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

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操作,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以及进行其他操作适用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所称其他操作是指疑义信息反馈、核查日志查询、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等操作。

第三条银行机构可通过接口方式、链接方式和直接登录方式三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通过链接方式和直接登录方式两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

在接口方式下,银行机构通过其综合业务系统操作员登录综合业务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在链接方式下,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员登录账户管理系统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然后链接到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在直接登录方式下,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

联网核查系统专用的操作员直接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

网核查。

以接口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称为接口行,以链接方式或直接登录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称为非接口行,接口行、非接口行和进行联网核查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统称核查行。

第四条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如需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下述操作,应采用直接登录方式:

(一)查询核查日志、疑义信息核实情况、批量核对请求

文件登记信息和批量反馈请求文件登记信息。

(二)监测不合规机构。

(三)统计核查业务量、操作员数量和疑义信息反馈量。

(四)系统管理。

第五条银行机构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

系统进行批量核对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23时,进行其他操

作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19时。

第二章联网核查

第六条核查行进行联网核查时,应当正确选择业务种类,并向联网核查系统准确提交待核查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

第七条核查行可采用单笔核对方式、批量核对方式或单笔精确查询方式对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第八条核查行采用单笔核对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应将待核查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以及业务种类提交联网核查系统。

核查行一次可提交不超过5人的待核查信息。

核查行收到联网核查系统返回的核查结果后,应将其和待核查人的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和签发机关进行核对,并在核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第九条核查行采用批量核对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应按相关接口规范制作批量核对请求文件,并将批量核对请求文件提交联网核查系统。

核查行可以文件名称、上报机构代码、核查机构代码等为条件,查询和下载批量核对结果。

核查行收到联网核查系统返回的核查结果后,应将其和待核查人的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和签发机关进行核对,并在核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第十条核查行采用单笔精确查询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应向联网核查系统提交待核查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及业务种类。

核查行一次只能向联网核查系统提交1人的待核查信

核查行收到联网核查系统返回的核查结果后,应将其和

待核查人的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性别、签发机关和住址等信息进行核对,并在核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第三章疑义信息的反馈和核实

第十一条核查行对联网核查结果存在疑义时,可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将疑义信息向公安部门反馈并申请进一步核实。

第十二条核查行可采用单笔反馈方式或批量反馈方式向公安部门反馈疑义信息。

第十三条核查行在进行联网核查时,可在收到核查结果后立即向公安部门反馈,并在备注项中说明申请核实的原因;也可在事后逐笔将需核实的相关个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核查日期、申请核实的原因录入联网核查系统后向公安部门反馈。

第十四条核查行采用批量反馈方式的,应按相关接口规范制作批量反馈疑义信息请求文件(以下简称批量反馈请求文件),并将批量反馈请求文件提交联网核查系统。

第十五条核查行可以操作员、被核查人姓名、被核查人公民身份号码、核实状态等为条件,查询和下载公安部门对疑义信息的核实情况。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以查询和下载公安部门对本单位、

辖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以及辖区内所有银行机构反馈的疑义信息的核实情况。银行机构可查询和下载公安部门对本机构以及辖属银行机构反馈的疑义信息的核实情况。

第四章核查情况的查询、监测和统计

第十六条核查行可以操作员、被核查人姓名、被核查公民身份号码等为条件,查询和下载核查日志。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查询和下载本单位、辖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以及辖区内所有银行机构的核查日志。

银行机构可查询和下载本机构以及辖属银行机构的核

查日志。

第十七条核查行可以监测起止日期为条件,对一定时期内进行联网核查操作的不合规核查机构进行监测。

第十八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对本单位、辖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以及辖区内所有银行机构的下述信息进行统计:(一)核查业务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按银行类别、行别、银行机构代码和行政区划,统计某一时期的联网核查业务量。

(二)操作员数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按银行类别、行

别和行政区划,统计某一时点联网核查系统的操作员数量。

(三)疑义信息反馈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按银行类

别、行别和行政区划,统计某一时期的疑义信息反馈量。

第十九条银行机构可对本机构以及辖属银行机构的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范流程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 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操作,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以及进行其他操作适用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所称其他操作是指疑义信息反馈、核查日志查询、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等操作。 第三条银行机构可通过接口方式、链接方式和直接登录方式三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通过链接方式和直接登录方式两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 在接口方式下,银行机构通过其综合业务系统操作员登录综合业务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在链接方式下,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员登录账户管理系统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然后链接到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在直接登录方式下,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专用的操作员直接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

网核查。 以接口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称为接口行,以链接方式或直接登录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称为非接口行,接口行、非接口行和进行联网核查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统称核查行。 第四条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如需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下述操作,应采用直接登录方式: (一)查询核查日志、疑义信息核实情况、批量核对请求文件登记信息和批量反馈请求文件登记信息。 (二)监测不合规机构。 (三)统计核查业务量、操作员数量和疑义信息反馈量。 (四)系统管理。 第五条银行机构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批量核对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23时,进行其他操作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19时。 第二章联网核查 第六条核查行进行联网核查时,应当正确选择业务种类,并向联网核查系统准确提交待核查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 第七条核查行可采用单笔核对方式、批量核对方式或单笔精确查询方式对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天然气安全操作规程

