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的种类

法律责任的种类
法律责任的种类

法律责任的种类

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形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行政),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个月以下)、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刑事)、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刑事)、驱逐出境。

一人贩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罪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但是管制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侦查策略

侦查策略的作用方法是指侦查策略主体为达到一定的侦查目的而采取的影响侦查策略对象的方法,是侦查策略主体作用于对象的中介。 1强制方法和非强制方法 2言语方法、观察方法和动作方法 3询问、讯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辨认、跟踪、监视等方法 一、侦查策略与侦查措施的关系 侦查措施是刑事侦查机关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措施。 联系 (1)侦查措施是侦查策略的外化和体现 侦查策略是运筹侦查措施的“软件”,侦查措施是承载大部分侦查策略的“硬件”;侦查措施是侦查策略转化为侦查主体认识刑事案件的物质力量的唯一途径。 (2)侦查措施是侦查策略运筹和实施的基础 侦查策略就是侦查措施的选择。 (3)侦查措施的有效运用取决于侦查策略。 侦查策略不仅运筹不同侦查措施之间及同一种侦查措施需实施两次以上时的先后顺序,而且设计各种侦查措施的具体实施方法; 区别: (1)灵活程度不同;侦查措施不能超越法律规定。 (2)表现形式不同;侦查措施法律明文规定,而“谋存乎于心”,具有可选择性、建议性。(3)运用过程不同。侦查措施要履行手续,侦查策略意志自由,“谋成于密而败于泄”。 侦查谋略与侦查策略 侦查谋略是侦查部门为谋取由侦查环节的胜利而发展为侦查整体的胜利而采取的一种斗智方式。 侦查谋略是在同犯罪作斗争中侦查主体为了有效地打击犯罪活动,揭露与证实犯罪分子所策划、组织指挥的斗争策略和计谋;侦查谋略包括侦查策略。 侦查谋略与侦查策略是含义相同: “谋略”与“策略”在语义上互为解释,二者并无截然的区分。 尽管用语不同,但所指称的是同一事物,即都是为达到侦查或侦查工作的目的而采取的方式方法。 侦查策略与侦查决策 侦查决策是运用管理学的决策理论指导侦查实践而形成的一个用语。 侦查决策强调如何作出符合案件客观实际的侦查方案,而不注重方案的实施 侦查决策是侦查策略的一部分,相当于侦查策略的制定 侦查策略与侦查行为 广义:侦查行为等同于侦查措施 中义:侦查行为是指侦查机关对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各种专门调查工作。 狭义:侦查行为是收集或审查证据的行为。 侦查行为的外延比侦查措施要大,是承载全部侦查策略的“硬件”;侦查策略是运筹侦查行为的“软件”。

(完整版)论侦查途径的选择和依据

论侦查途径的选择和依据 侦查途径是指查明案件事实、搜集犯罪证据、揭露与证实犯罪,从而顺利完成破案任务的路径。由于刑事案件形形色色,因此,破获一起案件路径也有若干条,有的会使案件陷入僵局,耗时费力;有的则为案件提供线索,少走弯路,成为破案的捷径。在案件侦查之初,若干条侦查途径都有破获案件的可能,但是如何能从众多的途径中选择出最佳途径。这就需要侦查主体要善于分析案件特点,找出一般规律,从实际出发,并且遵照一定的原则,选择正确的侦查途径。正确的选择侦查途径,可以缩短侦查进程,直取犯罪嫌疑人要害,发现罪犯,获取罪证,对于提高破案效率和质量,节省人力、物力的投入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侦查途径选择时遵循的原则 侦查途径的选择关系到案件的破获和进展程度,因此,不能凭个人喜好来决定,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无论在什么样的案件中,或者在选择侦查途径的过程中,我们都不能凭空想象,必须建立在客观、实际的基础上。所有案件和现场在发生和发现后,都以某种形式存在着,侦查员要发现掌握这些情况,才能了解犯罪,认识犯罪从而展开侦查工作,所以要深刻的认识到这些客观事实。破案之初,首先要搜集与案件相关的客观事实,分析、了解、掌握具体情况,并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才能为做出正确的选择打下基础。 (二)、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在侦查途径的选择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办案的原则。一切侦查活动的开展和进行都要接受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监督。侦查人员本着“立警为民、执法为公”的原则为人民服务,就必须依法办案,并且自觉的接受法律的监督。侦查活动更要满足法律规范,所得到的侦查结果才有法律效力,为法律所承认。因此,侦查途径的选择过程中必须依照法律的要求,任何侦查环节、每项侦查措施都要合乎我国法律和要求。所选择的侦查途径也要合法。

