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能承受之重——我国中小学生自杀现象的二维透视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我国中小学生自杀现象的二维透视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我国中小学生自杀现象的二维透视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18年第17期(总第36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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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 孙耀胜

—— 我国中小学生自杀现象的二维透视

近年来,中小学学生自杀事件在媒体屡屡曝光,作为一名孩子家长,也是一名人民教师,每每看到这样的消息和新闻,内心伤痛不已。这是为什么?祖国的花朵,家庭的希望,孩子们为什么选择自杀这一极端的方式来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同时也给家庭、学校和社会带来难以弥补的伤痛。是一时冲动,心理脆弱,生无可恋,还是外界诱导,学者和专家的各种观点充斥媒体,无一例外,都是满怀痛惜之心,忧国忧民之情。客观地说,从上到下,从学校到家庭,对此都是比较重视的,这也对遏制中小学学生自杀现象的蔓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特别是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加强了心理疏导和〔摘要〕近年来,中小学生自杀事件频繁发生,这样的新闻总是让人痛心不已。造成当前我国中小学生自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父母功利化的家庭教育和学校唯分数论的人才评价观是导致这一社会现象的最根本原因。双重的压力致使一些中小学生再也不能承受生命之重,而选择自杀来抗争和逃避。

〔关键词〕生命教育;中小学生;自杀;心理疏导

〔中图分类号〕 G4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2684(2018)17-0060-03

压力,会使他以后减少这种行为,也会让其他同学感到困惑,难道捐款多就是好学生,捐款少就不是好学生?如果这种评价用在学生的学习成绩上更会让大多数学生感到压力。

家长和老师习惯用“好”和“坏”来评价学生(孩子),用道德品质的词语来评价孩子的行为,但这很容易导致孩子形成错误的价值判断,给自己贴上好或坏的道德标签。事实上,我们在评价好孩子和坏孩子的时候,是针对孩子行为的对与错,而不是评价孩子的道德品质。评价时,我们只需要描述孩子的行为以及他(她)的行为可能会给他人带来的感受,而不是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的判断和评价,这样会让学生内心产生正确的自我评价。描述而不判断,叙述而不评价[4]。转变评价观念,一是要减少对学生的评价,目的是让学生学会自我评价,正确的自我评价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内部动力。二是如果非要评价不可,就要“对事不对人”,按照心理学家艾丽斯的说法,就是要尽量地“评价一

个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人。”

学生是富有独特个性的成长中的人,教育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动态的过程,作为老师和家长,要从“心”转变教育观念,用发展的、社会的眼光去教育和培养孩子,让孩子的身心和智力都得到全面健康发展,真正成为一个个对社会和他人有益的人。

参考文献

[1] 张承芬.教育心理学[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

[2] 苏霍姆林斯基著,杜殿坤编译.给教师的建议[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

[3] 马欣川.现代心理学理论流派[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4] 海姆· G·吉诺特著,冯杨,周呈奇译.老师怎样和学生说话[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5.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沭县青云镇白旄初级中学,临沂,276713)

编辑/卫?虹?终校/于?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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