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制度范文(四篇)

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制度范文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妇幼卫生信息的安全和全县妇幼儿童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妇幼卫生信息安全体系,根据《____统计法》、《____保守国家____法》、《____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资料的安全管理1、各类信息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数据资料,以纸质和电子文件的形式进行存储。
2、纸质资料应存放于可加锁铁皮文件柜,由专人管理。
存档资料需要借阅手续,归还后及时签收归档。
3、电子文档应存放于存储介质,由专人管理,重要文件加密保存。
妇幼卫生信息数据应严格保密,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供数据资料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4、妥善保管各类信息资料,做好防火、防尘、防虫、防霉、防盗工作。
5、妥善保管各类信息资料,防治项目数据和个人信息泄露。
二、计算机的安全管理1、计算机应专人专用,设置登录____,并定期修改;2、____正版杀毒软件,定期升级、查杀;3、定期备份重要文件;4、清楚浏览器的临时文件,防治部分____泄露;5、禁止____与工作无关的应用软件;6、禁止访问互联网上与工作无关或来历不明的站点,禁止从互联网上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三、存储介质的安全管理1、外来的优盘等移动存储介质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计算机,确有需要进行操作的应使用杀毒软件进行查杀。
2、存储介质应存放于可加锁铁皮文件柜,由专人管理。
四、信息报告系统的安全管理1、使用信息报告系统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报告的用户不得对外泄露登录信息、帐号及____,电子钥匙由专人管理妥善保管。
2、操作人员更换时,及时向系统管理人员或项目负责单位申请新用户帐号、注销旧用户,做好所有资料的移交。
发现电子钥匙丢失,应立即按项目要求向相关部门提交报告、重新申请、购买。
3、因未及时申请新用户帐号造成无法按时上报,或因丢失电子钥匙造成数据泄露的,将由行政主管部门追究相关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五、____资料的安全管理1、涉及国家保密领域的信息资料,不得对外发布,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随意接触,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可查阅。
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出生缺陷监测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市立医院临床医务制度三甲评审复评审修订版资料目录:妇幼卫生信息医院报告制度出生缺陷监测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一制定目的为落实《母婴保健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高度重视,依法做好妇幼健康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二适用范围全市医疗保健机构三主要内容1各医院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妇幼信息人员负责院内妇幼健康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2医院内部与妇女儿童出生、死亡、出生缺陷、母婴阻断、两癌筛查、叶酸发放有关的科室(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急诊室、病案室、内科、外科、检验科、妇女保健等)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分娩登记簿、死亡登记簿及报告卡、出生缺陷登记薄及报告卡、放弃治疗登记薄及报告卡、母婴阻断咨询登记簿、三病检测阳性登记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登记簿、两癌筛查花名册、异常病例登记簿及阳性个案登记卡、叶酸发放登记簿。
3医院内发生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母婴阻断、两癌筛查、叶酸发放应做好相关登记并及时上报本院相应的负责科室,并于每月初3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上报所在的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区级保健机构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上报至市级妇幼保健院。
4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利用妇幼信息例会,根据家庭地址将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放弃治疗报告卡(漏报线索)返给乡镇妇幼人员,乡镇妇幼人员认真核实后于一周内返给区级妇幼保健院。
5发生于院外的死亡由所属辖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中心的妇幼保健信息人员负责调查核实,并上报至区级妇幼保健院。
6报送时限要求:1住院分娩月报于4日前报送,2.叶酸、两癌、母婴阻断月报于5日前报送;3.叶酸、两癌季报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送;4.出生缺陷资料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报送。
四参考文献1《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3—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3—2030年)》2关于印发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统计调查制度等八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3]184号)3《省妇幼卫生监测报告工作手册》4《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使用手册》5《关于印发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沪卫妇幼字(2023)2号)6《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通知》(沪卫妇幼字(2023)4号)7《中国出生缺陷监测系统疑难和微小畸形报告指南》(试用版2012)8《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制定目的1为获得准确、可靠并能反映本市主要出生缺陷基本信息;2动态观察主要出生缺陷发生情况;3为制定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及评价干预效果提供依据;4为政府部门制定预防出生缺陷的卫生决策提供依据。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四篇)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妇幼保健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推动妇幼保健事业的健康发展与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目标妇幼保健工作的核心目标为: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实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第三条工作范围妇幼保健工作涵盖但不限于以下领域:(一)妇女孕产期保健服务与管理;(二)儿童出生前后的保健指导与管理;(三)婴幼儿营养与生长发育的监测与指导;(四)少儿疾病的预防与控制;(五)常见病及慢性病在妇女儿童中的防治;(六)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七)健康教育与宣传推广;(八)其他相关妇幼保健事务。
第四条责任体系妇幼保健工作由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机构、社区、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共同负责。
第五条工作人员权益妇幼保健工作人员有权参与专业培训,提升专业技能,获取职业发展机会,保障其专业权益。
第六条工作机构妇幼保健工作机构由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共同构建,需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效率与质量。
第七条绩效评估工作机构应依据既定考核标准,科学评估工作绩效,激励优秀员工,持续提升工作质量。
第八条法律责任对于未履行妇幼保健工作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滥用职权、虐待或遗弃妇幼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权归妇幼保健工作机构所有。
具体实施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范旨在规范和强化妇幼保健服务,提升保健服务质量,以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
第二条妇幼保健工作涵盖妇女孕产期健康、儿童出生及健康监护等服务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妇幼保健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疗人员、管理人员及卫生教育人员等。
