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压药“联合用药”如何合理“组合”

降压药“联合用药”如何合理“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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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压药“联合用药”如何合理“组合”

发表时间:2019-08-06T15:05:09.077Z 来源:《生活与健康》2019年第06期作者:文吉

[导读] 高血压属于常见慢性疾病,多数病人均需长期服药,才能稳定血压,将其控制在目标水平,

攀枝花市米易县中医医院四川攀枝花 617200

高血压属于常见慢性疾病,多数病人均需长期服药,才能稳定血压,将其控制在目标水平,否则容易出现心脑血管事件,患有肾病、冠心病等疾病,会极大的增加死亡风险,那么到底什么是高血压疾病?常见降压药物有哪些?如何合理“组合”多种降压药物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高血压疾病?

高血压为病人血压持续过高的一种疾病,若是治疗不及时,容易引起肾衰竭、血管瘤、心脏病等疾病,疾病特征是动脉压升高,可伴有肾脏、血管、心脏等器质性改变,分为原发性高血压以及继发性高血压两种类型。

若是依据病程进展与起病缓急对高血压进行划分,又可以分为急进型与缓进型,临床中缓进型高血压比较常见,同时,两者症状体征也表现不一,具体而言:第一,缓进型高血压。此类高血压早期无症状,仅在接受体检时会发现血压有所增高,或者是在情绪激动、精神紧张后有头晕、眼花、乏力、头痛、注意力不集中、耳鸣等症状,除此之外,脑部表现还有视力障碍、抽搐等,心脏表现还有心力衰竭,肾脏表现还有夜尿、尿中含蛋白、多尿等;第二,急进型高血压。此病多发生在30-40岁群体中,舒张压大于130mmHg,病人多有多尿、口渴、乏力等症状,且视网膜存在出血与渗出,也有发生心力衰竭的可能性,病情进展迅速,一般因尿毒症而死。

高血压病因较多,以环境因素与遗传因素较为常见,如若是病人年龄增长、食盐摄入量多(一日食盐摄入量超过20g,发病率约为30%)、肥胖、存在高血压家族史、长期在有噪音的环境中工作、脑力劳动过度紧张等,均易出现高血压疾病。

二、常见降压药物有哪些?

当前临床上应用的降压药物类型较多,钙拮抗剂(如:尼群地平、异搏定)、交感神经系统药物(甲基多巴、可乐宁、阿方那特)、血管扩张剂(如:肼苯达嗪、长压定、硝普钠、多沙唑嗪、利血平)、利尿降压药(氨苯喋啶、速尿、氯噻酮)。

三、如何合理“组合”多种降压药物呢?

降压药物在使用时需遵循一定的治疗原则,常见的为个体化原则、联合用药原则以及分级治疗原则,其中个体化原则是指结合病人的生理特点、病理特点、并发症、病程进展等情况,而采用对症药物与差异化剂量;联合用药原则也即联合使用多种降压药物进行治疗;分级治疗原则是指对于一般高血压疾病,先使用副作用较少的降压药物进行治疗,若是疗效不佳,然后再加用药物、改变剂量,以增强治疗效果,例如若使用β受体阻滞剂、利尿剂、钙拮抗剂等均属于一级治疗;联合两种药物为二级治疗;联合三种药物为三级治疗;若仍旧效果不佳,可换用可乐宁或是胍乙啶,此为四级治疗。

因此,降压药“联合用药”实则是多种治疗方法中的一种。具体来讲,对于“联合用药”,还应知道下列知识:

(一)为什么要“联合用药”?

2009年召开的美国高血压学会曾重新定义高血压的概念,并指出高血压应当是多因素综合作用所导致的一种心血管综合征,存在多种危险因素。因此,基于此病发病机制复杂的特点,为了能够达到近期与远期疗效,避免病人因高血压而出现肾、脑、心等靶器官损害,有必要联合应用多种药物进行治疗,以尽快控制病情发展态势,所以“联合用药”应具有“多药协同”与“小剂量”两个方面的内涵,也即在应用不同作用原理药物时,药效必须“协同”,降压效果明显,但是副作用应当相互抵消。有大量循证医学研究指出,“多药协同”+“小剂量”的疗效强于“单一用药”+“大剂量”,并且前者不良反应更少。另外,联合用药作用相加能够增强效果、抵消不良反应,或是至少不出现作用重叠与相加,并且在保护靶器官与稳定血压方面,也应有一定的协同效果。而对于单一用药而言,上述标准均难以达到,所以联合用药有其必要性,尤其是对于老年群体而言,这类患病人群往往伴有多种并发症,并且动脉硬化严重,若是单一用药,难以控制血管、肾、脑出现并发症的概率,治疗难度较大,当然,若是老年高血压病人再伴有多种心血管病高危因素,如烟酒嗜好、肥胖、血脂异常、糖尿病等,更需进行联合用药治疗。

(二)如何合理组合多种降压药物?

当前临床上适宜于治疗高血压的降压药物可以分为六类,即: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钙拮抗剂(CCB)、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α受体阻滞剂。从临床应用经验来看,应当进行如下组合:

第一,β受体阻滞剂+利尿剂。

第二,ACEI+利尿剂。

第三,β受体阻滞剂+CCB。

第四,ARB+CCB。

第五,ACEI+CCB。

第六,α受体阻滞剂+ACEI++CCB。

第七,β受体阻滞剂+ACEI+CCB。

(三)联合用药时的注意事项

除却上述组合用药方法时,联用降压药还需避免以下用药禁忌:

第一,在联用降压药时,药物种类不能太多,通常来讲,一般不应超过3种,若是药物种类太多,容易因药物相互作用出现各类毒副反应,所以用药数量需引起重视。

第二,降压药物虽能“联合应用”,但是却不宜“近亲结婚”,并且同族药物与同种药物也不得联合使用,例如若是联用两种“洛尔”药物,或是联用两种“地平类 ”药物,基于其皆属于同族药物(作用部位近、降压机制相同),不仅不能起到应有的降压疗效,反而还可能叠加副作用,加重病情。

第三,“同族”类降压药物不宜联用,这是因为这类药物虽然不是同种类,但是这些药物的作用比较相似,类属同一“大家族”,联用效果不佳,例如ARB与 ACEI即属于同族降压药,需要格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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