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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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5篇)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5篇)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安装维保单位、分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要共同对设备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等进行联合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

联合安全技术交底可使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统一用表》中的相关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表格和相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筑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三)在每班作业前和作业后,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按照《____建立建筑工地垂直运输设备巡视检查制度____》(顺建电传____号)要求,会同作业人员落实巡查和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四)建筑起重机械的司机室内应备有一份有关操作维修内容的使用说明书,以及上述联合安全技术交底使用的相关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表格和相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设备维保单位维修服务专线电话、意外情况紧急救援责任人、责任人移动电话号码。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上岗应带移动电话(但操作时禁止接听电话),以便及时报告设备异常情况和求救信息。

(五)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工作,并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六)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

工程施工单位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机械性能,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二、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安装维保单位应按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相关要求制定维修保养制度,并按以下程序和步骤实施维护工作:(一)设备安装前安全检查和维护:检查设备各主要机构性能的完好性,检查主要钢结构和联接件及其销轴、螺栓的可见缺陷,检查设备表面的防腐情况,形成记录,出具安装意见。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3篇)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3篇)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3篇)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篇)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工作前(1)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起重机、司机接班开车前,应对吊钧、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排除。

(2)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起重机,每班应有专人负责按点检卡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3)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员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4)润滑部位按规定加注润滑油二、工作中(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

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1、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过额定起重量不吊。

3、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7、拉斜挂不吊。

8、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9、在地下物件不拨吊。

10、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3)如发现常,立即停机,检查其原因并予于排除。

三、工作后(1)将吊钩升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开关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主电源。

(2)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①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②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的绳尾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跳槽现象;③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④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和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⑤起重机运行时有无异常振动与噪声。

⑷开车前要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关好门窗,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⑸起重机起动要平稳,并逐档加速。

对起升机构没档的转换时间可在1~2s;运行机构每档的转换时间不小于3s,大起重量的桥式起重机,各档转换时间在6~18s,或视起重量而定,严禁高档起重。

⑹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程中的“十不吊”规定:①超过额定载荷不吊;②指挥信号不明、起重量不明、光线暗淡或大雾不吊;③吊索和附件捆扎不牢。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4篇)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4篇)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起重机械是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设备,为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其使用寿命,必须加强维护保养工作。

本文从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的制定、设备巡检、故障维修和备件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旨在为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一、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的制定1. 确定制度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可靠运行,延长使用寿命,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2)原则:科学规范、全面细致、定期有序、综合管理。

2. 建立责任制度:(1)制定维护保养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设立专门的维护保养管理岗位,明确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培训要求。

3. 制定维护保养计划:(1)根据起重机械的类型、使用频率和工作环境制定维护保养计划。

(2)根据起重机械的使用寿命,将维护保养工作分为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和大修计划,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

4. 规范检查记录和报告:(1)制定维护保养检查表和记录表,明确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方法。

(2)规定维护保养人员要及时、准确地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二、起重机械设备巡检1. 定期巡检的内容包括:(1)检查起重机械的机械结构、电气系统、液压系统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2)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状态、润滑油和液压油的使用情况。

(3)检查起重机械的工作台面和周围的环境是否整洁。

2. 巡检的方法:(1)使用专业的检测工具、仪器和设备进行巡检。

(2)按照设备巡检表的要求,仔细检查每个部位的工作情况。

(3)对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要及时记录和上报,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起重机械故障维修1. 日常故障维修:(1)对于常见的故障,起重机械维护人员应制定相应的快速维修措施。

(2)对于无法解决的故障,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调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 大修控制:(1)制定起重机械的大修计划,包括拆卸检修和零部件更换计划。

起重机械现场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起重机械现场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起重机械现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起重机械现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所有的起重机械现场管理。

对于特定起重机械,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管理制度。

第三条责任1.单位负责人应对起重机械现场管理工作负总责,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2.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3.各级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条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管理为主,检查、检测为辅。