第四条妇幼保健工作应秉持人民健康优先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基本人际关系准则,确保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优质的保健服务。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1. 提供全面的妇幼保健服务,包括妇女孕产期健康和儿童健康服务。
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管理制度1、总则本制度是为保障妇幼健康信息质量,保护医患权益,提高服务水平,规范管理,建设和谐医疗环境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内所有妇幼保健信息相关操作和管理。
2、信息质量控制2.1信息来源确定在妇幼保健信息获取过程中,应尽可能从正规渠道获取信息。
对于信息来源不明确、来源可疑的,必须进行核实查证。
对于能力和知识较弱的临床医生和护士,在咨询信息时应尽量让患者提供来源,并及时分析和判断信息的可靠性。
2.2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审核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审核是保证信息质量的重要环节。
在收到信息后,必须及时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对于可疑的、不真实的或内容不明确的信息,需与相关部门联系,如实查询真相。
2.3信息的分析研究对于收集到的妇幼保健信息,应重视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及时对信息进行评估和控制,及时发现信息存在的问题和误区,减少不必要的风险。
3.1信息披露标准本院所有系统的妇幼保健信息披露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对于信息的来源、真实性、可靠性、您、专业性以及前后联系等方面都应有明确的规定。
3.2信息质量指标信息质量的指标应包括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可信性、精准性、清晰易读性等方面,并且应能量化,并进行评价。
3.3信息质量测评信息质量测评是保证信息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
应根据信息质量指标开展信息质量测评工作。
4、信息质量监管和处罚4.1信息质量监管本院应建立信息质量监管体制,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标准、信息质量指标和测评方法,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对违反规定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4.2信息质量处罚对于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不科学、不规范、不公正、存在误导性、侵害患者知情权、冒充他人或误传信息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正确的处理和处罚措施。
5.1完善信息披露标准本院应根据本制度和相关法规,完善和落实信息披露标准,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流程和制度。
5.2加强技术支持信息技术支持在信息质量控制和测评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本院应通过加强技术支持,提高信息核查和分析能力,保证信息的安全性、透明度、及时性和准确性。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l、月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例会,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汇报本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新婚数、孕妇数、产褥期人数、有无各种原因的死亡病例、传染病、育龄妇女普查、5岁以下儿童健康状况、高危儿童管理中佝偻病、肺炎、腹泻、营养不良四病发生情况、有无缺陷儿出生等等。
2、乡镇妇幼保健人员解答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提出的问题,传授健康教育知识及咨询方法,对村妇幼保健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发放健康教育教材,提供村妇幼保健健康宣传版面的内容。
3、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度: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进行2学时的保健知识培训,具体内容根据全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所需而随时制定,如:科学喂养,儿童早期教育,儿童常见疾病的防治,新婚时期性保健知识,婚前健康体检内容,孕期保健知识,高危孕妇保健内容,产褥期访视内容,妇女病的防治,青春期保健要求内容等,每年二次业务知识培训后考核,不及格者应补课直至合格为止。
4、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质量督查制度:每季度或年终进行整年度业务考核,成就优秀给予奖励,镇级妇幼保健人员走访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统领地区的家庭了解工作满意程度及搜集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科学性。
5、镇保健资料汇总分析:经由过程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子收集”信息传递,总结汇总资料并分析书写一份年终总结敷陈,提出干涉措施,要求或建议健康促进措施。
(王岗乡卫生院)妇幼保健例会制度1、卫生院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医生例会。
2、集会由卫生院防保站科长主持,卫生院妇幼保健医生、村级卫生室妇保医生参加,院长、主管基层卫生的副院长、妇产科负责人列席参加。
3、主要是传达上级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政策,督促、指导村级孕产妇保健工作,统计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开展业务培训。
4、卫生院妇幼保健每月按时参加县级妇幼保健工作例会,上报辖区内妇幼卫生的统计信息,参加业务培训。
王岗乡卫生院孕产妇死亡上报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全乡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降低孕产死亡率,特制定孕产妇死亡评审上报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五篇)

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一)妇女保健工作制度1、掌握本乡镇妇女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孕产妇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站、院)的指导下____实施。
2、开展本乡镇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早孕建册(卡)、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负责回收、统计孕管册(卡),定期总结全乡镇孕管情况。
3、负责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住院分娩业务,加强产科建设,提高产科质量。
负责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反馈、动员住院分娩和转诊。
4、定期对本乡镇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进行普查普治,调查分析发病原因,掌握发病规律,制定防治措施。
5、做好本乡镇妇女“五期”保健,根据妇女“五期”生理特点,提出劳动保护办法和措施。
6、指导培训村妇幼保健员,做好早孕建卡、产前检查、高危筛查及产后访视工作。
7、负责搜集、整理本乡镇妇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孕产妇死亡监测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表。
指导村级信息统计工作,抽查、核实常规报告及监测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8、大力开展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及____喂养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二)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掌握本乡镇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____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主要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站、院)的指导下____实施。
2、开展本乡镇儿童保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帮助村级解决业务上的疑难问题。
