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汇总表
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

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属期:金额单位: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完成情况支出类型允许加计扣除金额合计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等前五项小计其他相关费用及限额委托研发费用及限额其他相关费用合计经限额调整后的其他相关费用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允许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经限额调整后的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1234567.17.28.18.28.38.4资本化金额小计费用化金额小计其中:其他事项金额合计法定代表人(签章):填写说明:一、有关项目填写说明(一)本表根据所属期间的费用化、已结束的资本化项目的《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完成情况、支出类型等表头信息和“合计金额”行的相应栏次金额填写、计算。
(二)“其中:其他事项”行次填写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但不能归集到具体研发项目的支出,例如:接受股权激励的研发人员,在税前扣除当年不再从事研发活动的,将股权激励支出直接填入“其中:其他事项”行次。
二、表内表间关系(一)“资本化金额小计”行:汇总填写所属期间已结束的资本化项目的合计金额。
(二)“费用化金额小计”行:汇总填写所属期间费用化项目及“其中:其他事项”行的合计金额。
(三)“金额合计”行=“资本化金额小计”行+“费用化金额小计”行。
(四)“允许加计扣除金额合计”列=第6列+第7.2列+第8.2列+第8.4列。
(五)“前五项小计”列=第1列+第2列+第3列+第4列+第5列。
(六)第7.2列“经限额调整后的其他相关费用”按以下规则填写:1.“金额合计”行:第7.2列根据第7.1列合计数与第6列×10%/(1-10%)孰小值填写。
2.除费用化项目以外的其他行:第7.2列=(“金额合计”行第7.2列÷“金额合计”行第7.1列)×相应行第7.1列,主要是将允许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分摊至每一资本化项目,以便其以后年度采取摊销方式加计扣除。
研发人员费用明细表模板

填写说明:一、有关项目填写说明(一)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项目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用于归集已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且属于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的研发费用。
对于单个研发项目涉及多种研发形式的,该研发项目只需建立一套辅助账,无需再按不同研发形式分别设置辅助账。
如:某一研发项目,其一部分采取自主研发形式,另一部分采取委托研发形式,企业不必分别设置自主研发和委托研发两套辅助账,对同时包括两种及两种以上研发形式的支出,统一在一套辅助账中归集。
(二)项目编号:企业可自行对本企业的研发项目进行编号,并据此填写本栏次。
(三)项目名称:根据企业研发项目计划书或立项决议文件等据实填写。
(四)完成情况:根据项目完成进度,选填“未结束”或“已结束”。
其中:对于跨年度的研发项目,截至所属期末尚未完成的项目,填写“未结束”;对于企业确认研发失败的项目,填写“已结束”。
(五)支出类型:根据会计处理情况,选填“费用化”或“资本化”。
其中:“费用化”是研发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发生年度一次性扣除;“资本化”是指相关研发支出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待其研发成功后,从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通过分期摊销的方式跨年度扣除。
需要说明:一是对于单个研发项目涉及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两个阶段的,应当按照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分别设置辅助账。
具体操作方法:当研发项目在研发初期采取费用化方式时,支出类型填写“费用化”,按规定设置辅助账。
当该项目进入资本化阶段后,费用化辅助账完成情况选择“已结束”;同时对该项目新设辅助账,将支出类型选择为“资本化”,按规定归集该项目的资本化支出。
二是对于支出类型为“资本化”的跨年度研发项目,可仅设置一套辅助账,在形成无形资产年度再将相关数据填写汇总表;若企业根据自身核算方式,选择每年新设辅助账的,可在辅助账中自行新增“期初余额”行次,实现每个年度资本化金额的结转,在形成无形资产年度再将相关数据填写到汇总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其他相关费限额计算 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
用之和×10%/(1-10%) “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是指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
“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1目至第5目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 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新产品设 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 现场试验费”。
其他事项1
(一)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 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 扣除金额。 (二)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 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 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 计算。
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 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一)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 应对其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摊销费按实 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 不得加计扣除。 (二)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缩短摊销 年限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摊销部 分计算加计扣除。
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
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立项及备案资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立项备查所需资料
一、立项所需资料
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固定格式)
3、项目立项计划书(自行制定格式)
4、研究开发项目经费预算报告(自行制定格式)
5、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自行制定格式)
6、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固定格式)(在科委网站下)
7、鉴定申请表(固定格式)(在科委网站下)
8、研发项目效用情况说明(自行制定格式)
9、立项登记客户端电子文档(自行制定格式)
10、商请函(固定格式)
1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账管理承诺书(固定格式)
12、委托、合作、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自行制定格式)
二、税务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一、适用对象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可以享受。
上述企业应为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二、政策内容1、除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除烟草制造业以外的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是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
制造业的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
收入总额是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3、企业委托境内的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委托境外(不包括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4、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续核查的情况说明模板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续核查的情况说明模板《关于[公司名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续核查的情况说明》一、公司概况[公司名称]成立于[成立日期],主要从事[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公司一直致力于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情况在[具体纳税年度],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鼓励企业创新的政策,按照相关规定申报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具体情况如下:1. 研发项目情况公司在该年度共开展了[X]个研发项目,分别为:[项目一名称]、[项目二名称]……这些项目均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
每个项目都有明确的研发目标、技术路线和预算安排,并且经过了公司内部的立项审批程序。
2. 研发费用归集情况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具体文号]〕119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了准确的归集。
研发费用主要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等。
在归集过程中,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费用核算制度,对每一项费用都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和审核,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3. 加计扣除申报情况公司在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认真填写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相关表格,并按照规定提交了研发项目立项文件、费用归集明细表、研发费用辅助账等资料。
经税务机关审核,公司该年度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为[具体金额],按照规定享受了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具体金额]。
