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撰写方法推荐(清晰_包括独权和从权的用法)

1专利撰写方法

1引言 此篇文章的思路:文中第一部分“专利申请文档的结构与主要内容”主要描述了专利各个文档之间的关系,以及每个文档中各个段落之间的联系,这是构建一个逻辑清晰的专利的基础知识。如果您具有相关的基础知识可直接进入第三部分。文中第二部分“专利撰写要诀”是撰写专利的一些经验,其中涉及新手常犯的错误,也涉及了专利的一些思想。此段可理解为武功口诀,初次看可能无法完全体会,但是如果能记住,则在以后的练习中会有所体会。文中第三部分“专利撰写模版”介绍了作者摸索的一种专利撰写顺序,按照此顺序有利于理清思路,避免不必要的混乱。读者可以按照此段中的套路写专利,但是也不必拘泥于此,一旦熟悉了专利写法则可自由发挥。 2专利申请文档的结构与主要内容 2.1文档间结构关系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法律性和技术性都非常强的工作。申请文件撰写的好坏直接影响能否获得专利权、影响专利保护范围的大小,也会影响该申请在专利局的审批速度。因此,能否撰写出一份既适合具体发明的特点、又符合法律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关系到专利申请人的切身利益。专利申请需提交的文件: z请求书(代理人与发明人填写); z说明书(发明人填写); z权利要求书(发明人填写); z说明书摘要(发明人填写); z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发明人填写); z及其他附件等(代理人填写)。 下面对各文件进行详细说明。专利撰写的主要内容就集中在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这两个文档上。权利要求书是整个专利中的核心文档,一旦授权则具有法律效用,其限定了专利保护范围。专利保护范围的核心是独立权项,一个权利要求书可以包含多个紧密相关的独立权项,每个独立权项可以认为是一个保护的核心,在这个核心的周围还可以有多个从属权项用于扩大或深化独立权项的保护范围,从而实现对专利保护范围的最大化。说明书是对权利要求书的解释说明,其中“技术背景”用于向专利审查员说明本专利的来由、背景,表明本发明的需求迫切性;“发明内容”说明如何解决问题;“有益效果”阐述专利的创新点(审查员判断是否能够授权的关键);“具体实施方式”中需要举出几个例子,

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因此,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还要看使用者是否清楚产品是否侵权才可判定。 一、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因此,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还要看使用者是否清楚产品是否侵权才可判定。 二、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1、形式要件主要有: 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 2、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 1)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 2)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 3)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有相异的,但是,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这里技术特征等效,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你那能够推断出某两种技术特征彼此替换后,所产生的效果相同。 三、专利侵权的类型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7、冒充专利的行为。 综上所述,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要看是否构成侵权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那么关于使用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则需要看使用者是否清楚产品已侵犯专利权。所以侵犯专利权要看是否构成以上的条件及行为,关于更多专业的法律知识,可到网站咨询,将为你提供详细解答。 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缓,怎样减缓专利费用 专利无效申请费用是多少,如何申请专利无效 假冒专利的处罚是怎样的,如何处罚假冒专利行为

专利侵权案例

案例一:(德国)BASF公司诉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克劳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根据产品所含特征性的副产物认定生产方法判定构成侵权的典型案例。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本案产品制造方法专利涉及的并非新产品,故原告应举证证明被告使用的制造方法侵犯了其专利权。本案在侵权判定中,未将二者的制造方法进行逐一比对,而是开创性地根据被告产品中所包含的三种特征性杂志确认其使用的助剂为亚烷基二胺,进而认定其使用了涉案专利方法。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1、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涉案专利方法制造的涉案“垄鑫综合土壤消毒剂”产品;2、北京阳光克劳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销售涉案“垄鑫综合土壤消毒剂”产品;3: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BASF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3000元;4:驳回BASF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800元,由BASF 公司负担2000元,由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6000元,由北京克劳沃生化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800元。 二审法院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权利要求是否清楚、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及新颖性、创造性判断”的典型案例。在审理专利无效纠纷案例时,应当结合立法目的,准确理解法律规定的内涵,围绕原告起诉的要点进行审查。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地表述了请求保护的范围,应当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结合其所知晓的所属领域的技术知识加以判断。只有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才需要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在判断编码输入法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时,要重点对比编码方式和取码规则等;如果本专利与现有技术不是同样的发明创造,而且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则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2007年5月28日,微软中国公司以郑珑拥有的名称为“字根编码输入法及其设备”的发明专利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26条第4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的请求。2008年3月25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1128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1、维持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11282号决定;2、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微软中国公司负担。