试述证券投资风险的种类及其防范

Re: 试述证券投资风险的种类及其防范。 作者:许卫术发表时间:2011-05-08 11:27:11.0 试述证券投资风险的种类及其防范 一.证券投资风险的种类。 根据风险产生的根源以及应对的措施不同,证券投资风险可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大类。(1)系统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宏观经济风险、购买力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社会、政治风险。(2)非系统风险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①财务风险;②经营风险;③操作性风险。 二.证券投资风险的防范。 首先,风险控制分类。风险控制大致有四种:回避风险、减少风险、留置风险和分散风险。(1)回避风险。是指事先预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分析和判断风险产生的条件和因素,在经济活动中改变方向,设法避开风险。(2)减少风险。是指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不因风险的存在而放弃既定目标,而是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设法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减轻可能承受的经济损失。(3)留置风险。是指在风险已经发生或已经知道风险无法避免和转移的情况下,正视现实,从长远利益和总体利益出发,将风险承受下来,并设法把风险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4)分散风险。在证券投资中,投资者借助于各种形式的投资群体合伙参与证券投资,以共同分担投资风险。 其次,风险控制的方式。(1)基本分析与技术分析。在投资证券前,投资者应对证券进行充分的分析,从而降低投资风险。证券分析包括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2)投资组合法。这是最能体现分散风险思想的投资方法。投资组合又称资产组合,是指投资者将资金同时投入收益、风险、期限不相同的若干种资产上,借助资产多样化效应,分散单个资产风险进而减少所承受的投资总风险。投资组合理论是目前非常流行的风险控制理论,将在下一节做具体介绍。(3)期货、期权交易。

中金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提示及免责声明

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提示及免责声明 尊敬的基金投资人: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有权开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代销业务。首先非常感谢您通过本公司购买基金产品,本公司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同时本公司也真诚地提醒您,在购买基金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风险提示 基金的交易特性与银行存款、股票及其他投资工具不同,您在投资基金前,应审慎评估自身的财务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适合基金投资,并充分了解如下风险: (一)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三)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四)投资人所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进行了公开披露。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其他有关基金信息,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每一只基金产品在发售前,均会发布《风险提示函》。请您在购买该基金前,仔细阅读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基金的宣传品。 (五)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六)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七)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八)本公司将对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本公司可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相应的基金品种,但本公

侦查策略与措施

《侦查策略措施》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 绪言 一、侦查策略在侦查中的重要性 二、侦查策略的主要内容 三、学习侦查策略的方法及要求 第一章侦查策略概述第一节侦查策略的概念一、策略的语义(一)“侦查”的词义1.“侦”、“查”的字义辨析2.“侦查”的词义(二)“策略”的词义二、侦查策略的概念侦查策略是侦查主体为达到一定的侦查目标,侦查策略是侦查主体为达到一定的侦查目标,在实施侦查行为的过程中对一定的侦查对象采取的灵活有效的方法。采取的灵活有效的方法。实施主体实施对象实施目标本质(一)科学性基础上的有效性侦查策略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有效方法1、科学性2、有效性(二)合法性前提下的灵活性侦查策略是建立在合法的前提下的灵活方法3、合法性4、灵活性(建议性)灵活性(建议性)第二节侦查策略的渊源一、军事策略思想(一)中国古代兵法中的军事策略思想(二)毛泽东思想中有关革命战争的战略战术和肃反斗争的策略思想侦查策略与军事谋略的关系?侦查策略与军事谋略的关系?二、侦查实践经验(一)中国古代和近代的侦查实践经验(二)新中国成立后的侦查实践经验三、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一)侦查策略的哲学基础(二)侦查策略的科学渊源(三)新兴科学技术和原理第三节侦查策

略与相关行为侦查策略与欺骗、一、侦查策略与欺骗、引诱和威胁的关系(一)目的不同(二)基础不同(三)程度不同(四)结果不同二、侦查策略与夜间审讯和搜查的关系夜间审讯和夜间搜查具有一定谋略性,(一)夜间审讯和夜间搜查具有一定谋略性,但却面临效益缺失的困境(二)侦查策略固守侦查效益三、侦查策略与道德的关系侦查策略必须遵循并维护道德界限,侦查策略必须遵循并维护道德界限,坚守道德底限四、侦查策略与非侦查主体行为的关系(一)非侦查主体行为的属性(二)非侦查主体行为的作用第四节侦查策略与侦查措施区别?联系?一、侦查策略是侦查措施的指导(一)侦查策略对全局性侦查工作起统帅作用(二)侦查策略能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起指导作用(三)侦查策略能够对侦查行为起设计作用二、侦查措施是侦查策略的实现(一)侦查措施是侦查策略的逻辑构成(二)侦查措施是侦查策略实现媒介第五节侦查策略与法律规范区别?联系?一、侦查策略的目的要以法律规范为导向二、侦查策略的实施要遵循法律规范规定(一)侦查策略的效能发挥需要法律规范制约(二)侦查策略的发展与完善需要法律规范的助益(三)侦查策略具体运行需要遵循的法律规范三、侦查策略实施结果要接受法律规范评断四、侦查策略相对法律规范具有独立价值第二章常用侦查策略第一节反侦查行为及手段一、反侦查行为的特点针对抽象侦查行为的预计性应对具体侦查行为的针对性反侦查易使侦查工作陷入僵局反侦查贯穿于侦查各阶段二、反侦查行为的形成反侦查行为受犯罪分子犯罪经验的影响犯罪分子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反应在反侦查行为中反侦查

