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1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1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县(区、市)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各行社)及其所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各行社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

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贷款回收与处置。

各行社对存单及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全额保证金贷款等低风险贷款业务,在确保质押物的合法、足值、办贷手续合规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贷款手续。

第二章贷款申请

第四条借款人需用贷款时,应按照属地和便于管理的原则,向就近的行社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提出借款申请,应恪守诚实守

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申请书内容主要包.

括:借款人名称、性质、经营范围、借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用款计划、还款来源、担保方式及还本付息计划等。

第五条各行社接到客户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处理。客户申请处理的一般流程为:

(一)指定1-2名客户经理与客户面谈;

(二)借款人资格审查;

(三)内部受理审核;

(四)受理意见反馈;

(五)通知借款人准备申请资料;

(六)初步审查。

第六条与客户面谈。主办客户经理约见客户并与客户面谈,了解客户基本情况,尽快形成对客户的整体判断,以决定是否正式受理客户申请。面谈前主办客户经理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拟定详细的面谈工作提纲,提纲内容主要包括:

(一)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贷款的原因、金额、具体用途、期限及贷款方式;(三)生产经营情况、负债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融资需求;(四)贷款担保方式及具体种类;

(五)借款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往来及信用履约记录;(六)借款人的其他情况,包括其他债务情况、对外经济纠纷等;

针对不同客户类型及不同贷款品种需要面谈的其他内容。(七).第七条借款人资格审查。主办客户经理根据客户申请贷款的种类,按照农村信用社借款人基本条件及所申请贷款品种的要求,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查。

第八条内部受理审核。对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项目融资及大额流动资金贷款,客户经理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向上级有权审批组织报告了解的情况,经过沟通咨询,决定是否受理贷款申请。内部受理权限由各行社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第九条受理意见反馈。主办客户经理应及时向客户反馈受理意见,对经审查符合借款条件的,应要求客户准备贷款的基本资料,不符合借款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及时给予答复。第十条借款人申请资料准备与初步审查。

(一)申请资料。同意受理申请的,通知借款人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及其年检证明。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借款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同时提供有权部门的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借款人为事业法人的,应提供有权部门批准或登记成立的有关文件;借款人为个人的,应提交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借款人从事需批准经营的特殊行业的,还须同时提交有权部门颁布的特殊经营许可证;

2.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立项有效批文;3.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年检证明;

5.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地税)及年检证明;

6.开户许可证、贷款卡、贷款证及年检证明;

7.同意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信用记录的授权书;

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9.公司章程;

10.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预留印鉴;

11.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意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12.规定比例资本金到位情况的证明;

13.借款人自有资金、其他资金来源到位或能够按计划到位的证明文件;

14.与借款有关的交易合同、协议;

15.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16.营运资金计划及现金流量预测;

17.本年度及最近月份的存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

18.验资报告;

19.个人及家庭收入、资产证明。

上述材料应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如只能提供复印件,客户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主办客户经理应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在复印件上签署“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字样及核对日期,并签名确

认;

(二)客户资料的初审。主办客户经理对客户提交的资料首先

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内容包括:

1.借款申请书审查。申请书上信贷业务品种、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借款用途与协商内容是否相符;加盖公章是否清晰,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上的名称是否一致,申请人签字是否真实;

2.财务报表审查。对企业提交的财务报表审查其名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上的名称是否一致,是否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种类是否齐全,盖章是否清晰;

3.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审查。包括申请借款的用途、期限、担保方式等是否与申请内容一致,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是否达到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有效签字人数,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事项范围是否明确等;

4.贷款卡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年检等;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是否合格,是否年审有效;

6.有关合同、协议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一条客户经理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后,要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建立客户基本信息、附属信息,生成客户申请信息。

第三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二条客户经理完成借款资料初审后,应与本机构另一名客户经理一并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调查。一般固定资产及项目贷款从受理客户申请到实地调查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流动资金贷款、个

人贷款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各行社市场发展部负责各分支机构上报大额贷款的调查工作。各行社可根据人员配备实际情况,确定市场发展部具体的调查额度。市场发展部调查结束后,撰写调查报告,并将贷款资料提交风险管理部进行风险审查与评价。