发明专利写作技巧

发明专利撰写技巧 (20-1)“发明的背景”:应简明扼要地一一概述以下方面: 1.本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及主要用途。 2.国内外已有哪些与本发明技术内容类同或用于与本发明相同目的的相关技术。对于设备发明应附结构图;方法发明应附成份范围,工艺流程;物质发明应附组份、结构式及获得该物质的手段;新用途发明应写明原有用途。 3.指出已有相关先进技术存在的缺点或尚待解决的问题。 4.本发明采用了哪些创造性的技术方案,解决了国内外已有、类同或相关技术中尚未解决的哪些问题。 (20一2)“发明详细内容”:在发明详细内容中,应对发明的技术方案作出完整、准确、详细、具体的叙述,并应给出实施本技术方案的步骤及必不可少的技术条件。发明详细内容是审查、考核本发明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根本依据,因此凡涉及本发明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引入本文,一般应不采用“见**附件”的表达形式。发明内容应与发明权项相一致,凡需要保密的内容,必须在有关文字下方标以横线示出。 按照发明内容的不同类型,对填写"发明的详细内容"的概括要求是: 1.设备发明。设备包括机组、机器、器械、仪器仪表、工具、零部件等。设备作为发明对象,发明内容的基本写法是按结构描述其特点,一般要写四点:①按结构图(装配图、剖面图)从静态到动态作总的描述,静态用以说明构成发明的组成部分,动态用以说明动作程序;②画出关键部件深入描述,包括特殊加工工艺、特殊材料、特殊调试技术等;③列出性能指标;④构成发明权项的其他内容。所有机械图均不注尺寸,但应按比例绘制并标出图序,注上零部件的名称。 2.方法发明。包括设计方法,施工、加工方法,侧量方法,控制方法,运输方法,安装方法,采掘方法,探矿方法,诊断、医疗方法,育种、栽培方法,养殖驯化方法等。方法作为发明对象,发明内容的基本写法是按动作顺序及现实的条件描述其特点,一般要写四点:①基本原理,已知的原理只需写明采用了什么原理,新的原理要列出结论性的公式(不要写推导过程),并注明公式中各种符号的物理含义;②说明动作顺序,如工艺流程、安装步骤等;③实现的条件,如工艺条件、使用的原料等;④完成动作所用的设备。对于构成发明权项的特殊设备,还应参照设备发明的写法,进一步详细描述其特征。 3.物质发明。物质可分为由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和用非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两类。 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包括所有的化合物。其发明内容的基本写法是按每种元素的原子量、化学键和它们的分布状况以及获得该物质的方法为特征描述。一般要写四点:①组成成份,包括各元素的名称、特性、配比及结构式;②合成方法,包括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含量佳参数);③物化性能;④列举1-2个完成本发明的实例(含量佳条件)。 用非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包括所有混含物,如合金、玻璃、陶瓷、涂料等。其发明内容的基本写法是按组成的元素和获得该物质的方法为特征描述。一般要写五点。①组成成份,包括各元素的名称、特点、形态、性能及配比(重量百分比),关键成份的机理;②合成工艺,包括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含量佳参数);

专利撰写要求与技巧重要

专利撰写要求与技巧 1、未经可以要求,不能写与系统相关的专利,否则一律退回,一般情况下,写机械或者机构相关的,通过率也高,目前,实用新型就是针对机械机构的。与电相关的也尽量避免,不要涉及,专利中不要出现“系统”两个字,有的话,都用装置来替换,专利中不能出现“等、一些、几个、许多、大部分”这类模糊词语,自己注意,专利中不要出现传感器(因为传感器涉及的东西很多,不是光写传感器那么简单,还得附带很多别的东西),在权利要求书中,凡事第一次出现的东西,不能加“所述”两个字,凡事这个东西再出现的时候,不管是第几次出现,都必须得在其前面加“所述”两个字,不要怕麻烦,这是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在权利要求书中,凡事你提到的装置里面的东西,必须在权利要求书中讲述它的结构。 2、权利要求1中一开始,在包括里不要包括太多的东西,少包括几个,比如包括4或者5个,其他的东西,在后边自然出现,例如:在一开始包括中不出现挡板,后边可以这么写,在什么什么装置的左侧安装有挡板,这样不就很自然的把挡板这个东西的结构表达出来了嘛,这样写效果就会非常好,以后都这么写。 3、还有就是不要出现,“什么什么装置由什么什么组成”这样的话,可以?换另一种说法,例如,什么装置内部安装有什么装置,或者什么装置的上安装有什么装置, 4、图大胆的改,大胆的舍得去删除不要的东西,让图看起来更清爽,突出表现你权利要求中有的东西就行,权利要求中没有的让图显得拥