天然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天然气配气操作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天然气的特性及其操作要求,并经操作训练与考试合格,不准独立进行操作。 2.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气站。外单位人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进入配气站。值班人员应随时提高警惕,严防破坏,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报告。 3.非值班人员不得任意动用设备、仪表。 4.严格遵守防火制度,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在站内进行动火工程,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方可施工。 5.站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并应有事故排风装置,每班检查完好。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当天然气的压力过高或不稳定时,应设置调压装置,下面以TZY—自动式调节器为例,说明调节操作。 (1)调节器的启动: 1)调节器上的针形阀应开启在全开状态; 2)打开旁路调节,在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先缓缓开启下游截断阀门,同时调节止回阀手轮,使调节弹簧与阀后压力基本平衡; 3)缓缓开启上游截断阀门,同肘缓慢关闭旁道截断阀门,随即关小止回阀后的针

形阀,直至浮动阀开始启动; 4)调节止回阀手轮及小针形阀,使其达到所要求的给定压力,直到调节器稳定工作; 5)针形阀操作原则,是当调节止回阀手轮,阀后压力迟钝不灵时,可关小针形阀; 6)调节器启动时,应细心操作,均匀缓慢,不可匆忙。 (2)调节器停止工作: 缓慢关闭上游截断阀门,同时缓慢开启旁通阀门,使旁路投入生产,然后缓慢关闭下游截断阀门。 7.CW一430型双波纹管差压计的操作要求 开表前控制阀两手轱处于停表状态(反时针拧紧手轮),孔板引压管上高低阀及仪表底部三个放空阀应全部关闭。 (1)开表: 1)打开平衡阀;

信息安全维护操作规程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程 为保证我司信息系统安全,加强和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信息系统设备设施及系统运行环境的安全,其中重点把维护本公司节目传输网络系统、基础数据库服务器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的通畅安全运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保证本公司信息系统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结合本公司系统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值班人员使用。 三、带班领导是本公司系统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单位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系统安全策略 一、技术负责人分配单位人员的权限,权限设定遵循最小授权原则。 1)管理员权限:维护系统,对数据库与服务器进行维护。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应权限分离,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2)普通操作权限:对于各个信息系统的使用人员,针对其工作范围给予操作权限。 3)查询权限:对于单位管理人员可以以此权限查询数据,但不能输入、

修改数据。 4)特殊操作权限:严格控制单位管理方面的特殊操作,只将权限赋予相关科室负责人,例如退费操作等。 二、加强密码策略,使得普通用户进行鉴别时,如果输入三次错误口令将被锁定,需要系统管理员对其确认并解锁,此帐号才能够再使用。用户使用的口令应满足以下要求:-8个字符以上;使用以下字符的组合:a-z、A-Z、0-9,以及!@#$%^&*()-+;-口令每三个月至少修改一次。 三、定期安装系统的最新补丁程序,在安装前进行安全测试,并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 四、每月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及时发现最新安全问题,通过升级、打补丁或加固等方式解决。 五、关闭信息系统不必要的服务。 六、做好备份策略,保障系统故障时能快速的恢复系统正常并避免数据的丢失。 第三章系统日志管理 一、对于系统重要数据和服务器配值参数的修改,必须征得带班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对各项操作均应进行日志管理,记录应包括操作人员、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等详细信息。 第四章个人操作管理 一、本公司工作人员申请账户权限需填写《系统权限申请表》,经系

信息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信息系统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人员) 1、信息设备严禁非法关机,严禁在未关机的情况下直接断开电源开关。 2、信息设备开机后,检查各功能指示正常,系统无报警提示;否则应查找故障原因,直至故障排除。 3、系统设置严格遵循各信息系统操作说明,禁止不安说明操作;当与操作说明有出入,需要咨询相关供应商技术支持人员确认后方可操作。 4、禁止删除需要保留的信息,需要删除某项关键信息或数据时,必须得到许可,必要时进行信息备份。 5、禁止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修改或透露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和数据。 6、发生信息系统故障,有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时,应立即层层上报至最高领导,并提出可行的意见和措施。 7、当发生非正常停电事故时,因立即采取措施,在UPS供电时限内确保信息系统正常关机。 8、各信息系统所在的机房,严格控制温湿度,确保降温除湿设备正常运行。 9、机房内设备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必须操作时,应在专业人员指示并监护下进行。

