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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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事项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附件1

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事项

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事项共44项,其中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便民服务37项,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便民服务34项,具体如下:

1.人口计生、土地、民政等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2.一孩生育服务证协办;

3.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卡发放;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协办;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参保、续保手续协办;

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手续协办;

7.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协办;

8.劳动争议调解协办;

9.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10.社会保障卡协办;

11.公民收养子女证明初审;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咨询;

13.村、居民建房临时用电协办;

14.村、居民正式用电协办;

15.农业技术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咨询;

16.民间纠纷调解受理;

17.重点优抚对象门诊药费补助申报初审;

18.残疾人证申领初审(代办);

19.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初审;

20.再生育证办理初审;

21.独生子女光荣证申报初审;

22.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和特别扶助对象初审;

2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发初审;

24.户籍迁移协办;

25.党员关系转接;

26.老年优待证代办;

27.临时救济申报初审;

28.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申报;(行政村)

29.贫困村民医疗救助初审;(行政村)

3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初审;(行政村)

31.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协办;(行政村)

32.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审核初审;(行政村)33.新农保资金发放;(行政村)

34.农村合作医疗申请补助手续协办;(行政村)

3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行政村)

36.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行政村)

37.村民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初审;(行政村)

38.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初审;(社区)

39.城乡医疗救助申报初审;(社区)

40.就业失业登记证申办初审;(社区)

41.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初审;(社区)

4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社区)

43.申购经济适用房受理初审;(社区)

44.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初审。(社区)

备注:行政村、社区均提供便民服务事项中的第1项至第27项便民服务项目,行政村提供第28项至第37项便民服务项目,社区提供第38项至第44项便民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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