挤的都可以删除 5、权利要求内出现的部件在附图内没有标注,这样写的话,审查员就会当这些没有标记的部分不存在。所以权利要求中出现的部件尽量都进行标注! 6、权利要求书里:1.必须是零部件以及零部件之间的组织关系与位置关系。2.不要涉及材料成份;3.不能出现功能、用途、工艺、方法。 3.不能有两个“句号” 4.权1四行以上. 5.共4个权利以上。 ①实用新型不在保护专利的材料了,所以不要再出现讲述材料的内容了。如:叶片的材料为不锈钢;②也不建议出现数量及参数的内容:所述的电阻为5欧姆;或所述风扇叶片数为3个。此类不建议再出现。大家多从源头上入手:从图就开始大胆的改动,这样就会是权利要求真正丰满起来! 不是自己绘图的,在收到图纸之后,一定要改,在其基础上一定要有点创新, 上边的这个是专利检索网址 自己可以上这个网站检索一下自己所写专利的相关知识 7、 8、背景技术:在相关技术领域进行描述,至少6行。背景技术用比较写法,和其他的专利相比较。 9、说明书摘要最高限制是300字,最好限制在250左右。权利要求第一段尽量多写,这样你的说明书摘要就能达到字数要求、

专利侵权案例1

专利侵权案例1 案例一:(德国)BASF公司诉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克劳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根据产品所含特征性的副产物认定生产方法判定构成侵权的典型案例。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本案产品制造方法专利涉及的并非新产品,故原告应举证证明被告使用的制造方法侵犯了其专利权。本案在侵权判定中,未将二者的制造方法进行逐一比对,而是开创性地根据被告产品中所包含的三种特征性杂志确认其使用的助剂为亚烷基二胺,进而认定其使用了涉案专利方法。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1、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涉案专利方法制造的涉案“垄鑫综合土壤消毒剂”产品;2、北京阳光克劳沃生化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销售涉案“垄鑫综合土壤消毒剂”产品;3: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BASF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3000元;4:驳回BASF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800元,由BASF公司负担2000元,由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6000元,由北京克劳沃生化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800元。 二审法院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案例要点:本案是关于“权利要求是否清楚、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及新颖性、创造性判断”的典型案例。在审理专利无效纠纷案例时,应当结合立法目的,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方法及技巧

专利文件撰写方法及技巧 备注:研发人员应参考以下说明将技术方案形成书面材料 1、发明创造名称 为技术方案确定一个名称,该名称应当反映技术方案本身的特点,如产品专利的结构特点、方法专利的过程特点等,而不是该技术方案的功能特点,或者说所谓的技术方案本身的特点就是取得该功能的技术措施。禁止使用相对描述词汇,如高、新、快等,禁止使用商业宣传用语,如神奇、精致等,一般不得超过24个字。 2、技术领域 技术方案本身的所属领域,不是该技术方案的应用领域。宽窄适中,如关于一种半导体器件的技术方案,属于电学领域显得过宽,属于一种半导体器件又显得过窄,而微电子技术领域或者半导体技术领域较为适合。 3、背景技术 介绍与本申请之技术方案最接近的已知技术,应当客观、有针对性地介绍,客观就是要避免主观臆断,一是一、二是二;有针对性是指如果一项已知技术仅有一部分与本申请之技术方案有关,那么只需介绍该