第十四条贷款调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具体业务中,应以现场调查为主,非现场调查为辅。

第十五条贷款调查的一般操作流程:

(一)与客户沟通,制定调查计划,做好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实地面谈,与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相关客户谈话了解掌握情况;

(三)对初步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实地察看,主要包括察看借款人的经营场所、设施状况或项目进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情况、财务情况以及新建项目的基本情况等;

(四)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平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外部信息平台,调查了解借款人相关情况;

(五)调查测算借款人的信贷资金需求量;

(六)在调查的基础上,客观分析贷款风险情况,撰写尽职调查

报告,提出调查结论。

第十六条客户经理实地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法人机构借款人调查的主要内容:

1.核实借款人经营的合法性,各类证件有效性;

2.借款人资信及主要管理人员道德品行状况;

3.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

4.贷款用途真实性;

5.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的必要性,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情况,自有资金及其来源的可靠性,借入资金的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使用计划等;

6.关联企业相互交易、贷款占用情况及与借款人相关的关系人相互交易、资金占用情况等;

7.项目技术的可行性及整体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8.建设项目未来收益预测;

9.还款能力调查分析,包括还款来源、还款计划、可靠性;

10.贷款担保情况,包括担保的合法性、抵(质)押物价值充足性及可变现性;保证人的经营管理状况、资信状况及其代偿能力;

11.贷款的主要风险点。

(二)自然人客户调查的主要内容:

1.核实客户的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持有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

2.核查借款人提供的住所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一) 1、运行、检查、检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与遵守工南钢、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与制度。 2、电工应基本掌握电器安全知识,包括高压、低压、直流、交流电子技术等,必须持证操作,未经培训与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3、大项目检查时,必须要工作处做好安全措施. 4、检查、维修电器设备时,应有人监护,严禁独立一人作业。 5、检查、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南钢得有关安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操作,切断电源,进行验电程序,挂上“在检修中,严禁合闸"警示牌,确认无电并采取短路接地措施;确认检修完毕,清理现场后,应由停电挂警告牌者取下,按程序恢复送电。 6、电工操作者与检修者在工作前,应验明劳保用品与工具就是否符合绝缘安全要求,严禁侥幸作业。 7、凡需用行灯照明时,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V及以下.使用保险必须符合电业技术设计要求,严禁用不同规格、替用。 8、一切电气设备得金属外壳与支架,必须有良好得安全保护装置。 9、对正在运行得电器设备,发生或未发生不正常现象一律不准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10、电气设备得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变动或拆除,不得更改其整定好得设计参数,必须定期做预防性检验及绝缘防护用品得预防性试验。 1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得电气安全救护,防火知识,掌握触电后得紧急救护法及电火灾扑救方法。 12、熟知电气用消防器材,电工随时可用会用。 13、一般情况下,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均应停电后操作。必须带电作业时,要采取安全措施,按带电作业规程操作。 14、严格按电气设备得安装技术进行安装及维护。电线、电缆、母线等电板导接头处要拧紧,绝缘包扎好,严禁有松动或破损裸露得现象。 15、对于电气设备得裸露部位(带电体)或旋转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或防护遮拦,并挂牌显示。 16、外线登高电工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17、高压停电送电,必须得到有关主管方面得指令,方可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进行操作,拉闸时必须两人,操作者应听取监护者发布逐条操作命令,操作人员再背读命令无误后再操作。 18、谨防静电危害,做好静电安全措施,雷电时,禁止带电作业。 19、移动用电工具必须经南钢安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二) 一、在电工作业时,可能产生得危险有害因素: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1)未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不具备相关得安全知识. (2)检修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得安全措施导致触电。 (3)不按电工规定得劳动用品穿戴(绝缘鞋等)导致触电. (4)高处作业不带安全帽、安全带,使用得梯台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导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5)带电作业导致触电。 (6)检修作业前未做工作标识,无安全措施,误送电导致触电。 (7)在检修岗位不遵守相关岗位得安全规定,导致事故。 (8)不使用应该使用得绝缘手套、绝缘棒、绝缘鞋等操作导致触电. 二、为保证电工操作得安全,操作者应做到得防护措施: (1)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检修作业前必须做好相关得安全措施(挂好接地、工作牌等) (3)按规范要求穿戴劳保用品。 (4)高处作业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检查使用得梯、台符合安全规定。 (5)严禁带电作业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 作规程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始终竖持"风险第一,效益第二"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三农"、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条贷款业务程序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贷款受理和调查 (三)贷款审查和审批 (四)签订合同 (五)抵(质)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 (七)收取利息收入 (八)贷后管理 (九)贷款收回 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10.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11.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1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3.生产经营情况; 14.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等明细表; 15.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6.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账户情况; 17.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和个人信用卡对账单; 18.水、电费票据; 19.企业和个人征信资料; 20.其他有关材料。 (二)担保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6.资信证明; 7.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8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9.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明细表; 10、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担保的决议; 11.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2.其他有关材料。 (三)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利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声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或质押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授权;

