母公司分得的股息所承担的税额=抵免后应补交的税额

18. 扣除制(P27/429):是指居住国在对跨国纳税人征税时,允许纳税人将国外已纳税款从本国应税所得额中予以扣除,其基本公式为:

(国外所得额-国外已纳税款额)*居住国税率=向居住国应纳税款额

19. 国际税收绕让(P33/431):也称税收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通常为发达国家)政府对跨国纳税人在收入来源国(通常为发展中国家)应纳而减纳或免纳的所得税也同样给以税收抵免待遇,是关于抵免制适用的一种安排。

20. 逃税(P42/434):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税法的规定,不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不交或少交税款的行为。逃税的手段以欺诈行为为主,如隐匿应税收入、做假账、伪造单据等。中国法律中规定的偷税、漏税、出口骗税,实际上都已包括在逃税这一法律概念中。

21. 避税(P42/434):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规定不明之处,或税法上没有禁止的办法,作出适当的税务安排和税务策划,减少或者不承担他理应承担的纳税义务、规避税收的行为。

22. 转移定价(P52):是指企业集团内部的两个实体之间从事经济交往时脱离市场价格的定价行为。首先,转让价格不是一种正常的市场价格,它可以大大低于或高于会计成本,甚至可以同会计成本没有任何关系;第二,这种脱离正常定价实践的定价行为只能发生于某一企业集团内部的企业之间。由于它们在同一控制之下,享有共同的利益,所以它们可以不按正常的市场价格来从事商业交易;第三,转让定价的目的是为了使企业集团的整体税收负担最小化。

23. 避税港(P56/436):对所得和财产不征税或者按很低的税率征税的国家或地区。避税港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没有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不开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财产税、遗产税、赠予税。所以,又称为“纯避税地”。(2)对外资和外国人实行低税负或对国外来源所得不征税的国家和地区。仅实行收人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对国外所得完全免税,对来源于境内的收入实行低税率。(3)对外资提供某些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在实行正常税收的同时,对外来投资或某些经营形式提供特殊优惠。

24. 基地公司(P58/437):是指那些在避税港设立、而实际受外国股东控制的公司。这类公司的全部或主要的经营活动是在避税港以外进行的。

电大《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电大《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 答案 中央电大开放本科国际经济法网考复习题及参考答案注:部分案例题见补充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 )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A.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 B.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C.公平互利原则 D.最惠国原则正确答案:D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A.国民待遇原则 B.早期公开原则 C.优先权原则 D.独立性原则正确答案:ACD 3、《保护工业产权公约》规定的原则不包括 A.国民待遇原则 B.优先权原则 C.专利权和商标权的独立性原则 D.强制许可原则正确答案:D 4、《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责任,限于() A.在开航前和开航时 B.开航前

C.航行中 D.开航后至到达目的地时正确答案:A 5、《海牙规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年 A.半 B.一C.二 D.四正确答案:B 6、《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 A.过失责任制 B.严格责任制 C.无过失责任制 D.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正确答案:D 7、《海牙规则》所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 A.仓至仓 B.钩至钩 C.接到交 D.事故发生时正确答案:B 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承诺通知中对下列哪些内容有所添加、限制,则被认为是非实质性改变了要约内容的附有条件的承诺? A.货物质量B.货物的原产地证 C.交货日期D.货物数量正确答案:B 9、《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以适用的货物买卖包括哪个? A.船舶的买卖 B.电力的买卖 C.飞机零部件的买卖 D.股票和债券的买卖正确答案:C 10、《世界版权公约》规定

