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管理制度(2015年新修订)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2015年新修订)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2015年新修订)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河北省矾山磷矿有限公司

目录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3)

第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第二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

第三章检查与考核 (14)

第四章、名词术语 (15)

第一条、特种设备概念: (15)

第二条、维护保养与大修的概念: (17)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使用、报废等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特种设备有余热锅炉、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起重机械(包括电葫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叉车等。

第三条、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改造和使用进行具体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矾山磷矿有限公司。

第二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它明确了公司各生产单位、各部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负的责任。

本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的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公司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包括:安全管理部、安全生产保障部、物资供应部。

安全管理部负责特种设备注册、定期检验、督促、检查,参与采购、安装、维修等其他相关工作。

物资供应部、生产保障部负责采购、安装、维修等工作。

使用单位负责申报采购、安装、维修、检验计划,并参与设备采购、安装、维修等工作,落实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如下: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1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1.1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1.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的有关要求。

1.1.3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组织机构职责。

1.1.4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保证特种设备管理的资金投入。

1.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

要求。

1.1.6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1.1.7负责组织编制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1.1.8负责公司特种设备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2.1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1.2.2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1.2.3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1.2.4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参加特种设备的订购、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1.2.5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及《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在使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1.2.6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编制定期校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校验的报检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办证及作业证复审工作。

1.2.7负责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的培训。

1.2.8具体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各使用单位专项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的培训与演练;

1.3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1.3.1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3.2掌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1.3.3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1.3.4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文件精神。

1.3.5必须深入现场监督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参加验收及试车,明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管理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必须定期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并存档。

1.3.6负责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3.7定期对现场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纠正特种设备在使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1.3.8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安全管理部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安全管理部做好检验工作。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1.3.9负责编写、修订本单位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定期组

织演练。

1.3.10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上报等工作。

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4.1严格执行公司及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完好运行。

1.4.2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规作业。

1.4.3操作工每日对设备进行点检,班长及车间主任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判断、分析、处理特种设备的使用中的安全隐患。

1.4.4特种设备使用中出现紧急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领导,达到启动应急预案条件时,启动应急预案。

1.4.5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专业安全技术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1.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5.1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二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公司凡是采购特种设备目录中的设备时,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本单位领导、主管副总批准后,报生产保障部、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报总经理批准,最后报到物资供应部。物资供应部组织安全管理部、生产保障部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必须购买持有国家相应设计、制造许可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物资供应部、安全管理部首先审核、选择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安装单位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安全管理部收到安装告知许可,通知使用单位允许安装单位安装,任何部门不得与任何理由,擅自安装未经审核、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安装单位应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专业检验,物资供应部应将检验报告、设备设计资料、质量合格证明书及产

品使用说明书一起移交安全管理部存档。

安全管理部应在设备投入使用前后使用后30日内向涿鹿县质量监督局特种设备股申请注册,办理使用许可证。

(二)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注册申请,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掌握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安全状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培训、持证情况等,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资料,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制度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

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容器室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规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

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阀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隐患或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整改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节能、环保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提出校验申请,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安全附件的校验工作,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

6.公司应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二级生产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7.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安全管理负责人向相关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8.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应制定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

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各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9.本单位负责人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督促、检查此项工作落实情况。

10.本单位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特种设备的检修

1、特种设备维护保养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2、使用单位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检,发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理。

3、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的改造和大修前,向相应的管理部门提出改造或大修申请,并附改造或大修内容。管理部门及相关领导批准后,由物资供应部委托具有相应特种设备维修和改造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选择维修单位时,安全管理部、安全保障部、使用单位人员应参加。

4、施工单位在特种设备大修前,应到张家口市质量监督检验局进行维修告知,并申请维修监督检验。维修是否需要告知,由安全管理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确定。

5、维修单位进入公司后,首先由安全管理部对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在维修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告知,双方签字生效。

6、施工前,由使用单位厂级、车间级安全管理人员对维修单位人员进行工作现场危险因素告知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施工过程中双方必须履行安全管理部在安全教育中的具体要求,做好施工、监工记录,维修单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改造或大修结束后,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安全管理部、物资处、机动处、施工单位参加,验收通过后,各相关单位必须将所有维修资料上交安全管理部存档,维修应上交资料清单由安全管理部负责提供。

9、各使用单位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

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七)特种设备的校验

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安全管理部负责。每年年初

由安全管理部会同生产保障部和使用部门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2、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

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2.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2.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全面检验;

2.3起重设备: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2.4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根据工作环境、工作级别和存在隐患程度调整缩短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3、安全管理部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

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安全管理部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使用单位。

4、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

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5、特种设备检验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在场配合检