3、承担本乡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建卡(册)任务,定期对新生儿进行访视,指导____喂养,按期进行健康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体弱儿、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根据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4、开设儿童保健门诊,积极防治以肺炎、腹泻、贫血、佝偻病及营养不养、低出生体重等为重点的常见病、多发病,制定防治措施并____实施。
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制度

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管理,确保妇女和儿童健康,保障妇幼健康需求得到满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包括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所、妇幼保健站等单位,具体实施工作应根据所在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
第三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流程,确保妇幼健康服务工作顺利推进。
第四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妇幼保健意识,促进妇幼保健知识传播,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妇幼健康事业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设立妇幼保健部门,专门负责妇幼保健服务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设立医疗、护理、保健等相关部门,配备专业人员,确保服务质量。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八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保证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医德医风。
第九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
第十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提高服务效率。
第四章服务内容第十一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各项妇幼保健服务,包括孕前保健、产前产后保健、儿童保健等。
第十二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做好个别化服务,确保每位患者得到最合理的医疗保健。
第十三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患者保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权,合理使用患者信息。
第五章资源管理第十四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对设备、药品等资源的管理,确保设备完好,药品安全。
第六章质量控制第十六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卫生标准,加强对医疗过程的监督,确保医疗安全。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三篇)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一、工作目的: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提供全面的保健服务和卫生教育,促进妇女和儿童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职责:1. 组织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包括孕产妇保健、婴幼儿保健、计划生育、儿童预防接种等。
2. 开展妇幼健康教育,向社区居民普及保健知识,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3. 组织开展儿童发育评估,发现并干预儿童发育迟滞、残疾等问题,提供早期干预服务。
4. 开展妇女和儿童健康体检工作,提供健康评估、疾病筛查等服务。
5. 组织妇幼健康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妇幼健康问题的关注度。
三、工作流程:1. 建立妇幼保健服务档案,记录妇女和儿童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等。
2. 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包括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恢复等。
3. 组织婴幼儿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生长发育评估、喂养指导等。
4. 组织儿童预防接种,按照国家相关程序和计划进行疫苗接种。
5. 提供妇女和儿童健康咨询服务,解答相关问题,提供医疗建议。
6. 定期开展妇幼健康教育活动,向社区居民普及健康知识。
四、工作要求:1. 具备相关医学或护理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3. 具备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维护妇幼健康工作的公正和独立。
4. 遵守相关工作规程和操作程序,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5.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保护患者的权益。
六、工作评估:定期对妇幼保健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以上仅为妇幼保健工作制度范本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二)是指为了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这项制度的实施旨在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妇幼保健工作涉及到许多方面,包括孕产妇保健、婴幼儿保健、儿童健康和发展、计划生育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妇幼保健工作制度的内容和意义。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的第一个重要方面是孕产妇保健。
孕产妇保健是指对孕期和产后妇女进行系统的保健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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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切实提高对做好妇幼健康信息工作重要性
的认识,把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列入当地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和目标
管理的内容,从政策、经费、人员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提
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各级妇幼保健院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完成本辖区范围
内的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限逐级收集、上报、审
核、汇总、分析、反馈等工作。建立妇幼健康信息科,选派懂业务、
熟悉计算机操作及统计分析的人员充实到工作岗位,信息工作人员要
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少于2人。信息科要配备专用计算机,保证
信息网络的及时开通和正常运行,对相关数据按国家保密规定处置。
3、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和逐级上报的原则,根据《母
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妇幼健康信息工作,
健全原始登记,完善各机构妇幼健康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按规定时限
将信息资料上报至辖区妇幼保健院。
4、明确妇幼健康信息报告内容,各医疗保健机构均要启用全省
统一的妇幼健康信息登记表卡册和妇幼健康年报调查表。“三网监测”
及各类妇幼健康服务项目信息由妇幼健康信息科按照项目要求,完成
信息的收集、上报、审核、汇总、分析、反馈及考核等工作。
5、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全市进行妇幼健康信息的逐级统计、审
核、质量控制、分析反馈,严格要求各乡镇、社区做好流动人口、活
产数、孕产妇死亡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婴儿死亡数等信息的漏
报调查工作。
6、各级妇幼保健院要定期进行妇幼健康信息工作的质量控制。
7、负责全市妇幼卫生信息网络的建设,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
使全市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从资料的收集、整理、质控、分析逐步
迈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利用计算机网络提高报表的及时性和
准确性。
8、各级妇幼保健院承担辖区妇幼健康信息人员的各项业务培训
任务,每年按时组织妇幼健康信息的培训。
9、加强对各机构妇幼健康信息工作考核,将各机构信息工作完
成情况纳入单位目标任务考核。
10、定期分析各种妇幼健康信息资料,并撰写有关分析报告,为领
导决策提供依据,充分利用可以公开的各种信息资料,为社会和公众
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