全国年月国际经济法概论历年真题及答案电子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 00246) 本试卷共4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o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我国承认外国法人的方式是 A. —般许可制? B.注册许可制 C.特别许可制D.相互承认制 2.由卖方开立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是 A.托收B.汇付C.信用证D.保理 3.规定一家付款银行,该银行在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时并不付款,而是在信用证规定的到期日才予以付款,这样的信用证是 A.即期信用证 B.议付信用证 C.承兑信用证?D.迟期信用证 4.采用FOB贸易术语时,货物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是在 A.目的港船上?B.目的港码头 C.装运港码头 D.装运港船上 5.《汉堡规则》规定的赔偿限额是每件货物或每一装运单位不超过 A. 100英镑? B.1000欧元 C. 10000金法郎? D.835特别提款权 6.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属于基本险的是 A.拒收险?B.平安险 C.战争险 D.罢工险 7.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国学生到美国留学,属于服务贸易方式中的 A.自然人流动?B.跨境交付 C.境外消费??D.商业存在 8.中国在投资争端解决中仅把“用尽当地救济原则”适用于 A.诉讼?B.行政复议?C.商事仲裁?D.调解 9.《知识产权协定》规定,商标首次注册的保护期和续展注册的保护期不,少于 A. 5年B.7年?C. 10 年?D.20 年 10.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可以禁止或限制技术进口的情形是 A.技术不享有专利权 B.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C.价格不合理 D.当事人地位不平等

国际经济法试卷A

国际经济法试卷A 一、单选(15X 2) 1. 下列关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描述中,哪项是正确的( A .只调整国家间的经济关系 B .只调整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 C.只调整个人、法人之间的跨国经济关系 D .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2?下列关于“国际经济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范围包括有关国际贸易、投资、知识产权、服务、货币与金融、税收、国际经济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B. 国际经济法是经济法的一个分支 C.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和制度的总称 D .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3?下列有关跨国公司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跨国公司是一个具有多重国籍的法人

B. 跨国公司是由不同实体组成的,这些实体分布在不同国家 C. 跨国公司是区别于合伙的其投资者分布多个国家的股份公司 D .跨国公司内部不存在母子公司关系,而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4?关于跨国公司中母子公司间的责任,正确的选项是() A .由于母公司集中管理,母公司对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B .由于母子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人,母公司对子公司按照公司法承担有限责任 C.由于母子公司分属不同国家的法人,母子公司间无任何责任 D .由于母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性,他们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5. 有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两者的调整对象是独立的,在这方面无联系 B两者的管理体制是一样的,其决策都遵循多数表决原则 C两者的组成成员是不同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必须是国家政府,而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可以是单独关税区政府 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主要负责对发展中国家的贷款,而世界贸易组织则负责国际贸易的管理 6. 下面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的陈述,正确的是() A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B包括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国际经济法试题解析

1、《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服务贸易的方式,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协定规定的服务贸易? A.中国某运动员应聘到美国担任体育教练 B.中国某旅行公司组团到泰国旅游 C.加拿大某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D.中国政府援助非洲某国一笔资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服务贸易总协定》通过四种服务贸易方式来调整服务贸易。即(1)跨境供应,从一国境内直接向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服务产品的流动(不需要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实际流动);(2)境外消费,在一国境内向其他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的流动;(3)商业存在,外国实体在另一国境内设立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即外国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其他国境内设立的机构提供商业服务--设立当地机构,如银行、保险;(4)自然人的存在,一国的服务提供商通过自然人到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如工程承包。据此可知,选项A属于自然人的存在,选项B属于境外消费,选项C属于商业存在,而选项D不属于这四种服务贸易方式之一。 2、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 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全国2015年04月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00246) 本试卷共5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目前尚未结束的多哈回合谈判始于 A.2001年 B.2005年 C.2008年 D.2010年 2.(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制定者是 A.国际统一私法协会 B.国际商会 C.国际法协会 D.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 3.仅对国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是 A.《服务贸易总协定》 B.(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D.(2010年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4.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中被称为“到岸价”的是 A.FCA价格 B.CIF价格 C.FOB价格 D.EXW价格 5.对于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国际上普遍采用 A.常设机构原则 B.固定基地原则 C.税收分享协调原则 D.法人注册成立地原则 6.下列选项中属于《服务贸易总协定》具体承诺的是 A.最惠国待遇义务 B.国民待遇义务 C.透明度义务 D.逐步自由化义务 7.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属于自然人流动的是 A.外国人到北京游览长城 B.中国人到美国游览黄石公园 C.中国人在美国拿到绿卡 D.一家中外合资企业雇佣3名美国人担任公司高管 8.国际技术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限制不包括 A.权利用尽原则的限制 B.强制许可制度的限制 C.知识产权最长保护期限的限制 D.对许可合同中反竞争行为的禁止 9.对于限制出口的技术,我国实行的管理方式是 A.许可证管理 B.合同登记管理 C.目录管理 D.经营者管理