信息系统安全操作规程(通则)(应用人员) 1.新员工上岗前,应仔细阅读本岗位信息系统操作说明,严禁未经 培训上岗操作。 2.岗位配备的个人云桌面,禁止私自下载安装应用软件,确实需要 安装的,须经信息维护人员测试认证通过后方可安装。 3.当发现使用的信息系统有问题时,需先自行检查电源和网络接口 是否正常,然后再找相关信息系统维护人员处理。 4.信息系统报错时,使用人员应保留报错信息,并提供给维护人员 进行正确维护。 5.禁止将信息系统登入密码随意告诉他人,禁止使用他人账号登入 操作,必要时,需征得相关领导同意。 6.离开岗位10分钟以上者,需锁定屏幕; 7.出差人员利用公网接入办公时,需确保设备安全,并禁止打开含 病毒网页。个人便携设备被盗时,应立即联系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锁定账号,以防信息泄露。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行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行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法规分类号】 【标题】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行)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资金管理 【文号】银办发(2007)126号 【题注】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操作,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以及进行其他操作适用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所称其他操作是指疑义信息反馈、核查日志查询、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等操作。 第三条银行机构可通过接口方式、链接方式和直接登录方式三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通过链接方式和直接登录方式两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 在接口方式下,银行机构通过其综合业务系统操作员登录综合业务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在链接方式下,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员登录账户管理系统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然后链接到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在直接登录方式下,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专用的操作员直接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以接口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称为接口行,以链接方式或直接登录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称为非接口行,接口行、非接口行和进行联网核查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统称核查行。 第四条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如需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下述操作,应采用直接登录方式: (一)查询核查日志、疑义信息核实情况、批量核对请求文件登记信息和批量反馈请求文件登记信息。 (二)监测不合规机构。 (三)统计核查业务量、操作员数量和疑义信息反馈量。 (四)系统管理。 第五条银行机构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批量核对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23时,进行其他操作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19时。 第二章联网核查 第六条核查行进行联网核查时,应当正确选择业务种类,并向联网核查系统准确提交待核查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 第七条核查行可采用单笔核对方式、批量核对方式或单笔精确查询方式对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第八条核查行采用单笔核对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应将待核查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以及业务种类提交联网核查系统。 核查行一次可提交不超过5人的待核查信息。 核查行收到联网核查系统返回的核查结果后,应将其与待核查人的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和签发机关进行核对,并在核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第九条核查行采用批量核对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应按相关接口规范制作批量核对请求文件,并将批量核对请求文件提交联网核查系统。 核查行可以文件名称、上报机构代码、核查机构代码等为条件,查询和下载批量核对结果。

联网核查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试行) (银办发[2007]126号2007年5月21日)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进一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和反洗钱工作开展,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以下简称联网核查),是指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核对或查询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以验证相关个人的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及签发机关等信息真实性的行为。 第三条银行机构可通过其综合业务系统接入联网核查系统,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系统登录联网核查系统,或直接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进行 联网核查。 第四条银行机构在办理下述人民币银行业务时,如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需要核对相关个人出示的居民身份证,则应进行联网核查: (一)银行账户业务,包括开立、变更个人储蓄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 账户业务。 (二)支付结算业务,包括票据结算业务、银行卡结算业务、汇兑等业务。 本规定将应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业务统称为规定业务。 银行机构为加强内部管理,在办理除规定业务之外的其他银行业务时也可进行联网核 查。 第五条银行机构在办理规定业务时,需当场为客户办结的,应当场联网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不需当场办结的,应在办结相关业务前联网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 第六条银行机构为办理规定业务而进行联网核查时,若相关个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和签发机关与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信息核对完全相符,可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办理业务。 第七条银行机构为办理规定业务而进行联网核查时,若个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和签发机关中一项或多项核对不一致且能够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虚假证件, 银行机构应拒绝为该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第八条银行机构为办理规定业务而进行联网核查时,若个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和签发机关中一项或多项核对不一致且无法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虚假证件, 相关业务处理方法如下: (一)客户申请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银行机构应暂停为该客户办理业务,同时,将核查结果明确告知客户,并及时对相关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的真伪进一步核实。如其居民身份证经核实确属虚假证件,银行机构应拒绝为该客户办理业务,反之,可按相关规定继续办 理业务。 (二)客户申请办理个人银行账户业务的,银行机构可继续为该客户办理业务。银行机构无论是否继续办理业务,均应将核查结果明确告知客户。银行机构继续办理业务的,应详细

天然气瓶检测操作规程

编号:SMLR-CZ-2014 状态:受控 神木县隆荣气瓶检测有限公司 操作规程 批准:赵金龙 审定:韩一辛 编写:孙粉萍 编写日期:2014年2月28日 执行日期:2014年2月28日 目录

一、氮气臵换装臵操作规程 (3) 二、瓶阀装卸机安全操作规程 (4) 三、气瓶内清洗机操作规程 (5) 四、自动注水机操作规程 (6) 五、在线称重和外测法水压试验装臵操作规程 (7) 六、气瓶翻转机安全操作规程(电动型) (9) 七、气瓶内部干燥机安全操作规程 (10) 八、气瓶气密性试验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11) 九、瓶阀校验机安全操作规程 (12) 十、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13) 十一、真空泵操作规程 (14) 十二、轨道电动葫芦行车操作规程 (15) 十三、设备操作注意和维护保养 (16) 氮气臵换装臵操作规程