新刑诉法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的外部表现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进入诉讼程序。刑诉法第48条规定有8种。关于证据种类应该注意理解以下几点: 一、物证 物证以自身的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物理、化学、生物属性来证明待证事实,包括一切物质形态。笔迹是物证而不是书证。因为笔迹是物质痕迹,是以书写特征而不是以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二、书证 1、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与案件的待证事实发生联系并证明案件情况的;其记载的思想和反映的内容能够为办案人员认识,至于以什么方式来记载在所不问。 2、物证和书证的区别 物证则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与案件待证事项发生联系并证明案件情况的。如果一个物质载体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这在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 【例】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如果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这是用物的特征证明案件事实,这时该书信又是物证。 三、4种言词证据 (一)证人证言

1、主要理解证人资格、证人的不可替代性以及证人不是回避的对象这几个问题。这方面的内容在诉讼参与人一节已经作了详细介绍,请参阅第二章第二节三的相关内容。 2、证人证言只局限于案件情况,如果是分析案情或者是推测等则不属于证人证言。 (二)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陈述的内容包括两个部分:1、受害情况;2、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情况。被害人的要求则不属于“被害人陈述”。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包括:1、供述;2、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已无罪、罪轻的辩解两个方面内容。识别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对正确理解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的排除非常重要。也就是说,在刑事诉讼中,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应当排除;但是,即使是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被告人辩解仍然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不应当排除。“因为捶憷和诱骗之下仍然为自己辩解,可见其客观真实性较强”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举他人犯罪是否属于这种证据,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共犯相互之间就共同犯罪情况相互揭发,与个人的罪责相关,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而单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他人犯罪事实的检举,或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非共同犯罪事实的检举,属于证人证言。 上述三种言词证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一定的主体陈述;2、各自的内容范围;3、都要向公安司法人员陈述。法律||教育网如被告人敲诈被害人的电话录音,就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因为不是向公安司法人员的陈述。

房地产投资的风险类型

房地产开发风险 一、房地产投资的风险类型 1、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开发者或经营者由于财务状况的好坏而引起的企业负债总额对回收投资者和报酬的可能性,其风险主要来源于房地产投资项目建成后的预期赢利水平、资金流动性的大小以及企业项目的还货能力和货款期限的长短。 1)、筹资、融资风险。即由于银行紧缩银根造成贷款困难(筹不到资或筹不足资)以及筹资成本增加引发的各种风险。一些发展商为了完成项目甚至不惜高息(年利达26%—30%)拆借。由此而引发一系列如利息负担加重,建造成本增加、售价提高及销售困难等各种风险。 2)、变现风险。即房地产投资中在一段时间内要把投资变成现金(如偿还借款、债务、发放工资等),为此而付出的代价和承受的损失。由于房地产投资周期长、数量大、其变现能力差,在建成和售出前投资者越是急于变现,蒙受的损失就会越大。 2、金融风险 1)、利率风险:银行对房地产的调控作用在当前主要是通过贷款的投向和利率的调节来实现。 而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回报率。 2)、汇率风险:对外销售的商品房或其他类型的楼宇在流通过程中伴随汇率风险,特别是在预售期望时很容易因对将来的汇率走势的预计不足而遭受损失。 3)、通货膨胀风险:通货膨胀从多方面影响企业投资的风险。 4)、外汇利率的变动风险。即由于外汇的较大幅度的波动从而不同侧面对开发商造成风险。 3、购买力风险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价格风险。包括:由通涨因素造成建材人工费上涨;由于部分房地产商在前些年大肆对土地进行炒作,使地价徒增;在开发过程中各个方面将市政设施配套强行向开发商硬性摊派,最终都造成“下游产品”即房地产售价升高。引起销售不畅或是仍按原价销售而冲减收益等。二是市场风险或经营风险。如供求形势发生变化,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而对房屋销售和售价方面造成的压力,引起销售困难和损失。 4、开发风险 它处于房地产投资中的初始阶段,涉及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时机的选择、布点、销售对象和方向以及如何与经营环节衔接等诸多方面。 5、经营风险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要点 向投资者揭示私募投资基金可能存在的风险。《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应当 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格式示例如下,风险揭示书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 ,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 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 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1.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 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2.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3.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 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 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4.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风险揭示 1.特殊风险揭示 若存在以下事项,应特别揭示风险: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2)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3 )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4 )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5)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