部分即可。可以与图结合来介绍已知技术,已知技术可以有一项或者多项。 4、发明内容 (1)发明目的,指出所述已知技术的不足,并且只需指出本申请之技术方案能够克服的不足,从而导出本申请之技术方案的目的,即克服该不足。简化结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也都可以是发明目的的内容。 (2)发明内容,概括地介绍本申请之技术方案,叙述技术方案的框架,包括技术方案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3)发明效果,是否实现了发明目的,在什么程度上实现了发明目的,可以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说明,关于电量可以使用技术指标、技术参数等。 5、附图说明 逐幅说明所附图形是什么图,如图×是已知技术之技术方案××示意图,图×是本申请之技术方案××示意图等。无须给出图中各图标的名称,至于图中各部分是什么在说明这些技术方案时同时已经给出。 6、具体实施方式 本部分在重复发明内容的过程中适时加入本申请之技术方案的附加

专利共有人之一可以提出专利侵权诉讼(专利知识讲座27)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 韩晓春 27、专利共有人之一可以提出专利侵权诉讼 遇到专利侵权时,在专利权为共有的情况下,是否必须由全体共有人一起提起诉讼。而在共有人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允许一部分共有人提起侵权诉讼。对该问题专利法第15条并未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按专利法第15条第2款的“兜底”条款来理解在,似乎不能允许。但笔者认为这是值得商榷的,笔者认为,只有专利法第15条第1款列举的4种具体的情况,属于“特别法”的规定,即在与其他法律规定发生冲突时,要优先适用。但第15条第2款的“兜底”条款基于是概括性的规定,其表述是:“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而如果其他法律有更为具体的规定时,仍应当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如上一讲所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可以由共有人之一提出,对于专利侵权诉讼,如果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有更为具体的规定,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规范。从民事诉讼法的角度讲,诉讼可以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涉及共有人争诉的法律关系必须一并解决的共同诉讼(但共有人不必须均参加诉讼)。而“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又可以分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前者是指共有人必须参加的诉讼,而后者是指共有人不必须参加。如连带债务的诉讼,债权人只要起诉一个债务人,要求其偿还全部债务是允许的。如果法院判决该一债务人作了全部赔偿,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将予以免除。而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是必须全体共有人参加的诉讼。如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方则属于“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即应当全体共有人均要参加诉讼,但是,并非如果其中一个共有人不参加,该诉讼就不能进行,而是说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如某专利权由甲和乙两人共有,甲起诉丙侵权,乙并未起诉。此时,法院受理后应当通知共有人乙参加诉讼,而不是由于乙未起诉而驳回甲。如果乙同意参加诉讼作为原告,则问题就解决了,如果乙不愿意作原告怎么办?对此,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58条规定:“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即如果上述乙明确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表示不参加诉讼,放弃实体权利,法院可以不再追加其为原告人,乙也不是该诉讼中的任何当事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乙未参加诉讼,而是以放弃实体权利的形式退出了诉讼,仍是参加了诉讼。且如果法院判决丙进行赔偿,乙将不能获得赔偿费,赔偿费将由甲一人获得。显然,该规定应当同样适用于专利侵权诉讼。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处分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程序上或实体上的权利,在诉讼中处分了自己的程序或实体上权利的行为,也