2020年7月(国家开放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0年7月(国家开放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 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码:1042;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本科;考试形式及比例: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D) A.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 B.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与制度 C.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D.有关预防刑事犯罪国际合作的法律与制度 2.在承诺生效时间上,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采用的是以下哪一项原则?(B) A.投邮生效原则 B.到达生效原则 C.了解生效原则 D.确认生效原则 3.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依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C)。 A.预期违反合同 B.重大违反合同 C.根本违反合同

D.合同落空 4.某远洋运输公司签发了一份提单,收货人一栏中填写为“凭指示(To order)”,该提单的转让适用(A)。 A.背书转让 B.交付即转让,无需背书 C.普通债权债务的转让方式 D.根本不能转让 5.依据中国《海商法》有关承运人免责的规定,以下情况中,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的是(B)。 A.因船长指挥失误致使船舶碰撞造成的货物损失 B.因船上冷冻舱冷冻设备失灵造成的冻猪肉腐烂 C.强热带风暴使船舶剧烈颠簸造成货物碰撞带来的损失 D.托运人谎报货物重量造成船上吊杆折断,货物落海造成的损失 6.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分一般保险条款和特殊保险条款,以下哪一项属于特殊保险条款(B)。 A.平安险 B.战争险 C.水渍险 D.一切险 7.商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构成倾销,以下哪一项不是认定正常价格的标准(C)。

2011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审查批捕阶段,只有不批准逮捕的,才能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B.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C.审判阶段检察院应自行侦查,不得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D.审判阶段法院不得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2、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对侦查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法院执行时可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 B.法院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顺位无需与侦查机关的顺位相同 C.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明确具体,涉案财产和被害人均应在判决书主文中详细列明 D.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应由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3、下列哪些行为(不考虑数量),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 A.将白银从境外走私进入中国境内 B.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旧机动车 C.走私淫秽物品,有传播目的但无牟利目的 D.走私无法组装并使用(不属于废物)的弹头、弹壳 4、甲在公园游玩时遇见仇人胡某,顿生杀死胡某的念头,便欺骗随行的朋友乙、丙说:“我们追逐胡某,让他出洋相。”三人捡起木棒追逐胡某,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后,乙、丙因故离开。随后甲追上胡某,用木棒重击其头部,致其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触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 B.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与该行为能否产生救助胡某的义务是不同的问题 C.乙、丙的追逐行为使胡某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但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某,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丙属寻衅滋事致人死亡,应从重处罚 5、甲和女友乙在网吧上网时,捡到一张背后写有密码的银行卡。甲持卡去ATM机取款,前两