三、后续核查情况1. 核查依据本次核查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 年第9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 年第40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
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的通知
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3.06.25
•【字号】科策秘[2013]244号
•【施行日期】2013.06.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的通知
(科策秘〔2013〕244号)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科技局:
为贯彻省政府主要领导对科技创新工作提出的“四个提速”要求,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步伐,进一步落实促进科技创新重点政策,省科技厅拟组织开展各项重点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工作。
现将《2012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调查表》(见附件)发给你们,并请协调本地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认真填写,并于7月2日前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汇总发送至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邮箱,同时邮寄盖章的纸质版。
地址:合肥市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2424室
邮编: 230011
联系人:王聿然,叶蕊芯
电话: 62649661,****************.cn
附件:2012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调查表
安徽省科技厅
2013年6月25日附件
2012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调查表
填表时间:填表单位:。
上海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手册
上海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手册摘要:一、上海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背景及意义1.政策背景2.政策意义二、上海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流程1.操作流程概述2.具体操作步骤三、上海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效果及未来展望1.政策实施效果2.未来展望正文:上海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手册一、上海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背景及意义上海市政府为了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了一系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于企业来说,具有很大的意义。
首先,这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其次,这可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最后,这有助于提高上海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上海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上海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流程上海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操作流程概述(1)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整理。
(2)企业向税务部门提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
(3)税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政策要求。
(4)企业根据税务部门的审核结果,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具体操作步骤(1)企业研发费用归集整理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整理。
具体来说,企业需要设立专门的研发费用科目,对研发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同时,企业还需要对研发费用进行合理的分类,如人员费用、材料费用、外部研发费用等。
(2)企业向税务部门提交申请企业整理好研发费用相关材料后,向税务部门提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表- 研发费用明细表-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税务部门审核税务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后,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企业是否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要求-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完整、准确(4)企业享受政策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辅助帐(样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附件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登记方法说明:1.应当在研发项目批准立项后按照《企业(委托)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等类似文件设置本账2.委托研发项目“研发支出”辅助账应当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3.项目名称应当根据《企业(委托)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等类似文件据实填写;4.项目编号编码规则:为确保项目编号的全国唯一性,项目编码由21位序列号组成,前15位为工商登记号,16、17位为立项5.是否委托境外选项:应当按照《企业(委托)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等类似文件选择委托境8.项目实施状态选项:在研发成果(含研发失败)已经确认且结平辅助账时,选择“已完成”,其他状态均应选择“未完成10.费用明细可以逐日逐笔登记也可定期汇总登记。
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扩展研发支出明细,但不得合并明细。
与汇总表关系:1.根据项目编号,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是否委托境外选项”、“2.期初余额汇总额过入汇总表期初余额对应明细项目行内,期末余额汇总额过入汇总表期末余额对应明细项目行本表适用于委托研发。
委托研发是指被委托人基于他人委托而开发的项目。
委托人以支付报酬的形式获得被委托6.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选项:应当按照《企业(委托)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技术开发(委托)合7.资本化、费用化选项:应当区分研究阶段、开发阶段和是否同时满足确认无形资产的条件来选择,同一个研发本化的项目因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可不结束该辅助账,重新选择“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9.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当项目实施状态为“已完成”时,研发成果为必填项;研发成果证书号填写研发是否委托境外选项:合同》等类似文件设置本账簿,并留存备查;出”进行明细核算;文件据实填写;商登记号,16、17位为立项和设置辅助账的年度号,18至21位为项目序号;同》等类似文件选择委托境外、委托境内;其他状态均应选择“未完成”,年度终了后“已完成”项目的项目编号不得再次使用或启用;得合并明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自查材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自查材料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概念及相关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到当期的成本中,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该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我国自2008年起开始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框架。
根据最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到当期成本中,并在纳税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二、符合条件企业范围及申请要求符合条件企业范围:1.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2.从事高新技术领域或其他技术领域内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科学研究、试验和开发活动;3.研发费用实际发生且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4.已经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应当在汇算清缴申报时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申请要求:1.提交研发费用明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票、合同、收据等;2.研发费用明细表应当包括项目名称、支出时间、支出金额等信息;3.研发活动应当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并且具有科学性和技术含量;4.研发费用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虚构或重复计算。
三、自查材料及注意事项1.研发费用明细表:该表格是企业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必备材料之一,应当详细列出各项研发支出的项目名称、支出时间、支出金额等信息。
在填写该表格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项目名称应当具体明确,不得笼统或模糊;(2)支出时间应当与实际支付时间相符,不得虚构或误导;(3)支出金额应当真实可靠,不得虚高或虚低。
2.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在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应当提交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各种证明材料,如发票、合同、收据等。
在提交这些材料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可靠,并且能够清晰反映出研发活动的具体情况;(2)证明材料应当与研发费用明细表相符,不得存在重复或遗漏的情况;(3)证明材料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得存在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