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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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篇一:施工控制测量规范2 施工控制测量(Ⅰ)场区平面控制:第7.2.1条场区的平面控制网,可根据场区地形条件和建筑物、构筑物的布置情况,布设成建筑方格网、导线网、三角网或三边网。

第7.2.2条场区的平面控制网,应根据等级控制点进行定位、定向和起算。

第7.2.3条场区平面控制网的等级和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建筑场地大于1K㎡或重要工业区,宜建立相当于一级导线精度的平面控制网;二、建筑场地小于1K㎡或一般性建筑区,可根据需要建立相当于二、三级导线精度的平面控制网;三、当原有控制网作为场区控制网时,应进行复测检查。

第7.2.4条建筑方格网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建筑方格网的主要技术要求表7.2.4第7.2.5条建筑方格网的首级控制,可采用轴线法或布网法,其施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轴线法。

1 轴线宜位于场地的中央,与主要建筑物平行;长轴线上的定位点,不得少于3个;轴线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cm;2放样后的主轴线点位,应进行角度观测,检查直线度;测定交角的测角中误差,不应超过2.5″;直线度的限差,应在180°±5″以内;34轴交点,应在长轴线上丈量全长后确定;短轴线,应根据长轴线定向后测定,其测量精度应与长轴线相同,交角的限差应在90°±5″以内。

二、布网法,宜增测对角线的三边网,其测量精度,不应低于本规范第2.1.8条中四等三边网的规定。

第7.2.6条标桩的埋设深度,应根据地冻线和场地平整的设计标高确定。

第7.2.7条建筑方格网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角度观测可采用方向观测法,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2.7的规定;角度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表7.2.7-1二、当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测定边长时,应对仪器进行检测,采用仪器的等级及总测回数,应符合表7.2.7-2的规定;采用仪器的等级及总测回数表7.2.7-2三、方格网点平差后,应确定归化数据,并在实地标板上修正至设计位置;四、建筑方格网竣工后,应经过实地复测检查,方能提供给委托单位。

如何进行建筑物竣工图与验收测量

如何进行建筑物竣工图与验收测量

如何进行建筑物竣工图与验收测量建筑物竣工图与验收测量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探讨如何进行建筑物竣工图与验收测量,并提出一些实用的方法和建议。

首先,建筑物竣工图是建筑项目竣工阶段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它包括了建筑物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施工细部图和技术交底图等等。

这些图纸不仅仅是为了记录建筑物的结构和构造,更是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在绘制建筑物竣工图时,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次,验收测量是在建筑物竣工后进行的一项必要工作。

它的目的是验证建筑物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建造,并对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验收测量包括对建筑物的各个部位进行测量、检查和测试,例如结构偏差、墙体垂直度、地面平整度、门窗尺寸和开闭情况等。

通过测量的结果,可以判断建筑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需要进行调整和修复。

要进行有效的建筑物竣工图与验收测量,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选择合适的测量工具和设备。

建筑物竣工图与验收测量需要使用各种测量工具,例如测量规、测量仪器、激光测距仪等。

在选择这些工具时,要考虑其准确性、精确度和使用便捷性。

同时,需要保证这些工具的校准和维护,以确保其准确度和可信度。

2. 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

在进行建筑物竣工图与验收测量前,应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

这包括确定测量的范围和内容,制定测量步骤和方法,确定测量点和测量仪器的位置等。

通过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可以提高测量的准确性和效率,避免遗漏和错误。

3. 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测量。

建筑物竣工图与验收测量是一项需要高度专业性的工作。

在进行测量时,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遵循工程测量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同时,要注意测量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误差和影响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正和纠正。

4. 记录测量数据和结果。

建筑物竣工图与验收测量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采集和记录工作。

这些数据和结果是评估建筑物质量和安全的依据,也是后续工作的参考。

竣工测量管理制度

竣工测量管理制度

竣工测量管理制度一、引言竣工测量是指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对工程项目进行测量、校核和记录的工作。

竣工测量是工程施工的最后一道工序,是整个工程项目的结束与开始,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竣工测量管理制度是保证竣工测量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本制度的编制旨在规范竣工测量工作的管理和操作,指导竣工测量工作的开展,保证竣工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二、竣工测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测量技术规范》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三、竣工测量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竣工测量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竣工测量工作的管理和操作,保证竣工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2. 原则本制度制定遵循以下原则:(1) 法律法规原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测量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 公平公正原则:保证竣工测量工作的公平、公正,保护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3) 数据真实原则:竣工测量工作的数据真实可靠;(4) 隐私保护原则:保护竣工测量工作中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隐私;(5) 安全保障原则:竣工测量工作的安全保障。