1、检查设备状况(检查阀门开启状态;接通氮气,压力调整在0.4~0.6Mpa); 2、气瓶联接充气枪; 3、打开二个排气阀门,缓慢打开瓶阀,进行余气排放,注意瓶内余压; 4、余气排放完毕后,关闭向外的排气阀,打开氮气充气阀,将氮气充入气瓶; 5、关闭氮气充气阀,打开向外的排气阀,进行排放; 6、反复进行三次充氮、排气; 7、关闭所有阀门,卸下充气枪. 瓶阀装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准备工作: 1.1接通气源,用控制箱后气路三联件上的空气减压阀调整压力到 0.5~0.6 MPa;调节油雾的速度。 1.2接通电源。 2.卸阀操作: 2.1钢瓶就位,调好中心高度,夹紧钢瓶;(拉出活动杆,预留伸 缩量) 2.2用夹具夹持瓶阀; 2.3按下“钢瓶阀门松开”按钮,将阀门卸下;(在瓶阀螺纹完全 拧出前停机,防止空转磨损丝扣) 2.4将主轴向上推,拿下瓶阀; 2.5松开夹紧气缸,拿下钢瓶。 3.上阀操作: 3.1钢瓶就位并夹紧; 3.2瓶阀丝扣缠上生料带,用手拧到瓶口上; 3.3用夹具夹持瓶阀;(推进活动杆,预留伸缩量) 3.4按下“钢瓶阀门拧紧”按钮2~3秒后松开,此时瓶阀自动拧 紧,待过电流继电器动作(一般电流可控制在3~4A之间)即 自动停止;如瓶阀上到底仍未自动停车,说明瓶阀上缠绕的生 料带不够或螺纹磨损,此时可将瓶阀卸出,重绕多一些生料带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操作,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以及进行其它操作适用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所称其它操作是指疑义信息反馈、核查日志查询、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等操作。 第三条银行机构可经过接口方式、链接方式和直接登录方式三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经过链接方式和直接登录方式两种方式进行联网核查。 在接口方式下,银行机构经过其综合业务系统操作员登录综合业务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在链接方式下,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员登录账户管理系统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然后链接到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在直接登录方式下,银行机构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过联网核查系统专用的操作员直接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以接口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称为接口行,以链接方式或直接登录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称为非接口行,接口

行、非接口行和进行联网核查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统称核查行。 第四条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如需经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下述操作,应采用直接登录方式: (一)查询核查日志、疑义信息核实情况、批量核对请求文件登记信息和批量反馈请求文件登记信息。 (二)监测不合规机构。 (三)统计核查业务量、操作员数量和疑义信息反馈量。 (四)系统管理。 第五条银行机构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批量核正确时间为每日7时至23时,进行其它操作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19时。 第二章联网核查 第六条核查行进行联网核查时,应当正确选择业务种类,并向联网核查系统准确提交待核查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 第七条核查行可采用单笔核对方式、批量核对方式或单笔精确查询方式对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第八条核查行采用单笔核对方式进行联网核查的,应将待核查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以及业务种类提交联网核查系统。 核查行一次可提交不超过5人的待核查信息。 核查行收到联网核查系统返回的核查结果后,应将其与待核查人的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和签发机关进行核对,并在核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033-88 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运输 (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损坏和爆炸。 (3)氧气瓶运输车辆,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二、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在乙炔瓶起重中用链绳吊装。 4、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5、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网络安全操作规程

网络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数据,研发数据,源代码,信息安全的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公司网络系统正常可靠地运行,保证各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规程。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办公设备(以下简称IT设备)和数据,信息安全的管理。 3.职责 3.1公司内IT设备维护,系统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网络管理由IT部门统一安排执行管理。 3.2使用者对分配给其使用的IT设备安全和完整性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IT设备的安全和完整性负责。部门负责人对部门网络及信息安全负责。 3.3各个部门配合本规定的实施。 4.操作规程 4.1 计算机与网络管理程序 4.1.1 IT设备的领用、采购,回收,维修,更换流程 (1)各部门新增招聘计划时,必须提前15天到行政部备案,如果库存的IT设备无法满足申请部门的需求或者库存无货时,就转采购申请。需采购的IT设备必须经IT人员确认配置后方可交由采购部采购。采购回来的设备由物资部交由仓库管理员签收后入库。 (2)新入职人员必须接受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规程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可以申请IT设备。 (3)库存IT设备的申领申请人填写IT需求申请表,经IT人员确认核实相关配置。在库存有货的情况下由申请人经各级领导逐级审批,凭审批后的申请表到仓库领取。库存无货转采购流程。 (4)回收后的IT设备数据处理为保障公司信息数据安全,对于需要归还的IT设备,使用部门归还前自行备份IT设备数据,归还前清空数据。需归还的设备由归还人员填写归还申请表经IT人员检测配置无误后,由归还人员将IT设备搬到仓库指定地点。由仓库管理员清点入库签收。 (5)IT设备的维修IT设备的报修由申请人直接向IT人员提出,不产生费用且过保的维修事项由IT人员直接维修,对于保修期内的设备由采购人员联系供应商维修。经评估对于可能产生费用且过保的设备维修,由申请人填写IT设备需求申请表,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由IT人员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 (6)IT设备的更换必须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IT需求申请表),经IT人员对原有IT 设备配置检查记录后,由申请人凭(经各级领导逐级审批后的)申请表到仓库管理员处领取更换。原有IT设备回收按照第4.1.1(4)执行。 (7)离职员工离职前必须到IT人员处登记,由IT人员对其IT设备配置完整性进行检查,注销个人账户信息等,经确认IT设备完好无损,账户信息完全注销后方可办理其他离职手续。如有it设备损坏的情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登记,由财务人员进行扣款处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员工的IT设备回收按照第4.1.1(4)执行。 (8)计算机设备调换必须到it人员处登记信息。IT设备调换前双方自行备份并清空数据。IT人员做好IT资产变更信息。