3.综合治理,科学管理。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五条设备管理1.所有起重机械必须经过严格的设备审查、检验和验收,并取得相应证书。

2.所有起重机械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所有起重机械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其可靠。

4.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严禁超载、超限或超越额定工况运行。

第六条人员管理1.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2.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随时保持沟通畅通,确保安全。

3.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保护自身安全。

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岗前和岗后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七条现场管理1.起重机械现场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牌和标语,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3.严禁未经许可在起重机械近处站立或停留,禁止在起重机械危险区域内进行其他工作。

4.严禁随意更改起重机械的工作范围和工作状态,必须经过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操作。

5.起重机械工作时,应确保安全的作业环境,如有必要,要进行临时的隔离和封锁措施。

6.起重机械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清场、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性能恢复到正常状态。

第三章事故处理与应急措施第八条事故处理1.发生起重机械事故后,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确保人员安全后,立即进行事故处理。

行车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行车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车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行车起重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检验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行车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对行车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行车起重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维护保养、改造、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操作人员负责行车起重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

第七条检验人员负责行车起重设备的定期检验、专项检验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行车起重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九条行车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十条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一条行车起重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行车起重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出厂资料、安装调试记录、使用维护记录、检验报告等。

第十三条行车起重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报告应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按相关规定存档。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中涉及的具体标准和规定,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11. 起重设备包括天车、汽车吊、真空吊、龙门吊。

2. 起重设备的使用。

2.1. 起重设备司机,必需经有关单位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独立操作。

2.2. 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2.2.1.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2.2. 起重机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

2.2.3. 操作应按信号进行。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2.2.4. 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至于零位。

2.2.5.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2.2.6.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台站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

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

小车轨道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2.2.7.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严禁撞车。

2.2.8.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确定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手柄。

2.2.9.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全部正常。

2.2.10.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电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龙门吊停到轨道以东并加钢丝绳锁牢,汽车吊收杆停放指定地点。

2.2.11. 龙门吊行驶时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或专人指挥监护。

2.2.12. 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标牌。

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2.3.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2.3.1. 手势不清或错误。

2.3.2.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2.3.3.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 前言起重机械设备是一种能够进行重物起升等操作的机械设备,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建筑施工等领域。

为了保障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们订立了本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 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的起重机械设备,实在包括:塔式起重机、吊车、升降机、电梯、叉车等。

3. 总体要求(1)有专人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和保养;(2)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过载、操作不当等不安全行为;(3)定期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和修理,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4)加强培训、督查与考核工作,提高员工操作起重机械设备的素养和技能。

4. 管理人员职责(1)设立专职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员,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和保养;(2)严格依照规定,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操作管理,适时修理故障;(3)每五年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检验鉴定,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4)每一次使用起重机械设备前,都必需对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确认。

5. 操作规程(1)对于不同类型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订立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和重点注意事项;(2)操作前,必需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精准判定机器的情形,有效地防止故障;(3)操作时,要注意不得超负荷、不得乱动设备、不得超时操作、不得不合理操作设备;(4)停止操作后,必需进行设备清理,确保设备干净卫生、无杂物。

6. 维护和修理保养(1)定期维护和修理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2)对设备逐一进行检查和维护,发觉故障适时维护和修理,避开故障扩大;(3)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设备的察看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牢靠。

7. 培训考核(1)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起重机械设备操作技能,把握技术规程;(2)加强对操作人员的考核,定期组织考试,确保人员持证上岗;(3)定期组织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练习,提高人员操作技能。

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制度

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制度

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制度桥式起重机是一种用于起重、运输和堆垛物资的重型机械设备,广泛应用于工矿企业、码头和港口等场所。

为确保桥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管理,需要制定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1200字以上的桥式起重机使用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作安全,促进生产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包括使用程序、责任划分、检查维护、事故处理和记录保存等。

第三条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适用于所有桥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使用单位、工作人员等。