四、竣工测量管理制度的内容1. 竣工测量工作的组织管理竣工测量工作由工程项目部门统一组织和管理,由专业的测量工程师负责具体操作。

测量前,单位工程师根据竣工验收安排制定测量计划,确定测量人员和工作任务。

测量工程师要具备测量仪器的准备和设置能力,负责现场设备和测量点的设置和校对。

2. 竣工测量数据的管理竣工测量数据应保证真实可靠,测量数据应当采用电子文件进行管理,便于存档和检索,同时保护数据的安全。

3. 竣工测量工作的质量控制竣工测量工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测量计划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建设工程规划批后测量规程(试行)

建设工程规划批后测量规程(试行)

建设工程规划批后测量规程(试行)第一条为确保建设工程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加强建设工程批后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规划批后测量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对本市城市中心区内经规划批准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批后测量服务应当遵守本规程.建设工程规划批后测量服务包括建设工程坐标精确放线、基础±0。

00测量校核和建设工程完工后的竣工测量三个阶段.第三条建设单位在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当聘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规划批后测量,保障建设工程按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规划批后测量服务的测绘单位应当具有控制测量、工程测量、城镇规划定线与拨地测绘资质。

第五条测绘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和建设工程进度及时跟进测量服务,全面、准确反映工程建设情况,发现与规划许可规定不一致的,应当立即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和规划批后管理部门。

第六条建设工程规划批后测量应当采用经市政府批准的1987年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测量成果除符合《城市测量规范》(CJJ 8)、《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 73)、《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 100)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外,还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七条建设工程规划批后测量除测量地面实际地物外,还应当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有关图件和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测量和标注地下建筑物和规划道路红线、建设工程用地界线、不同使用性质的用地界线等要素。

第八条测量成果应当包括测量图和测量成果报告,测量图示内容和标注应当与测量成果报告一致。

测量图绘制除满足测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⒈规划道路红线的边线用红色实线表示、中心线用点划线表示,并标注道路宽度;⒉建设工程用地界线用黑色粗点划线表示,各类土地使用性质的用地界线用黑色粗虚线表示;⒊图上使用的所有符号均应当有图例说明;⒋除居住建筑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文字标注使用性质。

道路工程竣工测量方案

道路工程竣工测量方案

道路工程竣工测量方案1.引言道路工程竣工测量是指在道路建设完工后,对道路的长度、宽度、高程、水准等进行测量与检查。

竣工测量不仅是对道路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检验,也是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作的考核。

合理的竣工测量方案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同时也对道路的使用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2.竣工测量的目的(1)确认道路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道路长度、宽度、高程、坡度等参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检验道路施工质量,包括路面平整度、路基厚度等;(3)提供精准的测量数据,为道路使用和管理提供准确的依据。

3.竣工测量的主要内容(1)长度测量:对道路的全长进行测量,确认道路的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宽度测量:对道路的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等进行宽度测量,确认各部分的宽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高程测量:对道路横断面的高程进行测量,确认道路的坡度和纵向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路面平整度检测:利用高精度测量仪器对道路路面的平整度进行检测,确认路面平整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路基厚度检测:利用地质雷达等设备对道路路基的厚度进行检测,确认路基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6)交通标志、标线检测:对道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检测,确认是否设置符合规范。

4.测量方法(1)长度测量:采用全站仪或GPS测量法对道路的全长进行测量;(2)宽度测量: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全站仪进行宽度测量;(3)高程测量:采用全站仪对道路横断面的高程进行测量;(4)路面平整度检测:采用高精度测量仪器对道路的平整度进行检测;(5)路基厚度检测:采用地质雷达或类似设备对路基厚度进行检测;(6)交通标志、标线检测:人工检测和录像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测量设备测量设备是保证测量精度和效率的关键。

