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1、继续重点抓好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五个种类、一个行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工作;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食品专项打假工作,继续加大卫生监督力度落实和巩固“四个100%和一个95%”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的“食品放心工程”建设。
2、继续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重点抓好餐具消毒的宣传和监测工作,切实把住“病从口入”关,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求初训覆盖率达100%。
3、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执法力度,继续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工作。
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落实新、改、扩、续建食品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和验收,抓好卫生设施的软、硬件建设,做好卫生学评价工作。
⑴加强对上市猪肉砷、镉检测,每半年抽检1次,每次抽检不少于10个样品。
⑵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管理和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拟4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市矿泉水、纯净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进出厂检测程序,指导其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⑶抓好上市豆腐等豆制品的污染治理,对辖区内豆腐等豆制品加工单位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整顿,建立健全本底档案资料,做到长效管理,同时加强对加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许可证管理,定期对豆腐等豆制品、加工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⑷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酒店、宾馆的饮食卫生日常监督管理,采取专项治理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餐饮业和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食堂进行全面的整顿4、XX年内在学校(包括幼儿园)食堂、城区餐饮业、直饮水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根据全省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度要求,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与年审开展工作。
5、加强各类食品和餐具消毒监测工作。
今年计划各类食品卫生监测13类以上,监测数不少于650份;餐具消毒监测数不少于1200份。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月计划及周安排

2017年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注:1、日常规调查细菌培养阳性报告并对照病例审核,周切口床头调查;月重点科室监测;季度全院监测;2、全年工作重心《.医疗废物管理》;《手卫生规范》;《重点科室月监测结果》;《消毒药械使用管理》《换药室、处置室洁净度》等为感控科全年跟踪督查重点。
3、每月对科室感染控制小组讨论记录进行检查。
2016年嵩明县人民医院感染管理考核细则一、门诊、急诊二、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四、产房五、手术室六、ICU七、供应室八、口腔科十、检验科十三、导管室十四、B超、心电图、放射科十五、后勤保障部门、洗衣房十六、后勤保障部门、医疗废物收集十八、病理科十九、康复、疼痛科二十、设备科二十二、采血室2、重点科室月监测出现问题给予当事人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1分。
3、《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消毒药械使用管理》《手卫生操作》无菌物品使用,外科切口调查等出现问题的给予当事人扣2分,负责人扣1分。
4、本年度同样问题出现2次的给予当事人扣2分,负责人扣1分;3次以上(含3次)当事人扣5分,负责人扣2.5分。
5、科室换药室、处置室月监测细菌数超标的给予当事人扣2分,科室负责人扣1分(1分折合人民币100元)。
解释权在感控科;考核中如有争议之处以《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医院感染管理文件汇编》为准。
2016感染预防与控制学习培训计划要求:1、科室完成感控科制定全院学习及规定章节以外,科室需制定感控业务学习年计划表。
自行制定本科室有关业务学习计划内容,2、科室要有个人学习笔记、科室培训笔记、教材3、感控科根据全国疫情动态随时插入讲课内容。
4、学习资料以感控科下发《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为重点5、感控科随机对重点科室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培训感控科。
2020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2020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导语】写工作计划要求简明扼要、具体明确,用词造句必须准确,不能含糊。
一般包括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工作的项目和指标,实施的步骤和措施等,也就是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根据需要与可能,规定出一定时期内所应完成的任务和应达到的工作指标。
在明确了工作任务以后,还需要根据主客观条件,确定工作的方法和步骤,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搜集的《2020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阅读,更多内容,请访问工作计划频道。
【篇一】2020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xx年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以保障全区广大群众健康为中心,以医疗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医疗美容等为重点,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确保监督效果。
一、按照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冀卫办监督【20xx】2号通知要求,3月底前重点开展好住宿场所卫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住宿场所客房卫生清扫和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打击违法行为,强化公共场所主体责任落实。
二、按照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5月底前对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货记录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违规购进使用“安提可四价流感病毒抗体喷剂”及类似产品,是否向患者或公众推荐该产品,是否在临床中将抗(抑)菌制剂产品作为药品使用。
三、按照保定市清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10月底前重点做好打击无证行医、非医师行医、雇佣医托、误导招揽、诱导消费、价格欺诈、术中加价等行为,严打虚假医疗宣传行为。
四、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11月底前严格执行国家双随机下达的抽查任务,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检查内容,合理安排抽查时间和人员,确保按时完成国家抽检任务,抽查后7日内做好事后公开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1.22•【文号】国卫监督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1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我国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促进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委制定了《“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1月22日“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前言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是依法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计生系统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有力保障。
