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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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讲解
主讲老师罗萍
第一节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的概念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首要环节。
二、会计凭证的作用
1.记录经济业务,提供记账依据
2.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内部控制
3.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
三、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凭证按其填制的程序和用途的不同来划分,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类。
1.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的原始凭据。
2.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四、会计凭证的传递
1.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会计凭证的取得或填制时起至归档保管过程中,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递程序;
2.各种会计凭证,它们所记载的经济业务不同,涉及的部门和人员不同,据以办理的业务手续也不同;
3.正确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对及时处理业务和加强会计监督具有重要作用。
五、会计凭证的保管
1.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2.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
第二节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种类
原始凭证按其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外来的原始凭证和自制的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
2.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或个人,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自行填制的,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二、银行结算凭证
1.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
2.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3.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5.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6.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三、发票
1.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2.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3.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
四、增值税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普通发票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五、财政票据
1.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2.非税收入类票据。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
3.结算类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4.其他财政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
财政票据包括非定额和定额两种形式。非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三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记账联,各联次采用不同颜色予以区分。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两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
财政票据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领购财政票据,一般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的领购、使用登记与保管,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管理台账,按照规定同级财政票据管理机构报送票据的领购、使用、结存情况。
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按票据号段顺序使用,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
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财政票据使用完毕,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按顺序清理财政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财政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
六、自制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或个人,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自行填制的,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包括材料仓库管理人员在验收材料时填制的收料单,车间或其他用料部门领用材料时填制的领料单,产品入库单,产品出库单,借款单,工资发放明细表、折旧计算表等。
七、原始凭证的要素
1.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
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3.接受原始凭证单位名称
4.经济业务内容,包括数量、单价、金额等
5.填制单位签章,有关人员签章
6.凭证附件
八、原始凭证的填制
1.原始凭证的记录要真实
2.原始凭证的内容要完整
3.原始凭证的手续要完备
九、原始凭证的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2.审核原始凭证各项基本要素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