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电工操作。 二.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操作制度,贯彻岗位责任制: 1.上班时间严禁脱岗、睡岗、聚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3.上班时穿好工作服及绝缘胶鞋,配带好电工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 4.正确使用电工工具和电工仪器仪表。 三.工作中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1.实行二人工作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夜班一名电工修理 电器设备时,由车间派一人监护。 2.不准带电作业,断电检修时,要挂“有人工作,不准合闸”警示牌,防止他人误操作造成伤害。操作前用试电笔检验无电后才能进行工作,同时将不带电部分的线路作临时接地。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带电操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并增加一人监护,防止触电。 3.杆上作业时,必须系好腰绳保护。 4.电线接头处或拆下的线头必须用胶布包好,防止触电或造成短路。 5.断、送电时坚持逐渐增加或减小负荷的方法:送电时先送总开关,后送分开关;断电时先断分开关,后断总开关,防止大电流造成

弧光伤人或损坏电器件。 6.凡容易被人碰到的电气设备,周围应设安全罩、围栏并挂警示牌“有电止步危险”。 7.在变电所配电室,变压器室门上有高压带电设备的地方应挂上“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8.各处运行的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如:电机、配电室、配电柜、变压器、变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 9.为了减少触电危险,规定凡工作人员经常接触的电气设备,如行灯、机床、照明灯、地下遂道照明灯等应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部和特别潮湿的场所工作,必须采用不高于12伏的电压。 10.为了保证雨季的安全用电,变电所房屋要做好防火、防水、防鼠和通风工作。房顶窗户要防止漏水,堵塞一切可能进水、进鼠的沟洞,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11.安全用电除了预防触电事故和设备事故发生外,还必须注意电气装置的防火,火灾事故往往是由于线路负荷过载、绝缘不良漏电,使电路发生过热或烧毁电线产生火花而造成的。 12.移动式电动机械或手持电动式工具的外壳,必须重复接地,或加装漏电保护装置进行保护,所以使用的导线,应是绝缘的橡胶的橡塑护套软线,其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 13.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如临时插座、风扇、电焊机等,不用时马上拆除。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一) 1、运行、检查、检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工南钢、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2、电工应基本掌握电器安全知识,包括高压、低压、直流、交流电子技术等,必须持证操作,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3、大项目检查时,必须要工作处做好安全措施。 4、检查、维修电器设备时,应有人监护,严禁独立一人作业。 5、检查、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南钢的有关安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操作,切断电源,进行验电程序,挂上在检修中,严禁合闸”警示牌, 确认无电并采取短路接地措施;确认检修完毕,清理现场后,应由停电挂警告牌者取下,按程序恢复送电。 6、电工操作者和检修者在工作前,应验明劳保用品和工具是否符合绝缘安全要求,严禁侥幸作业。 7、凡需用行灯照明时,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V及以下。使用保险必须符合电业技术设计要求,严禁用不同规格、替用。 &一切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 9、对正在运行的电器设备,发生或未发生不正常现象一律不准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0、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变动或拆除,不得更改其整定好的设计参数,必须定期做预防性检验及绝缘防护用品的预防性试验。 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救护,防火知识,掌握触电后的紧急救护法及电火灾扑救方法。 2、熟知电气用消防器材,电工随时可用会用。