侦查措施与策略 卷

一、单项选择题: ()1、侦查措施作为一种可操作的社会活动,其操作的要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侦查措施的主体、客体、方法和_________。 A、目标 B、效益 C、范围 D、条件 ()2、侦查策略师侦查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侦查活动中所运用的计策谋略,它借鉴了大量军事谋略的内容,但又不完全等用于军事谋略。一般而言,侦查谋略具有以下四 种属性,即:(1)诉讼性;(2)能动性;(3)针对性;(4)_________。 A、公开性 B、秘密性 C、启发性 D、逻辑性 ()3、调查询问是一项常用的侦查措施,其询问的对象主要包括知情人和_________。A、事主、被害人及其亲属B、报案人和发现人C、受警方聘请的专家D、案发时的目击人()4、在调查询问时,由于时间间隔较长,或询问对象记忆力较差,可能存在记忆不清、相互混淆的情况。为此,侦查人员可采用一些方法帮助询问对象进行回忆,这些 帮助回忆的方法主要有:接近回忆、相似回忆、对比回忆和。 A、跳跃回忆 B、提示回忆 C、交谈回忆 D、关系回忆 ()5、公布案情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是全面排查中最常采取的一项措施,但公布案情并不是任何案件都可以采用,也不是案件的任何情节都可以公布。公布案情必须做 到有领导、有目标、_______地进行。 A、有目的 B、有选择 C、有控制 D、有需要 ()6、通缉通报是公安机关在侦查破案中普遍采用的种紧急措施,通缉通报这项措施在适用时必须严格 审批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通缉令必须经__________公安机关的主管领导批准。 A、县级 B、县级和县级以上 C、地市级 D、地市级和地市级以上()7、跟踪盯梢是公安机关常用的一项秘密侦查措施,广义的跟踪盯梢有三种主要的方法:一是流动跟 踪,二是定点跟踪,三是___________。 A、人力跟踪 B、车辆跟踪 C、长途跟踪 D、电子跟踪 ()8、守候监视是公安机关常用的一项秘密侦查措施,在现实侦查中,守候监视的方法通常可分为:定点守候、伏击守候、寻查守候和________。 A、拘捕守候 B、流动守候 C、跟踪守候 D、拦截守候 ()9、侦查辨认必须严格遵守辨认规则,这些规则包括:事先询问、混杂辨认、自主辨认,依法辨认和_______。 A、共同辨认 B、秘密辨认 C、分别辨认 D、公开辨认()10、犯罪人处理赃物的方式方法虽然多种多样,但也不是随心所欲的,也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般而言,制约犯罪嫌疑人处理涉案物品方式的因素主要有:涉案物品的属性及其它情况;侦查机关发现和办理案件及发案地区的社会控制情况;_______。 A、涉案物品的下游渠 B、犯罪人自身条件 C、涉案物品的用途 D、犯罪人的社会关系 二、名词解释题 11、侦查措施12、跟踪盯梢13、查控涉案物品14、守候监视 三、简答题: 15、简答调查询问的准备工作(10分) 16、简答摸底排队的范围(10分) 17、简答辨认的规则( 四、论述题:

技术侦查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措施作出规定。 第八节技术侦查措施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第一百四十九条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一百五十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

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一百五十一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第一百五十二条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证据法学单选题

1:33.不属于诉讼证据基本特征的是(B) 1.客观性 2.科学性 3.关联性 4.合法性 2:38.物证的根本特征是(B) 1.以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证明案件事实 2.以属性、特征或者存在状况等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 3.能够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4.不受人的主观意志的影响 3:21.英美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是针对(C ) 1.物证 2.物证和书面证据材料 3.书面证据材料 4.证人证言 4:89.一份附有签名的信件作为某一案件的证据,如果以信件的字迹证明案件事实时,该信件是(B) 1.书证 2.物证 3.鉴定结论 4.笔录 5:48.非法证据(B) 1.是指司法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调查收集的证据 2.是指司法机关当事人和律师违反法定正当程序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调查收集的证据 3.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作或收集的证据 4.包括司法机关以非法证据为线索调查收集的证据 6:65.我国的诉讼法制实行的证明制度是( D) 1.神示证据制度 2.法定证据制度 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4.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 7:29.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D) 1.证据法为法院裁判提供正当的根据 2.证据法受宪法指导并将其有关诉讼证明的规范具体化 3.证据法是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4.证据法与实体法之间不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8:57.被害人是(B)