国际经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0分,每题1分,请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弧中) l,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卖方宣告合同无效,他仍可以要求买方:( ) C. 损害赔偿 2.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签定了出口一批水果的合同,双方约定货到验收以后付款。货 到买方验收时发现水果总重短少10%,且抽样检查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B公司于是拒绝付款也拒绝收货。后来水果全部腐烂。请问,本案中水果腐烂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乙公司 3.不清洁提单是指单据上附有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的提单。那么, 注明( )的是不清洁提单。 D.外包装有汕渍和水渍 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基本险别不包括( ) B.战争险 5.《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 ) B.政府提供的职务服务 6.首次提出专利定义和保护期限的多边国际协议是( ) C.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7.《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大的术语是( ) C. DDP 8.现代历史上最初形成的国际货币制度是( )。 A.金本位制 9.在国际税收实践中,来源地国家征税的条件是( )。 D. 对非居民来自本国境内的经营所得征税,必须以非居民在来源国境内设有常设机构为前 提条件 1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于下列哪种情况引起的争议( )。 D.合同的效力 二、多项选择题(10分,每题2分,请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 1.《汉堡规则》对于《海牙规则》的改进包括( ) A. 承运人责任起讫B.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 C. 诉讼时效D.保函效力 2.在国际货物销售中,货物检验方面通行的惯例是( ) A. 以装运货物的卖方出具的商检证明作为议付货款根据 C. 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有复检权,及在索赔期提出质量异议权 E. 以当事人双方同意的第三人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依抓 3.与原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相比,《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新增加的内容有( ) A.规定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 B.规定了专利的定义、范围 D. WTO成员知识产权保护最低标准 E.某些版权作品享有租借权 4.属于WTO金融服务规定调整范围的金融服务有( ) A。一成员国公民到另一成员国境内存款,兑换外币 B.一成员国的银行到另一成员国境内开设银行 D.一成员国境内的另一成员的保险机构出售保险 E.一成员国的证券机构到另一成员国境内经销证券 5.国际上关于外国投资者待遇的标准有( )

(2020年更新)《国际经济法(本科必修)》期末试题和答案

《国际经济法(本科必修)》2016期末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题1分,共10分) 1.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后因乙国另一当事人指控这批货物侵犯其在乙国享有的商标权而遭到乙国海关的扣押。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之规定,A公司可以主张免责,理由是( )。 A.卖方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该批货物可能侵权 B.卖方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该批货物存在第三人权利 C.买方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该批货物侵权 D.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该批货物存在第三人权利 2.甲公司发盘给乙公司:“供应计算机1000台,采用迅驰双核移动计算技术,预装正版windows 8,512MB内存,每台CIF北京700美元,合同成立后60天内装船,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付款。请复电。”乙公司立即复电:“接受你方发盘,合同成立后立即装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该合同没有成立 D.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3.依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之有关规定,FOB条件下货物风险转移的界限是( )。 A.货交承运人 B.货交收货人 C.货物到达目的地 D.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 4.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填写的是“凭指示”的字样,船名一栏写明“远大号”(某一远洋货轮的名字),运费一栏写明“运费到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该提单为指示的、运费预付提单 B.本提单为指示的、已装船、运费到付提单 C.本提单为记名的、已装船、运费到付提单 D.本提单为指示的、已装船、运费预付提单 5.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保险人的责任期间是( )。 A.仓至仓 B.舷到舷 C.钩到钩 h门到门 6.属于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一般义务和纪律”的选项是( )。 A.市场准人 B.国民待遇 C.最惠国待遇 D.附加承诺

国际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面A、B、C、D)四个选项中,选择正确答案,将相 应的字母填在括号中。每小题1分,共10分) 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需买方自费办理出口结关手续的有( ) A. EXW B.CIF C.DEQ D.FAS 2. 2000年6月1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螺纹钢1000吨,单价CIF 厦门250美元/吨,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 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复,也一直没有装 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D.该合同没有成立 3.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可以适用于( ) A.确定合同的效力B.确定买卖双方的风险承担 C.确定货物所有权的转移D.确定产晶责任的承担 4.《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所运货物的责任期限为( ) A.从启运港至目的港的全部期间 B.从货物装上船到货物交给收货人时止 C.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到货物卸下船时止 D.从货物装上船到收货人检验完时止 5.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关系是( ) A.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B.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C.国际私人间接投资关系 D.只涉及国际法规范关系 6.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于2002年3月2日签订买卖服装的合同,3月10日货物出 运,4月1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转卖,4月6日货物到达指定目的港。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货物风险原则上在( )转移至瑞士公司。 A.3月2日B.3月10日 C.4月1日D.4月6日 7.中国A公司要将其从美国B公司处通过普通许可合同购得的一项技术再许可给香港 C公司使用(原合同中有允许再许可的条款),A公司和C公司签订的合同只能是( ) A.独占许可合同 B.普通许可合同 C.独家许可合同 D.交叉许可合同 8.下列损失中不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平安险承保范围的是( )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解答题及答案+答案