3、一般情况下,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均应停电后操作。必须带电作业时,要 采取安全措施,按带电作业规程操作。 4、严格按电气设备的安装技术进行安装及维护。电线、电缆、母线等电板 导接头处要拧紧,绝缘包扎好,严禁有松动或破损裸露的现象。 5、对于电气设备的裸露部位(带电体)或旋转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或防护遮 拦,并挂牌显示。 6、外线登高电工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7、高压停电送电,必须得到有关主管方面的指令,方可按工作票制度,工 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进行操作,拉闸时必须两人,操作者应听取监护 者发布逐条操作命令,操作人员再背读命令无误后再操作。 &谨防静电危害,做好静电安全措施,雷电时,禁止带电作业。 9、移动用电工具必须经南钢安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二) 、在电工作业时,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未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不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 检修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安全措施导致触电。 不按电工规定的劳动用品穿戴(绝缘鞋等)导致触电。 高处作业不带安全帽、安全带,使用的梯台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导致 物体打 击。 带电作业导致触电。 检修作业前未做工作标识,无安全措施,误送电导致触电。 不使用应该使用的绝缘手套、绝缘棒、绝缘鞋等操作导致触电。 (4) 高处坠落、 (7) 在检修岗位不遵守相关岗位的安全规定,导致事故。 (8)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2006年9月25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本制 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区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含农村合作 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规范各项信贷业务品种操 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区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旗 (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 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适用于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农信社足额存单质押小额贷款以外的所有其他贷款业务。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 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咨询备案与客户签 订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 贷款收回。 (一)权限(授权)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 节全部在农信社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要求备案的,按有关信贷业务咨询备案办法执行。

(二)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 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原则上应得到无异议的回复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具体额度由法 人机构确定),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农信社柜面直 接办理。 (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另行制定。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 短期贷款从申请到受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信贷业务调查 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贷款调查(含评估)原则上不超过15 个工作日,审查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审议审批原则上不超过5 个工作日。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的贷款业务从受理 到审议不超过7个工作日。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与客户建立信贷关系。 对优良客户,农信社应积极主动拓展。对有意向建立信贷关系的 客户应填写《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在客户部门安排双人对客户提 供情况调查核实基础上,经客户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与客户签订 《建立信贷关系协议书》。 自然人客户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有关个人及家庭收入、 资产证明。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客户应提供下列资料: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运行、检查、检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工矿、企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电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2、电工应基本掌握电器安全知识,包括高压、低压、直流、交流电子技术等,必须持证操作,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3、大项目检查时,必须要专人负责分管停、送电、监督和指挥工作,并在工作处做好安全措施。 4、检查、维修电器设备时,应二人搭档,相互监护。 5、检查、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操作,切断电源,进行验电程序,挂上“严格合闸”警示牌,确认无电并采取短路接地措施;确认检修完毕,清理现场后,应由停电挂警告牌者取下,按程序恢复送电。 6、电工操作者和检修者在工作前,应验明劳保用品和工具是否符合绝缘安全要求,严禁侥幸作业。 7、凡需用行灯照明时,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V及以下。使用保险必须符合电业技术设计要求,严禁用不同规格、替用。 8、一切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 9、对正在运行的电器设备,发生或未发生不正常现象一律不准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10、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变动或拆除,不得更改其整定好的设计参数,必须定期做预防性检验及绝缘防护用品的预防性试验。 1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救护,防火知识,掌握触电后的紧急救护法及电火灾扑救方法。 12、变电所、配电室、电器站等处,必须备用电气用消防器材,并要设专人保管,电工随时可用会用。 13、一般情况下,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均应停电后操作。必须带电作业时,要采取安全措施,按带电作业规程操作。 14、严格按电气设备的安装技术进行安装及维护。电线、电缆、母线等电板导接头处要拧紧,绝缘包扎好,严禁有松动或破损裸露的现象。 15、对于电气设备的裸露部位(带电体)或旋转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或防护遮拦,并挂牌显示。 16、外线登高电工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17、高压停电送电,必须得到有关主管方面的指令,方可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进行操作,拉闸时必须两人,操作者应听取监护者发布逐条操作命令,操作人员再背读命令无误后再操作。 18、谨防静电危害,做好静电安全措施,雷电时,禁止带电作业。 ------------------------------------------------------------------------------------- 电工岗位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本公司、本车间的高、低压线路、电机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修理与保养工作。 2、认真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电力技术,熟悉所辖范围内的电力、电气设备的用途、构造、原理、性能及操作维护保养内容。 3、严格遵守部颁电路技术规程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供电,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样本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 )23号》的精神和要求, 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始终竖持"风险第一, 效益第二"的原则, 牢固树立为"三农"、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条申请贷款业务程序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贷款受理和调查 (三)贷款审查和审批 (四)签订合同 (五)抵(质)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 (七)收取利息收入 (八)贷后管理 (九)贷款收回