1.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法人 2.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3.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4.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9:4.证据的客观性是指(D )。 1.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司法人员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2.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犯罪分子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3.证据事实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4.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10:30.法律事先对证据的形式、范围和证明力作出明确规定,法官只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机械判断的证据制度是(B) 1.神示证据制度 2.法定证据制度 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4.实事求是证据制度 11:72.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下列哪个诉讼阶段的证明标准不是“案件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A )。 1.立案 2.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3.提起公诉 4.有罪判决 12:81.证据能力是(A ) 1.某种形式的事实材料在法律上可以作为证据方法的资格 2.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调查对象的有形物 3.证据资料在认定案件事实方面的影响力 4.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方法 13:22.在我国,出庭作证是证人的( A) 1.法定义务 2.权利 3.自由 4.义务 14:52.鉴定结论与证人证言的相同之处在于(D ) 1.都是主要证据 2.都是直接证据 3.都是原始证据 4.都是言词证据 15:93.下列有关意见证据规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B)

风险的分类

风险的分类 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类 财产风险:是导致财产发生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如房屋有遭受火灾、地震的风险,机动车有发生车祸的风险,财产价值因经济因素有贬值的风险。 人身风险:是指因生、老、病、死、残等原因而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例如因为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或由于疾病、伤残、死亡、失业等导致个人、家庭经济收入减少,造成经济困难。生、老、病、死虽然是人生的必然现象,但在何时发生并不确定,一旦发生,将给其本人或家属在精神和经济生活上造成困难。 责任风险:是指因侵权或违约,依法对他人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的赔偿责任的风险。例如,汽车撞伤了行人,如果属于驾驶员的过失,那么按照法律责任规定,就须对受害人或家属给付赔偿金。又如,根据合同、法律规定,雇主对其雇员在从事工作范围内的活动中,造成身体伤害所承担的经济给付责任。 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

违约或犯罪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风险。 按风险的性质分类 纯粹风险:是指只有损失可能而无获利机会的风险,即造成损害可能性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两种,即损失和无损失。例如交通事故只有可能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危害,而决不会有利益可得。在现实生活中,纯粹风险是普遍存在的,如水灾、火灾、疾病、意外事故等都可能导致巨大损害。但是,这种灾害事故何时发生,损害后果多大,往往无法事先确定,于是,它就成为保险的主要对象。人们通常所称的"危险",也就是指这种纯粹风险。 投机风险:是指既可能造成损害,也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3种:损失、无损失和盈利。例如,有价证券,证券价格的下跌可使投资者蒙受损失,证券价格不变无损失,但是证券价格的上涨却可使投资者获得利益。还如赌博、市场风险等,这种风险都带有一定的诱惑性,可以促使某些人为了获利而甘冒这种损失的风险。在保险业务中,投机风险一般是不能列入可保风险之列的。 收益风险:是指只会产生收益而不会导致损失的风险,例如接受教育可使人终身受益,但教育对受教育的得益程度是无法进行精确计算的,而且,这也与不同的个人因素、客观条件和机遇有密切关系。

侦查学 简答题

侦查学简答题 1.简述刑事侦查学的研究方法。 答:⑴案例分析;⑵调查法;⑶科学实验法;⑷比较研究法。 2.简述刑事侦查学基础理论之一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答:⑴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是刑事侦查活动的认识基础; ⑵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指导刑事侦查活动的科学理论; ⑶辩证唯物主义关于联系和发展的学说是刑事侦查活动的思维向导。 3.简述犯罪现场访问的意义。 答:⑴能为采取紧急侦查措施提供有利条件 ⑵能促进现场勘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⑶是犯罪现场分析工作的重要基础 ⑷可及时获取侦查线索 4.简述犯罪现场访问的准备。 答:⑴确定犯罪现场访问的范围和重点; ⑵了解重点访问对象的有关情况; ⑶拟定访问计划; 5.简述与访问对象初步接触阶段应做好的几项工作 答:⑴稳定访问对象的情绪,解除访问对象的顾虑;⑵拉近心理距离,营造良好氛围 6.简述询问犯罪现场发现人、报案人的主要内容 答:⑴发现犯罪现场的具体时间、地点、经过,发现犯罪现场时在场人员及其基本情况; ⑵发现犯罪现场时现场的状况,有无对现场进行变动,变动的原因和变动后的状态; ⑶发现案发现场后是否采取了保护措施,采取了何种保护措施。 7.简述盗窃案件的特点 答:⑴犯罪行为全过程具有隐蔽性,作案人与事主不发生正面接触 ⑵作案人在实施盗窃犯罪行为之前,一般都要进行踩点和其他预谋活动 ⑶犯罪现场一般遗留有犯罪痕迹及其物证 ⑷系列盗窃案件作案人的作案手法一般具有习惯性 ⑸有赃物可查 8.简述外盗案件的特点 答:⑴作案人在作案动机、潜入现场的方法的选择上显得不够精明,出入路线明显,并且往往遗留有逗留或徘徊的痕迹; ⑵作案人往往采用翻越院墙、挖洞、揭瓦、撬门、破窗或设法提前潜入的方式进入现场 ⑶盗窃目标不准确、不集中、行动显得盲目、紊乱、急促,破坏、翻动行为多,被盗赃款赃物的数量、价值与作案人所付出的力量、花费的时间往往不符 ⑷现场遗留的犯罪痕迹及其他物证经过鉴定、查证,不属于内部人员所有 ⑸现场上所获得的犯罪证据与外地公安机关发布的案情通报中所谈犯罪证据相同 ⑹被盗财物在外地被发现,并且排除内部人异地销赃的可能。 9.简述盗窃案件现场勘查中应查明的主要问题。 答:⑴作案人采用什么方法,何时从什么部位进入和逃离现场的 ⑵作案人进入现场后,进行了那些活动,其过程和特点如何 ⑶作案人破坏了那些部位,使用什么工具,采用什么方法破坏的,其手法是否熟练是否反映出某种职业特点 ⑷作案人用什么方法和运输工具运输赃物的 ⑸在作案人出入现场的通道、停留过的地方、被他触摸的物品上以及被他破坏的客体上,有

