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功能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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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工作制度

一、功能科包括心血管、肺功能、各种B型超声、内窥镜、颅脑、肌神经等检查。

二、需做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不得缺项,对危重病员和外地病员,尽早予以安排检查。

三、使用仪器的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进修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单独操作仪器,以防损坏。

四、建立健全各种卡片索引、资料登记存档工作,外借必须由本院主管医师签字,限期三天归还。

五、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有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解决。

六、各室仪器均属贵重精密设备,应妥善保管,认真执行仪器管理制度,注意防尘、防污,定期对仪器保养维修,按时检测,保证运转灵敏正常。

七、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做好教学科研工作,按时给进修人员进行讲座辅导。

八、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在室内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九、各室精密仪器一律不外借。

十、注意安全,下班前应关闭仪器开关,门窗加锁,切断电源和水源。有夜班的检查室,要严格进行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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