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操作规程(2)

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充装前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加气站的充装安全,防止发生充装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加气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 气瓶充装人员应指挥加气车辆按指定入口驶入并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乘客应下车在站外指定区域等候。驾驶员必须下车等候,但不得远离作业现场,不得清扫、维修车辆,不得在充装站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站的汽车车速不得超过5km/h。禁止非充装车辆进入站充装区。 2驾驶员应按照充装人员指导将汽车发动机熄火,关闭车音响等电子设备,并拉起手动刹车,确保车辆不得自行移动滑行。夜间应关闭车灯。 3 充装人员必须查验《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压缩天然气(CNG)充气标志,确认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 4 充装前必须打开机盖和后箱盖及打开气瓶遮盖物,检查气瓶有无异常现象,确认气瓶种类。 5充装人员应采用可燃气体报警仪等设备或涂液法(发泡液)等方法检查气瓶、阀门、减压阀及输气管路有无泄漏等异常情况。 6 充装人员检查气体来源处压力、温度指示是否正常,充气压力应不大于25MPa。 7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车用气瓶严禁充装: (1)未经使用登记或者与使用登记证不一致的;

(2)超过检验期限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或者报废的; (3)新瓶或者定期检验后的气瓶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者抽真 空处理的; (4)对气瓶及其燃气系统安全性有怀疑的; (5)使用期限超过设计寿命的; (6)燃气汽车司乘人员尚未离开车辆; (7)气瓶无剩余压力的; (8)气瓶上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介质未确认的; (9)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10)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 (11)气瓶有结露、结霜、支架松动的情况; (12) 存在其他危及安全的情况。 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充装过程安全操作规程

联网核查公民信息系统突发事件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高效处置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面临的突发事件,提高联网核查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防范风险, 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试行)》(银办发[2007]126号)、《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行)》(银办发[2007]126号)、《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银发… 2007? 385号)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村信用社对联网核查系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报告和处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以下三种情况: (一)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造成联网核查系统或其节点的崩溃,严重影响联网核查业务的正常办理。 (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造成可用人力资源短缺, 严重影响联网核查业务的正常办理。 (三) 联网核查系统或其节点出现故障, 影响联网核查业务的正常办理,且业务恢复时间超过8小时。 第四条根据对联网核查业务的影响程度, 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四个等级。 (一)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大事件:

1. ##农村信用社所有机构网点以接口方式和非接口方式均不能正常办理联网核查业务,且恢复时间超过48小时。 2. 全省农村信用社或10个以上地市(含所辖县,下同)农村信用社所有网点在进行联网核查相关公民身份信息时与公安部信息共享系统中公民身份信息出现严重误差,且恢复时间超过48小时。本办法所称公民身份信息出现严重误差是指##农村信用社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在公安部信息共享系统中缺漏,或其准确率低于50%。(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件: 1. ##农村信用社所有机构网点以接口方式和非接口方式均不能正常办理联网核查业务, 恢复时间超过8小时但不超过48小时(含48小时,下同) 。 2. 公安部信息共享系统中的公民身份信息出现严重误差, 恢复时间超过8小时但不超过48小时;##10个以下地市农村信用社所有网点在进行联网核查时与公安部信息共享系统中公民身份信息出现严重误差且恢复时间超过8小时。 (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件: 1. ##农村信用社部分地市辖内所有机构网点以接口方式和非接口方式均不能正常办理联网核查业务,且恢复时间超过8小时。 2. ##农村信用社所有机构网点均不能以非接口方式正常办理联网核查业务且恢复时间超过8小时, 但全部或部分机构网点可以接口方式正常办理联网核查业务。

