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拉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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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城西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投标文件

xx市城西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投标文件

xx市城西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投标文件xx市城西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投标文件项目名称:xx市城西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投标人:xx市规划设计院(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2017 年 05 月 22 日目录(一)商务标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5、设计负责人执业(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类似规划编制业务的业绩(二)技术标内容及要求:内容:1、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知2、研究范围的城市设计协调主要内容和基本思路3、对规划范围内(基地)的基本认识和主要设计思路4、规划范围内(基地)开展城市设计的规划重点、应对策略5、本项目开展的时序安排一、投标函致: xx市规划局1、我单位经调研本项目,研究招标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后,工程设计范围内的设计费报价为(大写)陆拾叁万元整,(小写)630000.00 元。

2、如我单位中标,保证收到通知后,并在90 日历天内完成规划编制3、我单位设计负责人为 xx 。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向你单位按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我单位的履约担保。

4、我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文件,本投标文件对我单位始终有约束力,且随时可能按此投标文件中标。

投标人(盖章): xx市规划设计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2017 年5 月 22日二、技术标部分1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知1.1周边关系协调城西街区位于xx海陵区西部,北侧是西北片区(西北化工园)、东侧是老城核心区、南侧是明珠街区,西侧是引江河及九龙镇。

1.2规划范围东至江州路,南至老通扬运河,西至引江河,北至扬州路,总面积约6.13平方公里(其中总规明确的建设用地范围面积约1.9平方公里)。

1.3上位规划解读分析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解读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条款并在控规中落实,充分协调各个专项规划及周边片区规划。

雅安姚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雅安姚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雅安市姚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文本(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要求,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适用范围为:西至陇西河,东至规划东外环路,北至金凤山,南临青衣江,规划区面积747.76公顷。

第三条本规划是雅安市姚桥片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性文件,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国家、四川省及雅安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四条本次规划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2)《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2012)《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以下简称《总规》)《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初稿)》《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试行稿)》(2003)《成都市公建配套设施导则》(2010)《综合医院建设标准》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提供的现状地籍资料及已批规划资料等第五条本规划主要遵循如下原则:(1)整体与系统性原则:着眼姚桥片区在城市空间的地位,强调片区的整体性与综合性,重构片区空间系统。

(2)土地集约利用原则: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角度出发,倡导规划区土地的集约和混合使用,提高土地经济效益。

(3)生态与特征性原则:尊重现状山水格局,运用低冲击设计的理念,生态性、景观性和功能性相结合,强化山水特征和生态特征。

(4)以人为本原则:关注人如何在城区生活、工作和居住,如何出行、如何活动、如何使用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基本需求,便利、舒适。

XX商务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XX商务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XX商务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商务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7-2020)(简称上轮规划)实施两年期间,在局部路网线形断面、个别地块性质指标及防洪沟布置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为了保证XXX商务核心区建设用地更科学、合理地进行开发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X当前的形势和现实需求,特提出对上轮规划进行调整。

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用地内的各项建设工程,规划区位于XXX城市东部,后云台山北麓的滨海湾区内,北侧连接大海,东侧紧邻XXX港区,西侧以北崮山为界,南侧以中山路为界,到平山转盘为止,总用地面积为9.89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文本是指导XXX商务核心区内土地使用与建设管理的技术性文本,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与个人,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按本规划执行。

第四条本次规划在《XXX商务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7-2020)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在调整过程中的主要规划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建设部分)》(建设部建标 [2000]179号发布令)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08.93(2002))6.《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7.《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06)8.《XXX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9.《XXX东部城区综合交通规划(2006-2020)》10.《XXX市中小学布点规划(2007-2020)》11.《XXX东部城区排水规划(2007-2020)》12.已批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13.规划设计任务书、工作会议纪要等技术文件14.甲方及各职能单位征求意见会议纪要及书面反馈意见书等技术文件15.地形图(1:1000电子文件)16.国家其它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第五条本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543.70公顷,总人口12.8万人。

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模板

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模板

风景名胜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规划总则 (1)第二章风景资源评价 (3)第三章总体规划布局 (3)第四章保护培育规划 (4)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 (6)第六章风景游赏规划 (8)第七章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13)第八章居民社会调控与引导 (14)第九章道路交通与竖向规划 (15)第十章植被抚育与绿化规划 (17)第十一章市政工程规划 (18)第十二章环保环卫规划 (20)第十三章防灾减灾规划 (22)第十四章建设控制规划 (24)第十五章四线管制规划 (32)第十六章规划实施措施 (33)第十七章附则 (35)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和实施《XX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科学有效地对钤阳湖东片区进行保护与开发,确保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各项目标得以实现,特制定《钤阳湖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钤阳湖东片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内任何拆建、改建、扩建或新建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集、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册具有同等法定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四条规划原则1、保护优先原则严格保护风景区自然遗产,对山地、丘陵、湿地、滩涂进行保护,避免对景观的破坏;挖掘历史文化元素,保护地方传统文化,融入旅游项目策划,体现地方特色。