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10.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11.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 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1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3.生产经营情况; 14.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等明细表;

财务公司 买方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买方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集团产品销售,提高集团成员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国民经济发展,规范我公司买方信贷业务,特制定 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编制。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买方信贷是指:我公司为集团成员单位的产品购买者提供贷款,其用途仅限于购买集团成员单位的 产品。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贷款人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第二章借款条件 第五条借款人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履行借款合同的各项权利、义务独立法人。 第六条借款人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所应从事的经营范围。 第七条借款人经我公司或中介机构检查确认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程度高并拥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有足够的偿还借 款能力。 第三章借款程序 第八条买方信贷的申请必须由集团成员单位的销售部门提出,借款人(即购货单位)按我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我公司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以及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料

后,应对购货单位综合审查,包括实地调查等,并对借 款人、保证人的资信情况、偿债能力、还款能力、还款 方式以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第十条审查合格后,借款人应支付所购货款30%以上的首付款(特殊约定例外),存入我公司账户。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提供自有财产(包括房产、车辆、有价证券、银行承兑汇票等)抵押、质押,或由具有代偿能力的第 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我公司签订货款70%以下金额的货款合同。 还本付息按合同约定方式执行。 第十三条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息,贷款人应按人民银行规定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四条借款人欲提前偿还借款应提前通知贷款人。 第四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五条买方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全部购货款的70%(特殊约定例外)。 第十六条买方贷款期限,根据购买产品的用途,及借款人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买方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但允许在规定范围内浮动。 第五章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十八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应由借款人、贷款人和保证人三

现场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禁无证电工上岗操作。未经培训考核的无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带领下工作。 2、严禁酒后上班,不得穿拖鞋或赤脚上班。 3、电工在工作时必须使用相应的、安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4、工作时必须穿长袖衣、穿工作鞋、女工必须戴帽束发。 5、登高作业必须遵守登高作业的安全规定。 6、检修设备时必须遵守切断电源,验电时取下熔断器,并在开关手柄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中断后重新开始还需重新验电。 7、带电作业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使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绝缘工具,穿绝缘鞋,穿长袖依,并设专人监护(监护人的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者)。 8、配电屏、控制屏倒闸必须正确顺序操作,并设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切断或合上隔离开关。 9、检修配电线路必须切断有可能来电的隔离开关,验明无电后在隔离开关的手柄上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10、检修工作完成必须清理工具、材料及杂物,确认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后才能合闸送电。 1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12、现场施工(临设)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13、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15、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或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16、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的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7、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室外应不底于3米,室内应不底于2.5米。 18、照明开关、灯头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19、现场电工不得随意调整自动开关脱扣器的额定电流或开关熔断器内的熔体规格,对总配电柜、干线、重要的分干线及大型施工机械的配电装置作上述调整时,必须得到电气质安员同意方能进行。 20、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发生跳闸时必须查明原因方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 21、严禁线路两端用插头连接电源与用电设备或电源与下一级线路。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QTJQ-205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使岗位操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安全操作。 2、适用范围 电工 3、引用标准 《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 4、技术要求 4.1、上岗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4.1.1、上班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长发同志应戴工作帽。4.1.2、在安装或维修电气设备时,要清扫工作场地和工作台面,防止灰尘等杂物落入电气设备内造成故障。 4.1.3、班前班中不准饮酒,身体不适、心情不佳者不得上岗操作,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不得玩耍、打闹,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听从领导和指挥。 4.1.4、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4.2、安全文明操作 4.2.1、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设备上工作,必须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2.2、电工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电气作业人员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排除故障或检修设备必须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单人不得作业。 4.2.3、严禁在工作场地,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场所吸烟及明火作业,防止火灾发生。 4.2.4、高压操作须要穿戴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高于400伏的线路禁止带电作业,如非带电作业不可时,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4.2.5、检查电气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用验电器测试是否带电,在确定不带电后,