综合业务复习题(二十四)联网核查业务【通用】.doc

一、判断题 1、《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将应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业务统称为规定业务。(正确) 2、银行机构在办理规定业务时需当场为客户办结的,应当场联网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正确) 3、银行机构在办理规定业务时不需当场办结的,应在办结相关业务后联网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错误) 4、银行机构为办理规定业务而进行联网核查时,若个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和签发机关中一项或多项核对不一致且能够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虚假证件,银行机构应拒绝为该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正确) 5、银行机构为办理规定业务而进行联网核查时,若相关个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和签发机关与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信息核对完全相符,可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办理业务。(正确) 6、因客户申请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银行机构为此而进行联网核查的,若个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和签发机关中一项或多项核对不一致且无法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虚假证件时,银行机构应暂停为该客户办理业务,同时,将核查结果明确告知客户,并及时对相关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的真伪进一步核实。如其居民身份证经核实确属虚假证件,银行机构应拒绝为该客户办理业务,反之,可按相关规定继续办理业务。(正确) 7、同一银行机构网点如先前在为相关个人办理银行业务时已对其身

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无误,那么以后该客户到本网点办理相关业务时均无需再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错误) 8、同一银行机构网点在办理银行账户、支付结算业务时,如当天在为相关个人办理银行业务时已对其进行联网核查且其公民身份信息尚未发生变化,可不再对其进行联网核查。(正确) 9、同一银行机构网点在办理银行账户、支付结算业务时,如对先前获得的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存在疑义的,即使先前已对该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也应当重新进行联网核查。(正确)10、银行机构在对公民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时,如对核查结果存在疑义的,可向人民银行或公安部门申请进一步核实。(错误) 11、银行机构在对公民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时,如对核查结果存在疑义的,可向公安部门申请进一步核实。(正确) 12、银行机构在对公民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时,如客户对联网核查结果提出疑问的,银行机构应向其出具联网核查后相关个人居民身份证信息核对不一致的证明,并告知客户可自行到被核查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核实。(正确) 13、当客户对联网核查结果或核实结果存在异议时,银行机构应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告知客户,客户可直接向公安部信息中心申请核实。(错误) 14、银行机构在进行联网核查或对相关个人居民身份证信息进一步核实时,发现客户以虚假居民身份证骗取开立银行账户或办理其他银行业务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正确)

(完整版)天然气安全操作规程

天然气安全操作规程 1、各厂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天然气公司的安全专项培训;并负责定期对天然气设施进行检查。 2、天然气管路颜色为黄色,禁止高温物品、焊接接地线靠在天然气气体管道上,以免发生危险。 3、天然气体中添有加臭剂,一旦发生泄漏,漏气点周围将有浓郁的臭味,请及时查找和消除天然气的安全隐患。 4、禁止用天然气气体吹扫焊缝等,杜绝能源浪费。 5、天然气在正常供气使用的情况下,禁止随便操作分配箱设备,避免天然气管道压力失衡影响正常生产。 6、使用中,安全使用负责人应配合天然气公司做好安检、维修工作;若发现天然气设施损坏和存在不安全隐患,当班生产值班主任应立即拨打天然气公司抢险维修电话报警以便及时处理。报警电话:8607999 7、设备在使用之前必须熟读燃气公司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时刻牢记并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8、禁止在使用天燃气的场所堆放易燃易爆品或使用第二火源; 9、随时保持厂房内空气畅通; 10、严禁在燃气管道上悬挂重物或把燃气管道当接地引线; 11、严禁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或在燃气管道附近倾倒腐蚀性物质; 12、为了安全用气,应指派专人定期对车间内所有天然气管道、阀门连接处进行天然气泄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及时安排处理。 13、如需扩大燃气使用范围或更换、迁移(拆除)燃烧器,应与天然气公司联系;

14、保持电气设施、易燃物品与天然气阀门处的安全间距; 15、严禁擅自改动、包裹、损坏燃气设施。 16、天然气使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对天然气安全知识的认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确实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信息系统安全维护操作规程

信息系统安全维护操作 规程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站信息系统安全,加强和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信息系统设备(数字微波机、复用器、解码器、实时控制、信号监测电脑、资料库电脑等)设备设施及系统运行环境的安全,其中重点把维护本站节目传输网络系统、基础数据库服务器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的通畅安全运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保证本台站信息系统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结合本台站系统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台站值班人员使用。 三、带班领导是本站系统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单位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系统安全策略 一、技术负责人分配单位人员的权限,权限设定遵循最小授权原则。 1)管理员权限:维护系统,对数据库与服务器进行维护。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应权限分离,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2)普通操作权限:对于各个信息系统的使用人员,针对其工作范围给予操作权限。 3)查询权限:对于单位管理人员可以以此权限查询数据,但不能输入、修改数据。 4)特殊操作权限:严格控制单位管理方面的特殊操作,只将权限赋予相关科室负责人,例如退费操作等。 二、加强密码策略,使得普通用户进行鉴别时,如果输入三次错误口令将被锁定,需要系统管理员对其确认并解锁,此帐号才能够再使用。用户使用的口令应满足以下要求:-8个字符以上;使用以下字符的组合:a-z、A-Z、0-9,以及!@#$%^&*()-+;-口令每三个月至少修改一次。 三、定期安装系统的最新补丁程序,在安装前进行安全测试,并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 四、每月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及时发现最新安全问题,通过升级、打补丁或加固等方式解决。 五、关闭信息系统不必要的服务。 六、做好备份策略,保障系统故障时能快速的恢复系统正常并避免数据的丢失。 第三章系统日志管理