第二章使用程序第四条使用桥式起重机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熟悉本制度。

第五条使用桥式起重机前,必须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包括电气、机械、制动等方面。

第六条使用桥式起重机时,必须按照使用程序进行操作,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

第三章责任划分第七条桥式起重机的使用单位必须配置专职的监督管理人员,负责桥式起重机的管理、维护和培训。

第八条桥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九条桥式起重机的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维修技能,并按照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四章检查维护第十条桥式起重机的使用单位必须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十一条桥式起重机的使用单位必须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和检修工作。

第十二条桥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停止使用。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三条桥式起重机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确保安全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桥式起重机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并保留相关的事故记录和报告。

第十五条桥式起重机发生事故时,必须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章记录保存第十六条桥式起重机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设备档案,包括设备购置、维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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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管理制度起重设备管理制度「篇一」1、起重机械安装必须选择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2、安装单位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和手续;1)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安装人员的资格证;2)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3)安装合同协议书及各方的安全责任;4)应急救援预案。

3、安装单位在安装起重机械前,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

安装单位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4、验收和定期检验。

起重机械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和调试,自检合格后申请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投入使用。

起重机械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其周期为两年。

包括新设备首次启用;经大修、改造的;若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重大机械事故,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械,应在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篇二」1、操作人员的管理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要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学习掌握。

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起重机械的“三定”管理“三定”管理是指定人、定机、定岗制度。

起重机械的“三定”制度首先是制度的制定和制度形式的确定,其中定人、定机是基础。

要求人人有岗有责,起重机台台有人操作管理:“定岗”责任是保证。

3、定期检查维护管理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保,并制订一项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对起重机进行动态监测,有异常情况随时发现,及时处理,从而保障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1)日检。

由起重工负责作业的例行保养项目,主要内容为清洁卫生,润滑传动部位,调整和紧固工作。

通过运行测试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性,监听运行中有无异常声音。

(2)周检。

由维修工和起重工共同进行,除日检项目外,主要内容是外观检查,检查吊钩、取物装置、钢丝绳等使用的安全状态、制动器、离合器、紧急报警装置的灵敏、可靠性,通过运行观测传动部件有无异常响声,及过热现象。

(3)月检。

由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检查、同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除周检内容外,主要对起重机械的动力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运行机构、液压系统进行状态检测,更换磨损、变形、裂纹、腐蚀的零部件,对电气控制系统,检查馈电装置、控制器、过载保护、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通过测试运行检查起重机械的泄漏、压力、温度、振动、噪声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征兆。

经观测对起重机的结构、支承、传动部位进行状态下主观检测,了解掌握起重机整机技术状态,检查确定异常现象的故障源。

(4)年检。

由单位领导组织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挑头,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除月检项目外,主要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参数检测,可靠性试验,通过检测仪器,对起重机械,各工作机构运动部件的磨损、金属结构的焊缝、测试探伤,通过安全装置及部件的试验,对起重设备运行技术状况进行评价,安排大修、改造、更新。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篇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起重设备管理,保证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对设备维护保养检查,及时发现设备故障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预防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公司起重设备,为汽车吊、天车和电动葫芦。

第三条起重设备由设备材料部负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逐台建立设备登记卡,根据本单位设备情况制定起重设备的定期检查制度,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年检情况要记入设备登记卡,与其产品说明以及数据等有关技术资料一起立卷存档。

第二章设备使用管理第二条起重设备操作者必须经过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如发现无证上岗擅自操作起重设备的要严厉考核。

各单位要建立起重设备台帐,设备操作规程要上墙。

第三条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和劳动保护设施,不得任意损坏,一经损坏,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整修。

严格“十不吊”制度,一经发现车间安全员应及时制止;并教育当事人,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出现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做好“三不放过”教育工作。

第四条第四条起重设备操作者要严格执行起重设备操作规程,如发现违章作业要严厉考核。

第三章设备维护检查管理第五条应根据使用情况,按规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术检验,检验时应当检查金属构架各种动力设备,传动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钢丝绳链条,吊勾链销和紧固件是否完好,安装得是否妥当和磨损程度等情况,并且对起重机械作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验。