《侦查措施与策略》名词解释

---------------------------------------------------------------最新资料推荐------------------------------------------------------ 《侦查措施与策略》名词解释 侦查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在侦查破案过程中,为查明案情,发现线索,搜集犯罪证据,抓获犯罪嫌疑分子而依据法律和国家赋予的权力,根据犯罪活动或和案情的需要所采取侦查方式、方法与手段的总称。 摸底排队是指公安人员在现场勘查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开展调查。 发现与犯罪有关的人,事、物,并对己发现的可疑线索进行核实查证,甄别和筛选,从中确定犯罪嫌疑对象的一项常用措施。 侦查实验是指刑侦部门在侦查办案过程中,根据某种目的需要,采用模拟和重演的方法,去证实在某种条件下某种事实能否发生,或某一行为能发生何种结果的一种侦查活动。 侦查辨认是指在刑事侦查工作中,根据需要,侦查人员组织受害人、事主、见证人或知情人,对犯罪嫌疑人、无名尸体及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等进行时辨别和认定。 追缉是指在判明犯罪分子已经逃跑后,及时组织力量,循其可能逃跑的方向和路线进行追捕。 堵截是指根据犯罪分子逃跑的方向,通知有关单位组织力量,在其可能经过的地点,路口设卡拦截。 控制赃物是指侦查人员在侦查有赃物可查的刑事案件时, 依靠有关单位组织和专门人员, 对赃物的隐藏, 转移, 销售, 毁灭, 使 1 / 10

用等环节进行监视控制, 通过发现赃物, 从物到人, 查而查获罪犯, 及时破案的一项常规性侦查措施. 阵地控制是指刑事侦查部门在犯罪分子的居住地和经常活动的场所,建立公开和秘密的力量,用以发现,揭露和查缉刑事犯罪分子的防范性侦查措施,是刑事侦查部门的一项基础业务建设。 刑嫌调控是指对刑事犯罪嫌疑人的调查控制工作,它是通过秘密调查和必要的侦查手段、及时搜集和掌握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活动材料,以发现和制止现行犯罪活动,发现和搜集侦查线索的一项侦查防范措施。 跟踪守候是指以隐蔽的形式,尾随侦查对象,监视、控制其活动的一种基本侦查方法。 秘密拘捕是根据侦查破案的需要,对重大犯罪集团(团伙) 中某个成员采取的秘密扣押,突出审讯的一种特殊侦查手段。 守候监视是指在侦查对象的住处、落脚点和经常出入的场所、以及隐藏赃证或预谋犯罪的地点周围,选择隐蔽点对其活动进行监视控制的侦查手段。 卧底侦查也称潜入侦查。 是指刑事侦查人员以伪装的特殊身份潜入犯罪集团内部埋伏下来,从而开展内线侦查工作的一种形式。 特情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利用刑事特情搜集犯罪情报,协助专案侦查的一项秘密侦查措施。 并案侦查是指刑事侦查部门在侦查破案中,对判明为同一个犯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风险问卷调查(机构版)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风险问卷调查 (机构版) 投资机构名称:填写日期: 风险提示:私募基金投资需承担各类风险,本金可能遭受损失。同时,私募基金投资还要考虑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投资风险。贵公司(机构)在基金认购过程中应当注意核对本公司(机构)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本公司(机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以下一系列问题可在贵公司(机构)选择合适的私募基金前,协助评估贵公司(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财方式及投资目标。 请加盖公司公章确认、并签字如下事宜: 1.代理人是经本公司(机构)授权购买私募基金产品; 2.本公司(机构)符合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合格投资机构财务条件。公司盖章: 代理人签字:

问卷调查调查内容: 一、基本信息 【包含公司(机构)身份信息、营业执照号、联系方式、用于了解贵公司(机构)对收入的需要和投资期限、公司(机构)性质(了解贵公司(机构)的专业背景)等】 1.基础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贵公司(机构)的性质【】 A 金融类专业机构投资者 B金融类非专业机构投资者 C 非金融类专业机构投资者 D 非金融类且非专业机构投资者 二、财务状况 【了解贵公司(机构)的金融资产状况、在资金中可用于金融投资的比例等信息】 1.贵公司(机构)目前可用于投资的规模是【】 A 大于5000万元 B 2000万到5000万元 C 1000万到2000万元 D 500万到1000万元E500万元以下 2.根据贵公司(机构)目前以及将来预期的现金需求,可以将多少比例的投资收益用于再投资【】

侦查的概念、构成及属性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fb13678812.html, 侦查的概念、构成及属性 侦查就是收集证据的,其中运用的科技是很多的,动用的部门也挺多的,越是复杂的案件,侦查的难度就越大而且还有失败的风险,那么侦查的一些基本情况是如何的。赢了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侦查的概念、构成及属性 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一般从立案开始,到案件作出是否移送起诉的决定时止。所谓“专门调查工作”,是指为完成侦查任务依法进行的讯问、询问、勘验、

检查、搜查、扣押物证或书证、鉴定、通缉等;所谓“有关强制性措施”包括“两类”,一是许多专门调查工作如讯问、搜查、扣押、通缉等本身所含有的强制性。二是专门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 侦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明案件事实。刑事诉讼可分为侦查、起诉和审判三大程序阶段,侦查活动主要在侦查阶段进行,但在起诉和审判阶段,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尚需进一步查明,依法可以进行补充侦查。 要确立侦查的概念,必须明确侦查的一些基本构成要素: 1.主体。侦查是具有特定主体资格的机构和人员的活动,这种特定的主体资格由法律来规定和认可。在我国,能够进行侦查的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者公民个人都无权行使侦查权。 2·对象。侦查只能针对刑事犯罪案件,没有刑事案件,就没有侦查活动,这些刑事犯罪是指除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犯罪案件以外的所有刑事案件。 3·中介。侦查中介是指联结侦查主体和侦查对象的侦查行为,即指侦查的各种措施、手段和方式,包括公开的和秘密的两种手段,并对

科学证据的概念

科学证据的概念 科学证据1并非法定证据2的一种,而是学理上对证据进行的一种分类。“分类是一种把握事物共性同时辨识事物特性的逻辑手段。分类不仅能使人的认识条理化,而且能实现处置上的目的性与有效性。正是出于这样的认识目的和行为目的,证据法对不同形态的证据在形式上进行分类。”3按照是否具有高科技含量为标准,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科学证据和经验证据。其中,不具有科技含量的证据称为经验证据;具有科技含量的证据称为科学证据。如此划分,目的在于更好地认识科学证据的特征和属性,更好地理解、把握和运用科学证据。由于视角不同,国内外学者关于科学证据内涵与外延的界定很不一致。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属性特征为视角。这种观点将科学证据视为一类具有科技含量的专家意见(鉴定意见),属言词证据中的意见证据,并以此为出发点界定科学证据。如英国学者保罗·罗伯茨认为科学证据就是在案件中的科学或技术问题超出了律师、法官和陪审团的知识和专业 1关于科学证据的称谓存在一定的分歧。陈学权等人将此类证据称为“科技证据”,认为科学证据中的科学不仅指“科学”,而且包括“技术”,用“科技证据”更加符合汉语习惯;张斌等使用“科学证据”指称该类证据,认为从词源上讲“科学证据”更加符合英文“scientific evidence”的汉译并且从理论上讲“科学证据”也具备科学哲学上的依据。出于法律语言的统一性、规范性要求,本文在论述中一律采用“科学证据”的称谓。参见陈学权.科技证据论——以刑事诉讼为视角[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张斌. 论科学证据的概念[J]. 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 8(6):48-52,陈永佳.关于科学证据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探析[J].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2):36 2我国三大诉讼法关于证据的分类基本一致。《刑事诉讼法》第42条将证据分为七种类型,即:“(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的证据种类有“(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关于证据的分类基本一致,与刑事诉讼的差异主要是因为诉讼性质的不同。关于我国现行法律证据的分类,学界存在较大的争议。参见裴苍玲. 论证据的种类[J]. 法学研究, 2003,25(5):45-50,龙宗智. 证据分类制度及其改革[J]. 法学研究, 2005, 27(5):86-95,裴苍玲. 再论证据的种类[J].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9, 11(11):49-59 3龙宗智. 证据分类制度及其改革[J]. 法学研究,2005, 27(5):86

