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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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某外商独资公司,高薪聘用了一位博士毕业生赵某,担任副总经理。当时,在谈到工资待遇时,公司说:“董事会给你定的工资为1.2万元。不过,我们是一家外资公司,之所以工资定得这么高,是因为除了工资以外,再没有其他福利待遇了。像什么医药费报销、养老等问题都得自己解决,公司概不负责。”听了这话,赵博士心里盘算开了:“这个公司给我的工资的确是够多的,可就是将来万一得了什么大病,或者老了怎么办呢?”但他转念又一想:“我刚30多岁,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大病,至于养老问题,现在考虑还为时过早。倒不如趁年轻多挣些钱,实惠。”工作以后,赵博士为了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每月从工资中拿出1000元,向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养老保险。这样一来,他在这家公司工作,也觉得很踏实多了。几个月后,由于赵博士与董事长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被董事长炒了“鱿鱼”。赵博士不服,双方为此打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赵博士提出公司未给他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他认为,这是侵犯他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公司认为不为你缴纳养老保险,是事先跟你讲好的。你既然干了,就说明咱们的协议已经达成,你现在无权反悔。再说,你不是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了养老保险了吗?(向日葵保险网)

案例分析:

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劳动法规定的社会保险,不同于保险公司的金融保险,主要区别在于:1、前者是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但后者却不是;2、前者是强制性的,即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而后者是自愿性的,即是否参加,完全凭企业或劳动者自愿。所以,赵博士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养老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说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光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义务。它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义务。

因此,该外商公司以高薪来取代职工的养老保险,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它不光应该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还应该同时缴纳失业、大病医疗等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

案例简介

近日从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辽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2011年被借支76.8

亿元,比2010年的63.5亿元增加13亿元,已占到前一年积累额的1/10。

可以想见的是,这一措施实非得已。事实上,对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最早范本的辽宁来说,沉重的历史包袱和日趋严峻的老龄化趋势正对制度的持续性形成挑战。2001年起,国务院确定辽宁作为全国第一个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省份,在13个省市开展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在计划经济时期聚集了大量城镇人口,辽宁目前不仅退休职工人数占到全国的1/10,

且老龄化程度居于全国第四位。不仅如此,连续八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也加

大了养老金支出压力。

这一困境从近几年的统筹账户收支情况可见一斑。2011年,辽宁当年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账户征缴收入472.5亿元,支出782.7亿元,缺口310.2亿元。这一数字在2010年是297.6亿元,缺口逐年增大的趋势愈加明显。

面对当期支付压力,首当其冲被动用的就是已经“做实”的个人账户资金。在参与“做实”试点7年之后,辽宁省经国务院同意后,开始每年借支不超过3/8的个人账户基金用于发放养老金。这样一来,原本做实的个人账户又一次回到“空账”状态。而“借支”个人账户的款项何时归还,借款比例是否面临调整,目前仍无定论。在一些学者看来,辽宁的这一

“特殊情况”,意味着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事实上已经走入死胡同。(经济参考报)

案例分析

中国养老保险基金还有超过2万亿元的结余,但都沉淀在少数发达省份。社科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郑秉文认为,碎片化的制度加剧了养老保险体系内部的利益分化,这些省份的结余没法转移给辽宁这样的亏损省市,缺口只能由财政转移支付。而财政补贴资金也必须随着做实账户规模的扩大、退休人数的增加而不断扩大。由此带来的是基金结余在少数富裕省份绝对增长,而在缺乏好的投资体制的情况下其实意味着贬值。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单纯依靠中央财政补贴,挪用个人账户,扩面征缴,串用其他社保资金,“东拼西凑,这样的路子走不远,既造成当期财政负担,也为未来埋下危机”。她建议,养老金制度尽早改革,将养老金交由中央统筹,实行个人账户全民化和市场化。

案例简介

近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与会代表表决通过了《关于青岛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其中指出社会保障资金整体运行平稳安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审计发现,近三年以来,截止到2011年末,730人重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同险种,84571人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同险种,造成财政多补贴1499万元;162人重复领取养老金19.23万元,5719人重复报销医疗费用1025.6万元。(向日葵保险网)

案例分析:

社会保险中存在着重复参保、报销的难题,重复报销是发生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之间,前者包含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而造成重复报销的根源是重复参保。这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共享、管理不统一造成的。“随着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越来越严密,重复报销的情况将会越来越少,但一些漏洞还没能完全解决。”卫生部门新农合问题专家表示,为了保障医保资金安全,国内一些城市成立了独立于卫生局和人社局之外的“医保局”,专门管理三种医保,让信息得以共享。

“想解决难题必须城乡统筹,不论方式如何,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者合二为一才能解决根本问题。”人社部门专家同样认为从体制上出手才能解决此问题,但现实情况的复杂并不是某一个部门能“拍板”的。他认为,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应该考虑组成“城乡居民保险”,把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保险统筹起来,并纳入统一监管。

案例简介:

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中心反映,经过核查,去年共发现冒领社保待遇人员440人,涉及社保基金金额117.46万元,追回102.9万元。其中,冒领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涉及437人,金额109.95万元,追回100.51万元;冒领机关事业退休待遇涉及3人,金额7.51万元,追回2.39万元。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治伤看病钱。目前该市的离退休职工已超过11万人,养老金发放数额很大。如何保证基金安全、防止冒领是个难题。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中心建立“防冒领机制”,努力筑起安全网,但从根本上杜绝还有难度。(向日葵保险网)

案例分析:

问题:在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后,离退休人员与原单位的关系越来越“淡”,加上企业重组、改造力度较大,许多老企业甚至不存在了,单位对离退休人员的情况也越来越不了解。此外,居民居住地与户籍分离的情况较多,街道基层组织也很难全面及时把握管理范围内所有居民的生存状况。一些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因种种原因不及时申报,冒领养老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解决方案:完善社保基金冒领防控机制,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核查、事后监督,编织一张社保基金安全保障网。

事前预防措施是以信息采集为方式,开展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获取待遇领取人员的实时生存信息,及时停发已失去资格的养老金领取人员待遇,预防社保基金冒领情况的发生。事中核查要做好社保基金防冒领核查工作。核查小组定期与民政局有关部门获取死亡人员名单数据,通过对死亡人员信息与待遇领取人员信息进行比对筛查,查找已亡人员中仍在领取养老金人员。事后监督则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奖惩机制。运用信息共享机制,与社区、居委会和参保单位即时共享离退休人员死亡信息、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人员信息、其他特殊人员生存信息,及时对已失去领取资格的养老金领取人员进行停发处理。建立奖惩机制,对发现的冒领基金人员,派专人进行待遇追回,对事实清楚的冒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个人、单位、社保服务机构故意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严厉惩戒,数额较大的,给予一定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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