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合并报表的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发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母公司,是指控制一个或一个以上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下同)的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主体。
第三条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二)合并利润表;(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四)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五)附注。
企业集团中期期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至少应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第四条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则不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该母公司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对所有子公司的投资,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条外币财务报表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第六条关于在子公司权益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第二章合并范围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准则所称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臵、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第八条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投资方应当进行重新评估。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或主体,下同)。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二)合并利润表;(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四)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五)附注。
第四条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第五条外币财务报表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第二章合并范围第六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第七条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第八条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四)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第九条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第十条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流程原则及方法

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流程原则及方法一、合并范围的确定在编制公司会计报表时,需要确定合并范围,即确定哪些子公司应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哪些应当被排除在外。
合并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独立性原则合并范围应当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部分,在一家公司对另一家公司具有控制权时,应当将被控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控制的判断应当基于事实而非形式,即使控制权未能通过持股达到50,但在实际经营中能够对受控公司做出重大决策的情况下,应当视为控制。
2. 时间一致性原则在确定合并范围时,应当确保被合并公司的账务记录与母公司一致,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财务报表。
合并报表应当反映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关系和对子公司业务的持续影响。
3. 控制意图原则在确定合并范围时,应当考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意图,即母公司是否有意愿并有能力影响子公司的经营决策。
如果母公司具有操纵被控公司的决策权,则应当将被控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二、合并报表编制流程1. 收集子公司财务信息母公司应当及时向各个子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提交财务报表数据。
母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子公司报表后,对报表数据进行核对和整理,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确定合并口径和方法母公司应当根据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要求,确定合并报表的口径和编制方法。
合并口径应当与子公司的报表数据一致,确保合并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3. 合并调整和合并报表编制母公司应当对子公司报表进行合并调整,包括取消重复利润、消除内部交易、纠正错误等。
在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应当将各个子公司的报表数据按照一定规则合并,形成母公司合并报表。
4. 审计和报告合并报表编制完成后,母公司应当邀请独立审计师对合并报表进行审计。
审计师应当对合并报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公允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
母公司应当将审计报告和合并报表报送相关监管部门和股东。
三、合并报表编制的注意事项1. 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在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母公司应当确保各个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准确无误,不存在虚假和误导性的信息。
上市公司子公司并表条件

上市公司子公司并表条件一、子公司并表条件亦称合并财务报表或合并会计报表。
合并报表是集团公司中的母公司编制的报表,他将其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汇总后,抵消关联交易部分,得出站在整个集团角度上的报表数据。
也可以说,是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会计主体,以控股公司和其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由控股公司编制的反映抵消集团内部往来账项后的集团合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合并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或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等。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
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
同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
但这种控制是间接的,也与母公司拥有股权的比例正相关。
三、子公司注意事项第一,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标市场上的日常经营活动,并确保有价值的技术、工艺和其他一些无形资产都留在子公司。
这种完全控制的方式同时还可以减少其他竞争者获取公司竞争优势的机会,尤其是在公司以技术作为其竞争优势的情况下,这一点显得特别重要。
《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与编制》

(2)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的被投资企业,指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 的子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例如,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股份,而 乙公司又拥有丙公司60%的股份,从而使 丙公司也成为甲公司的子公司。
(3)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 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指母公司虽然 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 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 资本。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在于:
(一)为企业集团的所有股东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二)为企业集团债权人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三)为企业集团的管理者提供有用的信息 (四)为有关政府管理机关提供有用的信息
二、合并会计报表的构成
合并会计报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合并利润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表
(五)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所有权理论 经济实体理论 母公司理论
母子公司关 系 强调
合并方法 优点 缺点
拥有与被拥有 控制与被控制
合并后母公司实 法人财产权(母
际拥有
公司有权支配子
公司)
比例合并法
母子公司为经济 联合体
比较稳健
将大股东与小股 东并列
违背控制的实质 对少数股东无实 际意义
控制与被控制
母公司股东利 益
第三章 合并财务报表——股权取 得日的合并财务报表
考核要求
1.了解合并财务报表的概念、目的、构成、编 制条件。
2.掌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理论和合并范围。 3.重点掌握购买法下股权取得日合并财务报表
编制。 4.重点掌握权益结合法下股权取得日合并财务
报表编制。
第一节 合并会计报表概述
还需涉及的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06]3号](https://img.taocdn.com/s3/m/dcc61218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4b.png)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06]3号二○○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或主体,下同)。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二)合并利润表;(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四)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五)附注。
第四条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第五条外币财务报表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 号--外币折算》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
第二章合并范围第六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第七条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第八条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孙公司怎样纳入合并报表

