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湿度计内部校准操作规程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操作
规程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规程
1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实验室己检定的温湿度计在有效期之间进行的期间核查工作,以及其他温湿度计的内部比对校准工作,以确定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2概述
利用己检定的温湿度计对其他温湿度计的温度、湿度偏差进行检测、评价。
3核查项目
温度偏差、湿度偏差
4核查步骤
4. 1标准件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4.1.1将己外校合格的温湿度计作为标准件,用来比对待校件的准确性;
4.1.2标准件外检校准结果:
注:以上湿度点为温度在20°C时的值,示值误差符合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第5. 2条的要求。
注:温度示值误差符合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第5. 1条的要求。
4. 2示值误差
4. 2. 1 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 0°C.
4. 2. 2 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
4. 2. 2. 1 ±5%RH(40%RH-70%RH, 20°C);
4. 2. 2. 2 ±7%RH(40%RH 以下或 70%RH 以上,20°C)。
4.3待校件外观检查
4.3.1待校件各部件完好,无明显损伤,表面无刮痕、锈蚀等。
4.3.2标识完整,无掉落、撕裂。
4. 3.3 读数、刻度线清晰可辨,指针平直,可灵活转动。
4.4待校件测量比对
4.4.1 将待校件及标准件放入同一房间,静置2小时后分别读数,先读标准
件,再读待校件,间隔30min后重复读数一次。
4. 4. 2 所读实际示值减去1. 2条所示的偏差值为本次标准件的示值。
4.4.3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准件和待校件的温度示值(TB和T)及湿度
示值(HB和H),示值误差分别为=T-TB;AH=H-HB (AT与分别满足2. 1和2. 2
的要求)。
4.5核查周期
机械式温湿度计的核查周期定为6个月。凡在使用过程中经过修理或示值调整的,均
需重新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