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巡察反馈意见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7日至2017年1月16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城区区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政治巡察,与134人进行了个别谈话和约谈,查阅了相关资料,受理来信来电110件,接待来访群众59人次。巡察期间,通过个别谈话和信访举报,共收到反映城区及所属单位各类问题线索 29个,发现“三大方面”问题16个。发现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置。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城区区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城区实际,在管党治党、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但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深化政治巡视25条意见,用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准和要求衡量,还存在一定差距。巡察期间,主要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进驻巡察期间,巡察组对城区20家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被检查单位都存在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仅停留在会议宣读层面的问题,就如何贯彻落实研讨不够,没有具体的方法措施。反映出区委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学习不深入、组织不得力、贯彻不积极。某常委部门没有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党代会、市两会,区党代会、区两会精神记录;某区直单位学习传达上级精神,只有信息简报,除学习市党代会精神在党组会议有记录外,其余全部没有会议记录;某区直职能部门没有学习市党代会精神记录。反映出这些单位大局意识和看齐意识不强,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不及时、打折扣,虚于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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