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的要求,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推进监管重心转向全行业,努力建设统一、专业、高效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管和执法监督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有效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是“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监督肩负的使命。
“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十三五”期间深化医改规划要求编制,阐明“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卫生计生监督科学发展的行动纲领。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卫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卫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3.29•【字号】冀卫办监督函〔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卫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卫办监督函〔2019〕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现将《2019年全省卫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2019年3月29日2019年全省卫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2019年是监督执法落实年,以推进实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为抓手,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落实,为深化医改、健康河北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一)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政策培训,联合开展检查、执法、督察和惩戒,全面落实综合监管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立综合监管协调工作机制,构建运转有效的委领导小组和部门之间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统一部署,协同推进,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
(三)建立权威有效督察机制,完善督察工作制度和指标体系,以问题为导向,确定督察时间和内容,做好督察结果运用。
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不定期开展督察。
(四)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订出台的监督举报制度、联合惩戒制度,研究制订我省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切实发挥综合监管作用。
二、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贯彻落实《河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监督机构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落地,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济南市卫生健康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版)

济南市卫生健康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版)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市、县卫生健康部门1.《执业医师法》(199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2009 年 8 月 27 日修正)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2.《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 517 号,2008 年 5 月 12 日起施行)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49 号,1994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2016 年 2 月6 日修改)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2 号,00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2013 年 12 月 7 日,2016 年 2 月 6 日修改)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执业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84 号,2012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6.《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53 号,200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11•【字号】绥政办规〔2020〕4号•【施行日期】2020.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政办规〔202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11日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为改革完善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9〕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健康绥化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
创新监管机制,实行全要素全过程监管,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常态化。
到2022年,建立更加完善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综合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强化,全要素全过程监管得到更加有效的实施,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
三、明确监管主体责任(一)加强党的领导。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35号)和《黑龙江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黑办发〔2018〕 55号)精神,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20151217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颁布时间】2015-12-17.【标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发文号】.【失效时间】.【颁布单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法规来源】/zhjcj/s9139/201601/932bda5cb93b4dd382be43462e5b9 e34.shtml.【法规全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5〕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疾控中心、监督中心: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强和规范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docx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5年12月17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时,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一)作业场所;(二)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三)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四)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五)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
第五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督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建立自查制度、落实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提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安全管理水平。