信用社(银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业务培训

信用社(银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业务培训 系统概述 ##省农村信用社身份核查系统通过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与公安部的信息共享系统相连。该系统负责将##省农村信用社的各网点机构所发出的身份验证请求信息发送给公安部的信息共享系统,并负责接收返回的核查结果,然后将核查结果返回给各请求网点机构。系统功能 身份核查系统具有发送单笔核查请求、精确查询请求、批量核查请求、单笔反馈、批量反馈以及接收来自公安部信息共享系统的核查结果等功能。其中单笔核查、精确核查、单笔反馈采用实时模式,批量核查、批量反馈采用非实时模式。 名词解释 实时模式:在实时模式下,用户提交请求后立即返回核对结果。 非实时模式:在非实时模式下,用户提交请求系统提示“发送成功”仅表示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已经收到该请求并不表示收到核对结果,当人民银行返回核对结果时系统会自动接收并处理,但不会提示操作员,操作员需要检查项目状态以确认结果是否返回。 注意事项 根据人行规定,系统所有身份证必须为18位身份证,如果操作员录入15位身份证,系统将自动转化为相应的18位身份证,所以用户在返回结果界面上看到的是经过转化的对应18位身份证信息。 系统提示“身份证不合法”表示该身份证号码不是合法的身份证号码,

可能由以下几种情况造成: ①身份证位数不是18位或15位。 ②身份证效验码不正确。 批量核查操作流程新建批量核查项目 批量核查明细录入 批量核查录入检查 批量核查信息发送 批量核查项目状态 批量核查明细管理 批量核查信息查询 如果操作员在执行“批量核查信息发送”交易提示“报文组装失败”或“项目没有准备好”。可能由以下几种情况造成。 项目没有核查明细 核查明细超过1000条 项目状态不为1 批量核查录入检查失败 该项目已经发送过 为了避免公民身份信息核查流于形式,综合业务系统在要进行身份证核查的交易进行了控制。同时为了方便操作员办理业务,系统在交易前和交易中分别进行了控制。 关于身份信息核查的范围 根据人行的有关要求,以下要求要求强制进行核查。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 介绍 2007年6月,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建成运行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连接了全国17万个银行机构网点。银行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的规定需要核对相关自然人居民身份证的,可通过该系统核查相关个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从而方便、快捷地验证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件的真实性。联网核查的基本方法是,银行机构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向联网核查系统提交相关个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当系统核对一致时,反馈核对一致的提示以及相关个人的身份证照片;当公民身份号码存在但与姓名不匹配或者公民身份号码不存在时,系统进行相应的提示。 意义和作用 银行账户实名制是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制度安排,执行银行账户实名制是我国银行机构的一项法定义务。长期以来,由于银行机构普遍缺乏识别个人身份证件真伪的有效手段,难以对个人身份证件进行核查,因此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居民身份证骗取开立假名账户、假贷款等现象还时有发生。 建设和运行联网核查系统,是人民银行和公安部推动银行账户实名制切实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得到广大银行机构的真诚欢迎和积极响应,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是有利于进一步落实银

行账户实名制,规范经济社会秩序。联网核查系统为银行机构识别客户身份、辨别身份证件信息真伪提供了一种权威、有效的手段,客观上将对不法分子骗取开立假名账户产生巨大的威慑和预防作用。二是有利于减少因账户假名或匿名造成的经济纠纷,遏制金融欺诈特别是针对普通百姓的金融诈骗,保护社会公众的资金安全和银行机构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三是有利于银行机构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降低经营风险,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健康发展。 开展情况 自2007年6月联网核查工作开展以来,联网核查工作得到了广大银行机构的欢迎以及社会公众的理解和配合。联网核查对不法分子伪造、变造身份证件办理银行业务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成功堵截了大量持假证开立账户、大额取现、挂失骗取存款、假名或冒名贷款等行为;银行账户实名制,使一些不法分子留下痕迹,使其在发现、打击和遏制金融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社会公众和银行资金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4月底,全国共发生联网核查业务约17亿笔,日均业务量达到400万笔。银行通过该系统发现客户出示虚假居民身份证的案例共12万起,其中4460多起具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身份信息可疑的相关个人自动放弃办理业务的事件近110万人次。

