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逆向策略: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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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托管投资合同6篇

资金托管投资合同6篇

资金托管投资合同6篇篇1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资金托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对投资资金的托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对甲方投资资金进行安全托管,通过乙方的专业管理和运作,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资金托管1. 托管资金:甲方同意将其投资资金委托给乙方进行托管,托管资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托管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 托管方式:甲方将托管资金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负责资金的管理和运作。

三、投资运作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投资意愿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资金的投资运作。

2. 乙方在进行投资运作时,应遵循市场规则,勤勉尽责,谨慎决策。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投资运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收益、风险及进展情况。

四、收益分配1. 投资收益按照实际收益情况分配,甲方享有投资产生的合法收益。

2. 投资收益分配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五、风险揭示与承担1. 甲方应充分了解投资的风险,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2.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揭示投资风险,提醒甲方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市场波动、政策调整等因素产生的投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资金安全保障1. 乙方应确保托管资金的安全,防止资金损失。

2. 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防范投资风险。

3. 乙方不得擅自挪用、占用甲方托管资金,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合同变更与终止1. 本合同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修改或补充合同条款。

2.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托管资金及利息返还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票委托投资理财合同5篇

股票委托投资理财合同5篇

股票委托投资理财合同5篇篇1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股票投资理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

一、委托投资理财事项1. 甲方将其名下股票账户(以下简称“股票账户”)委托给乙方进行投资理财。

股票账户的具体信息如下:开户券商:XX证券公司账号:XXXXXX资金余额:XXXX元股票明细:XXXXXX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对甲方提供的股票账户进行投资理财操作。

二、委托投资理财期限本合同委托投资理财期限为XX个月,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三、委托投资理财方式1. 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和股票账户的具体情况,制定投资策略,并进行投资决策。

2. 乙方在投资过程中,应当遵循谨慎、稳健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3. 甲方可以随时了解股票账户的投资情况,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投资操作。

四、委托投资理财收益分配1. 乙方在投资过程中,应当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增值,并尽可能提高收益。

2. 收益分配方式:乙方每月向甲方分配投资收益,具体分配比例根据当月投资收益情况协商确定。

3. 甲方应当在收到投资收益后,及时确认并提取,以免影响乙方的正常投资操作。

五、风险提示1. 股票投资存在风险,乙方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和股票账户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策略,确保资金的安全。

2. 甲方应当充分了解股票投资的风险,并自行承担可能的投资风险和损失。

3. 在投资过程中,如因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资金损失,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风险控制。

六、合同解除和终止1. 合同解除:在合同期限内,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返还股票账户及所有资金余额。

2. 合同终止:如因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进行投资理财操作,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复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部函【2011】543号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复函嘉实基金管理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嘉实超短债债券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报告》(嘉实字【2011】120号)收悉。

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即混合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有关投资范围的约定投资银行存款。