2、积极发展原则充分利用规划区资源,进行科学有效的开发。

在保护自然风景、挖掘地方传统文化、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中,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发展。

3、整体协调原则积极利用区位交通条件的优势,联动XX和分宜,汇聚片区人气;协调风景区与外围保护地带景区的关系,统筹片区内外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使钤阳组团对片区形成有力的支撑。

4、规划延续原则延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XX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规划区的指引,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和游览组织体系,保持规划层次与建设空间上的连续性。

XX外环快速干路沿线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XX外环快速干路沿线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土地利用性质 (2)第三章土地开发强度 (2)第四章配套设施 (2)第五章道路交通 (3)第六章绿地系统规划 (3)第七章城市设计及其它有关规定 (3)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4)附表一.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5)附表二.控制一览表 (6)附表三.施配套一览表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XX市一环沿线XX片区的城市建设水平,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月)、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1年10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XX市总体规划(2005-2020)》(2005)、《X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法规等。

第三条本规划范围包括佛一环XX段以东,狮山工业大道以西,广茂铁路以南,务庄丰田村以北的区域,规划面积3.57平方公里。

第四条本规划对该片区的功能定位为:XX西部发展板块的重要工业发展区,具备居住、旅游度假等综合职能,同时要加强生态保护。

第五条本规划是规划区开发建设的法定指导性文件,自本规划批准之日起,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遵照本规划执行。

在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和城市设计,均应以本规划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第六条在执行本规划的各项规定时,必须同时遵守国家、广东省、XX市及南海区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七条本规划由XX市规划局组织实施,其解释权属XX市规划局,其修改必须依《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章土地利用性质第八条本规划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规定,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

第九条在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中,土地利用性质,用地界线必须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具体规定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009-荣县新城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009-荣县新城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荣县新城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目 录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二章 规划依据第三章 现状与规划条件分析第四章 规划建设目标第五章 土地使用规划第六章 道路交通规划第七章 管线工程规划第八章 绿地系统与环境保护规划第九章 城市旅游发展与景观规划第十章 建设开发控制第十一章 防灾与人防第十二章 近期建设规划规划用地平衡表第一章 规划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人口的增长,荣县旧城区已难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将旧城区的部分职能疏解出去成为必然。

总体规划(2000-2020,2001.9审批通过)拟定县政府择址搬迁至新城河西片区,带动相关公建和住区建设,加快新区发展和旧城的改造步伐。

新区开发建设条件日趋成熟,急需编制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指导片区的规划管理与开发建设。

第二章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细则》(建设部,1995)3)荣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4)《荣县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5)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其他规定6)规划区现状条件的基础资料及有关技术资料7)荣县建设局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与建议第三章现状与规划条件分析3.1 区位条件依据荣县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城市总体结构为:三水城中穿越、山川会聚,绿水青山环抱,三大片区有机疏散的城市结构。

以"Y"字型三条河流和中部东西两翼山体分隔,自然形成老城区,东部和西部新区三大片区,以三条河流为依托,结合河道两侧绿带,形成Y字型城市绿轴。

规划片区即为荣县新城西部(河西)片区近期建设区,片区北与旧城相望,东与规划城市中心商业区毗邻,政府迁建区位居片区内东部旭水河西岸,现状自雅过境公路自北缘通过,自然与地缘环境造就出片区独具的区位优势。

3.2 规划范围与用地条件规划片区北与旧城隔水(梧桐水)相望,东濒旭水河,西、南以城市远期外环路为界,用地规模444.50公顷。

乌鲁木齐高新区北区二期控制性规划文本

乌鲁木齐高新区北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及规划管理的科学性,确保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得以持续进行,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在贯彻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北扩分区规划、米东新区规划的意图下,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规划,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由文本、说明书和规划图件三部分组成,文本与图件一并使用。

规划文本适用于工业区区面积约3.3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起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年—2020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建设部制定《乌鲁木齐市城市北扩分区规划》2004年编制《乌昌地区米东新区开发建设规划》2005年编制《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5年编制第四条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高新区用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本细则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属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区管委会。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第六条依据市委、市政府“城市北扩、东延西进”、“建经济强市、创旅游名城”、“中心体现繁荣,城郊体现实力”发展思路,本着“有利于产业优势集聚、有利于区域资源共享、有利于人居环境改善”的原则,按照把乌鲁木齐建成中国西部制造业基地的构想,延续乌鲁木齐高新区北区一期建设思想,将二期作为一期的延伸,与一期一同建设成为国家级的高新技术开发区。