试题1、2009 年 1 月初,甲建筑公司为乙单位盖厂房,甲、乙双方议定由甲建筑公司包工包料。7 月底厂 房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经核算,盖厂房共使用建筑及装饰材料等150 万元。甲建筑公司向乙单位收取包 工费80 万元。甲建筑公司7 月份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为()。 A、80 B、150 C、230 D、70 答案: C 解析: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规定,建筑企业承接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费全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甲建筑公司7 月份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150+80=230(万元)。 试题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责任范围的是()。 A、没收违法所得 B、罚金 C责令停产 D吊销执照 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责任的范围。罚金属于刑事责任附加刑,罚款属于行政责任。 试题3、根据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一个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由下列哪类人员担任()。 A、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 B、企业的大股东 C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的亲属 D当地财政部门负责人的亲属 答案: A 解析: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 试题4、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仲裁协议有效的是()。 A、甲、乙两公司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依法约定有仲裁条款,其后,该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 B、王某与李某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将他们之间的抚养合同纠纷交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C郑某与甲企业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 D陈某在与高某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后,口头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答案:A 解析:选项A仲裁协议独立存在,仲裁协议有效;选项B抚养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选项 C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选项D仲裁协 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试题5、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A、80% 5% B、80% 5%) C、60% 5% D、60% 5% 答案:D 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D项正确。 试题6、某公司2006 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0 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元。2006 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5 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凭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准予在税前抵扣的业务招待费为()万元。 A、15 B、10 C、8.4 D、9 答案:C 解析:(1)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2)准予在税前抵扣的业务招待费=1500 X 0.5%+300X 0.3%=8.4(万元)。 试题7、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B、劳动关系终止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全国2016年04月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00246) 本试卷共5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 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表现为 A.国家对领土的永久主权B.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 C.国家对国内经济事务的自主权D.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的自主权 2.下述有关《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适用于供应尚待制造的货物B.适用于电力销售 C.适用于补偿贸易D.适用于来料加工 3.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违反合同和买方违反合同,都可以采取的 补救办法是 A.减低价格B.支付价款 C.要求交付替代物D.损害赔偿 4.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海牙规则》规定货物灭失或损害的诉讼时效为 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 5.在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联运人对不同运输区段发生的货物损害,分别根据该运输区 段法律规定的归责原则和赔偿限额承担责任,这被称之为 A.统一责任制B.网状责任制C.推定过失责任制D.单一责任制 6.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属于基本险的是 A.钩损险B.拒收险 C.战争险D.平安险 7.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规定一家付款银行,该银行在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 据时即予以付款,这种信用证是 A.迟期信用证B.即期信用证 C.承兑信用证D.议付信用证 8.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把给惠国给予受惠国的待遇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 国的待遇称为 A.最惠国待遇B.对等待遇 C.国民待遇D.互惠待遇 9.甲国进口一批标明乙国制造的“克耐”运动服,因其原产地归属发生争议。经查,该