第六条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填写起重设备检查表,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1、各分公司每月定期检查,起重设备检查表要每月报设备技术部备案。

2、设备材料部要对各单位起重设备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和每季定期检查,填写起重设备检查表,入档保存。

第四章设备年检制度第七条安全保卫部负责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办理年检工作。

第八条对新安装,改造,大修的起重设备的安全技术,必须符合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等规定,技术资料、合格证齐全,必须经集团公司和本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合格,经国家技监部门检验注册后方能使用,起重机械的技术参数和电气控制系统都不得任意修改,确需修改时,一定要事先提出设计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对停用未满一年,仍在年检期的起重设备,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须经设备、安全等部门联合检查,进行负荷试验、操作系统和运行系统鉴定合格后方允许使用。

如不合格,按照检查出的设备隐患进行整改,直至符合使用要求。

第十条对停用满一年以上,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须请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审,发放合格证后方允许使用。

如不合格,按照检查出的设备隐患进行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

第五章其它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1、起重设备操作规程2、天铁物流起重设备检查表起重设备操作规程1、起重机械的电气线路,应当符合电器安全的要求。

电动起重机上的金属构架,轨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其他不带电的金属部分,都必须有保护性接地。

2、起重机械必须有清晰的喇叭或汽笛等音响信号装置。

3、起重机械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畅通的吊运通道并且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使其运行时不致发生碰撞。

4、在轨道上移动的起重机械,必须在轨道末端设置立柱和信号灯。

5、起重机械的钢丝绳,吊钩、环形链等零部件,必须完好。

6、对起重机械应建立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制度,应当经常检查金属构架,各种动力设备,传动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钢丝绳、吊钩、链条、键、销、螺丝钉等是否完好,安装是否妥当和磨损度等情况。

发现异常现象。

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修理,严禁带病使用。

7、起重机械严禁超负荷使用。

8、除在吊运作业中发生紧急危险时,任何人都可以发出停止信号外,只许负责指挥起重作业的人指挥吊运工作。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篇四」一、起重设备(塔吊、龙门吊、龙门架、垂直运输机械、汽车吊桥式吊)在大修达到安全标准后必须经不关部门验收准入后方可使用,对不验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责任。

二、器材科要全面负责日常起重机械的技术工作,安全科负责日常安全监察工作和检查使用者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安全科、器材科、操作手发现起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时均有权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主管经理,采取措施整改后方准使用。

四、发生调和事故时,使用单位要立即报告器材科、安全科,并保护好现场。

器材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把处理情况书面报主管经理,不得隐报、谎报、拖报。

五、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在使用中损失的、缺少的,使用单位要立即采购,组织修复。

六、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当风力大于六级时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须把起重机械固定得牢固可靠。

七、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要严格定人、定机制度,不断提高对设备的机械性能掌握,延长使用寿命。

八、起重机械的零部件缺损或机械设备存在不安全隐患,个别领导置之不理,长期不予解决,操作人员可以拒绝操作,并报告安全科、器材科及公司领导。

九、器材科、安全科每年至少要对起重机械进行两次专业检查,并确定整改时间、单位,由器材科、安全科督促实施。

十、器材科要根据检修制度,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确定起重设备的大修、中修或报废并组织实施。

十一、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吊:1、超额定负荷不吊;2、光线暗淡信号不明不吊;3、吊索捆绑不牢不吊;4、整拉斜挂不吊;5、氧气瓶爆炸危险的物品不吊;6、带棱角缺口物件未垫好不吊;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摆放活动不吊;8、行车吊挂物件进行加工不吊;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10、违章指挥不吊。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篇五」1、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不得将未经安全认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自行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首次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使用中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使用制度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3、起重机械的安装、操作、拆除等工作都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相应的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完成,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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