在道路工程竣工测量中,应适用于道路测量的全站仪、GPS测量仪、激光测距仪、高精度测量仪器等设备。

6.工作流程(1)确定测量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测量范围,包括道路的长度、宽度、高程等参数;(2)确定测量方法:根据要测量的参数确定测量方法,如全站仪、GPS测量仪、激光测距仪等;(3)准备设备:根据测量方法准备相应的测量设备;(4)实施测量:按照确定的测量范围和方法进行测量;(5)数据处理:对测量获得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6)编制报告:根据测量结果编制竣工测量报告。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技术规程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技术规程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技术规程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技术规程是指在重庆市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采用多测合一技术进行验收的规程。

多测合一技术是指将各种测量技术(包括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通过集成或整合的方式,应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测量和验收工作中。

通过多测合一技术,可以更加高效地完成对工程项目的测量和验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多测合一技术的基本原理和应用范围:介绍多测合一技术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的应用范围。

2. 多测合一技术的仪器设备要求:规定了多测合一技术仪器设备的基本要求,包括设备的准确性、稳定性、精度等。

3. 多测合一技术的测量方法:介绍了多测合一技术的具体测量方法,包括水平测量、垂直测量、坐标测量等。

4. 多测合一技术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规定了多测合一技术的数据处理和分析方法,包括数据的采集、处理、整理和分析等。

5. 多测合一技术的实施要求:明确了多测合一技术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的实施要求,包括技术人员要求、操作规范等。

通过遵守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可以确保工程项目的测量和验收工作符合规范和标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可靠性。

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规范

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规范
• [CJJ/T 157-2010,术语2.1.1]
• 地形模型 terrain model
• 用于表示地面起伏形态的三维模型。 • [CJJ/T 157-2010,术语2.1.2]
• 成果时点 time point of the result
• 以获取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为目的而具体实施竣工测量工作的时间点。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建筑物、市政道路和地下管线等 规格、质量等技术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的验收、
规范性引用文件
•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 GB/T 18316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 GB/T 20257.1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 GB/T 21740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 • GB/T 24356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 GB/T 50103 总图制图标准 • GB/T 5035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 CJJ 61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 CJJ 100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 CH/T 1001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 CH/T 1007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 CJJ/T 8 城市测量规范 • CJJ/T 157 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
序号 元素名称
数据类型 宽度
1 工程编号
字符
8
2 工程名称
字符
20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字符
20
证号
4 元数据文件名
字符
20
5 竣工测量数据文件 字符
20

6 数据文件格式及版 字符
30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8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24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工程测量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

原《工程测量规范》TJ26-7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西安勘察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1月3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发〔1986〕250号文通知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西安勘察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冶金工业部颁发的《工程测量规范》TJ26-78(试行)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全国各地有关单位意见,根据体现政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要求,保留了原规范适用的条文,删除、修改了不适用或不完全适用的条文,增加了通过鉴定并广泛应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和科研成果,经两次全国性会议讨论修改,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修订后的内容共9章40节及7个附录,除保留原规范的总则、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线路测量、绘图复制等章外,增订了施工测量、竣工总图编绘与实测、变形测量;以及地形图的修测,编绘,晒蓝图、静电复印与复照,翻版、晒印刷版与修版,打样与胶印等章节。

调整了原章、节中的内容:平面控制测量中规定了三边网的主要技术要求;电磁波测距中规定了等级导线技术要求;高程控制测量中规定了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地形测量中规定了电磁波测距仪极坐标法布设图根点的技术要求、速测仪施测的技术要求;线路测量中规定了各等级线路测量的统一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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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技术规范
篇一: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技术规程
1. 前言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成果是竣工规划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其成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规划管理目标的落实和执行。

根据苏州市规划局《苏州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竣工测量成果管理规定》(苏规法[2006]11号)、《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苏州市1:500 1:1000 1:2000数字地形图图式》(SZJCDL?2005?3号),制定本技术规程。

2. 一般规定
2.1 坐标高程系统
1) 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苏州市最新高程控制网成果);
2) 平面坐标系统:苏州独立坐标系。

2.2 成图比例尺及规格
成图比例尺为1:500,可采取任意分幅,但规格不得小于
50cm×50cm正方形分幅,图廓坐标应取整至10米的倍数,图幅名根据项目名称命名。

2.3 成图精度
1) 绝对精度:
a、按工程测图精度(见《城市测量规范》7.3条),实测竣工建筑物及邻近建筑物的细部坐标,细部点的位臵和高程中误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b、其余地物,可按1:500地形图的要求进行测绘。