国际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面 A 、 B、 C、 D)四个选项中,选择正确答案,将相 应的字母填在括号中。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 1.《 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需买方自费办理出口结关手续的有 A. EXW B . CIF C.DEQ D .FAS () 2. 2000 年 6 月10 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螺纹钢1000吨,单价CIF 厦门 250 美元/吨,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 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复,也一直没有 装 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 .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D.该合同没有成立 3. 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可以适用于( A. 确定合同的效力 B .确定买卖双方的风险承担 ) C.确定货物所有权的转移 D .确定产晶责任的承担 4.《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所运货物的责任期限为() A.从启运港至目的港的全部期间 B.从货物装上船到货物交给收货人时止 C.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到货物卸下船时止 D.从货物装上船到收货人检验完时止 5.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关系是() A.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B.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C.国际私人间接投资关系 D.只涉及国际法规范关系 6.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于2002 年3 月2 日签订买卖服装的合同, 3 月10 日货物出 运, 4 月 1 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转卖,的港。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货物风险原则上在4 月 ( 6 日货物到达指定目 )转移至瑞士公司。 A.3 月 2日B.3月 10日 C.4月1日D.4月 6日 7.中国 A 公司要将其从美国 B 公司处通过普通许可合同购得的一项技术再许可给 香港 C 公司使用(原合同中有允许再许可的条款),A公司和 C 公司签订的合同只能是() A. 独占许可合同 B.普通许可合同 C.独家许可合同 D.交叉许可合同 8.下列损失中不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平安险承保范围的是 ()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

《国际经济法》2016期末试题及答案

《国际经济法》2016期末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不选、错选均不得分,每题1分,共10分) 1.泰国A公司向法国B公司出口一批泰国香米,双方签订CIF合同。在约定的装船日 期,A公司将符合合同要求的香米装船并及时投保,但在海上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 海水浸泡,质量降低。应承担租船义务的当事人是( )。 A.B公司 B.承运人 C.A公司 D.保险公司. 2.依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银行可拒绝付款的情况是( )。 A.卖方所交付的货物数量和质量均不符合合同的规定,但与信用证要求相符 B.货物由于卖方的迟延履行而发生腐烂现象 C.买方没有收到货物 D.信用证与提单不符 3.B公司购买A公司一批货物,约定价格条件为CFR(大连)。货物由C公司承运。货物 保险费用的支出应该由( )。 A.A公司 B.B公司 C.AB公司共同承担 D.C公司 4.承运人在收取货物以后,签发的载明船名及装船日期的提单被称为( )。 A.不清洁提单 B.已装船提单 C.收货待运提单 D.备运提单 5.依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在平安险下,保险人予以赔付的损失为( )。 A.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B.自然渗漏 C.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 D.串味 6.在中国远洋公司签发的一份提单中,收货人一栏,如果填写为“凭某某指示”,该提单的转让适用( )。 A.交付即转让 B.背书转让 C.按普通的债权债务的转让方式 D.根本不能转让 7.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一切险”的货物发生损失,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由于运输迟延造成的货物损失 B.发货人在发货前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国际经济法修订试卷及参考答案精修订

国际经济法修订试卷及 参考答案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国际经济法》试卷(A卷) 考试时间:120分钟闭卷任课老师: 一、单项选择题(20分,每题2分) 1.下列关于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描述,哪项是正确的()。 A. 只调整不同国家个人、法人之间的跨国经济关系 B. 只调整国家间的经济关系 C. 只调整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D. 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2.《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从性质上来看属于()。 A. 国际公约 B. 国内立法 C. 国际商业惯例 D. 联大的规范性决议 3.比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我国外贸实践中的实 盘是()。

A. 发价 B. 还价 C. 发价邀请 D. 附有有效期的不可撤销的发价4.通常将()称为“离岸价格”。 A. CIF B. FOB C. FAS D. CIP 5.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交到买方手中,以完成货物所有权转移的交货方式被称为()。 A. 实际交货 B. 工厂交货 C. 象征性交货 D. 目的地交货6.对各种违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行为都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是()。 A. 解除合同 B. 损害赔偿 C. 宣告合同无效 D. 请求违约方实际履行义务 7.根据《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个事项可以适用公约( ) A. 合同效力问题 B. 所售货物的所有权问题