(完整word版)CNG压缩天然气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1、总则 天然气充装是高压、易燃易爆危险品操作过程,为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充装人员及司机、乘客的人身安全,一定要在充装操作前对汽车气瓶进行仔细的检查,确保充装、使用的安全可靠。 2、气瓶充装前的检查 2.1气瓶是否由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厂所生产制造的产品,否则不予充装。 2.2气瓶材质是否适应天然气性质的要求。发现气瓶材质不适应天然气要求的,不予充装使用。 2.3充气前应对气瓶的外观进行检查,是否有凹陷、鼓包、裂纹、腐蚀以及焊缝缺陷等,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提出并不给予充装。 2.4气瓶是否在规定的定期检验有效期限内,其检验色标志是否符合规定。过期气瓶,不得充装使用。 2.5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剩余气体与天然气是否相符合。如果首次使用,应进行天然气置换,然后才可充装使用。 2.6检查气瓶原始标志或检验标志上标示的公称工作压力或水压试验压力是否符合规定的充装压力要求。 2.7瓶阀的材质、结构型式和出气口连接型式是否符合天然气性质的规定,是否符合技术规定。 2.8瓶组出口的压力表是否完好无损,其量程是否大于充装的最大压力,如果压力表损坏,及时更换,否则不给予充装。 2.9气瓶的出入口阀门是否完好,转动灵活,且没有腐蚀及漏气情况,管线及接头是否连接可靠,没有松动或脱落。 3、气瓶充装后的检查 3.1查看瓶内压力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3.2瓶阀及其瓶口连接的密封性是否良好,是否有漏气现象。 3.3气瓶在充装后,是否出现鼓包变形等影响安全使用的严重缺陷。 3.4瓶体温度是否有异常变化。

3.5充气口阀门是否拧紧,防尘塞是否上牢,加气口防护门是否关严。 二、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1、待加气车辆停在售气规定位置关闭车辆电源后,取下防尘塞;并检查气瓶是否符合充装要求。 2、拿起充气枪,擦净充气嘴,将加气枪插入汽车充气口,打开充气枪至充气位置。 3、打开汽车上的充气阀,打开售气机的开关,开始充气,压力慢慢升至最大值,注意观察压力变化;观察汽车上充气压力表和售气机上售气压力表的压力。 4、停止加气。停止加气有以下两种方式: 4.1自动停止加气:当汽车瓶组压力达到设定值时;或达到设定加气量;或加气站地面储气瓶组压力不足以满足加气机所需的最低流量;所有电磁阀关闭,加气机自动停止加气。 4.2手动停止加气:充装人员根据司机要求或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可关闭加气枪开关,停止加气。 5、关闭售气机上的开关,关闭汽车上的充气阀。 6、将充气枪打开至放空位置,余气放空后,取出充气嘴。 7、将充气枪挂回售气机上。 8、读取加气量。 三、压缩机操作规程 1.安全保障 (1)压缩天然气是易燃易爆物质,设备的安全操作是使用维护设备的基础。 (2)CNG加气站防爆区域内严禁烟火。 (3)机器的运转部分是危险区域,在机器运行过程中非操作人员不得靠近。 (4)在起动压缩机之前,应保证没有人正在进行压缩机及其系统的检查和维修工作。 (5)在压缩机运行过程中不要随便接触排气管路,因为这些部位压力和温度较高,以防意外事故。

信息系统日常操作规程完整

信息系统日常操作规程 第一部分:系统日常维护 第一条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系统的运行状况,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条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对发现的系统漏洞及时修补。 第三条系统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系统操作流程,完整、准确、详细地记录并定期分析系统运行日志。 第四条根据软件的最新版本进行补丁升级,在安装补丁程序前首先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并在测试环境中测试通过方可进行补丁程序安装。 第五条若运行期间发生异常应详细记载发生异常情况的时间、现象、处理方式等内容并妥善保存有关原始资料。 第六条系统发生故障按照《税务系统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及相关系统的应急计划执行。 第二部分:系统的访问控制策略 第七条系统所有用户口令的长度不少于8位,管理员口令的长度不少于12位,口令必须满足复杂度要求,即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混合组成;不允许用生日、电话号码等易猜字符作口令。 第八条不准在机房设备上私自安装任何软件,不得在任

何服务器上建立私人文件夹,存放无关数据。 第九条禁止在系统上安装、运行与业务无关的软件;安装必需软件时需选用正版软件,并需经过领导批准。 第十条启用系统软件的安全审计功能。要求记录管理人员对设备进行的操作,包括操作的时间、操作内容、操作人、操作原因等。 第十一条严禁未授权的操作,如:更改设备配置;系统变更,系统访问等。 第十二条系统运行期间要求定时巡视设备的运行状态,实时监测系统的运行状况,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系统管理员应每天对信息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认真填写《系统运行记录表》,详细记载发生异常情况的现象、时间、处理方式等内容并妥善保存有关原始资料,工作日志必须完整、连续,不得拼接;如果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新系统安装前必须进行病毒检测。 第十五条远程通信传送的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毒后方能传输和使用。 第十六条针对下面可能发生的突发故障,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应急措施和方案,具体包括: 1、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和通信软件出现故障时的应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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