如何判定是否侵犯专利权

如何判定是否侵犯专利权 徐东 市场上的电蚊拍种类特别多,这些电蚊拍各自都有自己的特点,有的是充电式的,可直接在220伏的家用插座上反复充电使用;有的带有照明功能,主要是考虑到熄灯之后灭蚊时免去开灯的不便;有的带有引诱功能,可以通过特殊的气味将蚊蝇引诱过来进行灭杀。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查询这些电蚊拍的专利信息,你会发现,这些具有不同功能的电蚊拍分别属于不同的专利权人。 电蚊拍是一件比较简单的生活发明,其主要原理就是通过工作电路将电源提供的电流升压到可以杀死蚊虫的电压值,达到灭蚊的目的,而又不至于对人体造成伤害。电蚊拍的主要技术特征也比较明了:按照申请日为1994.02.05、申请号为94204760.5、专利号为CN2188851授权日1995.02.08的一份关于电蚊拍的实用新型专利,它是由在绝缘框架(1)上布置有相邻间距为2—7毫米的若干根金属线a(2)和金属线b(3),金属线a(2)和金属线b(3)分别与控制电路(7)上的a、b端相连,并且控制电路(7)a、b端的输出电压为500-1500伏所组成。它的优点在于:由于采用干电池供电,利用电子线路升压至500伏以上,而高压输出电流却很小,因此能达到灭蚊蝇的效果,而对人体又是无害的。 假如上述专利号为CN2188851的关于电蚊拍的实用新型专利为电蚊拍的一项基础性专利,那么,如果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他人生产电蚊拍产品,如何判断这些产品侵犯了专利权人的专利?对电蚊拍所作的技术改进,是否都会侵犯这项基础性专利呢? 法律评析:法院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时,必须首先确定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这是判定侵权是否成立时所必须解决的先决问题。只有确定了保护范围,才能作为侵权判定的对比依据。关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确定,专利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确立了以下三条重要规则①: 第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第二,权利要求的内容应当以权利要求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 第三,专利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可见,权利要求书的作用在于划出了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权的一个“势力范围”,从而与公众可以自由使用的技术范围区别开来,使公众可以判断专利保护的确切范围。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最终反映为权利要求书中的各项必要技术特征。法律所保护的是发明或实用新型方案中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即把一个技术方案作为整体加以保护,仅对单个的技术特征或者部分技术特征的保护是无意义的,只有整体的技术方案才能实现发明目的。 “专利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为准”,这项原则意味着专利的保护范围不得超①参见《专利法》第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

专利侵权行为的类型有几种

专利侵权行为的类型有几种 就专利侵权类型来看,主要分为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但如果说专利侵权行为的类型,那么相对来讲就比较多的。不过对于普通人来讲,可能并不清楚专利侵权行为的类型有几种。接下来,就让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专利侵权行为的类型有几种 专利侵权行为,也称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指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任何他人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情况下,擅自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专利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7、冒充专利的行为。 ▲二、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专利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2、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 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 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 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3、刑事责任 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我们了解到▲专利侵权行为的类型包括了七种具体的行为,详细内容大家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也就是说,现实中行为人只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那么就会对他人的专利构成侵权,此时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山东律师。 专利侵权纠纷由哪里管辖

专利撰写表达技巧

1、某一个东西很难表述时,尝试转换主语(非常有效)如原有的主谓宾表达不好,不如把 宾语转为主语试试,把主动句转为被动句试试。 2、“可以”用“能够”替换; 3、“可以”转换为“供“ A上设有滑杆,B可以沿滑杆滑动。 A上设有供B滑动的滑杆。 4、“可以”转换为“用来/于” 单片机可以获取传感器的检测值; 单片机用来获取传感器的检测值; 用来获取传感器检测值的单片机; 5、建立坐标系 如果一个方案中位置特征特别错乱,一会儿左一会右的,对于空间理解能力差的读者,这样写会造成他们的阅读障碍,所以建议在前序或权利要求比较靠前的位置把前、后、左、右的基调定好,即建立坐标系; 如正例:一种电梯,包括前门,上顶门、下底门、左侧门……(这样开篇就给人空间立体感,后面再讲左右上下,读者也知道大概的相对位置是怎样)。 反例:一种电梯,包括第一门、第二门……;其中第二门的左边设有螺栓……,螺栓的顶部安装有传感器……,传感器前方……(对于读者而言,需要读完全文才能开始明白整体布局,而正例中读一句就能知道一处的布局情况,正例明显更有利于阅读。请照顾法官这种又老又不懂得技术的学渣吧) 6、自己定义一种词汇(而非术语或常识)来表达一种概念,由于是自己造的,所以需要在说明书解释或权利要求书中解释。

7、太长的长句要拆开; 与电机开关电路连接,用来获取传感器数据并根据传感器数据控制电机开关闭合与断开的单片机; 单片机,单片机输出端与电机控制开关电路连接,所述单片机能够获取传感器数据并根据传感器数据控制电机开关的闭合与断开。 8、避免和、或带来的误解; 红色的布和花 红色的布和红色的花 花和红色的布 9. 要有一条逻辑线,结构、功能或者其他 包括进水管、出水管、水泵、过滤芯和储水箱,所述水泵连接进水管和过滤芯… 包括从上至下依次连接的进水管、水泵、过滤芯、储水箱以及出水管。 10. 效果要对比,设置了某个装置,要分别写出没有该装置的时候,用现有装置的时候和有该装置的情况 11、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不要过于大张旗鼓,最好是审查员都注意不到(新人出关后使用,出关前以及出关考核中最好不要使用)。 12、A、B、C的位置关系描述,A在B的左边,C在B的右边,不如说成在AC之间有个B。 13、在描述从权时,“所述A有一个,所述A有多个”,这样的描述与主权的范围一致了,应该避免。 14、在描述不同实施例中同一个位置的附图时,可以描述成下面这样:实施例1与实施例2相对应的位置的剖面图。