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6、特种设备检验后,由安全管理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

项手续。特种设备存在问题时,安全管理部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问题告知使用单位。

7、特种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机动处和使用部门组织

整改,安全管理部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8、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

用。

9、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第三章检查与考核

第一条、各二级单位没有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处与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公开提出批评1次,在限定整改期限仍没有完成的,加重处罚

力度。

第二条、未落实公司及本单位三项制度的单位,一经发现处予该单位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条、未告知或未经过安全管理部同意擅自将有特种设备资格证人员调离岗位的单位,一经发现处予1000元以上的罚款,直接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未通过考试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人员,擅自进行特种设备的维修,改造的,一经发现,对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未造成严重后果罚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第五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做任何处理、未有安全保护措施,强行冒险使用的单位,一经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于单位2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处罚单位500元以上罚款。

第七条、对使用无设计许可或者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的单位,或者未向管理部门报批即投入使用的单位,一经发现,对物资供应部和使用单位处于1000元以上罚款。

第八条、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或者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附件

发生损坏的,未及时告知安全管理部,仍然继续使用的单位,一经发现,对单位处于500元以上罚款。

第九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不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未能及时有效抑制灾害扩大,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事故以及隐瞒事故不报的,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十条其他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都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四章、名词术语

第一条、特种设备概念:

(一)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

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 (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 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四)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五)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

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第二条、维护保养与大修的概念:

(一)、维护保养:是指“维护、修理、保养”的业务。其中的“修理”主要是一些调试性的修理,是不对特种设备原有的结构形式或性能指标进行更改。

(二)、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新版)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实施时间:年月日

目录 1、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2)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4) 3、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7) 4、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0) 5、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1) 6、电梯钥匙管理制度 (13) 7、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4) 8、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5) 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7) 10、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及记录 (19)

一、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整理版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使用、报废等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目前所有生产现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定期检验的管理。 三、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四、职责 1、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基本维护管理及报废的管理。 2、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3、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1、压力容器 1)各工段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维护 检修、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试压、无损检测和变形的测定。 2)使用部门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制定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各工段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压力、温度条件使用,不得在超温、超压和超负荷下

运行。变动温度、压力控制指标,未经领导批准,不可变动。 4)设备部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5)加强容器、管道的防腐工作,容器和管道外表面要经常喷刷保持油漆完整。 6)容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格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定时进行检查。 7)设备部对容器的使用、维护、检验和管理进行全面监督。 8)压力容器配备的安全装置,要定期进行检查,并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发现 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9)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设备部每年至少联系对安全阀检验一次,压力和测温仪 表每半年校验一次,爆破片由车间应定期更换,更换期限由车间视实际情况确定。 10)压力容器每年应由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一次年度检查。 11)设备部做好检验报告的归档工作。 2、气瓶 1)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使用岗位要指定专人负责。 2)定期对气瓶储存和使用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作业。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其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体干燥。工作中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瓶间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7 米。 4)气瓶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 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 须用非燃料隔板隔开。 5)气瓶所使用的瓶阀、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单向阀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厂内机动车 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取得 lO 米,并应保证气瓶瓶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内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作业人员的 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特种设备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xx年主席令 第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xx年国务院令第549 号) 4、职责 4.1 设备管理:负责特种设备的的选型、验收、组织安

装调试及监督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设备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中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督促责任部门整改。 4.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与操作,负责日常检查简单故障的检查排除等工作。 4.3安全员(兼职):负责特种设备整个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管理程序 5.1设备的选型、采购 使用单位依据业务需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设备的选型由采购部主持,设备管理、技术员、安全员(兼职)参加,依据本企业生产特点,结合生产工艺先进水平共同对设备型号、规格、工艺技术性能及安全操作性能、供应商生产资质、价格及售后服务等进行论证,作出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2013版)

x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促进x 部(以下简称x)生产经营稳定、有序、规范进行,依据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并结合x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一)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四)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第三条、x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x管理处为本事业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x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xx 处负责本事业部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检验、维修等具体运行事项负责,各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即本x特种设备相关工序使用部门)管理人员对本管理区域内的特种设备负有管理责任,现场操作人员是特种设备操作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x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事业部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全面负责; 特种设备使用者对日常安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六条、x特种设备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及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安装、维修等工作,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安装、维修过程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x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x部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办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x部保证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 第九条、x部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x管理处、xx处、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公司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公司的管理者代表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公司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XXX同志,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管理者代表岗位职责: 本公司的管理者代表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宁波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安环部职责: 在管理者代表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动能基建部职责: 在管理者代表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