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对卫生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有效,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照章办事;(二)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三)有错必纠,违法必究;(四)注重实效,提高水平。
第四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
第二章稽查内容第五条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内容包括:(一)行政处罚案卷、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质量;(二)投诉举报、三项制度”建设情况;(三)健康青海蓝盾护航”系列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四)职业卫生、医疗卫生、饮用水卫生及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五)国家随机抽检任务和青海省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工作平台监督抽查任务完成情况;(六)医疗机构传染病上报、精麻药品管理、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抗(抑)菌制剂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包装是否违法违规宣传疗效和标注禁用物质等内容。
第六条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应结合日常工作,定期开展,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专项稽查。
第三章稽查程序第七条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稽查计划,明确稽查内容、时间、地点和稽查组人员;(二)通知被稽查单位,告知稽查内容和要求;(三)开展稽查工作,查阅相关资料,现场监督检查;(四)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五)向被稽查单位反馈稽查结果,下达稽查意见书;(六)对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第八条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应制作稽查记录,并由稽查人员和被稽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章稽查结果处理第九条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分类处理:(一)对轻微问题,应及时纠正,并督促被稽查单位整改;(二)对严重问题,应依法进行查处,并报告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三)对涉嫌犯罪的问题,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消毒供应室感染质量考核标准
基本要求
一、医院感染管理(7条)评价要点
档次
评价方法
2-4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符合规范要求★3
【C】
C
1.查看相关技术操作规范。 2.查看监测程序与规范及判定标准。3.访谈工作人员知晓情况并实地查看工作人员执行情况。 4.查看原始记录与监测报告。 5.查看灭菌合格率统计及职能部门监管、评价资料及整改意见。
山西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考核评价细则
1.消毒、灭菌质量物理、化学、生物监测方法正确。2.每月至少随机抽查3-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并记录。3.每季度进行消毒剂和消毒效果监测,每月进行灭菌剂和灭菌效果监测。清洗、消毒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存期≥6个月,灭菌质量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留期≥3年。消毒灭菌合格率应达到100%。 配备洗手设施。有手卫生宣教、图示。接触清洁及灭菌物品前进行手卫生。
1.查看监测制度及监测记录。 2.查看专人负责监测工作资料。 3.查看职能部门监管、评价资料及整改意见。
1.有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2.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
【B】符合“C”,并
B
1.建立清洗、消毒、灭菌操作的过程记录,内容包括: 清洗消毒器和灭菌器运行参数,打印资料或记录。
1.应采取集中管理方式,符合WS310.1的要求。2.CSSD相对独立,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3.内部环境整洁、通风、采光良好,分区明确有间隔。4.有基本的消毒灭菌设备、设施。5.污染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洁污物品分别有专用通道。6.有清洗、消毒与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符合WS310.2要求7.有质量控制、监测、医务人员防护等的制度与流程符合WS310.3的要求。8.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落实到位,并有原始记录与监测报告。9.工作人员知晓相关制度、本岗位职责、操作技能与知识并执行。10.消毒供应中心物流管理宜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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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8年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监督抽查对象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对象。抽查辖区内50%的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并抽查20个以上产品;抽查辖区内30%的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并抽查15个以上产品,重点检查84消毒液。抽查辖区内25%的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并抽查10个以上产品,重点检查成人、婴幼儿用卫生用品(湿巾、卫生湿巾、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 (二)监督检查内容。 1.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材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说明书等。其中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剂、灭菌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净化车间、生产用水、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皮肤黏膜消毒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净化车间、生产用水、出厂检验报告、禁限用物质和生产记录等;生物指示物、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器械、灭菌器械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设施、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等。 2.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材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和说明书等。其中手消毒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禁限用物质、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净化车间、禁用物质、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其他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包括指示物)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等。 3.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件、生2
