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采矿扫黑除恶治乱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2篇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精选2篇(一)个人工作总结:扫黑除恶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治安工作,我在过去一段时间中积极参与其中,主要负责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 研究调查:我主动获取相关信息和资料,深入了解各类黑恶势力的运作方式、组织结构和背后的利益关系。
通过调查取证,揭露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
2. 打击行动:我积极参与打击行动,与警察和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协助他们收集证据、搜查现场和逮捕犯罪嫌疑人。
通过实际行动来维护社会的安定与秩序。
3. 社会宣传:我通过各种媒体渠道,积极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和成果,增强社会对扫黑除恶行动的认知和支持。
同时,我还通过举办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大众普及法律法规和防范黑恶势力的知识。
4. 整合资源:在工作中我积极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业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黑恶势力。
我与社会各界建立了广泛的联系,整合资源,提供帮助和支持,为扫黑除恶行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总结起来,我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通过不懈的努力和付出,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战果。
但是,我也意识到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进行的工作,需要我们坚持不懈,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挥自己的优势和专业知识,为扫黑除恶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我也将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努力做到更好。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总结精选2篇(二)扫黑除恶是指针对黑恶势力团伙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展开的力度大、干扰小、效果好的打击行动。
下面是一个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的示意:1. 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打击黑恶势力的范围和重点,并明确任务的完成期限。
2. 建立专门的扫黑除恶工作组:组织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黑恶势力。
3. 收集情报信息: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有关黑恶势力的情报信息,建立专门的信息库,及时获取有关犯罪线索。
4. 进行综合研判:对收集到的情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确定打击目标,制定行动方案。
矿山整治工作总结

矿山整治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国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了对矿山整治工作的力度。
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
首先,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惩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矿山环境污染问题。
同时,加大了对矿山企业的环保督查力度,推动了矿山企业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提高了矿山企业的环保水平。
其次,矿山整治工作促进了绿色发展。
通过加强矿山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工作,改善了矿区生态环境,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了矿山企业的绿色发展。
同时,矿山整治工作还促进了矿山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了矿山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再次,矿山整治工作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推动矿山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了矿山企业从传统的资源型企业向现代化矿业企业转变,促进了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矿山整治工作还促进了矿山企业与当地政府、社会组织和居民的和谐发展,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最后,矿山整治工作还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改善了矿区的生态环境,提高了矿区的生态质量,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同时,矿山整治工作还促进了矿山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推动了矿山企业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和支持,促进了矿山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总之,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推动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们要继续加大对矿山整治工作的力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矿山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打击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大全5篇)

打击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大全5篇)第一篇:打击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打击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保国土资电〔20xx〕55号)文件的要求,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本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检查。
现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都要由所长亲自带队进行专项检查整治。
此次开展清理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整治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探)矿,加强对无证非法开采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探)矿的违法行为,杜绝新的非法采(探)矿发生,避免出现伤亡事故,切实加强巡查和监管;二是坚决查处持过期采(探)许可证从事开采、勘查的活动,并制止和严厉查处以采代探、越层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三是对清理出的无证非法采(探)点,要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并依法进行封停、取缔;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对关闭矿山“回头看”行动。
通过专项检查整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对本辖区范围内无证非法开采专项整治和持证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都非常重视,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进行专项检查整治。
共查处了无证非法开采点49个,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1份,没收非法开采工具61件,封停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点49个;清查持开采许可证的矿山企业124个,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4份,其中西邑及汉庄还对3个正在办理开采许可证,而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作了停产处理,瓦房乡成立了由公安、司法、安检、林业、农业等部门组成25人的专项行动打击领导小组,对大陷坝无证开采的铁矿采用炸药封洞的措施进行封停取缔,瓦窑镇则成立了针对此项工作的专门领导机构,对重点的毛竹棚村核桃坪、打厂凹、椅子山和中和铁矿四个矿山的偷采盗采违法人进行说服教育,填发了责令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当场采取没收工具和烧毁工棚措施。
杜绝非法采矿活动总结

杜绝非法采矿活动总结非法采矿活动是一种严重危害自然环境和社会秩序的行为。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法治,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杜绝非法采矿活动。