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泰州市创新电子有限公司) 编制:吴爱明 审核:万桂勇常广秀 实施时间:年月日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2、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 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8) 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9) 5、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的管理制度 (10) 6、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13) 7、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6) 8、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18) 9、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20)

总则 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 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 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 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梳理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其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机械的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贯彻政府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法令、条例、规程等。 3.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有关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工作,按章办事。 4 工作程序 4.1 特种设备包括的范围: 4.1.1 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 4.1.2 具有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容器为压力容器: a) 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b)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0.15m,且容积(V)≥3,具体包括:石油液化气民用罐、固定式石油液化气储罐、石0.025m油液化气槽车储气罐、压风机风包、氧、氨、氯气瓶,乙炔发生器等; c)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指

在一个大气压的沸点)的液体。 4.1.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压力管道: a) 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为 极度危害的管道。 b) 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输送GB1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 6.19-1/7 c) 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表压),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 d) 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表压),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管道。4.1.4 起重机械是指起重量在0.5t以上的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和电梯。 4.2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定货 4.2.1 新建工程项目应有工程设备名称清单(指锅炉、压力容器、 起重机械),更新应有更新报告及技术鉴定报告,增容应有增容报告 及增容原因报告,方可列入定货计划。 4.2.2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定货、采购,归口物资设备公司(特殊情况须单位定货,事先报告生产管理部批准后自行定货)。 4.2.3 定货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必须是国务院主管部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定点厂家,并有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 4.2.4 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厂必须随设备供给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施工机械与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9954 施工机械与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施工机械与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加强对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对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各BT承包商施工机械、特种设备拆装、使用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3】373号令 《起重机械危险标志》GB15052-1994 4 职责 4.1 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在BT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应建立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指定专职安全工程师进行管理。 4.2 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是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对BT承包商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3 项目监理部对BT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对各BT承包商进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拆装安全资质及特种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二、锅炉工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人不得进入锅炉房;严禁在锅炉房做其他无关事情。 三、按规定标准,经常对锅炉用水进行水质检修,发现水质不符合规定标准,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同解决。 四、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压力表、安全阀必须经鉴定合格在周期内使用。 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安全操作运行规程等项制度。按规定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和危险点的安全检查记录。 六、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七、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档案。

八、特种设备的要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九、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十、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十一、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二、经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十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十四、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五、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

华电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围 本规定适用于如下场所: 2.1凡以本公司名义申请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基地; 2.2公司使用特种设备的生产基地, 2.3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包括施工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的项目现场。 3、编制依据 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6月1日 3.2《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6月29日 3.3《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6月1日 4、术语和定义 4.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 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2特种设备的生产——含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3 起重机械——垂直升降,或垂直升降并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额定起重量大于, 或者等于0.5吨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0吨,且起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4 压力容器——指盛装气体或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围规定为,最 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 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

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 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摄氏60 0C液体的气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5 压力管道——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 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 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 的管道。《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6 气瓶——常温下(-400C~ 600C)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表压)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 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 0C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4.7 本质安全——通过机械的设计者,在设计阶段采取措施来消除隐患的一种实现 机械安全方法。 5、管理规定 5.1 特种设备的生产 5.1.1 特种设备的生产许可和安全认可 5.1.1.1特种设备的生产许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 5.1.1.2特种设备的安全认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由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负责。 5.1.1.3特种设备的生产应遵守特种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认可证制度, 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5.1.1.4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使用应符合使用要求,特种设备关键部件的生产 不得分包给未取得生产资质的单位。 5.1.1.5公司合同中的特种设备供货,不得与未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安全 认可证的分包方签约或者供货。 5.1.2特种设备生产要求 5.1.2.1 特种设备生产应符合本规定3,以及其它的法规要求。 5.1.2.2 在特种设备的设计阶段应考虑该产品的本质安全。 5.1.2.3 特种设备生产过程应该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1:2000)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制造、改造、安装、维修保养的特种,如电梯、餐梯、起重机和升降机。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3.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培训工作。 3.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3.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3.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3.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3.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3.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3.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3.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3.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3.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3.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3.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3.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3.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3.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不违章指挥。 3.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3.3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3.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3.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3.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3.3.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目标 规范公司建筑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杜绝重大机械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建二局东北分公司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规定,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劳动部)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能源部) 4.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4.1. 公司设物资设备部建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 4.1.1工作职责: 4.1.1.1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项目部针对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及有效运作情况并将其纳入目标管理。 4.1.1.2负责公司有关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的制订、修订。