(完整)最高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1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法释〔2009〕19号(2009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0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权利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权利人主张以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以该从属权利要求记载的附加技术特征及其引用的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要求的记载,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阅读说明书及附图后对权利要求的理解,确定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要求的内容。 第三条人民法院对于权利要求,可以运用说明书及附图、权利要求书中的相关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档案进行解释。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用语有特别界定的,从其特别界定。 以上述方法仍不能明确权利要求含义的,可以结合工具书、教科书等公知文献以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通常理解进行解释。 第四条对于权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的技术特征,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说明书和附图描述的该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实施方式,确定该技术特征的内容。 第五条对于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在权利要求中未记载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条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者无效宣告程序中,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

专利撰写技巧总结

专利撰写技巧总结 一、检索素材 1、根据营业范围检索素材,找到撰写方向; 2、确定撰写的专利领域后,在佰腾网检索下载同类型专利的相关资料作为 参考; 3、搜索文献,解决现有技术未解决的问题,确定撰写方向。 二、专利撰写要点 要点1: 将最核心的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独立权利要求,将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独立权利要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在撰写中,应该在对必要技术特征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将必要技术记载到独立权利要求中。但并不是说,要将申请专利产品的全部零件都记录到独立权利要求中,而是要记载: 1)用于完成本发明解决技术问题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 2)记载到权利要求里的技术特征是经过对实际情况进行综合产生的比较上位、比较概括和核心的技术特征; 3)必要技术特征的描述与现今已有技术是可区别的,并需要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要点2:将非必要技术特征写入丛书权利要求中,因为从属权项具有可选择性,可实现最大限度的保护在独立权利要求记载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同时,将非必要技术特征写入从属权利要求中。 要点3:避免一项专利只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而没有从属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过小。

一项好的专利申请,应该在权利要求1 里记载较少、较核心、较抽象的技术特征,以争取较宽的保护;同时,还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尽可能多地记载细化的技术特征或为解决一般问题的技术方案。 要点4:避免独立权利要求对技术方案的表述过于具体或过于抽象不能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范围过大。 要点5:避免逻辑上的不一致; 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里,避免逻辑上的不一致,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术语的表述要一致; 2)权利要求之间互相引用关系要清晰; 3)保证说明书的附图标号与实际图号一致。 要点6:“发明的背景”:应简明扼要地一一概述以下方面: 1)本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及主要用途; 2)国内外已有哪些与本发明技术内容类同或用于与本发明相同目的的相关技术。对于设备发明应附结构图;方法发明应附成份范围,工艺流程;物质发明应附组份、结构式及获得该物质的手段; 3)指出已有相关先进技术存在的缺点或尚待解决的问题; 4)本发明采用了哪些创造性的技术方案,解决了国内外已有、类同或相关技术中尚未解决的哪些问题。 要点7:避免技术理解错误使撰写之表达无法被理解甚至不可实现。

专利被侵权时应如何应对

一、专利被侵权时应如何应对 可以选择的解决途径有以下三种: 第一、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第二、行政裁决或协调。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第三、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专利被侵权时应如何应对 二、专利侵权构成要件 1、侵害的对象为有效的专利。构成专利侵权必须以有效存在的专利为前提,实施已经被宣告无效、被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期限已经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专利侵权。 2、必须有侵害行为的发生。即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3、侵权行为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事实侵权行为。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里强调了侵权行为必须具有生产经营的目的。 4、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无须有过错。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专利权人无须承担被诉人具有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专利侵权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地域性以及知识产品的无形性,使得他人无意闯入权利范围的可能性比其他民事权利大得多。考虑到无过错给他人知识产权造成损害的普遍性,以及原告证明被告有过错的困难和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容易,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采用了特殊规定。但是也有观点认为,不知道他人享有专利权而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本身就没有履行充分的注意的义务,是有过错的,因为专利授权公告是完全开放的,任何人都能得知。 三、专利侵权判定原则 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专利侵权的认定没有作出详细规定。各级法院和专利行政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已经广泛采用的判断标准有以下几种: 1、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或者全部技术特征原则,即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中含有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在判断是否为专利侵权,法院应当将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和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较,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具备了权利要求里的每一项技术特征,或者