C. 该货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责任问题 D.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 8.下列哪一损失不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平安险承保的责任范围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 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送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 C.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部分损失 D.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部分损失 9.依据《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有关承运人适航义务的表述中哪个是错误的() A.承运人应在整个航程中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B.承运人应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C.承运人应适当地配备船员、设备和船舶供应品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经济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54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经济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54 1.甲、乙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乙称甲关于影像制品的进口管制违反国民待遇原则,为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并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磋商阶段达成的谅解协议,可被用于后续争端解决审理 B.专家组可对未在申请书中指明的诉求予以审查 C.上诉机构可将案件发回专家组重审 D.上诉案件由上诉机构7名成员中3人组成上诉庭审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甲、乙磋商阶段达成的谅解协议,不可被用于后续争端解决审理。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但磋商事项以及磋商的充分性,与设立专家组的申请及专家组将作出的裁定没有关系。磋商仅仅是一种程序性要求。但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项B错误。设立专家组的申请决定专家组的权限范围。对争端方没有提出的主张,专家组不能作出裁定,即使相关专家提出了这样的主张。专家组可以向其视为适当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寻求信息和技术建议。 选项C错误。上诉机构可以推翻、修改或撤销专家组的调查结果和结论,但上诉机构无权将案件发回专家组重新审理。 选项D正确。上诉案件由上诉机构7名成员中的3人组成上诉庭审理。 2.甲、乙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公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缔约国。甲国A公司拟将与乙的争端提交根据该公约成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该中心可根据A公司的单方申请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 B.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须以A公司和乙书面同意为条件 C.如乙没有特别规定,该中心对争端享有管辖权不以用尽当地救济为条件 D.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后,可依争端双方同意的法律规则作出裁决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选项B说法正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心仅对争端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ICSID裁决的争端有管辖权。 选项C说法正确。中心的管辖权具有排他的效力,即一旦当事人同意在中心仲裁,有关争端不再属于作为争端一方的缔

中央电大本科《国际经济法》历年期末考试单选题题库

中央电大本科《国际经济法》历年期末考试单选题题库 说明:试卷号:1042 课程代码:00585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本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2018年7月试题及答案 1.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在贸易术语EXW中,卖方的责任不包括(C)。A.在其所在地(工厂或仓库)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B.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 C.自费办理出口和进口结关手续等 D.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或相等的电子单证 2.甲国A公司(买方)与乙国B公司(卖方)签订一项进口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CFR,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该工作进行了数天。之后,A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水果已全部腐烂。依据《海牙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B)。 A.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 B.C公司可以免责 C.A公司应向C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尽到保管货物的责任 D.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履行适当安排保险的义务 3.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适用该公约的是(B)。 A.营业地分处法国和加拿大的甲、乙二公司签订了2000吨钢材买卖合同,据查,甲、乙公司的注册地均为美国 B.中国某造船厂与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签订买卖一艘万吨油轮的合同 C.中国某电机厂将6百万千瓦发电机卖给澳大利亚某电站 D.中国某电冰箱厂与希腊某公司签订的销售10000台冰箱的合同 4.下列关于国际货物运输的公约中,对承运人责任采用推定完全过失责任制的是(B)。 A.《海牙规则》B.《汉堡规则》 C.<维斯比规则》 D.《华沙一牛津规则》 5.依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在平安险下,保险人应予以赔付的损失为(B)。 1

历年国际经济法司考真题大汇总)

历年国际经济法司考真题大汇 总2013年 80.关于国际投资法相关条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投资争端应由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当双方表示同意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 B.依《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只对向发展中国家领土内的投资予以担保 C.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最低比例的当地产品属于协议禁止使用的措施 D.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公司的投资比例属于协议禁止使用的措施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国际投资法的三个主要条约。 选项A正确。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的管辖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一旦当事人书面同意在中心仲裁,有关争端不再属于作为争端一方的缔约国国内法管辖的范围,而属于中心的专属管辖,且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 选项B正确。依《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担保机构成立的目的是要促进生产性资金流向发展中国家,因此,公约第12条和第14条明确规定,机构只对向发展中国家成员领土内的投资予以担保。 选项C正确。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最低比例的当地产品属于协议禁止使用的措施。 选项D错误。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公司的投资比例并不属于协议禁止使用的措施。 81.中国甲公司从国外购货,取得了代表货物的单据,其中提单上记载“凭指示”字样,交货地点为某国远东港,承运人为中国乙公司。 当甲公司凭正本提单到远东港提货时,被乙公司告知货物已不在其手中。后甲 公司在中国法院对乙公司提起索赔诉讼。乙 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免除交货责任?( ) A.在甲公司提货前,货物已被同样持有正本提单的某公司提走 B.乙公司按照提单托运人的要求返还了货物 C.根据某国法律要求,货物交给了远东港管理当局 D.货物超过法定期限无人向某国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变卖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无正本提单放货的法律责任。 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本提单,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付货物后,其他持有相同正本提单的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持有记名提单的收货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条文是对“记名提单”,的规定,本题中为“指示提单”,而非“记名提单”。因此,前述规定不适用。