4.1.1.3负责对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中使用大型施工机械、特种设备需用提供支持,对特种设备(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维修资质进行审查,并做好管理工作。 4.1.1.4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按照事故调查规程和“四不放过”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制订、审批、实施。 4.1.1.5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大、中型起重机械(含电梯)、特种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状况、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全面检查。 4.1.2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承担以下职责: 4.1.2.1负责对项目进场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和人员、机械状况和资质进行审查备案,建立相应机械管理台帐。 4.1.2.2熟悉公司购置和使用、租用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数量和分布以及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能够及时发现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装、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状况,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4.1.2.3负责对各项目使用的机械设备原始记录、技术资料、报表的检查并汇总。 4.1.2.4负责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起草和贯彻执行上级的规章制度,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4.1.2.5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其他工作。 4.2. 公司分管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领导工作职责: 4.2.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组织制订实施细则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特种设备具有可靠的安全性能,确保操作者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内的所有特种设备的管理 3、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4、制度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1)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审核颁发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审批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在抓好生产同时抓好安全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特种设备技术岗位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5)建立和健全三级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以指导自己的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条例和有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规程、规章或规定及有关指示和要求。 2)负责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建立起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3)组织建立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体系,明确指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并督促抓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4)组织指定本企业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组织制定本企业特种设备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修理、改造方案,淘汰更新计划和特种设备转让事项,并督促检查其执行、完成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工况,了解、掌握本企业特种设备技术状况,解决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本企业的管理水平。 7)协调企业内部各生产与使用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有关部门的工作质量,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8)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对特种设备事故,遵遁“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9)审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格和有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上报统计报表。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标准版)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标准版) 1、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内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特种设备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主席令第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 4、职责

4.1设备管理:负责特种设备的的选型、验收、组织安装调试及监督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设备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中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督促责任部门整改。 4.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与操作,负责日常检查简单故障的检查排除等工作。 4.3安全员(兼职):负责特种设备整个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管理程序 5.1设备的选型、采购 使用单位依据业务需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设备的选型由采购部主持,设备管理、技术员、安全员(兼职)参加,依据本企业生产特点,结合生产工艺先进水平共同对设备型号、规格、工艺技术性能及安全操作性能、供应商生产资质、价格及售后服务等进行论证,作出设备选型购置决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特种设备施工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的施工管理,确保对该类工程的有效控制,保证特种设备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安全,减少或规避公司的管理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安装调试及修理改造、压力容器制作和安装、压力管道安装、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等。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中所含的特种设备管理,含自用设备。 第三条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禁止无证施工,或超过许可范围施工。禁止将该类工程分包给无证单位,公司、分公司不得将特种设备施工许可证租借、转让给其他单位。 第四条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认真熟悉图纸,对照规范要求确定哪些属于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工程应统计出各类别的管道数量、规格和材质,列出明细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进行告知。 第五条项目或车间应按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确定的监检约定,及时邀请检验机构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工程竣工后办理监检报告。 第六条从事特种设备施工的电焊工、探伤工、理化试验工、专业责任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第七条各分公司技术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及时填报分公司各项目竣工及在建的特种设备,属于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的还应按季度向公司技术部报送台帐。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八条在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参与评审的技术、质量部门应对工程中涉及的特种设备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特种设备的等级能够在施

工许可证覆盖的范围内。 第九条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分公司,可以从事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工作,可以从事现场压力容器安装焊口的组对、焊接。 第十条公司具有GC1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各分公司可以从事压力容器安装,但不包括需在现场组对、焊接的压力容器。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应立足自己施工,原则上不允许分包。当确定需要进行分包时,应优先考虑公司内部的其他分公司,或分包给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等级(与分包项目相适应的许可证)的其他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如果特种设备的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不能进行工程分包,但可以通过补充一些经过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扩充到公司内部的班组中,实行劳务分包。 第十三条三类压力容器制作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第十四条拟实行分包的特种设备施工,分公司必须对施工单位的资格、能力进行评审,确保分包队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十五条属于锅炉安装调试修理、压力容器(不含使用三类容器证书的)制作安装的分包,必须经分公司技术、质量部门评审认可,技术经理同意后,明确管理方式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并报公司技术部备案。 第十六条属于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安装工程的分包,应由技术经理组织分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单位进行考察,技术、质量部门确认同意后,连带分包工程量清单,分包申请、分包单位考察记录(首次使用时)、分包商的资质证和施工人员的资格证件报公司技术部,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分包。 第十七条分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应收集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特种设备许可证、焊工及其他应持证人员的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 2.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2.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2.4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5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2.6厂内机动车辆,是指没有纳入公安部门管理,用于生产作业运输的,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工程使用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1.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公司生产部审核并报公司运营副总、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采购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1.2 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经理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分享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总经理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总经理岗位职责: ①本单位的总经理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②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 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③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①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②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③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④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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