第七条结合乌鲁木齐市的实际发展水平,对规划区现有的土地资源、社会资源等加以重新组合,使控制性详细规划成为指导城市开发、城市形象建设的引导性文件和决策依据。

南京河西南部控规

西新城南部地区未来将建设成为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新中心、现 代文明与滨江特色交相辉映的现代化新南京的标志区。 2、空间结构 未来河西新城南部地区的整体空间结构为“两轴、两核、两带、五廊、八片”。 (1)两轴 指沿江东南路及周边腹地形成的商务服务轴,以及沿江山大街的青奥轴。 (2)两核 指CBD二期(部分)、三期两个商务办公集聚核。 (3)两带 指滨夹江、滨秦淮新河文化休闲观光带。 (4)五廊 指长江与秦淮新河之间五条南北向的生态景观通廊。 (5)八片 指八片居住社区。
规划结构图
道路交通规划图
批准 单位 批准 文号 动 态 更 新 信 息 栏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5日宁政复 〔 2015 〕 67 号
绿地系统规划图
土地利用规划图
前言
河西新城南部地区是河西新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集商务、 文体、居住、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化新城区。根据《南京市城市总体规 划(2011-2020)》的要求,未来河西新城区将成为南京发挥区域中心
南京河西新城区南部地区(MCe040) 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市辐射功能和城市内部综合服务功能的主要承载区。本次规划在上 位规划指导下,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可持续性、可操作性的原 则,未来将把河西新城区南部地区建设成为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 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新中心、现代文明与滨江特色交相辉映的现代化新 南京的标志区。 规划于2015年7月完成,2015年8月由市政府批复实施。
说明
1、本材料是为方便公众了解城市规划而制作的参考性文件。 2、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控制与引导性文件,不代表具体的项 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一旦有建设行为,应依据批准的具体项目建设 方案实施。 3、城市规划是不断优化更新的过程,规划内容以南京市规划局存档备 查的最新版本为准,同一地区同内容深度规划若有更新,南京市规划局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批复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8•【字号】银政函〔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批复银政函〔2024〕13号银川市自然资源局:《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已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规划范围:丽子园北街以东、包兰铁路以西,培华路以北,沈阳路以南区域。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

将丽子园北街片区规划为西夏区东北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商贸物流、居住功能为主导,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城市综合性片区。

三、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3.77平方公里,规划区域总人口约2.7万人。

四、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总体布局。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五片区”的规划结构和空间形态。

“一心”,指区域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心;“两轴”,指兴州北街城市活力轴与大连路城市魅力轴;“五片区”,指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心片区、商贸物流服务片区、北部生活综合组团、南部休闲居住片区和区域交通设施片区。

五、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容量指标控制要求、城市设计研究等内容。

六、本规划一经批准,即为西夏区丽子园北街片区规划范围内项目建设、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银川市人民政府2024年1月28日。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卡子湾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卡子湾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区在乌鲁木齐市的位置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卡子湾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面积:规划总面积约6.07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东、南至米东大道、西至区界、北至希望大道用地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规划布局篇规划形成“一轴三区”的布局结构一轴:吐乌大高速公路发展轴三区:中心商贸区:沿吐乌大高速东侧,形成以华凌为主题的商业商贸片区,构建米东区的主商贸、物流组团;现代景观居住区:米东大道沿线形成以一中为核心的现代化景观居住片区,改造环境,提升品质,完善配套是这一片区的核心任务;综合服务区:南部结合车管所地块形成综合性的商业、办公服务片区,为车辆购置交易、手续办理及相关服务提供容纳;1、道路系统规划本次规划的道路系统形成“三横两纵”的主干道系统:东西向主干道有希望路、中部规划主干道及喀什东路,南北向主干道有振兴南路、米东大道。

三横为:希望路规划红线宽度为60米,喀什东路规划红线宽度为50米;北外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62米。

两纵为:振兴南路、米东大道,振兴南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米东大道规划红线宽度为80米。

其中根据片区需求优化设置次干道及支路。

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4-30米。

支路规划宽度16-20米。

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各级城市行政管理设施、商业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等。

本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安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计175.5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9.01%,重点打造吐乌大高速商贸轴,形成以华凌为主题的商业商贸片区,构建米东区的主商贸、物流组团。

公共服务设施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14.22公顷;商业金融业用地面积为135.99公顷;文化娱乐用地面积为0.3公顷;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面积为25.05公顷。

