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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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二稿)

二〇一八年四月

目录

一、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 (1)

二、修订背景 (1)

1、配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实施需要修订标准 (1)

2、评价和规范企业的生产条件需要修订标准 (1)

3、船舶企业造船技术水平提高需要修订标准 (2)

三、标准修订的思路和原则 (2)

1. 标准定位 (2)

2.总体思路 (3)

3.标准编制原则 (3)

4. 修订主要原则 (4)

四、编制过程 (5)

1、资料收集和整理 (5)

2、开展问卷调查 (5)

3、召开标准编制研讨会 (5)

4、修改完善标准征求意见稿 (6)

5、标准第一次征求意见 (6)

五、主要技术内容的说明 (6)

1、关于船舶生产企业的分级分类 (6)

2、关于评价要素的选取 (7)

3、删除注册资本金 (7)

4、增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及评价方法 (7)

5、增加技术创新和产品要求 (8)

6、关于人员问题 (9)

7、关于计量检测设备 (9)

8、关于生产设施 (10)

9、关于生产设备 (10)

10、改写管理要求及评价方法 (11)

11、增加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要求及评价方法.. 11

12、关于达标项及评价分数的设置 (11)

13、关于是否保留附录的内容 (12)

六、与现行法规、标准的关系 (12)

七、实施标准的要求和措施的建议 (12)

1、及时进行宣贯 (12)

2、建立审核员队伍并做好培训 (12)

附件:《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调查问卷 (13)

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一、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

2016年12月,工信部联装函(2016)548号文《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集装箱船、客船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GBS)研究等16个项目立项的批复》,下达了“船舶行业管理和基础类标准研究”的项目计划。修订CB/T 3000《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是该项目的研究内容之一。

二、修订背景

1、配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实施需要修订标准

CB/T 3000-2007《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自2007年发布以来,已经十年有余。这10年间,我国的造船形势发生的较大的变化,一方面,受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船舶行业持续低迷,产能过剩现场较为突出;另一方面,国家在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企业的要求也就相应提高。为了更好的规范行业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推动船舶行业更好的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3年发布实施了《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作为白名单在工信部进行公告,并在相关政策上有所倾斜。目前已有七十余家企业通过评审列入了白名单中。《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中的较多内容引用了CB/T 3000的相关内容。在规范条件申报企业的评审过程中,也发现在CB/T 3000标准中存在一些需要增加和修改的内容,需要及时进行修订。

2、评价和规范企业的生产条件需要修订标准

船舶建造企业是否具有建造船舶的基本条件,需要具有相应的评判依据和标准。

(2012 CB/T 3000于2007年发布后,湖北省船舶行业管理部门依据《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

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将船舶设计、生产、修理企业纳入许可范围,组织专家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评审并颁发许可证。其他部分省市也开展了船舶企业基本条件的评审并颁发认可证明。在船舶建造前,入级船级社需要对相关企业开展船舶建造开工前的条件认可。这些都是对企业生产条件的评价。针对渔业船舶生产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及其地方机构从2013年起已不再受理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质认定的审批工作。但为了保证企业具备建造条件,从2017年1月起,又开展了《渔业船舶建造技术条件(试行)》的评审工作,对辖区内的渔业船舶建造单位是否具备建造相应材质、尺度渔业船舶的基本能力进行技术条件评价。这些工作的开展,都为修订CB/T 3000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也对修订工作提出了相应的需求。

3、船舶企业造船技术水平提高需要修订标准

近年来,我国的造船技术取得了较大发展。大数据、信息化等新技术的应用,船舶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企业的建造技术也得到了较快发展。在2007年发布的CB/T 3000-2007标准中,企业在船舶建造技术方面的能力要求未做规定,缺少相关的指标要求。需要进行补充。

近年来,国家对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同样需要在船舶行业得以贯彻落实。这些要求都需要在标准中得以体现。

三、标准修订的思路和原则

1. 标准定位

在编制CB/T 3000时,标准主要用于低质量船舶治理和地方行业管理部门的准入管理。2005年~2006年,交通部、国防科工委(现工信部)、农业部、安监总局联合开展了全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对治理滩涂造船、规范船舶生产企业的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湖北、江苏等地方行业管理部门也以此为依据对地方的造船企业进行管理。

如今,造船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金融危机给船舶行业带来的影响还在持续,造船行业近年来持续低迷。2013年11月,工信部发布的《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加强对船舶生产企业的规范管理。2016年9月,工信部又发布了《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监督检查、变更、整改、撤销公告等管理事项及程序。为此,目前标准修订的定位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重要支撑标准

在《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中引用了CB/T 3000的相关条款,并按照CB/T 3000的分级分类提出相应要求。在实际评审过程中,各企业仍按照分级分类的方式进行申请和评审。虽然在白名单公布时未提及企业的分级分类,但申请和评审的各个环节均涉及分级分类事宜。因此,CB/T 3000仍是《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重要支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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