才能进行检查修理,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相应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定验电器良好,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4.2.6、任何电器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采取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4.2.7、检修线路或电气设备时应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牌,有机旁控制箱的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两停两挂”,并设专人监护。 4.2.8、检修设备停电时,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压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返送电,在电器开关刀闸拉合操作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4.2.9、电气设备拆除送修后,对可能来电的线头应用绝缘胶布包好,线头必须有短路接地保护装置,凡拆除的线路,带电的线头须包好,整齐可靠,安装照明灯开关必须控制火线,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须符合规定标准,选用开关应大于所控设备的容量。 4.2.10、凡金属壳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设有牢固的保护接地线,接地线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4.2.11、在检修电气设备内部故障时,应选用36V的安全电压灯泡作为照明。 4.2.12、拆卸和装配电气设备时,操作要平稳,用力应均匀,不要强拉硬敲,防止损坏电气设备,任何检修工作完成后,必须彻底清理工作现场。 4.2.13电动机通电试验前,应先检查绝缘是否良好,机壳是否接地。试运转时,应注意观察转向,听声音,测温度。工作人员要避开联轴节旋转方向,非操作人员不许靠近电动机和试验设备,防止触电。 4.2.14、在处理运转着的电机电刷及装置时,应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使用良好的绝缘工具,严禁用双手同时接触两个不同极性的带电体及回路和接地部分。 4.2.15、巡视检查时应注意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高压柜前0.6m,10kV以下0.7m,35kV及以下1m,110kV及以下1.5m。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62825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二、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三、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四、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五、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头设备时应将开头置于断开位置。 六、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被测的线路或设备。测定电容性或电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七、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八、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九、现场高压配电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栅,并备有消防器材。 二、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头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三、焊钳与把线必须红色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四、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应切断电源。 五、焊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应清除干净,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六、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应有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七、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八、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应连接牢固。 九、更换场移动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用手持焊线爬梯登高。 十、消除场地移动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用手持焊线爬梯登高。 十一、多台焊机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零接地,并有隔光板。 十二、钍钨机要放置在密闭铅合内,磨削钍钨机时,必须戴手套、口口罩,将粉尘及时排除。 十三、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十四、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 十五、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十六、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查许可后,方可施焊。 十七、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十八、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十九、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二十、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乙炔发生器。 二十一、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着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溢出,发生燃烧事故。 二十二、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如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油漆涂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手工涂刷: 一、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香蕉水等易燃物调配时,应配带好防护用品,室内通风良好,不准吸烟,并设置灭火器。 二、外墙外窗悬空高处作业时,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及安全工具。 (2)检修高低压设备,必须先拉开阐刀开关,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操作,严禁合阐”的警示牌,验明无电后方能够进行工作。 (3)配电室内不准存放易燃物品、金属导电品及杂物。 (4)所有开关保险丝应按容量大小适当装置,不得随意加大。 (5)工作行灯不得超过36伏。 (6)电器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可能带电的电器设备及变压器、油开关、电动机等应使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并要立即消防报警。 (7)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符合规格,每年雨季前应做一次线路的全面检查,发现破损老化等绝缘不良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8)高空作业应检查电工梯及安全带是否牢固可靠,并要配带安全帽、安全带,作业完毕必须清理干净场地。 (9)如需高压带电作业,要经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并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操作。 (10)安装照明电在干燥屋内不得低于1.8m,潮湿场所不得低于2.5m,低于此高度应加保护。安装墙边开关,离地面高度一般为1.3-1.5m以上。(11)在工作场所不准追逐打闹,禁止穿拖鞋,凉鞋进行工作。 (12)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线路应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电工应严格执行“绿地能源设备管理手册电气规程部份”进行工作。 2.低压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操作规程 (1)低压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停电检修,必须做好以下四项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①停电;