二、银行存款属于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基金所持有的各类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价值之和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三、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及混合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应当参照《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通知》(证监发【2005】121号)及《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部通知【2006】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对投资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交易对手风险、流动性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的管理,切实防范投资风险。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一日抄送:
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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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旗下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嘉实基金:旗下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旗下基金序号基金名称1 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 嘉实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3 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4 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 嘉实保证金理财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6 嘉实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 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8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9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10 嘉实成长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 嘉实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 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3 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4 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 嘉实定期宝6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7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8 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9 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 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1 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2 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3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4 嘉实富时中国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5 嘉实富时中国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6 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7 嘉实核心优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8 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9 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30 嘉实互融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1 嘉实互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2 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3 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4 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5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6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37 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38 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9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40 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1 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42 嘉实汇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43 嘉实惠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44 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45 嘉实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46 嘉实货币市场基金47 嘉实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8 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9 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0 嘉实金融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51 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52 嘉实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3 嘉实快线货币市场基金54 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55 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6 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57 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8 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9 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0 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1 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2 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3 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64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5 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66 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67 嘉实瑞虹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8 嘉实瑞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9 嘉实润和量化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0 嘉实润泽量化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1 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72 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3 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4 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5 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6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77 嘉实稳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78 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79 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80 嘉实稳联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81 嘉实稳荣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82 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83 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84 嘉实稳熙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85 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86 嘉实稳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87 嘉实稳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88 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89 嘉实稳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90 嘉实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1 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2 嘉实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93 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94 嘉实消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5 嘉实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6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7 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8 嘉实新起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9 嘉实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0 嘉实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1 嘉实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2 嘉实新添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3 嘉实新添华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4 嘉实新添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5 嘉实新添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6 嘉实新添荣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7 嘉实新添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8 嘉实新添元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9 嘉实新添泽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0 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1 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2 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13 嘉实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4 嘉实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115 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16 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7 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8 嘉实研究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9 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120 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4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121 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122 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3 嘉实医药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4 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5 嘉实优势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6 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7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128 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29 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130 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31 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32 嘉实长青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33 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34 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35 嘉实致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36 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37 嘉实致元4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38 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39 嘉实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140 嘉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41 嘉实中关村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42 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3 嘉实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44 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45 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146 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47 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148 嘉实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49 嘉实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150 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1 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52 嘉实中证新兴科技100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3 嘉实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4 嘉实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5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56 嘉实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7 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58 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59 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0 嘉实资源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61 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62 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8日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基金份额代持合同协议书范本8篇

基金份额代持合同协议书范本8篇

基金份额代持合同协议书范本8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投资于某基金,但出于种种原因,甲方希望以乙方的名义进行投资,并由乙方代持基金份额。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代持基金份额1.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基金份额,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 甲方投资的基金名称为:_________,基金代码为:_________。

3. 甲方投资的金额为:_________元。

4. 乙方将代表甲方持有上述基金份额,并在投资过程中负责基金的申购、赎回等具体操作。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随时了解基金的投资情况,并要求乙方提供详细的投资报告。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基金投资过程中遵循其指定的投资策略。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进行基金投资所需的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

(4)甲方需承担基金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并对投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投资策略范围内进行基金投资。

(2)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供基金投资的详细报告。

(3)乙方需妥善保管甲方的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并确保不会泄露甲方的身份和投资信息。

(4)乙方需对甲方的投资资金进行谨慎投资,并尽力规避投资风险。

三、投资期限1. 双方约定,本次基金投资的期限为:_________年。

2. 投资期限届满后,乙方需将代持的基金份额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并确保甲方的投资本金得到全额返还。

四、违约责任1. 甲方需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投资报酬。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报酬,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需按照约定进行基金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指定的投资策略进行投资或未及时向甲方提供投资报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托管私募合同5篇

托管私募合同5篇

托管私募合同5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投资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具备进行私募投资的意愿和实力,并委托乙方进行托管;2. 乙方具备私募基金托管的资质和能力,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3. 丙方作为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为此,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托管私募合同:第一章合同概况与目的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通过私募基金的方式实现投资目的,委托乙方进行托管,委托丙方进行投资管理。

第二章托管事项与方式第二条托管事项:乙方负责甲方的私募基金资产托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保管、交易监督等。

甲方应将私募基金资产交予乙方进行托管。

第三条托管方式:乙方应设立专用账户对甲方的私募基金资产进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托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投资管理事项与权责分配篇2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托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投资于私募基金,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私募基金委托给乙方管理,并由丙方进行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本合同所称的托管私募合同是指甲方将其资金委托给乙方进行私募基金投资,由丙方负责托管该笔资金及其产生的收益,并依据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为进行监管的法律文件。

二、投资目的与原则1. 甲方通过本合同投资于私募基金,以期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2. 乙方应按照合法、合规、诚信的原则进行投资管理。