产过程以及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等。其中婴儿用卫生用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空气消毒设施、出厂检验报告。 4.抽查产品及检测项目详见附表4。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本辖区的工作方案并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抽查过程中发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重大案件及时上报查处情况。 (二)各地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年终工作总结报送自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包括纸质及电子版)。消毒产品监督抽查表头标记有“★”的汇总表,尚不能通过“信息报告系统”个案填报直接生成,仍需以填报汇总表方式上报信息。 联系人:阿曼古丽 电 话:0991- 3690665 邮 箱:****************附表:1. 2018年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2. 2018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随机监督抽查检查表 3. 2018年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4. 2018年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现场检查不合格生产企业汇总表 5. 2018年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现场检查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3
附表1 2018年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抽查企业 抽查产品 检查/检验项目 检验/判定依据 备注
50%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各省总数 ≥20个
消毒剂 灭菌剂 有效成分含量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
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相关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消毒器械 主要杀菌因子强度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相关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灭菌器械 实验室灭菌试验检测,其中压力蒸汽灭菌器、环氧乙烷灭菌器、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用生物指示物进行灭菌效果检测(低温灭菌器械在满载情况下做半周期灭菌效果检测)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相关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生物指示物 含菌量检验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卫生部消毒产品检验规定》、GB18282《医疗保健产品灭菌化学指示物》及产品企业标准
30%第二类消毒产品 生产企业
各省总数≥15个
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 按照说明书的灭菌周期进行变色性能检测。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卫生部消毒产品检验规定》、GB18282《医疗保健产品灭菌化学指示物》及产品企业标准 医疗器械中低水平消毒剂、空气消毒剂、手消毒剂、物体表面消毒剂、游泳池水消毒剂、医院污水消毒剂、用于排泄物和分
空气消毒剂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空气现场或模拟现场试验),游泳池水消毒剂、医院污水消毒剂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大肠杆菌杀灭试验),其他消毒剂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检测《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相关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除双随机任务外,必须包含辖区内所有84消毒液生产企4
泌物等污物的消毒剂 (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84消毒液进行稳定性、PH值、杀灭微生物效果捡测。 业每户至少
一个84消毒液产品
空气消毒器、紫外线杀菌灯、食具消毒柜、产生化学因子的其他消毒器械和中、低水平消毒器械
空气消毒器做现场或模拟现场试验,紫外线杀菌灯进行紫外线辐照强度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现场或模拟现场试验),食具消毒柜主要进行杀菌因子强度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大肠杆菌杀灭试验),其他消毒器械、中水平和低水平消毒器械进行主要杀菌因子强度或浓度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相关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化学指示物(用于测定化学消毒剂浓度的化学指示物、用于测定紫外线强度的化学指示物、用于灭菌过程监测的化学指示物、B-D纸或包)、带有灭菌标示的灭菌物品包装物 变色性能检验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相关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抗(抑)菌制剂 有效成分含量检测(有效成分为非单纯化学成分的做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或抑菌试验)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GB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及产品企业标准 25%第三类消毒产品 生产企业 各省总数≥10个 湿巾、卫生湿巾、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重点检查成人、婴幼儿用卫生用品
产品微生物指标检验。 《消毒技术规范》、GB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除双随机任务外,必须包含辖区内所有婴幼儿5
附表2 2018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随机监督抽查检查表
企业名称: 许可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卫生管理负责人: 检验负责人: 职工总数: 从业人员总数: 生产车间面积: 项目 风险类别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卫生许可持证情况 全部类别 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企业生产地址是否与实际一致 是□ 否□ 生产类别、项目是否与实际一致 是□ 否□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 是□ 否□
生产条件 全部类别 生产车间布局、流程是否与申报时一致 是□ 否□
第一类 产品
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剂、灭菌剂的净化车间和生产用水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是□ 否□
皮肤黏膜消毒剂的净化车间和生产用水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是□ 否□
生物指示物、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器械、灭菌器械的生是□ 否□
(湿巾、卫生湿巾、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妇女经期卫生用品、纸巾
卫生用品生产企业每户至少一个婴幼儿卫生用品产品 6 产设施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第二类产品 抗(抑)菌的净化车间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是□ 否□
第三类产品 空气消毒设施是否符合相应要求 是□ 否□
生产过程 全部类别 是否有合格的出厂检验报告 是□ 否□
是否有合格的生产记录 是□ 否□
原材料卫生质量 全部类别
是否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并
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材料 是□ 否□
第一、二类 是否使用了禁用物质,第二类产品重点检查手消毒剂、抗(抑)菌制剂 是□ 否□
项目 风险类别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第一、二类
产品
企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第一类消毒产品数量 个
企业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第二类消毒产品数量 个
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产品是否均进行了评价 是□ 否□ 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均合格 是□ 否□
各评价报告内容是否完整 是□ 否□
消毒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 全部类别
应标注内容项目是否齐全 是□ 否□
有无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 是□ 否□
有无禁止标注的内容 是□ 否□
陪同检查人: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