经过一段时间的执行和监督,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为增强对非法采矿活动的警示和威慑力度,我们加强了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布警示通知等方式,向公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同时,我们也通过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公众对非法采矿活动的知晓度。
加强监督和打击力度为了有效遏制非法采矿活动的蔓延,我们加强了监督和打击力度。
通过建立监测与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采矿行为。
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非法采矿活动的打击行动。
对于违法采矿者,我们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确保法律制裁的有效性。
加强跨部门合作非法采矿问题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来解决。
我们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形成了跨部门的合力。
通过共享情报信息、联合执法行动等方式,提高了非法采矿的防控效果。
强化法律监管体系为了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我们加强了对非法采矿活动的法律监管。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加强对矿产权的登记和管理,确保矿产资源的合法开发和利用。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非法采矿行为往往伴随着对环境的破坏。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
通过展览、讲座等方式,向公众普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责任。
同时,我们也加大了对非法采矿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
总之,通过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加强监督和打击力度、加强跨部门合作、强化法律监管体系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等措施,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杜绝非法采矿活动的成效。
然而,非法采矿问题仍然存在,我们需要持续努力,进一步加强防控措施,达到长期有效的管控效果。
违法开采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违法开采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违法开采
行为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问题。
为了整治这些违法行为,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排查整治工作。
下面就来总结一下违法开采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和成效。
首先,针对违法开采行为,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加大了排查力度,通过加强巡查、设立举报渠道等方式,发现了大量的违法开采行为。
在排查的过程中,还发现了一些涉嫌跨地区、跨部门的违法开采行为,这些发现为整治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其次,针对发现的违法开采行为,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治措施。
比如,对于违法开采行为,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对涉及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同时还对其进行了责令停产整改等措施。
通过这些整治措施,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开采行为的蔓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惩处。
再次,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还加强了监督和管理。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还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了警示教育,提高了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法治观念。
最后,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工作,违法开采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
整治工作中,发现了大量的违法开采行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查处和整治,有效地净化了环境,保护了生态资源,也为今后的环保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总的来说,违法开采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通过这项工作,有
效地遏制了违法开采行为的蔓延,保护了环境和生态资源。
同时,也为今后的环保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希望未来能够继续加大对违法开采行为的整治力度,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砂霸矿霸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砂霸矿霸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引言砂石霸矿问题指的是非法开采砂石资源,并且在采矿过程中存在超量开采、超范围开采、盗采等违法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破坏了生态环境,还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为了有效整治砂石霸矿问题,提升矿山开采管理和监督水平,我市于XX年启动砂石霸矿专项整治工作。
本文将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工作目标1. 彻底取缔非法砂石霸占行为,恢复土地资源正常使用,保护生态环境。
2. 加强对合法矿山的管理,提升矿山的开采效率和质量,推动砂石产业健康发展。
3.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严厉打击砂石霸矿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在启动砂石霸矿专项整治工作前,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
该方案包括整治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时间节点等内容,明确了整治工作的具体指导思想和运行机制。
加大执法力度我们成立了砂石霸矿专项整治工作组,派遣执法人员对全市范围内的矿山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调查。
对于发现的非法开采行为,我们及时采取行政执法措施,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我们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处罚。
推行矿山合规化管理为了加强对合法矿山的管理,我们推行了矿山合规化管理制度。
该制度要求矿山企业按照规定的采矿量和范围进行生产,严禁超量开采和超范围开采。
同时,要求矿山企业健全矿山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工人的培训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确保矿山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合规。
完善监督机制为了加强对矿山开采行为的监督,我们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
一方面,通过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定期检查和抽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非法开采行为,我们设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并建立了举报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便利。
工作成效非法砂石霸占行为取得明显成果经过我们的整治工作,非法砂石霸占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大量非法采矿点被取缔,霸占的土地资源得到了恢复和重新利用。
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得到了减少。
打击非法采矿情况汇报

打击非法采矿情况汇报近年来,非法采矿活动在我国各地频繁发生,给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为了有效打击非法采矿情况,保护环境资源,下面我将对近期的非法采矿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针对非法采矿情况,我们加大了监管力度,加强了巡查频次。
通过加强巡查,我们发现了大量的非法采矿活动,立即进行了取缔和处罚。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采矿企业的监管,确保他们依法进行采矿活动,不得擅自扩大采矿范围,不得超标开采。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非法采矿活动的打击力度。
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采矿者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取缔了大量非法采矿点,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矿活动的蔓延。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非法采矿者的宣传教育,让他们认识到非法采矿的严重后果,引导他们转变观念,自觉抵制非法采矿行为。