2016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侵犯专利权案

2016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侵犯专利权 案 司法考试题库司法考试辅导司考一卷资料司考二卷资料司考三卷资料司考四卷资料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2016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侵犯专利权案,司法考试商事案例中的侵犯专利权安相关法律条文你是否有复习到又是否已经掌握了,那么你将如何将所学知识点与下面的专利权案案情联系起来进行案例分析了。希望广大考生结合实际,考出好成绩! [案情分析] [解析] 本案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国企业作出的首起诉前禁令案,禁令作出后,珠海X公司与美国D公司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纠纷以握手言和告终。 在诉讼过程中,为及时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害权利人权利的行为,法院有权根据当事人申请发布一种禁止或限制行为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强制命令,就是临时禁令。临时禁令具有强制性和暂时性,以禁止或限制行为人某种行为为内容,其效力一般延续至诉讼终结,并被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永久或一定期间的禁令或撤销禁令的裁定所代替,在有证据证明临时禁令实施的条件不具备时也可以在诉讼中裁定撤

销禁令。而知识产权诉前禁令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起诉前请求法院作出的要求被控侵权人不为一定行为的命令,以及时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害权利人知识产权或有侵害可能的行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44条规定:司法当局应有权令一方当事人停止侵权,特别是应有权在进关后立即组织那些涉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进口商品进入其管辖内的商业渠道。我国专利法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也规定了禁令制度,并称之为“诉前停止侵权行为”。禁令属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其权利受到损害时的一项救济措施,它的建立对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专利撰写要求

专利撰写要求 研发人员在准备专利申请文件过程中,由于不熟悉专利申请文件的写作要求,往往耗费不少的宝贵时间。其实,专利申请文件是十分有规律性的,掌握了其要领,不仅能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也对研发人员阅读、参考专利文献大有益处。如果读者能先花点时间读完下文,相信应付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没有问题的。下面就系统地介绍一下专利申请文件的写作要求。 一、专利申请文件的结构 按现行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8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文件应包括八个部分,凡不符合这八个部分,一般认为是有缺陷的。因此,应当遵守该规定。这八个部分,就好像是八个单人间,每个房间只能住一个人,不得打乱。需要研发人员对号入座。仅此而已,别无难度。 具体地说,包括以下八个部分: 1、发明名称 2、所属领域 3、背景技术 4、发明目的 5、技术方案 6、有益效果 7、附图说明 8、详细描述 二、各个部分的要求 1、发明名称 发明名称要准确地反映出发明创造的主题,要求用词规范、精炼。它是一篇文章的题目,其字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一般不要出现外文字母。 发明名称分为两类,一类叫做产品类,如装置、部件、系统等,是一种物理实体,看得出摸得着。可以理解为是“硬件”。 另一类叫做方法。它主要是指具有时间顺序特点的一系列步骤、流程。可以理解为是“软件”。 值得一提的是,专利法意义上的“方法”不同于工程上普遍流行的“方法”。它仅仅 指具有时间顺序特点的一系列步骤、流程,其他的情况一律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方法”。 2、所属领域 通常用一个自然段来说明。其目的是为了使专利审查机关准确地分类。大家知道,科学技术是分领域的。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专利局为适应审查的需要,分为若干个审查部门。再细分为若干个审查室。审查员按国际上通用的专利分类表的划分,只负责一个或相关的几个小类的专利审查。 例1:本发明涉及一种移动通讯领域中的功率控制方法