②验电; ③装设接地线; ④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2)低压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低压绝缘手套、穿长袖衣服,其相邻相电部分或接地金属部分应有绝缘隔离,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工具及金属尺。 3.低压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 (4)悬挂标志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5)应有明显的断开点; (6)带电时应做好绝缘措施,有专人监护。 4.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设备上工作时的安全操作规程 (13)在全部或部分停电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是指: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拦。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线路应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电工应严格执行“绿地能源设备管理手册电气规程部份”进行工作。 5.高压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全操作规程 在高压设备工作必须遵守: (1)填写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 (2)最少应有两人一起工作; (3)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 10KV开关送电操作步骤 ①值班长令: XX 开关送电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贷款管理,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在贷款业务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程中的经营社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按人民银行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用贷款指引》(银发〔2001〕397号)和银监会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联保贷款指引》(银监发〔2004〕68号)执行。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短期贷款从申请受理到审议审批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中长期贷款的时间可相应比短期贷款延长2倍,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 第六条县(市、区)联社应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未设客户部门的县(市、区)联社,其客户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由基层信用社和联社营业部承担。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七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程序:建立信贷关系、客户申请、经营社受理、贷款业务调查、审查、贷审会审议、审批(或按权限报备咨询)、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贷款收回。 ( 一)经营社权限(授信)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节全部在经营社完成。省联社要求备案的,按省联社大额贷款报备咨询办法执行。 (二)经营社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省联社报备咨询无异议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经营社柜面直接办理。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客户申请。建立了信贷关系的客户需要借款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经营社的客户部门提出借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九条贷款业务的受理。客户部门负责接受贷款业务的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和 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及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贷款的基本条件。对同意受理的,通知客户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客户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人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年检证明。

交流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交流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电工作业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酒后不准进行电气操作。 二、电工接受施工现场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纸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及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电气设备、维修保养、线路检修、安装时,不准带电操作。在被检修的设备上,应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在临近带电部分遮栏上,应挂上 “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遇特殊情况须要带电作业时,必须划出禁区,采取严格绝缘措施,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进行。四、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电气设备必须遵照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安装与架设。 五、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 六、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丝,挂上警示牌,经验电确认无电才能作业。通电试验外壳要接地,禁止他人靠近。 七、在调试检修设备时,应配备协同人员一起试车,严防电气、机械事故的发生。

八、定期检查变压器、配电间、电动机的运转状况,并注意温度、油量、负荷变化,及时排除各种故障、隐患,要保持配电间清洁,注意防湿、防热、防尘、防火。安装在室外地上的变压器,以及安装在车间或公共场所的变配电装置,均需装设遮栏或栅栏作为屏护。遮栏高度不应低于1.7米,下部离地不应超过0.1米。 九、高空作业必须有人监护、系安全带,使用竹木梯要牢固平稳角度适当,不准上下抛掷工具物品。 十、凡裸体带荷电的空架配电线路,在通过各种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应挂有警示标牌,引人注意。 十一、遇有异常雷雨时,特别要注意电气设备的用电安全,严防受潮漏电,必要时,应拉闸停电,确保安全。 十二、发生电气设备和触电事故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抢修。相关人员须熟悉触电救护知识。 十三、施工用电系统必须有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及以上保护;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 十四、人工立杆或机械立杆,均要在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和拖拉绳。 十五、杆上架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十六、紧线用的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有临时拉线。十七、外电架空线与脚手架等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要求,如达不到要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考试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考试 车间:姓名:成绩: 填空题:(总分100分;每空2分) 1、工作前必须戴好,检查所用工具、安全可靠。 2、严格执行和,所有电工操作不得少于人,一个人操作一个人监护。 3、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v以下电压使用。 4、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气线路(设备)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不可,应认为有电操作。 5、不允许作业,有特殊情况需有二人以上一起工作,以便进行安全监护,并且脚下。 6、工作中所有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7、现场电气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或工作。 8、严禁用手触摸,严禁用手。 9、换接触器时,必须一致,如电流无同型号的可选稍大一些。 10、变频器等装置保险严禁带电插拔且要停电分钟以上进行操作。 11、合大容量断路器时,先关好柜门,操作。 12、在未确认电缆是否带电前,不允许 。 13、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不得随意或,不得更改其整定好的设计参数。 14、限制高压电机及45kw以上低压电机点动时间及起动次数。点动时间不得小于秒,冷态下起动不得超过三次,热态下起动不得超过次,