另外,我们还加强了对非法采矿活动的信息收集和监测。
通过建立信息收集渠道和监测系统,我们及时掌握了非法采矿活动的动态,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了及时的打击和处罚。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非法采矿活动的舆情监控,通过舆情监控,及时发现并制止了一些潜在的非法采矿行为。
最后,我们还加强了对非法采矿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向广大群众宣传了非法采矿的危害性,倡导大家自觉抵制非法采矿行为,共同保护环境资源。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非法采矿行为的舆论引导,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打击非法采矿的行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非法采矿的强大合力。
综上所述,我们将继续加大对非法采矿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非法采矿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加强对非法采矿活动的信息收集和监测,加强对非法采矿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资源。
希望广大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到打击非法采矿的行动中来,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范文(通用4篇)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范文(通用4篇)【范文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扫黑除恶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过我们连续几个月的努力,现将工作进行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我们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工作。
通过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形成了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我们组织了社会力量、警察队伍的参与,实现了全社会的联防联控,取得了较好的扫黑除恶效果。
二、取得的成效我们依法打击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破获了一批涉黑恶案件,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同时,我们对一些社会上的隐性问题进行了清查,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
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地方的宣传不到位,导致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认识不足。
二是有些地方执法不严,造成了工作的滞后。
三是专项斗争重于常态化工作,导致工作不够持久。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了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
二是加强执法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常态化工作,做好问题的排查和治理。
总之,扫黑除恶工作是一项持久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
只有常态化开展,才能真正保障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安宁。
【范文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总结经过一段时间的扫黑除恶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现将我们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
我们广泛宣传,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形成了人人参与的扫黑除恶的氛围。
我们还重点打击了一些涉黑恶犯罪团伙,破获了一批涉黑恶案件。
二、取得的成果通过我们的工作,我们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的蔓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我们还对一些社会上的隐性问题进行了排查和整治,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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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采矿扫黑除恶治乱工作总结
2021年以来,县国土**局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片监管的基础上,针对违法采矿行为,结合扫黑除恶治乱工作进一步采取了强有力措施,认真落实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始终保持了对违法采矿打击的态势,现就阶段性如下:
一、明确了工作重点
重点围绕**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进行工作,具体包括打击无证非法勘查,开采矿产**、利用**种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污染破坏矿产**、国家自然保护区的黑、恶、乱违法犯罪行为。
二、采取了刚性措施
一是精心组织。
今年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扫黑除恶治乱行动后,县局立即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局长杨堃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基层国土所以及监察大队**中队具体落实的工作机构,结合实际了实施,了动员大会,进一步提高了大家的认识,坚定了工作。
在具体实施中,监察大队和**基层国土所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分工,采取了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定责任的四定措施。
在专项行动中,局主要领导多次会议听取汇报,对打击非法采矿提出明确要求,经常性深入重点地带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分管领导多次突查督导,消除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整体工作进行调度,有力地推动了扫黑除恶治乱违法采矿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大力。
违法采矿领域扫黑除恶治乱是一项工程,需**界**层面的共同支持,为切实引起关注,县局先行,大力度,广造声势,强力营造工作氛围.结合正在开展的废弃矿井专项行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教育,组织**乡镇共刷写标语
83条,悬挂条幅414处,出动人员3316人(次),出动车辆689次,对敏感人员接触重点法制教育127人,电视台滚动播放标语120余次,进校园对2万余名学生发放小手拉大手资料,面向发放1万余把纸扇.
三是组织排查。
县局3个中队对全县12个乡镇包片监管,责任到人,每日坚持巡查排查并做好日志 ,重点对所管辖区域内曾经出现过的违法采矿点、历年来关闭的有证矿、容易非法采矿的所有村、沟、坡、滩等地段以及**类可疑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了全覆盖不留死角,及时掌握违法采矿动态并发现问题,对于每日的排查情况书面写清参加巡查人员、巡查区域和地点,重点突出发现的问题、倾向性苗头以及采取的措施,及时上报领导组,由领导组对黑、恶、乱线索进行筛查。
四是落实制度.在此期间,局监察大队进一步完善**项制度,严格要求**中队认真履职,巡查到位,同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五是强力整治.对历史的废弃古井口、历年来策性关闭的矿井、打击私挖滥采取缔的矿井等**类废弃井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无缝隙排查,坚决遏制盗采**的行为发生。
截止目前,组织**乡镇专职队伍共出动3501辆车(次),11883人(次),对283个村庄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共排查出废弃矿井3827个。
现已逐一拍照、编号、定坐标,建立了永久性监管台账。
针对612处关闭不严不实的矿井,采取机具填埋、人工浆砌、爆破的方式重新封闭取缔.
六是严厉打击。
对排查发现的**类违法采矿行为及时制止,证据保存全部生产设施工具和采出矿产品,对具备测绘条件的进行实测,按《矿产**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对不具备测绘条件无法确定破坏量的违法采矿,充分收集证据实施处罚.专项行动以来,共发现8处涉嫌违法采矿案件,其中2处责任人逃跑,因此暂无法处理,但已协调部门配合找寻责任人;另6处属一般违法行为已依法作出处罚。
目前,专项行动仍在进行当中,有效的巩固了以往整顿成果,但违法采矿行为仍时有发生,主要原因一是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人员较少,难以及时应对山区点多面广的盗采行为,特别是夜间发现难度大,加之车辆全部属报废车辆,几年不能年审,车况极差,巡查无安全保障。
二是对责任人惩戒力度差.国土部门作为经济处罚部门,按程序进行存在办案难、取证难,办案中需投入很多人力和时间,有的甚至还需要投入大量财力进行测绘、通风,特别是找寻违法责任人以及证明其销售情况等没有部门配合,很难获得旁证,难以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建议部门对责任人发现后立即拘留效果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