3、绿地规划区内绿地划分为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

绿地面积92.53ha,人均绿地面积14.85m2。

1、公共绿地公共绿地分为城市公园、社区公园、街头广场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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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雅拉河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要说明+图纸
为有效控制和引导儋州市雅拉河西岸片区的建设活动,深化和落实上位规划,提升城市环境品味,为市民创造优质的人居环境,特制订《儋州市雅拉河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条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区属于那大中心组团,东、南以雅拉河为界,西到洋(浦)
——万(宁)高速公路,北至粤海铁路,规划范围3.14平方公里。

其中,建设用地290.70公顷。

第二条功能定位
儋州市新的城市片区,是集文化娱乐、艺术展览、低碳示范于一体的
时尚中心,宜居城区。

以雅拉河为镜,以马鞍岭为脉,以文化为核,
打造多元复合、绿色生态的宜居活力社区。

第三条人口规模
规划常住人口约1.9万人,在校人口0.8万,总人口2.7万人。

第四条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引领,三区联动,三心辉映,山水呼应、绿网纵横”
的整体空间格局。

一带:沿雅拉河及两侧绿地形成的滨水景观带;
三心:结合雅拉河,布置艺术中心、五星级酒店等公共服务设施,形
成片区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沿中兴大道西延线形成的城市发展轴;沿雅拉路形成的商业服
务轴;
三区:由中兴大道将片区分为南片区、中部片区和北片区。

第五条综合交通规划
5.1 对外交通规划
1、铁路
粤海铁路西线2004年4月竣工开通,目前在片区的北侧经过,以货运为主。

2、公路
洋(浦)——万(宁)高速从片区西侧经过,并在本规划区南侧设一个高速公路出入口,形成片区对外便捷交通。

站前东路、中兴大道、人民西路均为规划区通往两院组团和城西组团的对外干道。

5.2 道路系统规划
道路系统规划应满足客、货流和人流的安全与畅通;为地上地下工程管线和其它市政公用设施提供空间;满足规划区救灾避难和日照通风的要求。

道路系统规划以《儋州市那大中心城区雅拉河片区分区规划》为依据,结合功能布局合理规划道路系统。

规划道路用地55.9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25%。

第五条绿地系统结构
根据《儋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合区内地形条件,充分利用洼
地和未建设用地形成以“城市公园—小区公园—街头绿地—道路绿化
带”为特色的绿化系统。

第六条景观规划结构
充分利用滨水优势,通过绿地系统规划建设和城市空间布局建设,规
划形成“一带、一心、两轴、多点”的景观结构。

一带:沿雅拉河滨水景观带;
一心:以西子岛为中心的雅拉河中心景观;
两轴:沿中兴大道和雅拉路形成的建筑景观轴;
多点:由绿地、建筑景观、开放空间等形成的景观节点。

第七条城市道路红线控制
1、范围
本次规划所确定的城市主、次干路和支路,全部列入城市道路红线控
制范围。

2、控制要求
(1)城市红线按规划确定,依法定程序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和更
改,在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应按规划有关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
行调整。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红线进行建设,城市红线内各种
标志、广告牌等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设置。

(3)城市红线内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应逐步迁出,尚未
迁出的房屋不得出售或改、扩建,临时建筑、构筑物应在期满后予以
拆除,暂时未建设的道路,需要严格管制。

第八条城市黄线控制
1、控制范围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
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本规划内主要根据广场用
地、公用设施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和加油加气站用地划定黄线范围
2、控制要求
(1)城市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2)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贯彻安全、高效、经济的方
针,处理好近远期关系,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

(3)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黄线内土地的,应当
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
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
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5)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第九条城市绿线控制
1、控制范围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绿线规划管制范围以绿
地系统为基础进行绿线划定,包括城市公园绿线、滨水绿线、道路绿
线、防护绿线。

城市公园绿线:指居住区级以上公园的用地边界。

滨水绿线:指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湖泊、水塘、河道边缘的绿地边界。

道路绿线:指城市道路两侧绿化带控制宽度,规划沿中兴大道两侧规
划20米绿化带。

防护绿线:指洋(浦)——万(宁)高速公路、粤海铁路两侧的防护
绿地、雅拉河上流两侧防护绿地等。

高速公路两侧各控制50—100米
绿化带,在粤海铁路两侧各控制150米绿化带。

2、控制要求
(1)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
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2)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
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
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
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5)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予以严格控制。

(6)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
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

(7)在绿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第十条城市蓝线控制
1、控制范围
蓝线,是指水域保护区,包括河道水体的宽度、两侧绿化带。

本规划
区内主要指雅拉河水系的控制范围。

雅拉河按20年一遇洪水水位淹
没线为其城市蓝线控制线
2、控制要求
(1)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布局结构变化等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城市蓝线,应当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调整后的城市蓝线应当在报批前进行公示,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2)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3)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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