侦查措施与策略试题库完整

侦查措施与策略试题库 侦查措施与策略 练习题集 第一部分练习题 一、填空题 1、调查询问,可分为和两种方式。2 、公开调查调查询问经常使用的方法有:、和三种。3、对住宅搜查的顺序通常有三种:一是;二是;三是外向里。 4、对露天场所搜查,在确定搜查的范围、重点的情况下,采取分工、、进行搜查。 5、公开搜查中,参加搜查的侦查员人数必须是。 6、侦查辨认的形式分和两种。 7、侦查辨认必须严格遵守和的规则。8、辨认的结论作为证据使用的条件是:一是;二是。9、实施追缉堵截是有条件的,是根据案件性质的必要性和依据案件本身给我们提供条件的及其所决定的。 10、对销售赃物的控制方法有:、、和治安联防控制。11、通报的使用范围有:、、协查控制赃物通报和查找无名尸体通报。 12、侦查实验的规则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邀

请见证人。13、守候监视的方法通常有:、、拘捕守候和巡查守候。14、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必须先制作“呈请查询、冻结报告书”后,报经负责人批准,通知执行。 15、对于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解除冻结,通知。 16、从侦查谋略的纵向层次上,对侦查谋略分为侦查谋略和侦查谋略。 17、按侦查谋略实施的时机,对侦查谋略分为侦查谋略和侦查谋略。 18、根据对犯罪分子施加心理压力的程度,对侦查谋略分侦查谋略和侦查谋略。 19、根据侦查人员进攻犯罪分子的方法,对侦查谋略分侦查谋略和侦查谋略。 20、根据侦查人员有无可以直接利用的条件,对侦查谋略分为侦查谋略和侦查谋略。 21、刑事特情从作用上可分为专案特情、和。22、刑事特情从活动地域范围上可分为和。23、从刑事特情的活动能力、作用大小分一般特情、、专业特情、。 24、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5、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月。

《侦查措施与策略》名词解释

《侦查措施与策略》名词解释

侦查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在侦查破案过程中,为查明案情,发现线索,搜集犯罪证据,抓获犯罪嫌疑分子而依据法律和国家赋予的权力,根据犯罪活动或和案情的需要所采取侦查方式、方法与手段的总称。 摸底排队是指公安人员在现场勘查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开展调查。发现与犯罪有关的人,事、物,并对己发现的可疑线索进行核实查证,甄别和筛选,从中确定犯罪嫌疑对象的一项常用措施。 侦查实验是指刑侦部门在侦查办案过程中,根据某种目的需要,采用模拟和重演的方法,去证实在某种条件下某种事实能否发生,或某一行为能发生何种结果的一种侦查活动。 侦查辨认是指在刑事侦查工作中,根据需要,侦查人员组织受害人、事主、见证人或知情人,对犯罪嫌疑人、无名尸体及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等进行时辨别和认定。 追缉是指在判明犯罪分子已经逃跑后,及时组织力量,循其可能逃跑的方向和路线进行追捕。 堵截是指根据犯罪分子逃跑的方向,通知有关单位组织力量,在其可能经过的地点,路口设卡拦截。 控制赃物是指侦查人员在侦查有赃物可查的刑事案件时,依靠有关单位组织和专门人员,对赃物的隐藏,转移,销售,毁灭,使用等环节进行监视控制,通过发现赃物,从物到人,查而查获罪犯,及时破案的一项常规性侦查措施. 阵地控制是指刑事侦查部门在犯罪分子的居住地和经常活动的场所,建立公开和秘密的力量,用以发现,揭露和查缉刑事犯罪分子的防范性侦查措施,是刑事侦查部门的一项基础业务建设。 刑嫌调控是指对刑事犯罪嫌疑人的调查控制工作,它是通过秘密调查和必要的侦查手段、及时搜集和掌握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活动材料,以发现和制止现行犯罪活动,发现和搜集侦查线索的一项侦查防范措施。 跟踪守候是指以隐蔽的形式,尾随侦查对象,监视、控制其活动的一种基本侦查方法。 秘密拘捕是根据侦查破案的需要,对重大犯罪集团(团伙)中某个成员采取的秘密扣押,突出审讯的一种特殊侦查手段。 守候监视是指在侦查对象的住处、落脚点和经常出入的场所、以及隐藏赃证或预谋犯罪的地点周围,选择隐蔽点对其活动进行监视控制的侦查手段。 卧底侦查也称潜入侦查。是指刑事侦查人员以伪装的特殊身份潜入犯罪集团内部埋伏下来,从而开展内线侦查工作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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