专利撰写思路与写作模板-超实用

专利撰写思路与写作模板-超实用 1 专利撰写思路与写作模板 此文系本人近年来写专利的一些心得,引用了北京理工大学张利萍老师提供 的资料以及一些网上的文章。 0 写在前面 专利的撰写是一件费时费脑的事,既需要考虑到专利本身类似法律条款的格 式性,同时还需要科学、严谨地扩大自我保护范围。近年来,本人通过撰写十余个专利的过程,自认为摸清了一些门道,今天将这些心得总结在一起,得到了这篇文章,希望这个文档能为初学专利的朋友们引出一条线路,少走弯路。最后,希望大家不断地提出建议、完善此文档,并互相自由的交流,促进知识产权的普及。 孙若端sunruoduan_v@https://www.360docs.net/doc/fd8535214.html, 2010-9-8 郑重声明: 由此引用自由软件的思想,要求此自由文档所有者服从以下条款: “这里所指的是自由,是确保使您拥有、修改、发布自由文档的自由,确保 您能够得到它,确保您能更正文档或将它的一部分用于新的自由文档;并且确保您知道您可以做上述的这些事情。 为了保障您的权利,需要做出限制:禁止任何人否认您上述的权利,或者要 求您放弃这些权利。如果您发布文档的副本,或者对之加以修改,这些限制就转化成为您的责任。 例如,假如您发布此文档的副本,您必须将您所享有的一切权利给予收受者。 您也必须确保他们也能收到或得到原始文档。而且您必须向他们展示这些条款的內容,使他们知到他们所享有的权利。” 如果您已经同意服从以上条款,请看下面的正文。专利撰写思路与写作模板 2 1 引言 此文章主要针对想写专利的非专业人员,文中极力避免大而全的概念堆叠, 省略了常见专利撰写书籍中难于理解的法律条文,便于初学者快速了解专利的撰写方法,至于专利相关的法律细节以及申报流程则可以由专利代理人完成。 下面介绍此篇文章的思路,便于大家快速理解。 文中第二部分“专利申请文档的结构与主要内容”主要描述了专利各个文档 之间的关系,以及每个文档中各个段落之间的联系,这是构建一个逻辑清晰的专利的基础知识。如果您具有相关的基础知识可直接进入第三部分。 文中第三部分“专利撰写要诀”是撰写专利的一些经验,其中涉及新手常犯 的错误,也涉及了专利的一些思想。此段可理解为武功口诀,初次看可能无法完全体会,但是如果能记住,则在以后的练习中会有所体会。 文中第四部分“专利撰写模版”介绍了作者摸索的一种专利撰写顺序,按照 此顺序有利于理清思路,避免不必要的混乱。读者可以按照此段中的套路写专利,但是也不必拘泥于此,一旦熟悉了专利写法则可自由发挥。 2 专利申请文档的结构与主要内容 2.1 文档间结构关系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法律性和技术性都非常强的工作。申请文件撰写的

专利被侵权后应该如何运用法律维权

日常生活中,大家对专利权是非常熟悉的,但在社会发展中,出现了不少专利侵权事件。如果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应该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权呢? 解决专利侵权时应当收集的证据 1、专利权属证据。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 2、侵权存在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证据。 3、赔偿金额证据。证明其提出的赔偿金额有事实依据。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证据收集好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形选择如下侵权解决方式: 协商与和解 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侵权警告信的写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口气可以强硬,也可以缓和。一般应写明以下内容: 1、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专利的主要权项内容; 2、对方的产品或方法侵害了该专利权,希望中止或禁止对方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行为; 3、希望对方于何时就此做出答复; 4、如果对方不作答复,专利权人可能采取的措施。 行政裁决或协调

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同时有权申请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和证据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强制令,禁止侵权人继续侵权行为。为保证经济赔偿的切实执行,专利权人在起诉的同时,可向受理法院申请对侵权人的等额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选择起诉的法院可以有: 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 (1)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2)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3)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4)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5)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2、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专利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犯专利权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产品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从事保险单载明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过程中,非因故意实施投保专利清单载明的其他专利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由该专利权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侵犯专利权赔偿请求,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提出专利无效宣告申请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犯罪行为;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强制许可的专利实施行为; (三)行政行为、司法行为; (四)保险合同生效前,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犯他人专利权的; (五)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针对其他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申请的; (六)被保险人侵犯投保专利清单载明范围以外的专利权的; (七)与被保险人存在关联关系、继受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赔偿请求; (八)被保险人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签订的协议产生的违约责任,以及因此协议而承担的侵权责任。 第七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任何人身伤亡和实体财产损失; (四)按本保险单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责任限额与免赔额(率) 第八条除另有约定外,责任限额包括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及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 各项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九条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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