起动时间间隔不得小于分钟。 15、在有电容器设备停电工作时,必须后,方可进行工作。 16、接用电设备电源时,先看好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选好合适空开,确认处于关断,检查旁边是否有在进行操作。 17、电气操作顺序:停电时应先,后,送电时与上述操作顺序相反。 18、严禁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时,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 29、发现异常情况(如电机过载跳车),必须查明原因,妥善处理。严禁在没有查明原因的情况下送电。 20、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或扑救,严禁用水灭火。 21、电气设备检修前应严格办理手续。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应先将切断,拉出柜内开关,并在操作开关上悬挂警示牌,或派专人看护。 22、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线路(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对可能送电的部分及设备(线路),采取的措施,必要时应。 23、一般情况下,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均应操作。必须带电作业时,要采取安全措施,按带电作业规程操作。 24、凡需用行灯照明时,必须采用。使用保险必须符合要求,严禁用不同规格、替用。 25、高空作业必须。 26、装置柜的除尘,必须,采用的顺序进行吹风,吹不掉的先用干净

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x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六盘水盛源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贷款担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控制、确保贷款担保风险和合理性经营,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贷款担保业务的操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三条申请担保的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一)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规范; (二)客户借款用途明确且借款用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三)客户在申贷期间无重大诉讼事件; (四)申请担保客户无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贷款记录; (五)申请担保客户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市场前景发展较好;

(六)申请担保客户累计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客户负债总额的70%,有较为稳定的还款来源;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七)申请担保客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特殊客户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四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二)担保受理 (三)担保项目初审 (四)担保项目审批 (五)签订合同 (六)抵(质)押登记 (七)存出保证金 (八)担保收费 (九)发放贷款及正式承保 (十)保后跟踪管理 (十一)代偿和追偿 (十二)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 --《贷款担保申报书》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担保受理 --《贷款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担保项目初审 --确定第一责任和第二责任调查人 --确定初审基本内容 --组织实地调查 --撰写贷款担保调查报告 --填具《贷款担保处理表》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规范电工的安全操作,特制定本规程。 2范围 本规程适应于电工作业安全操作和检修。 3职责 3.1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3.2负责本岗位设备操作,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3负责本岗位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的日常保养,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确保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完好有效,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3.4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4主要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4.1主要危险源及控制措施见表1: 表 1 主要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4.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 本岗位应配备:工作服、绝缘手套、绝缘鞋。 4.3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上岗前按需穿戴整齐工作服和劳动防护用品。 4.4安全操作要求 4.4.1电工必须持《电工操作证》进入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北京市电气安全工作的有关各项用电规定。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工作人员和设备的运行安全,并掌握触电急救法。 4.4.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4.4.3登梯子作业时梯子要放牢固,下边有一人监护。登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遇有地面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应先培土,夯实或支好架杆打好临时拉线后登杆。脚扣、安全带、梯子、小绳等应符合使用规定。 4.4.4电工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完成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在非特殊情况下,不准带电作业。在必须带电检修电气设备时要严格执行带电作业的各项规定。绝缘要可靠,身体必须与导电部分保持不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修灯时关电门,修电门时摘灯泡。 4.4.5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安全警示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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