2) 相对精度:
竣工建筑物的实测坐标反算距离与实量间距较差限差为:
±8CM。

2.4 建筑物高度测量精度
建筑物北檐口高测量误差限差为±10cm,建筑物地坪高测量误差限差为±5cm,建筑物层高测量误差限差为±3cm。

2.5 对图形数据的要求
1)点状要素(如:各种独立符号、植被符号等)要以块形式存在,不能打碎,要求使用统一符号库。

2)线状要素,对于需要符号化的,要以线型形式存在。

3)面状要素(如:房屋、水系等)必须闭合。

4)数据中不应存在多余的层、块、线型等垃圾数据,保证数据量最小。

5)注记尽量以一个整体标注,尤其是房屋注记,不要分别标注房屋结构和层数,一条标注中间不要加空格。

2.6 其他规定
1)竣工图施测范围线用黑线表示,用地红线用红线表示,并标注文字说明。

竣工图施测范围线应居中表示在图幅内。

2)竣工测量时,使用的用地红线、建筑单体图均以规划放线资料为准。

3)竣工测量范围内涉及到的房屋、面状地物应测全,涉及到新建道路、游园时,应考虑与基本图的自然接边。

4)竣工图图名应为任务单上的名称,当任务单上的名称过于简单时应增加建设单位名称或建设地点。

3. 建筑物竣工测量
3.1 基本要求
3.1.1 竣工建筑物、道路必须完工后,方可进行竣工测量。

3.1.2 “竣工图”及“竣工测量报告”应明确表示竣工建筑物的各规划要素,数据应全面、准确。

1) “竣工图”应合理标注竣工建筑物的各角点坐标,原则上应与规划验线标注的点位一致;
2) “竣工图”应标注竣工建筑物的建筑编号(或建筑名称)、层数、±0.00地坪标高、北檐口高、阁楼北檐口高、北侧退台距离、出入口位臵;
3) “竣工测量报告”应正确填写竣工建筑物的高度、层数(应明确标注层数,对(半)地下车库、阁楼应明确标注)、层高、地坪高度、北侧退台距离,同时应附“建筑物高度测绘图示”。

“建筑物高度测绘图示”应详细标明各高度的标注点及尺寸,并注明各檐口宽度。

4) “竣工图”与“竣工测量报告”标注的建筑编号应与规划放线的建筑编号一致。

3.1.3 “竣工图”及“竣工测量报告”应明确表示竣工建筑物周边的、可以满足规划竣工验收需要的各要素。

1) 竣工建筑之间的间距、竣工建筑至用地红线的距离及竣工建筑至周边建筑间距的标注位臵应与规划验线的位臵一致,并必须标注它们之间的最小间距。

2) “竣工图”应标明建设工程用地红线,标注竣工建筑与周边相邻建筑的南北日照间距、消防通道宽度,标注竣工建筑退用地红线、道路边线与河道边线等相邻地物的距离。

3) “竣工图”应标注竣工建筑南侧相邻(指遮挡与被遮挡关系的相邻)建筑的室内地坪标高与北檐口高,北侧相邻(指遮挡与被遮挡关系的相邻)建筑的室内地坪标高、底层车库高或架空层高。