3. 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切实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同时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文对其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一、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存托人及其委托的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的行为,目的是规范托管业务的管理、运作和服务,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托管人的资格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二)具备从事基金资产托管的人员和技术条件;(三)合法经营资格,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四)近三年内未受到过重大违法违规处罚。

三、托管业务的内容(一)资产管理责任。

托管人应当对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稳健增值,根据存托协议约定的投资方案执行资产管理职责;(二)资产保管责任。

托管人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保障基金财产安全并做好防范风险的工作;(三)财务管理责任。

托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载、核算、报告基金财务信息。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一)托管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托管业务风险进行有效管控;(二)托管人应当制定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管理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基金资产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防控;(三)托管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做好防范风险的工作。

五、托管费用的收取托管人可以按照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收取相应的托管费用。

托管费用应当合理、公平,符合市场化原则。

托管费用应当在存托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支付。

六、存托协议的签订和内容托管人与存托人之间应当签订存托协议,并约定相关权利和责任。

存托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存托人和托管人的基本情况;(二)投资组合的基本情况;(三)基金财产的存托、保管、管理、处置和费用等方面的约定;(四)信息披露和事项通知等相关约定;(五)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的约定。

七、存续期间和解除存托协议存托协议的存续期限应当不少于一年。

013624招募说明书

013624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嘉实产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x年x月x日证监许可[202x]x号《关于准予嘉实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x年x月x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产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证监会令第92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13-解读

(证监会令第92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13-4-2)日期:2013-08-14(证监会令第9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维护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竞争秩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托管,是指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办理清算交割、复核审查资产净值、开展投资监督、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商业银行从事基金托管业务,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核准,依法取得基金托管资格。

其他金融机构从事基金托管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取得基金托管资格。

未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不得从事基金托管业务。

第四条基金托管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第五条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第六条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基金托管机构第八条申请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均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等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二)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部门设置能够保证托管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三)基金托管部门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拟从事基金清算、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等业务的执业人员不少于8人,并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核算、监督等核心业务岗位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托管业务从业经验;(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确保基金财产完整与独立的条件;(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六)基金托管部门有满足营业需要的固定场所、配备独立的安全监控系统;(七)基金托管部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八)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九)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范本8篇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范本8篇篇1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与增值,规范基金托管活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的受托金融机构,负责托管甲方建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并为企业提供年金基金的增值服务等。

具体业务包括基金的归集、托管、划付以及风险控制等。

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履行各自职责。

二、基金托管事项1. 托管范围:甲方的企业年金基金及其增值部分。

2. 托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终止或变更受托金融机构时止。

3. 托管方式:乙方提供专项账户进行基金托管,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作。

三、基金管理责任1. 甲方责任:(1)按时足额向受托账户缴纳企业年金基金;(2)及时向乙方提供涉及企业年金的相关数据和信息;(3)对基金的运行情况和投资效果进行分析评价。

2. 乙方责任:(1)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与完整;(2)对基金的投资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3)定期向甲方提供基金运行报告及相关投资信息;(4)在甲方提出合理的操作要求时,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关操作任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1. 乙方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运行。

2.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市场规范运作,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3. 乙方应定期对市场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分析,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操作方案。

对于可能影响基金安全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五、收益分配与费用承担1.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情况,按年度或季度向甲方支付投资收益。

具体收益分配方案由双方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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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协议

1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 2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 3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 4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 7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 ....................................................................................................................... 8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 11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 13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 16 九、基金收益分配 ......................................................................................................................... 19 十、基金信息披露 ......................................................................................................................... 20 十一、基金费用 ............................................................................................................................. 21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 22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 23 十四、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 23 十五、禁止行为 ............................................................................................................................. 23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24 十七、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 24 十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 ................................................................................................. 26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 ................................................................................................................. 26 二十、托管协议的签订 ................................................................................................................. 2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协议

2 鉴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楼09-14单元 法定代表人: 经雷 成立时间:1999年3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协议 3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协议 4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二)目的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四)解释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含义。若有抵触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建立相关的技术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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