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毕业实习考核程序及办法

学生毕业实习考核程序及办法
学生毕业实习考核程序及办法

2009 级学生毕业实习考核程序及办法2009 级学生毕业实习考核程序及办法

一、指导教师检查学生实习材料( 6 月11 日至 6 月13 日)1.根据学生毕业实习办理手续登记记录核对学生实习单位及实习日期系提供学生实习办理手续登记记录。实习单位公章必须与办理离

校手续时登记的单位保持一致;中途更换实习单位并经指导教师同意的学生需在系里登记,并提交所有实习单位的工作评价。未办理离校手续和私自更换实习单位的不予考核,按《毕业实习议定书》有关条款处理。

学生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3 周。2.检查确认《电气与电子系学生顶岗实习与指导教师联络记录表》内容,对未按规定与指导教师联系的学生在成绩评定中予以扣分,情节严重者可不予考核。

3.毕业实习材料清单

①《毕业实习学生工作鉴定表》(用人单位填写,加盖公章)

②《校外实习专业技术报告》

③《毕业实习回执单》

④《毕业实习议定书》

⑤《毕业实习安全协议》

⑥《各月份实习总结》(每篇不得少于1200字)

⑦《总的实习总结》(不得少于3000字)。

⑧《实习日志》,校外实习期间每个工作日至少一页,即每周不得

少于四篇,且连续两天实习日志内容不可连续。

⑨《英文资料原文及翻译》,原文可打印,翻译需手写。

⑩《电气与电子系学生顶岗实习与指导教师联络记录表》(须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另,《实习单位问卷调查表》每个单位至少 1 份,由组长交回,由教研室主任收齐统一交系里。《毕业实习申请表》由教研室主任提供给学生组卷之用。

4.检查要点

①材料是否齐全

②材料是否规范:一律用16K纸,字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加盖

公章。

③日志篇数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与实习岗位相关。

④生产工艺报告填写是否认真,是否反映实际岗位工作。

5.材料装订材料检查合格者按照附件要求自行制作目录(需编订页码),于答辩前到指定地点装订,装订后上交教研室。

二、教研室组织答辩(6月14日至6月15日)

1.教研室主任组织答辩组结合学生毕业实习材料逐一开展答辩工作,并填写答辩记录表,答辩组成员报系办备案。

2.答辩内容安排:

①学生个人陈述毕业实习情况,时间不超过 5 分钟。陈述内容包括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实习内容、实习收获等,特别是实习内容与学校教学内容的相关情况、专业能力提升情况、对学校专业教学改革的建议等。

②教师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提问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检查实习的真实性;

?就实习过程、内容、收获等进行问询;?检查英文翻译;

?问询与实习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教学改革相关的企业生产一线情况。

三、成绩评定根据《毕业实习学生工作鉴定表》(工作单位填写)中的评价等级确定校外成绩。优秀》85分,良好为84-70分,及格为69-60,不及格60 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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