孙公司怎样纳入合并报表
两种方法,一种是先合并子公司和孙公司,然后再合并母公司和子孙公司的合并报表;或者可以在合并层面一次合并,对孙公司的投资比例可以是对子公司的比例乘以对孙公司的比例即可。
这两种方法下,结果应该是一样的,有一个小差异是在少数股东权益/损益的分类上。
举例来说,如果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比例是80%,而子公司对孙子公司的投资比例是70%,那么在第一种方法下,对孙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损益是孙子公司净资产的30%,而对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损益是子公司净资产的20%+孙子公司的70%*20%,而在第二种方法下,对孙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比例是1-80%*70%=44%,而对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比例是子公司的20%。
所以结果一致,只是看孙子公司14%的少数股东算在哪个公司头上而已。
合并报表的必要条件

浅议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国内外比较谢文刚(西安外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陕西西安710077) 【摘要】本文主要通过对比国内外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来阐述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差异及应注意的问题。
我国应该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并借鉴美国会计准则中关于控制的相关规定,增加“非共享决策能力”和“限制自身损失”两方面的内容;在执行过程中,还应加强管理,及时完善有关合并报表会计范围变更的条件。
【关键词】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国内外;比较合并会计报表的信息含量及所披露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在很大程度上都受到合并范围的直接影响。
因此,明确合并范围是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前提。
同时,合并范围问题的研究不但是母子公司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众多投资者与债权人关注的焦点。
确定一个适当、合理的合并报表范围对于集团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无疑具有重大的影响。
一、国外准则中有关合并范围的规定1、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原则上,合并财务报表应当包括所有的子公司。
具体包括的范围:(1)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半数以上的表决权;(2)母公司即使拥有一个企业半数或不足半数的表决权,但同时具备下列各条件之一时也存在控制:①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拥有半数以上的表决权;②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统驭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③有权任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的多数成员;④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的会议上有权投多数票。
不应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形:(1)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准备在近期出售的子公司:①购买或持有该子公司就是准备在购买后1年内处置,因此控制是暂时的;②管理层正在积极寻找购买者。
(2)因子公司清算、被债权人接管等原因而使母公司失去对其控制权;(3)子公司不得因子公司的业务与母公司不同而不合并该子公司。
2、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94号《对拥有多数股权的下属公司的合并》中认为,母公司拥有其他公司50%以上普通股作为编制合并报表的必要条件,但也有例外。
处于下列情况下的子公司不能合并:(1)公司的控制是暂时的;(2)子公司面临破产的情况下;(3)由于外汇的管制或其他政治因素引起子公司在不确定事项较多的情况下从事经营,以致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能力产生重大疑义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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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合并报表的条件
合并报表是指将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数据整合在一起,以展示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为了确保合并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 控制权:母公司必须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控制权通常通过持有超过50%的股权来体现。
只有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才能被纳入合并报表中。
2. 一致的会计政策:母公司和子公司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
这样才能确保报表数据在合并时具有可比性,避免因会计政策的不同而引起的误导。
3. 会计期间一致: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
这样才能确保在合并报表中能够对应的财务数据,避免因会计期间的差异而引起的混淆。
4. 财务报表的时间差异不超过三个月:对于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财务报表的时间差异,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
如果超过三个月,需要进行调整以确保报表数据的一致性。
5. 内部交易的消除: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应当在合并报表中进行消除,以避免重复计算和虚增利润的情况发生。
6. 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报表中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上能够获取到的交易对价,能够更准确地反映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7. 被合并方的财务数据完整准确:被合并方的财务数据应当是完整和准确的。
母公司需要对子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和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8. 报表披露的一致性:合并报表应当按照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披露,确保报表的透明度和可读性。
9. 合并报表的编制程序:合并报表的编制程序应当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
母公司需要制定合并报表编制的流程和步骤,确保报表的准确和合规。
10. 外部审计:合并报表应当接受外部审计,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对报表进行审计,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以上是纳入合并报表的一些条件。
通过满足这些条件,可以保证合并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