最新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真题

2015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00246) 本试卷共4 页,满分l00 分,考试时间l50 分钟。考生答题注意事项: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 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o 3. 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 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 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 小题,每小题l 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 依《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卖方订立运输合同的是 A. FOB B . EXW C . CIF D . FAS 2. CFR这种贸易术语适用于 A. 水上运输方式B .航空运输方式C .铁路运输方式D .各种运输方式3.在国际航空运输中,依《华沙公约》规定,承运人对货物和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于每公斤

A.100 金法郎B .150 金法郎 C .200 金法郎D .250 金法郎 4.依据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部分损失包括单独海损和 A. 实际全损 B .推定全损 C .共同海损 D .意 外损失 5.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银行可以拒绝付款的情况 为 A.货物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 B .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 不符 C.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台风灭失 D .发票与提单不符 6. 中国某海关在对M企业进口的葡萄酒征收关税时,按照该企业进 口报关时申报单上的 价值征收关税的方法属于 A.从量税 B .从价税 C .混合税 D .价 值税 7. 依据《反倾销协议》,可以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是指当倾销幅度小于出口价格的 A. 8% B . 6% C . 4% D . 2%

国家开放大学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经济法》期末题库三考试卷模拟考试题.doc

国家开放大学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经济法》 期末题库三考试卷模拟考试题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 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泰国A 公司向法国B 公司出口一批泰国香米,双方签订 CIF 合同。在约定的装船日期, A 公司将符合合同要求的香米装船并及时投保,但在海上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质量降低。应承担租船义务的当事人是( ) A.B 公司 B.承运人 C.A 公司 D.保险公司. 2、B 公司购买A 公司一批货物,约定价格条件为 CFR (大连)。货物由C 公司承运。货物保险费用的支出应该由( ) A.A 公司 B.B 公司 C.AB 公司共同承担 D.C 公司 3、承运人在收取货物以后,签发的载明船名及装船日期的提单被称为 ( ) A.不清洁提单 B.已装船提单 C.收货待运提单 D.备运提单 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密----------------------------------封 ----------------------------------------------线----------------------

4、依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在平安险下,保险人予以赔付的损失为() A.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B.自然渗漏 C.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 D.串味 5、在中国远洋公司签发的一份提单中,收货人一栏,如果填写为“凭某某指示”,该提单的转让适用() A.交付即转让 B.背书转让 C.按普通的债权债务的转让方式 D.根本不能转让 6、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一切险”的货物发生损失,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由于运输迟延造成的货物损失 B.发货人在发货前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C.由于船长超速驾驶使船舶触礁沉没而造成的货物损失 D.由于货物本身固有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失 7、下列关于国际技术转让,正确的表述是() A.成套设备买卖通常不包含技术转让 B.国际技术贸易的标的是有形的技术产品的所有权 C.许可协议是有偿合同 D.国际技术贸易的标的是有形的技术产品的使用权 8、《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二次修订所形成的牙买加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A.确定金本位制 B.确认浮动汇率制合法化 C.实行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 D.设立特别提款权 9、我国某法院接到一位中国公民提出的要求承认一项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依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承认该外国判决,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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