4) “竣工图”应提供竣工建筑物周边不小于30米、可以满足规划管理需要的地形图。

3.1.4 对部分竣工数据,测量上有难度的,可用相关数据的计算结果代替,但必须附注或说明。

3.2 术语解释
1) 建筑物层数
包括地面以上架空层、底层车库层、标准层,不包括阁楼层、地下车库层、半地下车库层。

2) 建筑物地坪标高
指建筑物的室外地坪、室内地坪、地下车库(半地下车库)地坪高程值,同一建筑物的地坪高度不同时应分别标注。

3) ±0.00地坪标高
指建筑物的±0.00地坪高程值,±0.00具体位臵以建筑单体图为准。

4) 建筑物高度
建筑物高度为相对高度,其计算均以±0.00地坪为基准。

坡屋顶包括最高屋脊高度、阁楼北檐口高度、不同层次楼层北檐口高度,平屋顶应包括顶层结构顶面高度、不同层次楼层北檐口高度、影响景观的构架高度等。

5) 建筑物总高
坡屋顶指最高屋脊高度,平屋顶指顶层顶面高度。

6) 建筑物层高
包括标准层高度、底层车库高度、架空层高度、阁楼高度、地下、(半)地下车库高度,均以净高表示并加以说明。

3.3 数据采集
3.3.1 控制测量
1) 平面控制
图根控制点的平面坐标可以采用GPS静态定位、GPS RTK差分定位或全站仪布设图根(支)导线的方法测定。

2) 高程控制
图根控制点的高程可采用图根水准以上精度测定,困难地区也可采用GPS静态定位测量的方法测定,房上点可采用测距高程导线测定。

3.3.2 地形数据采集
1) 地形数据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构)筑物、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地貌和植被等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内容。

具体测绘要求按《苏州市1:500 1:1000 1:2000数字地形图图式》及《城市测量规范》执行。

2) 建筑物落地阳台要表示,线型用“檐廊”线表示,挑空阳台不表示。

3) 应调绘建筑物的实地幢号,并填写《建筑物“建筑编号”与“实地幢号”对照表》(格式见附录1),供内业更新基本图库时使用。

3.3.3 竣工数据采集
1) 实地测量竣工建筑物的±0.00地坪标高、室内地坪标高、室外地坪标高、地下(半)地下车库地坪标高。

2) 实地丈量竣工建筑物的最高屋脊高度、阁楼北檐口高度、阁楼檐口宽度、不同层次楼层北檐口高度、北檐口宽度、地下车库(包括半地下车库)高度、架空层高度、标准层高度、阁楼层高度等要素。

3) 相邻建筑物的细部测量:测定竣工建筑南侧相邻(指遮挡与被遮挡关系的相邻)建筑的地坪标高与北檐口高,北侧相邻(指遮挡与被遮挡关系的相邻)建筑的地坪标高、底层车库高或架空层高等要素。

4) 高于2.2米的别墅车库,按标准层进行竣工数据采集。

3.4 绘制竣工图
3.4.1 地形内容绘制
1) 竣工图的比例尺应为1:500,可采取任意分幅,但规格不得小于50cm×50cm正方形分幅,图廓坐标应取整至10米的倍数。

2) 竣工图地形内容的绘制按《苏州市1:500 1:1000 1:2000数字地形图图式》及《城市测量规范》的规定进行。

3.4.2 竣工数据标注
1) ±0.00地坪标高标注:将竣工建筑物的±0.00地坪标高标注在建筑物的左下角(用▽表示),放臵于“jgsjc”层,字高:1.0mm。

2) 北檐口高、阁楼北檐口高标注:将测定的建筑物北檐口高、阁楼北檐口高标注在建筑
物的右上角(用△表示),放臵于“jgsjc”层,字高:
1.0mm。

3) 坐标标注:将竣工建筑物主要房角点坐标,以扯旗形式标注于竣工图上,放臵于“0”层,字高:1.0mm。

4) 间距标注:将竣工建筑物相邻间距标注在竣工图上,标注文字字高为1.0,字头朝北,标注单位为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放臵于“0”层。

其余要求详见下表。

5) 采用文字标注说明的形式,表示竣工建筑南侧相邻(指遮挡与被遮挡关系的相邻)建筑的地坪标高与北檐口高,北侧相邻(指遮挡与被遮挡关系的相邻)建筑的地坪标高、底层车库高或架空层高等要素。

3.5 填写《竣工测量报告》
1) 填写《竣工测量报告》时,应根据验线图填写建筑物的建筑编号(或建筑名称)、层数、室内地坪、北檐口高、总高、
阁楼高度、北侧退台距离、车库或架空层高、标准层高度、地下空间高度、四至间距等规划要求的数据。

2) 采用建筑物北立面图(从规划放线资料中提取)作为工作底图,绘制“建筑物高度测绘图示”,“建筑物高度测绘图示”格式见附录2。

3) 填写《竣工测量报告》时,表格中各种竣工数据必须同竣工图中的相关数据一致。

4) 《竣工测量报告》格式见附录3。

4. 道路工程竣工测量
4.1 测量范围
如无特殊要求,道路工程竣工测量范围按下表的要求实施。

4.2 数据采集
4.2.1 控制测量
1) 平面控制
图根控制点的平面坐标可以采用GPS静态定位、GPS RTK差分定位或全站仪布设图根(支)
篇二: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inish construction survey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提出。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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